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
西汉置,属豫章郡。治所在今江西湖口县东南三十里江桥乡柳德昭村附近。《元和志》 卷28:“置彭城 (蠡) 湖南。因以为名。” 东汉建安十四年 (209) 孙权于县置彭泽郡,寻废,县属豫章郡。西晋怀帝永嘉元年 (307) 改属寻阳郡。南朝梁为太原郡治。隋平陈后改置龙城县,属江州。移治今江西彭泽县西二里。开皇十八年 (598) 复改彭泽县,大业初属九江郡。唐武德五年 (622) 属浩州,八年 (625) 废浩州,移彭泽县于废浩州城内(今彭泽县东南四十里黄岭乡旧县街),属江州。五代南唐升元初又移治今彭泽县。元属江州路。明、清属九江府。民国初属江西浔阳道。1926年直属江西省。
在江西省北部、长江南岸,北、东邻安徽省。属九江市。面积1542平方千米。人口34.6万。辖10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龙城镇。秦九江郡地。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置彭泽县,属豫章郡,治今湖口县境之小凤山下。以彭蠡泽得名。《太平寰宇记》江州彭泽县:“取彭泽以为名。”隋开皇九年(589年)改置龙城县,治今县西;十八年复名彭泽县,属江州。大业初属九江郡。唐武德五年(622年)置浩州;八年罢,迁彭泽县于浩州旧址,治今县南黄岭乡旧县街,属江州。五代南唐昇元二年(938年)迁县治于故龙城县地,即今址。元属江州路。明、清属九江府。1912年属江西省,1914年隶浔阳道,1927年复属江西省。1949年属九江专区,1970年属九江地区,1983年属九江市。地处浩山—蛟潭丘陵西部,北部长江沿岸为平原,有太泊湖、芳湖等湖泊。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稻、茶叶、烟叶等,为全国优质棉、南方速生丰产林基地县及省商品鱼、油菜籽生产基地县。盛产鱼苗、螃蟹、大鲫鱼,特产雷峰尖云雾茶、中药材彭前胡。工业有机械、造船、电机、建材、化工、纺织、食品、制茶等。有牛九、彭海、彭杨等公路,长江水运可达武汉、南京等地。纪念地有中共彭、湖、都、鄱和皖东流、建德、望江七县中心县委旧址。名胜古迹有龙宫洞风景区、彭浪矶、旧县塔、马垱炮台遗址等。县境中部建有桃红山梅花鹿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