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大不捐
细:微;小。捐:舍弃;丢掉。指官吏贪污受贿,无论是大小钱物都不放弃。奕劻(1836-1918年),是清高宗(乾隆帝)第十七子永璘亲王的孙子。同治十一年(1872年)加郡王(次于亲王的爵号,清代宗室封爵第三级)衔,授御前大臣。同治十三年(1874年),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次年,升亲王(清宗室封爵第一级)。光绪三十年(1904年)三月,御史蒋式理上奏条陈称:“户部设置成立银行,招揽商人加入股金。我听说去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庆亲王奕劻将私人财产白银一百二十万两送往东交民巷,英国商业汇丰银行收入存款生利。奕劻自从简任军机大臣以来,贪污受贿小的大的都不放弃,他的门第庭院像市场一样热闹。所以奕劻和他的儿子载振(当时任商部尚书)的起居日常生活、饮食吃喝、车马行驶、衣服穿着都非常挥霍,还能够储蓄存入英国汇丰银行这一大批白银巨款。呈请朝廷命令将这一大批白银巨款提出交给中国户部设置成立的官立银行加入股金。”但以后并没有结果。
【出典】:
《清史稿》卷221《诸王传七·高宗诸子·庆僖亲王永璘传附奕劻传》9098页:“三十年三月,御史蒋式理奏:‘户部设立银行,招商入股。臣风闻上年十一月庆亲王奕劻将私产一百二十万送往东交民巷英商汇丰银行收存。奕劻自简任军机大臣以来,细大不捐,门庭如市。是以其父子起居、饮食、车马、衣服异常挥霍,尚能储蓄巨款。请命将此款提交官立银行入股。’”
【例句】:
李宝嘉《官场现形记》4回:“戴升还问人家要门包(旧指官员的守门人私自向拜见者勒索入门费),也有两吊(吊:旧时铜制钱一千文)的,也有一吊的,真是细大不捐,积少成多,合算起来也着实不少。”
主谓 捐,废弃。小的大的都不废弃,做学问要兼收并蓄。语出唐·韩愈《进学解》:“贪多务得,细大不捐”。后泛指不问大小多少,都不丢弃。《官场现形记》4回:“戴升还问人家要的包,也有两吊的,也有一吊的,真正是~。”△多用于情状方面。也作“细大无遗”。
【词语细大不捐】 成语:细大不捐汉语词典:细大不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