瘗鹿
《新唐书.裴宽传》:“宽不以苞苴(音bāo jū,本为馈赠之物,引申指贿赂)污家,不敢自欺,故瘗之(瘗,音yì,埋葬。之,指代鹿)。”
《渊鉴类函.施馈三》:“唐景云(睿宗年号,七一〇一七一一)中,韦诜休曰登楼,见人有瘗藏者,访诸吏曰:‘参军裴宽居也。’吏与偕来,诜问状,曰:‘宽居,义不以苞苴污其家。适有人以鹿饷,致而去,不敢自欺,故瘗之。’诜嗟异,乃引为判官。”
唐代裴宽为人廉洁自重。一次,有人送给他鹿肉,裴不愿接受贿赂而玷污自家声名,便把鹿肉埋了不食。后以“瘗鹿”比喻为官廉洁,义不私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