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
1916年析依兰县置,属吉林省依兰道。治所在勃利 (今黑龙江省勃利县)。1928年直属吉林省。1945年划归合江省。1949年划归松江省。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
在黑龙江省东部。属七台河市。面积 4455 平方千米。人口37.1万。辖5镇、6乡。县人民政府驻勃利镇。勃利,满语意为“幸福吉利”。1917年设勃利设治局,1918年改设勃利县,治今址。原属吉林省,1945年改属合江省,1949年改属松江省,1954年改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区。1968年属合江地区,1983年改属七台河市。倭肯河流经县境。属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业主产玉米、大豆、小麦、稻、甜菜、烤烟、亚麻等。工业有煤炭、化工、纺织、建材、食品加工等。图佳铁路、201国道经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