清河县
①三国魏置,为清河郡治。治所在今山东临清市东北。西晋为清河国治。北魏为清河郡治。北齐改贝丘县。
②隋开皇六年 (586) 改武城县置,属贝州。治所在今河北清河县城关乡西北十二里。唐咸通元年(860) 移治今清河县城关乡。北宋端拱元年 (988)移治永宁镇,淳化五年 (994) 复还治今清河县西城关乡。金属恩州。元属大名路。明属广平府。民国初属直隶大名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49年移今清河县 (葛仙庄)。
③南宋咸淳九年 (1273) 分淮阴县置,为清河军治。治所在清河口 (今江苏淮阴县西南)。元属淮安路,泰定元年 (1324) 河决城圯,迁治今淮阴县西南甘罗城。天历元年 (1328) 又以地僻水恶,再迁小清河西北,即今淮阴县西南旧县。明属淮安府,崇祯末复迁甘罗城。清初又迁淮阴县西南旧县。乾隆二十六年 (1761) 移治清江浦 (今淮阴市)。1914年改名淮阴县。
(1)古旧县名。南宋咸淳九年(1273年)析淮阴县西北界置,治今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东。为清河军治。元泰定元年(1324年)河决城圮,移治甘罗城(今淮安市西南,废黄河东岸)。天历元年(1328年)移治今淮安市淮阴区西南马头西北废黄河北岸。属淮安路。明崇祯末复治甘罗城。属淮安府。清初移还明代旧治。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移治运河南岸之清江浦,即今淮安市清河区。1914年因与直隶省(今河北省)清河县重名,改名淮阴县。(2)今县名。在河北省南部,东邻山东省。属邢台市。面积497平方千米。人口36.1万。辖6镇。县人民政府驻葛仙庄镇。秦置厝县,治今县西北,属钜鹿郡。西汉改为信成县;又置清阳县(治今清河县东南),为清河郡治。东汉清阳、信成两县并废。西晋复置清阳县,后废。北齐天保七年(556年)于汉信成故城置清河郡及武城县。隋开皇六年(586年)置清河县,治今县西;改贝丘县为清阳县,治今清河县西北。唐永昌元年(689年)徙清阳县于今清河县西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又徙于今县西旧城,与清河县同为贝州郭下两县。北宋端拱元年(988年)清河县徙治永宁镇,淳化五年(994年)迁今城关。熙宁四年(1071年)清阳县省入清河县。金、元属大名路。明、清属广平府。1913年属直隶省冀南道,次年属大名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49年属衡水专区,县人民政府迁今址。1952年属邢台专区,1958年属邯郸专区,同年并入南宫县。1961年复置清河县,属邢台专区(1968年改地区)。1993年划归邢台市。地处冀南平原区,地势平坦。东临卫运河,北界清凉江。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小麦、玉米、谷子、棉花。工业有汽车配件、羊绒加工、合金刀具、摩托拉线等。京九铁路经此,308国道斜贯县境,有公路通邻县。古迹有鲧堤、汉王墓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