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历史典故>不疑诬金

不疑诬金

指直不疑被冤诬盗金之故事。后以此典称赞人能宽容忍让;或指人遭诬蒙冤。直不疑,西汉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汉文帝时任郎(帝王侍从)官。有一次,与他同住的一个人告假回家,误将另外一个人的金带走。金主人发觉后,胡乱猜疑是直不疑所偷,直不疑立即承认偷金,并向金主人道歉,又去买金偿还。以后那个告假人返回,归还了他误带走的金,金主人恍然大悟,感到冤诬直不疑,非常惭愧。直不疑因此被称赞为德行仁厚之长者。此典又作“直生取疑”、“偷金”、“金有误持”、“直氏偷金枉”、“同舍持金”。

【出典】:

史记》卷103《万石张叔列传·直不疑》2770页:“直不疑者,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觉,妄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而告归者来而归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惭,以此称为长者。”

【例句】:

南朝梁·江淹《诣建平王上书》:“远则直生取疑于盗金,近则伯鱼被名于不义。” 唐·杜甫《赠裴南部》:“人皆知饮水,公辈不偷金。” 唐·柳宗元《弘农公以硕德伟材》:“璧非真盗客,金有误持郎。” 唐·刘长卿《按覆后归睦州》:“直氏偷金枉,于家决狱明。” 清·唐孙华《哭姜编修西溟》:“比邻窃铁真无罪,同舍持金别有郎。”


【典源】《史记·万石张叔列传》:“塞侯直不疑者,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觉,妄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而告归者来而归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惭,以此称为长者。”《汉书·直不疑传》亦载。

【今译】 汉代直不疑,南阳人,汉文帝时任郎官。一次,与他同住的人告假归家,误将别人的金带走。金主发觉后,无端猜疑是直不疑所为,直立即承认道歉,买金偿还。后告假人返回归还其金,金主非常惭愧。直不疑因此被称为长者。

【释义】 后以此典称人宽容忍让; 或指遭诬蒙冤。

【典形】 不疑诬金、金有误持、同舍持金、偷金、直生取疑、直氏偷金枉。

【示例】

〔不疑诬金〕 明·唐寅《百忍歌》:“不疑诬金欺也忍,张公九世百般忍。”〔金有误持〕 唐·柳宗元《弘农公以硕德伟材》:“璧非真盗客,金有误持郎。”

〔同舍持金〕 清·唐孙华《哭姜编修西溟》:“比邻窃铁真无罪,同舍持金别有郎。”

〔偷金〕 唐·杜甫《赠裴南部》:“人皆知饮水,公辈不偷金。”

〔直生取疑〕 南朝梁·江淹《诣建平王上书》:“远则直生取疑于盗金,近则伯鱼被名于不义。”

〔直氏偷金枉〕 唐·刘长卿《按覆后归睦州》:“直氏偷金枉,于家决狱明。”


猜你喜欢

  • 春秋

    源见“春秋笔法”。指褒贬。《聊斋志异.郭生》:“王(王生)谛玩之,其所涂留,似有春秋。”清 和邦额《夜谭随录.崔秀才》:“胸中自有泾渭,皮里自具春秋。”【词语春秋】   汉语大词典:春秋

  • 取精用宏

    《左传.昭公七年》:“蕞尔国,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也宏矣,其取精也多矣。”后以“取精用宏”谓享用奢侈。清全祖望《经史问答》卷五:“若但以取精用宏为说,崔 庆、栾 郤、孙 宁诸乱臣,孰非取精用宏者,何

  • 歃血结盟

    见“歃血为盟”。《清史演义》:“当下杀牛宰豕,~,誓使异姓弟兄,大有桃园结义、梁山泊结盟的气象。”

  • 物极则衰

    见“物盛则衰”。《史记·李斯传》:“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吾未知所税驾也!”【词语物极则衰】  成语:物极则衰

  • 张绪风度

    同“张绪风流”。元 程文海《摸鱼儿.次韵谢张古愚》词:“西门柳,烟雨千条万缕,人夸张绪风度。”【词语张绪风度】   汉语大词典:张绪风度

  • 呷醋节帅

    唐.李肇《国史补》卷中:“任迪简为天德军判官,军燕后至,当饮觥酒,军吏误以醋酌。迪简以军使李景略严暴,发之则死者多矣,乃强饮之,吐血而归。军中闻者皆感泣。景略因为之省刑。及景略卒,军中请以为主,自卫佐

  • 轻躯得百琲

    晋.王嘉《拾遗记》卷九《晋时事》:“又屑沉水之香为尘末,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者赐以真珠百琲;有迹者节其饮食,令身轻弱。故闺中相戏曰:‘尔非细骨轻躯,安得百琲真珠。’……”晋.石崇用香为尘末,布

  • 僧儒各不为礼

    僧:信奉佛教的出家人。儒:儒士。为礼:行礼。此典指孛术鲁翀以身居天下儒人师(国子祭酒)为由,不肯向吐蕃帝师俯伏进觞。孛术鲁种(1279-1338),字子翚,女真族,邓州顺阳(今河南邓县西北)人。初任县

  • 美芹

    源见“献芹”。指因自珍而献人的微贱之物。唐杜甫《赤甲》诗:“炙背可以献天子,美芹由来知野人。”【词语美芹】   汉语大词典:美芹

  • 黄鸟悲鸣

    源见“秦穆杀三良”。谓哀悼忠良被残害。三国 魏曹植《三良诗》:“黄鸟为悲鸣,哀哉伤肺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