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府
宋大理置,治所即今云南保山市。辖境约当今云南保山市、永平县以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以北,东抵澜沧江,西抵怒江。元至元十一年(1274)降为永昌州。十五年(1278)复为府,属大理路,为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驻地。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属云南布政司,二十三年(1390)废。嘉靖元年(1522)复置永昌军民府。明代辖境约当今云南永平、腾冲、施甸、龙陵间,北部包有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及中甸县。清乾隆三十年(1765)改为永昌府。清代辖境约当今云南腾冲、永平等县以南至耿马、孟定之间的地区。1913年废。
大理后期改永昌节度置,治今云南省保山市。辖境约当今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平县以南,澜沧江以西,怒江、龙川江以东及缅甸联邦萨尔温江以东、南卡江以北地区。蒙古宪宗七年(1257年)改置千户,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改置永昌州,十五年升府。属云南行省。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改置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元年(1522年)复改置永昌军民府,三年置保山县(今市隆阳区)为附郭县。属云南省。清代辖境约当今保山市隆阳区、潞西市和永平、施甸、龙陵、镇康、永德等县,漾濞、泸水、耿马等县部分及缅甸联邦滚弄一带。属云南省。1913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