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郡
①西汉元朔二年 (前127) 置,治所在朔方县 (今内蒙古杭锦旗北什拉召一带)。辖境相当今内蒙古伊克昭盟西北部及巴彦淖尔盟后套地区。东汉时移治临戎县 (今内蒙古磴口县东北布隆淖乡古城)。永和五年 (140) 徙治五原县 (今乌拉特前旗东南)。建安二十年 (215) 废。东汉时,匈奴南单于分部众屯牧于此。后赵于朔方故城复置朔州朔方郡。前秦以后废。
②北魏置,属东夏州。治所在魏平县 (今陕西子长县东)。辖境相当今陕西子长、米脂、清涧、吴堡、绥德等县及子洲县大部地。后废。
③隋大业三年 (607) 改夏州置,治所在岩禄县(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古城)。辖境相当今内蒙古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大部及陕西靖边县、横山县部分地。隋末为梁师都所据。唐贞观二年 (628) 复为夏州。天宝元年 (742) 复改为朔方郡,乾元元年(758) 仍改为夏州。
(1)西汉元朔二年(前127年)置,治朔方县(今内蒙古杭锦旗东北什拉召附近)。辖境约今内蒙古自治区河套西北部及后套地区。东汉移治临戎县(今内蒙古磴口县北布隆淖古城)。末年废。(2)北魏置,治魏平县(今陕西子长县东南)。辖境相当今陕西省子长、清涧等县地。北周时废。(3)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夏州置,治岩绿县(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辖境相当今陕西省大理河以北的红柳河流域及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乌审旗等地区。唐初仍改夏州。天宝元年(742年)复改朔方郡,乾元元年(758年)又改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