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庭生草
《隋书.循吏.刘旷传》:“刘旷不知何许人也。性谨厚,每以诚恕应物。开皇初,为平乡令,单骑之官。人有争讼者,辄丁宁晓以义理,不加绳劾,各自引咎而去。所得俸禄,赈施穷乏。百姓感其德化,更相笃励,曰:‘有君如此,何得为非!’在职七年,风教大洽,狱中无系囚,争讼绝息,图圄尽皆生草,庭可张罗。”
隋刘旷任平乡县令时,因重视教育,实行德政,使当地民风淳朴,没有人打官司,更没有人犯法,监狱里没有犯人,以至杂草丛生,庭院中鸟雀群集。后因用为咏德政化民之典。
宋.苏轼《苏轼诗集》卷十六《送孔朗中赴陕郊》诗:“讼庭生草数开樽,过客如云牢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