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
1914年改海城县置,属甘肃泾原道。因县境有海都原,故名。治所即今宁夏海原县。1928年直属甘肃省。1958年改属宁夏回族自治区。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南部,西邻甘肃省。属中卫市。面积 6897 平方千米。人口37.7万,回族占68.63%。辖3镇、21乡。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北宋置西安州天都寨。元置海喇都堡(今海城镇),属开成州。明为海喇都营,属固原州。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盐茶厅自固原州移海喇都,同治十三年(1874年)改为海城县。1914年因与奉天省(今辽宁省)海城县同名改今名。1950年属甘肃省平凉专区,1953年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1955年属甘肃省固原回族自治州。1958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专区,1970年属固原地区,2001年属固原市。2003年改属中卫市。地处宁南黄土丘陵西北部。属中温带半干旱气候。农产以小麦、糜子、马铃薯、胡麻为主。工业有机械修造、食品、建材、皮毛加工等。特产二毛裘皮。宝中铁路、109国道及银平、中静公路经此。古迹有天都山石窟、老爷寺、灵光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