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县
①西汉置,属丹阳郡。治所在今安徽南陵县东三十里青弋江西岸弋江镇,隔江接宣州市界。东汉省。汉末复置。《三国志· 吴志· 太史慈传》:建安初,“ (孙) 策已平定宣城以东,惟泾以西六县未服”。又 《蒋钦传》: “初,钦屯宣城,尝讨豫章贼。” 皆指此。西晋属宣城郡。隋开皇九年 (589)废。
②隋开皇九年 (589) 改宛陵县置,为宣州治。治所即今安徽宣州市。以旧郡为名。南宋为宁国府治。元为宁国路治。明为宁国府治。民国初属安徽芜湖道。1928年直属安徽省。1987年改设宣州市。
(1)古县名。西汉置,治今安徽省南陵县东弋江镇。属丹阳郡。东汉废。西晋太康二年(281年)复置。隋废。(2)古旧县名。隋大业初改宛陵县置,治今安徽省宣城市区。为宣州治。南宋为宁国府治。元为宁国路治。明、清为宁国府治。1949年析宣城县城设宣城市,1950年仍并入宣城县。1987年撤销,改设宣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