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公市
在今江苏太仓市南十五里。《方舆纪要》卷24太仓州:吴公市“在州南十五里。一名小娄塘”。
在今江苏太仓市南十五里。《方舆纪要》卷24太仓州:吴公市“在州南十五里。一名小娄塘”。
亦名旺清门。清柳条边门之一。即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东南旺清门朝鲜族镇。《清一统志·兴京》:兴京边门“在城东南,南至碱厂门一百十里,北至开原县英峨边界一百里”。
①即中州。犹言中国。《尔雅·释地》:“岠齐州以南。”郭璞注:“齐,中也。”②北魏皇兴三年(469)改冀州置,治所在历城县(今山东济南市)。以地为齐国故地为名。辖境相当今山东济南、淄博、长清、齐河、禹城
即今云南弥勒县一百里朋普镇。汉、晋时律高县治此。
明称京师所辖地区为直隶。永乐中建都顺天府 (今北京市) 后,称北京所辖地区为直隶或北直隶,简称北直。辖境相当今北京、天津二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东的小部地区。称南京所辖地区为南直隶,简称南直。辖境相
亦作仪真卫。明洪武中改千户所置,属直隶中军都督府。治所在仪征县(今江苏仪征市)。后废。
北周保定三年(563)置,属戎州。治所在武阳县(今四川犍为县东南十八里岷江东岸)。《寰宇记》卷74犍为县:以沉犀山为名。“《益州地理志》云:昔有犀牛渡江到此山而沉,故以为名”。辖境相当今四川犍为、沐川
明置,在今浙江平阳县。《方舆纪要》卷94温州府:平阳守御千户所“在平阳县治西。洪武二年建,隶温州卫”。明洪武二年(1369年)建,在今浙江省平阳县。属温州卫。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裁。
即今北京市延庆县南二十二里八达岭镇。清乾隆《延庆县志》附县图:盆道城西南有西拨子村。
清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四部之一。其首领为外喀尔喀土谢图汗之族,世为本部台吉。顺治十年(1653),台吉本塔尔与土谢图汗有隙,率诸弟、部属千余户投附清朝,封札萨克和硕达尔汉亲王,所部编为 一旗。牧地在他鲁浑
①即今福建福清市东南龙江。《方舆纪要》卷96福清县:龙江在“县东南十里。其上流为县城南之龙首河,汇诸溪而东南广五里,初名螺文江,宋邑人林栗改今名,下流合海口江。……又东十余里入海”。②又名蜀水。亦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