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今所指不一。①指今吉、黑二省之松花江。《辽史· 圣宗纪》: 太平四年 (1024),“诏改鸭子河曰混同江”。《金史·世纪》: “生女直地有混同江、长白山,混同江亦号黑龙江。”
②指今黑龙江省东部之牡丹江。《明 一统志》 卷25辽东都司: 混同江 “源出长白山,北流经五国城,又北合松花江,东注于海”。
③指今黑龙江省之黑龙江。明 《寰宇通志》 卷116: 松花江“合混同江东流入海”。明 《辽东志》 卷1: 混同江在 “ (开原) 城北一千五百里。源出北山,南流合松花江入海”。
④民国通行地志以松花江会黑龙江以下为混同江。
黑龙江汇合松花江后到乌苏里江口一段的别称。因松花江含沙较多,水色淡黄,注入黑龙江后,水色北黑南黄,经久始混,故名。《金史·世纪》:穆宗九年,“军次混同水,萧海里再使人来,复执之”。《金史·地理志》:会宁县(治今黑龙江阿城市南白城)有混同江,即此。中国古代对混同江的说法不一,辽指今吉林省松花江上游及吉林、黑龙江两省的松花江。金指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元指今松花江。明沿用。清黑龙江下游又名混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