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原路
北宋康定二年 (1041) 置经略安抚使,治所在渭州 (今甘肃平凉市)。辖境相当今甘肃蒲河以西,葫芦河以东,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北,以及宁夏固原、隆德、泾源、西吉等地。元符后辖境扩大。元丰中及宣和后一度增置转运使。金皇统二年 (1142)废。
北宋康定二年(1041年)分陕西路置泾原路经略安抚使,治渭州(治今甘肃平凉市)。辖境相当今甘肃省蒲河以西、葫芦河以东、张家川以北,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隆德、泾源、西吉等市县地。元符以后辖境有所扩大;大观以后,北部扩大至今宁夏同心、海原等县,西北扩大至黄河及其支流祖厉河、北河流域一带。元丰中及宣和后均曾置转运使。金皇统二年(1142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