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恭陷萧望
《汉书.萧望之传》:“中书令弘恭、石显久典枢机……望之以为中书政本,宜以贤明之选,自武帝游宴后庭,故用宦者,非国旧制……繇是大与高、恭、显忤。”“恭、显奏‘望之、湛、更生朋党相称举,数谮诉大臣,毁离亲戚,欲以专擅权势,为臣不忠,诬上不道,请谒者召致廷尉。’时上初即位,不省‘谒者召致廷尉’,为下狱也,可其奏……弘恭、石显等知望之素高节,不诎辱,建白‘望之前为将军辅政,欲排退许、史专权擅朝。……不悔过服罪……非颇诎望之于牢狱,塞其怏怏心,则圣朝亡以施恩厚’……(望之)竟饮鸩自杀。”
汉元帝朝,萧望之极力反对宦官专权干预朝政,因而受到宦官弘恭等阴谋陷害,饮鸩而亡。后用为奸人害忠良之典。
唐.白居易《读史五首》其四:“弘恭陷萧望,赵高谋李斯。阴德既必报,阴祸岂虚施。”作者读史,对历史上阴谋害人之辈极为愤恨。此处举弘恭陷害萧望之事作为一例,认为害人者终将得到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