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
①金大定七年 (1167) 改保定县置,为泾州治。治所在今甘肃泾川县北五里泾河北岸。以泾水为名。明洪武三年 (1370) 省入泾州。
②1914年改泾县置,属甘肃泾原道。治所即今甘肃泾川县。1927年直属甘肃省。
在甘肃省东部、泾河上游,东南与陕西省相邻。属平凉市。面积 1486 平方千米。人口34.1万。辖4镇、14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西汉析泾阳县置安定县,治今县北,为安定郡治。东汉省入临泾县。西晋复置安定县。北魏置泾州于此。唐至德二载(757年)改为保定县。金大定七年(1167年)改为泾川县,属泾州。因地处泾水之川,故名。明洪武三年(1370年)省县入泾州,移今址。1913年废州改为泾县,次年复称泾川县;先后属陇东道、泾原道。1927年直属甘肃省。1949年属平凉专区,1969年属平凉地区,2002年属平凉市。地处陇东黄土塬梁峁沟壑区,泾河横贯县境。属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以小麦、玉米、高粱、烤烟、果品为主。工业有食品、饮料、棉纺、化工、机械制造等厂。312国道经此。古迹有旧、新石器文化遗址多处及北魏王母宫石窟、南石窟寺、宋天圣石碑、金大安铁钟、元镇海寺蒙文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