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拉和林
亦作哈拉和林。简称和林。即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哈尔和林。《元史·地理志》 和宁路: “始名和林。……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诸部,建都于此。初立元昌路,后改转运和林使司,前后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万安宫。” 蒙古中统元年 (1260) 忽必烈即帝位于开平 (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后又迁都大都 (今北京市),喀拉和林先后为和林宣慰司、和宁路、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治。元亡后,为残余势力政治中心。后废。
亦作哈拉和林。简称和林。即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哈尔和林。《元史·地理志》 和宁路: “始名和林。……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诸部,建都于此。初立元昌路,后改转运和林使司,前后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万安宫。” 蒙古中统元年 (1260) 忽必烈即帝位于开平 (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后又迁都大都 (今北京市),喀拉和林先后为和林宣慰司、和宁路、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治。元亡后,为残余势力政治中心。后废。
唐置,在今云南南华县东南二里土城。《元史·地理志》: “唐时蒙舍诏阁罗凤合六诏为一,侵俄碌,取和子城,今镇南州是也。”
亦作蓝河关、蓝河镇。在今湖北郧西县西南大蓝河入汉江处之蓝滩村。隔汉江与陕西洵阳、白河二县为界。清有外委驻防。
北宋置,属潾山县。即今四川大竹县东北七十里石桥铺镇。在重庆市渝北区中部。面积75.5平方千米。人口4.2万。镇人民政府驻石船场,人口 2920。清康熙年间建场,以场侧一船形巨石得名。1929年置石船镇
北宋熙宁七年(1074)置,属岷州。在今甘肃岷县西四十里。
清乾隆十一年(1746)置,属雅州府。治所在今四川新龙县西北。嘉庆二十年(1815)废。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置,治今四川省新龙县。属雅州府。嘉庆二十年(1815年)废。
在今辽宁兴城市西三十里。明时山下有团山堡。《方舆纪要》卷37宁远卫:大团山在“卫西北三十里。中高四下,固守之,可断北寇出没之道。今团山堡置于此”。
在今陕西省北部。今仍名秃尾河。源出神木县西北公泊海子,东南流径佳县北入黄河。《清一统志·榆林府一》:圁水,“《通志》:有秃尾河, 自安定堡北塞外流入,又东南径高家堡西,合永利河、蒺藜川,又东南合开光川
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会川府置,属建昌卫。治所在今四川会理县。二十五年(1392)升为会川卫军民指挥使司。明洪武中置,治今四川省会理县。属建昌卫。二十五年(1392年)升为会川卫。
在今河北临漳县南境。东魏丞相高欢死,追封为齐王,其陵为齐神武陵。《资治通鉴》:南朝梁太清元年(547),“虚葬齐献武王于漳水之西,潜凿成安鼓山石窟佛寺之穴”。即此。
唐宝历二年 (826) 置,在今陕西岐山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