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
1914年改宁远县置, 为新疆伊犁道治。治所即今新疆伊宁市。取“伊犁安宁”之意。1930年属伊犁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1952年析置伊宁市。1957年县徙治吉里圩孜镇(今伊宁市东北)。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西部。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面积 4554 平方千米。人口40.5万,有维吾尔、汉、回、哈萨克、满、乌孜别克等民族,其中维吾尔族占49.4%、回族占14.5%、哈萨克族占10.6%。辖2镇、18乡(含1回族乡)。有3牧场、2农场。境内驻有农四师七十团场、工建团。县人民政府驻吉里于孜镇。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设宁远县,因与湖南省宁远县重名,1914年改名伊宁县。1949年属伊犁专区,1952年划出县属五个区析置伊宁市。1955年后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57年县人民政府由伊宁迁至吉里于孜。1975年属伊犁地区,为地区行政公署驻地。1979年直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84年属伊犁地区。2001年隶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势北高南低,北为北天山西段科古尔琴山南坡,占总面积51%;中部低山丘陵占16%;南部河谷占33%。境内有中小河流12条。属中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北部山区海拔 1500~3500 米,有森林和夏冬牧场;中部丘陵为春秋牧场。南部平原为农业区。森林覆盖率达18%。东部喀什河下游河滩有小叶白蜡自然保护区。农产有小麦、玉米、胡麻、油菜籽,兼种稻、亚麻、甜菜。牲畜以羊、牛、马为主。盛产苹果、大白杏。野生动植物有马鹿、狐狸和阿魏、贝母等。矿产有煤、铁、金、石膏、石英、云母、重晶石等。工业有煤炭、建材、酿酒、印刷、农机制造、食品加工等。有喀什河引水枢纽和托海水电站。218国道横贯县境南部。古迹有弓月城、苏丹歪思汗麻扎和林则徐主持修建的皇渠龙口旧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