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 (260) 置,属建安郡。治所即今福建将乐县。明弘治 《将乐县志》 卷1:“传东越王时将乐西乡有乐野宫,又以邑在将溪之阳,土沃民乐,故曰将乐。” 隋开皇九年 (589) 废。唐武德五年 (622) 复置,属抚州。七年废。垂拱四年(688) 复置,属建州。元和三年 (808) 又废。五年又置。五代闽天德元年 (后晋天福八年,943) 王延政升为镛州。南唐保大四年 (五代晋开运三年,946)复降为将乐县。宋属南剑州。元属延平路。明、清属延平府。1913年属福建北路道。1914年属建安道。1928年直属福建省。县南古高平苑,相传为东越王无诸校猎之所。唐时地产银、铁。宋置有银场于此。
在福建省西北部、富屯溪支流金溪下游。属三明市。面积2246平方千米。人口16.7万。辖6镇、7乡。县人民政府驻古镛镇。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析建安县校乡置县,相传东越已有将乐之名,曾筑苑于此。属建安郡。明嘉靖《延平府志》:“县治在将溪之阳,土沃民乐,故名。”隋开皇九年(589年)省入邵武县。唐武德五年(622年)析邵武县复置,属抚州;七年又废入邵武县。垂拱四年(688年)复置。元和三年(808年)废入邵武、建安二县,五年复置。五代晋天福八年(943年)王闽升为镛州;南唐保大四年(946年)降为将乐县,属建州。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属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属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年)属延平路。明清属延平府。1913年属北路道(1914年改建安道),1928年直属福建省。1949年属第二专区,1950年属南平专区。1970年改属三明专区(1971年改称三明地区)。1983年属三明市。地处武夷山中段,金溪横贯东西。属中亚热带气候。农产有稻、大豆、甘蔗等。森林覆盖率68%,以松、杉、竹、杂木为主,有陇西山自然保护区,有针萼木、香榧、南方铁砂、华南虎、猕猴、岩羊等珍稀动植物。特产仙人堂茶、海棠砚,尤以“白莲毛边纸”著名。矿产有煤、铁、铜、钨、锡、石灰石、大理石。工业有森工、煤炭、建材、机械、食品、化学、造纸等。有范厝、新路水电站和小五水库。新集、洋万、下甘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玉华洞、宋理学家杨时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