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
1921年析叶城县置,属新疆喀什噶尔道。治所在坡斯坎 (今新疆泽普县) 冯承钧 《西域地名》:“ 《西域图志》 坡斯恰木城,今为新疆泽普县治。取《西域水道记》 泽勒普善河名之省称也。” 1930年属喀什噶尔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属喀什地区。面积935.5平方千米。人口15.6万。辖1区、2镇、10乡、4场。县人民政府驻泽普镇。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叶尔羌河东岸冲积平原上。“泽普”是境内“泽勒普善”(或泽拉普善)河名的简称,意为“散布金子的”或“含金的”。泽勒普善河即叶尔羌河上游的古时称呼,河中含金沙。“泽普”又名波斯喀木,系由古波斯语“波斯提坎”音转而来,意为“地面的宝藏”。1922年设县,1924年废道直辖新疆省。1949年属莎车专区。1956年属喀什专区。1970年属喀什地区。县境全系叶尔羌河冲平原,叶尔羌河位于本县西北部。属南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经济以农为主,农牧结合。农产有小麦、玉米、棉花、稻等。经济作物有胡麻、油葵、红花、油菜籽、豆类。旧时只有赶毡、熟皮、磨面、做木碗等原始手工副业。建国后相继建立了轧花、面粉、食品加工、农机修造、汽车修配、印刷、机砖、水电站、煤矿、水泥、纺纱、塑料编织等厂矿。1979年后兴建有炼油厂、合成氨厂、液化气厂和燃气轮发电厂,都在奎依巴格镇。315国道由北向南穿县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