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
①北宋政和四年(1114)置,为隆州治。治所在今广西东兰县南。宣和三年(1121)废。
②1930年由遵化、密云、蓟县析置,属河北省。治所即今河北兴隆县。1949年划归热河省。1956年属河北省。
③1935年日伪由原兴隆县南部置,治东陵(今河北遵化市西马兰峪镇)。1938年改置兴隆办事处(县级)。
(1)古县名。北宋政和四年(1114年)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南。为隆州治。宣和三年(1121年)废。(2)今县名。在河北省东北部,西临北京市,南临天津市。属承德市。面积 3123 平方千米。人口31.8万。辖7镇、13乡。县人民政府驻兴隆镇。原大部区域为清东陵“后龙风水禁地”,1915年开禁后属遵化县。1931年析遵化、密云、蓟县地设县,以驻地兴隆镇得名,属河北省。1938年属晋察冀边区。1949年属热河省,1955年属河北省承德专区,1960年属承德市,1961年属承德专区(1968年改地区)。1993年划归承德市。地处燕山山地区,北部燕山主峰雾灵山海拔 2116 米,有国家自然保护区。河流有洒河、柳河、滦河。东临潘家口水库。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森林覆盖率45%,有松、槐、杨、柞、桦、椴等树种。盛产干鲜果品,红果产量居全国之首,“京东板栗”产量居全国第二,为全国果品生产基地县。农产玉米、谷子、高粱。为省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县。矿产煤、铁、金、银等。有农机、化工、酿酒、食品、服装、建材等工业。京承铁路及112国道、津承、京建等公路交会境内。古迹有明长城、雾灵山清凉界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