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 (猛) 董
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勐董镇。清代属镇边厅,后于此置勐角董土千总。傣语 “勐”为地方,“董” 为集中,意即集中的地方。
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勐董镇。清代属镇边厅,后于此置勐角董土千总。傣语 “勐”为地方,“董” 为集中,意即集中的地方。
①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置,为海昌郡治。治所在今广东高州市东北。隋开皇十年(590)废。②隋开皇十八年(598)改安化县置,属顺州。治所在今湖北随州市西北。大业三年(607)废。③唐天宝元年(74
在今贵州天柱县东北五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汶溪后千户所于此。清顺治十八年(1661)裁。
清雍正四年(1726)置,属奉天府。治所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辖境约当今吉林德惠、舒兰二市以南之松花江流域。乾隆十二年(1747)改置吉林厅。清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置,治今吉林省吉林市。
清科布多参赞大臣管部之一。本准噶尔守边鄂托克,乾隆十九年(1754),其宰桑玛木特被清军所俘而归降,遂安置其众于特斯鄂依浑,即以玛木特为总管。后移牧于拜达里克,设立一旗,仍置总管,不设札萨克。乾隆四十
明洪武六年 (1373) 改台蓬若洞住溪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州安抚司。治所即今贵州岑巩县。二十五年 (1392) 废。永乐十二年(1414) 复置,属思州府。清乾隆间废。明洪武六年(1373年)置,二十
元太祖十四年 (1219) 改崞县置,属太原路。治所在今山西原平市北三十五里崞阳镇。大德九年 (1305) 属冀宁路。明洪武二年 (1369) 降为崞县。蒙古成吉思汗十四年(1219年)升崞县置,治今
隋开皇十八年 (598) 置,为黄州治。治所即今湖北新洲县。《元和志》 卷27黄冈县: “以县东黄冈为名。”大业初为永安郡治。唐为黄州治。中和五年 (885) 移治邾县故城南 (今湖北黄州市)。元为黄
亦作悉兰池、西兰。即今斯里兰卡。南宋周去非 《岭外代答》 卷2海外诸蕃国: 交趾 “西有大海隔之,是海也名曰细兰,细兰海中有一大洲名细兰国,渡之而西复有诸国”。
即今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县南感恩水。《元丰九域志》 卷9: 感恩县有南龙江。《清一统志·琼州府一》 引 《旧志》: 南龙江 “源自小黎母山,西流至 (感恩) 城西北五里曰感恩水,又名县门港,西入于海”。
即今甘肃临泽县西北蓼泉乡。《十六国春秋辑补》 卷94: 西凉李歆嘉兴元年 (417),“沮渠蒙逊遣其张掖太守沮渠广宗诈降诱歆,……蒙逊率众三万,设伏于蓼泉,歆闻引兵还”。即此。《新唐书·地理志》: 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