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
明洪武七年(1374)分临淮县置,为凤阳府治。治所即今安徽凤阳县。《明一统志》卷7凤阳府:凤阳县“以在凤凰山之阳,故名”。民国初属安徽淮泗道。1928年直属安徽省。
在安徽省东部、淮河南岸。属滁州市。面积1950平方千米。人口71.9万。辖15镇、11乡。县人民政府驻府城镇。春秋钟离国,在今县东北临淮镇。秦置钟离县,属九江郡。三国魏属淮南郡。东晋安帝时置钟离郡,改钟离县为燕县,为郡治。南朝宋明帝时置徐州。东魏武定七年(549年)改徐州为楚州,北齐文宣帝时改楚州为西楚州,改燕县复为钟离县。南朝陈改西楚州为北徐州。北周复改为西楚州。隋开皇二年(582年)改西楚州为濠州,废钟离郡。大业初又改濠州为钟离郡。唐武德三年(620年)又改为濠州。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改为临濠府。明洪武二年(1369年)建为中都,改钟离县为中立县;三年改为临淮县,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次年又改为凤阳府,析临淮县地置凤阳县为府治,因在凤凰山之阳得名,治今府城镇。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省临淮县并入凤阳县。1912年废府。1914年为淮泗道尹驻地。1927年直属安徽省。1949年属皖北行署区滁县专区,1952年属安徽省滁县专区。1956年属蚌埠专区。1961年复属滁县专区(1971年改地区)。1992年属滁州市。地处皖东丘陵北部与沿淮平原结合地带。县境中部丘陵起伏与冲畈相间。东北部属沿淮平原。有濠河、板桥河、小溪河等均入淮河。北部沿淮一带有方邱湖、老塘湖、雷家湖、月明湖等湖塘洼地。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有稻、小麦、油菜籽、棉花、豆类、薄荷等。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全国三大烟区之一。为禽蛋重要生产基地。林产松、杉、柏、板栗等。水产鱼、虾、蟹、鳖,花园湖大闸蟹和梅河梅鱼有名。有金、铁、大理石、白云石、石英等矿。有铁合金、变色玻璃、化肥、农机、水泥、保温材料等厂。京沪、蚌水铁路分别贯穿在县境东、西。合蚌、凤明、淮凤等公路干线交会县境,合徐高速公路经此。临淮关港为沿淮航运重要港口之一。名胜古迹有明中都城遗址、明皇陵石刻、龙兴寺、古钟离城址等。为“凤阳花鼓”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