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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镜秘府论》东卷·

○论对

或曰:文词妍丽,良由对属之能;笔札雄通,实安施之巧。若言不对,语必徒申;韵而不切,烦词枉费。元氏云:“《易》曰:‘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书》曰:‘满招员,谦受益。’此皆圣作切对之例也。况乎庸才凡调,而对而不求切哉!”

余览沈、陆、王、元等诗格式等,出没不同。今弃其同者,撰其异者,都有二十九种对,具出如后。其赋体对者,合彼重字,双声、叠韵三类,与此一名;或叠韵、双声,各开一对,略之赋体;或以重字属联绵对。今者,开合俱举,存彼三名,后览达人,莫嫌烦冗。

○二十九种对

一曰,的名对;(亦名正名对,亦名正对)。二曰,隔句对;三曰,双拟对;四曰,联绵对;五曰,互成对;六曰,异类对;七曰,赋体对;八曰,双声对;九曰,叠韵对;十曰,回文对;十一曰,意对。

右十一种,古人同出斯对。

十二曰,平对;十三曰,奇对;十四曰,同对;十五曰,字对;十六曰,声对;十七曰,侧对。

右六种对,出元兢《髓脑》。

十八曰,邻近对;十九曰,交络对;廿曰,当句对;廿一曰,含境对;廿二曰,背体对;廿三曰,偏对;廿四曰,双虚实对;廿五曰,假对。

右八种对,出皎公《诗议》。

廿六曰,切侧对;廿七曰,双声侧对;廿八曰,叠韵侧对。

右三种,出崔氏《唐朝新定诗格》。

廿九曰,总不对对。

第一,的名对。(又名正名对,又名正对,又名切对)。

的名对者,正也。凡作文章,正正相对。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谷;上句安东,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上句安正,下句安斜;上句安远,下句安近;上句安倾,下句安正:如此之类,名为的名对。初学作文章,须作此对,然后学余对也。

或曰:天、地,日、月,好、恶,去、来,轻、重,浮、沉,长、短,进、退,方、圆,大、小,明、暗,老、少,凶、儜,俯、仰,壮、弱,往、还,清、浊,南、北,东、西。如此之类,名正对。

诗曰:“东圃青梅发,西园绿草开;砌下花徐去,阶前絮缓来。”

释曰:上二句中:“东”“西”是其对,“园”“圃”是其对,“青”“绿”是其对,“梅”“草”是其对,“开”“发”是其对。下二句中:“阶”“砌”是其对,“前”“下”是其对,“花”“絮”是其对,“徐”“缓”是其对,“来”“去”是其对。如此之对类,名为的名对。

又曰:“手披黄卷尽,目送白云征。玉霜摧草色,金风断雁声。片云愁近戍,半月隐遥城。”

释曰:上有“手披”,下有“目送”,上“黄”下“白”,上“玉”下“金”:故曰的名对。

又曰:“云光鬓里薄,月影扇中新;年华与妆面,共作一芳春。”

释曰:上有“云光”,下有“月影”,落句虽无对,但结成上意而已。自余诗皆放,此最为上。

又曰:“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

释曰:“迎”“送”词翻,“去”“来”义背,下言“西北”,上说“东南”:故曰正名也。

又曰:“鲜光叶上动,艳彩花中出;疏桐映兰阁,密柳盖荷池。”

释曰:持“艳”偶“鲜”,用“光”匹“彩”,“疏桐”“密柳”之相酬:故受的名。

又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

有虚名实名,上对实名也。

又曰:“恒敛千金笑,长垂双玉啼。”

元兢曰:“正对者,若‘尧年’、‘舜日’。尧、舜皆古之圣君,名相敌,此为正对。若上句用圣君,下句用贤臣;上句用凤,下句还用鸾:皆为正对也。如上句用松桂,下句用蓬蒿;松桂是善木,蓬蒿是恶草:此非正对也。”

第二,隔句对。

隔句对者,第一句与第三句对,第二句与第四句对: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

诗曰:“昨夜越溪难,含悲赴上兰;今朝逾岭易,抱笑入长安。”

释曰:第一句“昨夜”与第三句“今朝”对,“越溪”与“逾岭”是对;第二句“含悲”与第四句“抱笑”是对,“上兰”与“长安”对;并是事对,不是字对: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

又曰:“相思复相忆,夜夜泪沾衣;空悲亦空叹,朝朝君未归。”

释曰:两“相”对于两“空”,隔以“沾衣”之句,“朝朝”偶于“夜夜”,越以“空叹”之言:从首至末,对属间来,故名隔句对。

又曰:“月映茱萸锦,艳起桃花颊;风发蒲桃绣,香生云母帖。”又曰:“翠苑翠丛外,单蜂拾蕊归;芳园芳树里,双燕历花飞。”

释曰:夫“艳起”对“香生”,隔以“映茱萸”之锦,“月锦”偶“风绣”,又间诸“生云母”之帖;其双“芳”“燕”匹两“翠”“蜂”,“里”“外”尽间成,故云隔句。

又曰:“始见西南楼,纤纤如玉钩;未映东北墀,娟娟似蛾眉。”

第三,双拟对。

双拟对者,一句之中所论,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拟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类,名为双拟对。诗曰:“夏暑夏不衰,秋阴秋未归;炎至炎难却,凉消凉易追。”

释曰:第一句中,两“夏”字拟一“暑”字;第二句中,两“秋”字拟一“阴”字;第三句中,两“炎”字拟一“至”字;第四句中,两“凉”字拟一“消”字:如此之法,名为双拟对。

又云:“乍行乍理发,或笑或看衣。”又曰:“结萼结花初,飞岚飞叶始。”

释曰:既双“结”居初,亦两“飞”带末;宜书宜时之句,可题可怜之论,准拟成对,故以名云。而又取双拟为名。

又曰:“可闻不可见,能重复能轻。”又曰:“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

释曰:上陈二“月”,隔以“眉欺”;下说双“花”,间诸“颊胜”。文虽再读,语必孤来;拟用双文,故生斯号。

或曰:春树春花,秋池秋日;琴命清琴,酒追佳酒;思君念君,千处万处:如此之类,名曰双拟对。

第四,联绵对。

联绵对者,不相绝也。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为联绵对。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诗曰:“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仍清;听蝉蝉响急,思乡乡别情。”

释曰:一句之中,第二字是“山”,第三字亦是“山”;余句皆然:如此之类,名为联绵对。

又曰:“嫩荷荷似颊,浅河河似带,初月月如眉。”

释曰:两“荷”连读,放诸上句之中;双“月”并陈,言之下句之腹:一文再读,二字双来,意涉连言,坐兹生号。

又曰:“烟离离万代,雨绝绝千年。”

释曰:情起多端,理暧昧难分,情参差迢述;且自无关赋体,实乃偏用开格。

又曰:“望日日已晚,怀人人不归。”又曰:“霏霏敛夕雾,赫赫咕晨曦;轩轩多秀气,奕奕有光仪。”又曰:“视日日将晚,望云云渐积。”

或曰:朝朝,夜夜,灼灼,菁菁,赫赫,辉辉,汪汪,落落,索索,萧萧,穆穆,堂堂,巍巍,诃诃:如此之类,名连绵对。

第五,互成对。

互成对者,天与地对,日与月对,麟与凤对,金与银对,台与殿对,楼与榭对。两字若上下句安之,名的名对;若两字一处用之,是名互成对,言互相成也。诗曰:“天地心间静,日月眼中明;麟凤千年贵,金银一代荣。”

释曰:第一句之中,“天地”一处;第二句之中,“日月”一处;第三句之中,“麟凤”一处;第四句之中,“金银”一处:不在两处用之,名互成对。

又曰:“玉钗丹翠缠,象榻金银镂;青夫丹碧度,轻雾历檐飞。”

释曰:“丹翠”自拟,“金银”别对,各途布列,而互相成。“飞”“度”二言,并如斯例。

又曰:“岁时伤道路,亲友念东西。”

第六,异类对。

异类对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云,下句安微;上句安鸟,下句安花;上句安风,下句安树:如此之类,名为异类对。非是的名对,异同比类,故言异类对。但解如是对,并是大才,笼罗天地,文章卓秀,才无拥滞,不问多少,所作成篇,但如此对,益诗有功。诗曰:“天清白云外,山峻紫微中;鸟飞随去影,花落逐摇风。”

释曰:上句安“天”,下句安“山”,“天”“山”非敌体,“白云”“紫微”亦非敌体;第三句安“鸟”,第四句安“花”,“鸟”“花”非敌体,“去影”“摇风”亦非敌体:如此之类,名为异类对。

又曰:“风织池间字,虫穿叶上文。”

释曰:“风”“虫”非类,而附对是同;“池”“叶”殊流,而寄巧归一。或双声以酬叠韵,或双拟而对回文;别致同词,故云异类。

又曰:“鲤跃排荷戏,燕舞拂泥飞;琴上丹花拂,酒侧黄鹂度。”

释曰:鸟飞鱼跃,琴歌酒唱,事迹既异;至如鸟飞树动,鱼跃水溅,叶润凭水而成文,枝摇托风而制语,谚赤鲤为对,引酒歌傍传酒唱,二各相无,故异类题目,空中起事。

又曰:“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山川”。

又如以“早朝”偶“故人”,非类是也。

元氏曰:“异对者,若来禽、去兽,残月、初霞。”此“来”与“去”,“初”与“残”,其类不同,名为异对。异对胜于同对。

第七,赋体对。

赋体对者,或句首重字,或句首叠韵,或句腹叠韵,或句首双声,或句腹双声:如此之类,名为赋体对。似赋之形体,故名曰赋体对。诗曰:

句首重字:“褭褭树惊风,曬曬云蔽月。”“皎皎夜蝉鸣,胧胧晓光发。”

句腹重字:“汉月朝朝暗,胡风夜夜寒。”

句尾重字:“月蔽云曬曬,风惊树褭褭。”

句首叠韵:“徘徊四顾望,怅悢独心愁。”

句腹叠韵:“君赴燕然戍,妾坐逍遥楼。”

句尾叠韵:“疏云雨滴沥,薄雾树朦胧。”

句首双声:“留连千里宾,独待一年春。”

句腹双声:“我陟崎岖岭,君行峣崅山。”

句尾双声:“妾意逐行云,君身入暮门。”

释曰:上句若有重字、双声、叠韵,下句亦然。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为犯病也。但依此对,名为赋体对。

又曰:“团团月挂岭,纳纳露沾衣。”(头)。“花承滴滴露,风垂褭褭衣。”(腹)。“山风晚习习,水浪夕淫淫。”(尾)。

释曰:《诗》有鸾鸣哙哙,鹿响幼幼,苌楚婀娜之名,泽陂菡萏之状,模朝隮而薈蔚,写荇菜而参差,既正起重言,亦傍生叠字者。

第八,双声对。

诗曰:“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

释曰:“佳菊”双声,系之上语之尾;“丽兰”叠韵,陈诸下句之末。秋朝非无白露,春日自有清风,气侧音谐,反之不得。“好花”“精酒”之徒,“妍月”“奇琴”之辈:如此之类,俱曰双声。

又曰:“飋岁阴晓,皎洁寒流清;结交一顾重,然诺百金轻。”又曰:“五章纷冉弱,三冬粲陆离;怅望一途阻,参差百虑违。”

释曰:“飋”“皎洁”,即是双声,得对叠韵;“冉弱”“陆离”,即是双声,自得成对。

又曰:“洲渚递萦映,树石相因依。”

或曰:“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灯”,“翻蜂”、“度蝶”,黄槐”、“绿柳”,“意忆”、“心思”,“对德”、“会贤”,“见君”、“接子”:如此之类,名双声对。

第九,叠韵对。

诗曰:“放畅千般意,逍遥一个心;漱流还枕石,步月复弹琴。”

释曰:“放畅”双声,陈之上句之初;“逍遥”叠韵,放诸下言之首。双道二文,其音自叠;文生再字,韵必重来。“旷望”、“徘徊”、“绸缪”、“眷恋”,例同于此,何藉烦论。

又曰:“徘徊夜月满,肃穆晓风清;此时一樽酒,无君徒自盈。”又曰:“郁律构丹巘,棱层起青嶂。”(“郁律”“棱层”是。)

《笔札》云:“徘徊”、“窈窕”、“眷恋”、“彷徨”、“放畅”、“心襟”、“逍遥”、“意气”、“优游”、“陵胜”、“放旷”、“虚无”、“彟酌”、“思惟”、“须臾”:如此之类,名曰叠韵对。

第十,回文对。

诗曰:“情亲由得意,得意遂情亲;新情终会故,会故亦经新。”

释曰:双“情”著于初、九,两“亲”继于十、二;又显头“新”尾“故”,还标上下之“故”“新”:列字也久,施文已周,回文更用,重申文义,因以名云。

第十一,意对。

诗曰:“岁暮临空房,凉风起坐隅;寝兴日已寒,白露生庭芜。”又曰:“上堂拜嘉庆,入室问何之;日暮行采归,物色桑榆时。”

释曰:“岁暮”“凉风”,非是属对;“寝兴”“白露”,罕得相酬;事意相因,文理无爽:故曰意对耳。

第十二,平对。

平对者,若青山、绿水,此平常之对,故曰平对也。他皆效此。

第十三,奇对。

奇对者,若马颊河、熊耳山;此“马”“熊”是兽名,“颊”“耳”是形名,既非平常,是为奇对。他皆效此。又如漆、沮、四塞,“漆”与“四”是数名,又两字各是双声对。又如古人名,上句用曾参,下句用陈轸,“参”与“轸”者同是二十八宿名。若此者,出奇而取对,故谓之奇对。他皆效此。

第十四,同对。

同对者,若大谷、广陵,薄云、轻雾;此“大”与“广”、“薄”与“轻”,其类是同,故谓之同对。同类对者,云、雾,星、月,花、叶,风、烟,霜、雪,酒、觞,东、西,南、北,青、黄,赤、白,丹、素,朱、紫,宵、夜,朝、旦,山、岳,江、河,台、殿,宫、堂,车、马,途、路。

第十五,字对。

或曰:字对者,若桂楫,荷戈,“荷”是负之义,以其字草名,故与“桂”为对;不用义对,但取字为对也。

或曰:字对者,谓义别字对是。诗曰:“山椒架寒雾,池篠韵凉飚。”

“山椒”,即山顶也;“池篠”,傍池竹也:此义别字对。

又曰:“何用金扉敞,终醉石崇家。”

“金扉”“石家”即是。

又曰:“原风振平楚,野雪被长营。”

即“菅”与“楚”为字对。

第十六,声对。

或曰:声对者,若晓路、秋霜;“路”是道路,与“霜”非对,以其与“露”同声故。

或曰:声对者,谓字义俱别,声作对是。诗曰:“彤驺初惊路,白简未含霜。”

“路”是途路,声即与“露”同,故将以对“霜”。

又曰:“初蝉韵高柳,密茑挂深松。”

“茑”,草属,声即与“鸟”同,故以对“蝉”。

第十七,侧对。(崔名“字侧对”)。

元氏曰:侧对者,若冯翊、(地名,在左辅也。)龙首。(山名,在西京也。)此为“冯”字半边有“马”,与“龙”为对;“翊”字半边有“羽”,与“首”为对:此为侧对。又如泉流、赤峰;“泉”字其上有“白”,与“赤”为对。凡一字侧耳,即是侧对,不必两字皆须侧也。以前六种切对,时人把笔缀文者多矣,而莫能识其径路。于公义藏之箧笥,不可垂示于非才。深秘之,深秘之。

或曰:字侧对者,谓字义俱别,形体半同是。诗曰:“忘怀接英彦,申劝引桂酒。”

“英彦”与“桂酒”,即字义全别,然形体半,同是。

又曰:“玉鸡清五洛,瑞雉映三秦。”

“玉鸡”与“瑞雉”是。

又曰:“桓山分羽翼,荆树折枝条。”

“桓山”与“荆树”是:如此之类,名字侧对。

第十八,邻近对。

诗曰:“死生今忽异,欢娱竟不同。”又曰:“寒云轻重色,秋水去来波。”

上是义,下是正名。此也对大体似的名,的名窄,邻近宽。

第十九,交络对。

赋诗曰:“出入三代,五百余载。”

或曰:此中“余”属于“载”,不偶“出入”;古人但四字四义皆成对,故偏举以例也。

第二十,当句对。

赋诗曰:“薰歇烬灭,光沉响绝。”

第廿一,含境对。

诗曰:“悠远长怀,寂寥无声。”

第廿二,背体对。

诗曰:“进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第廿三,偏对。

《诗》曰:“萧萧马鸣,悠悠旆旌。”(谓非极对也)。又曰:“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又曰:“日月光太清,列宿曜紫微。”又曰:“亭皋木叶下,陇首秋云飞。”

全其文彩,不求至切,得非作者变通之意乎!若谓今人不然,沈给事诗亦有其例。诗曰:“春豫过灵沼,云旗出凤城。”此例多矣。但天然语,今虽虚亦对实,如古人以“芙蓉”偶“杨柳”,亦名声类对。

第廿四,双虚实对。

诗曰:“故人云雨散,空山来往疏。”

此对当句义了,不同互成。

第廿五,假对。

诗曰:“不献胸中策,空归海上山。”

或有人以“推荐”偶“拂衣”之类是也。

第廿六,切侧对。

切侧对者,谓精异粗同是。诗曰:“浮钟宵响彻,飞镜晓光斜。”

“浮钟”是钟,“飞镜”是月,谓理别文同是。

第廿七,双声侧对。

双声侧对者,谓字义别,双声来对是。诗曰:“花明金谷树,叶映首山薇。”

“金谷”与“首山”字义别,同双声侧对。

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气隐檐楹。”

“雉堞”对“檐楹”,亦双声侧对。

第廿八,叠韵侧对。

叠韵侧对者,谓字义别,声名叠韵对是。诗曰:“平生披黼帐,窈窕步花庭。”

“平生”“窈窕”是。

又曰:“自得优游趣,宁知圣政隆。”

“优游”与“圣政”,义非正对,字声势叠韵。

或曰:夫为文章诗赋,皆须属对,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谓前句双声,后句直语,或复空谈:如此之例,名为跛。眇者,谓前句物色,后句人名;或前句语风空,后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风与空则无形而不见,山与水则有踪而可寻,以有形对无色:如此之例,名为眇。或云:景风心色等,可以对虚,亦可以对实。今江东文人作诗,头尾多有不对。如:“侠客倦艰辛,夜出小平津;马色迷关吏,鸡鸣起戍人。露鲜花剑影,月照宝刀新;问我‘将何去?”北海就孙宾。’”

此即首尾不对之诗,其有故不对者若之。

第廿九,总不对对。

如:“平生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及尔同衰暮,非复别离时。勿言一樽酒,明日难共持;梦中不识路,何以慰相思?”

此总不对之诗,如此作者,最为佳妙。夫属对法,非真风花竹木,用事而已;若双声即双声对,叠韵即叠韵对。

○《笔札》七种言句例

一曰,一言句例;二曰,二言句例;三曰,三言句例,四曰,四言句例;五曰,五言句例;六曰,六言句例;七曰,七言句例。

一曰,一言句例。一言句者,天、地,阴、阳,江、河,日、月是也。

二曰,二言句例。二言句者,“天高,地下”,“露结,云收”是。(又“翼乎,沛乎”等是。)

三曰,三言句例。三言句者,“斟清酒,拍青琴”,“寻往信,访来音”是也。又云:“春可乐,秋可哀”。四曰,四言句例。四言句者,“朝燃兽炭,夜秉鱼灯”,“宋腊已歌,秦姬欲笑”是也。

五曰,五言句例。五言句者,“雾开山有媚,云闭日无光”,“燥尘笼野白,寒树染村黄”是也。

六曰,六言句例。六言句者,“讶桃花之似颊,笑柳叶之如眉”,“拔笙簧而数暖,促筝柱而劬移。”

七曰,七言句例。七言句者,“素琴奏乎五三拍,绿酒倾乎一两卮”,“忘言则贵于得趣,不乐则更待何为。”

八曰,八言句例。八言句者,“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九曰,九言句例。九言句者,“嗟余薄德从役至他乡,筋力疲顿无意入长杨。”

十曰,十言句例。

十一曰,十一言句例。《文赋》云:“沈辞怫悦,若游鱼衔钩而出重渊之深;浮藻联翩,犹翔鸟缨缴而坠层云之峻。”下句皆十一字是也。

南卷

○论文意

或曰:夫文字起于皇道,古人画一之后方有也。先君传之,不言而天下自理,不教而天下自然,此谓皇道。道合气性,性合天理,于是万物禀焉,苍生理焉。尧行之,舜则之,淳朴之教,人不知有君也。后人知识渐下,圣人知之,所以画八卦,垂浅教,令后人依焉。是知一生名,名生教,然后名教生焉。以名教为宗,则文章起于皇道,兴乎《国风》耳。自古文章,起于无作,兴于自然,感激而成,都无饰练,发言以当,应物便是,古诗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当句皆了也。其次,《尚书》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亦句句便了。自此之后,则有《毛诗》,假物成焉。夫子演《易》,极思于《系辞》,言句简易,体是诗骨。夫子传于游、夏,游、夏传于荀卿、孟轲,方有四言、五言,效古而作。荀、孟传于司马迁,迁传于贾谊。谊谪居长沙,遂不得志,风土既殊,迁逐怨上,属物比兴,少于《风》、《雅》;复有骚人之作,皆有怨刺,失于本宗。乃知司马迁为北宗,贾生为南宗,从此分焉。汉、魏有曹植刘桢,皆气高出于天纵,不傍经史,卓然为文。从此之后,递相祖述,经纶百代,识人虚薄,属文于花草,失其古焉。中有鲍照、谢康乐,纵逸相继,成败兼行。至晋、宋、齐、梁,皆悉颓毁。

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辨则律清,格律全,然后始有调。用意于古人之上,则天地之境,洞焉可观。古文格高,一句见意,则“股肱良哉”是也。其次两句见意,则“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也。其次古诗,四句见意,则“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是也。又刘公幹诗云:“青青陵上松,飋飋谷中风,风弦一何盛,松枝一何劲。”此诗从首至尾,唯论一事,以此不如古人也。

诗本志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然后书之于纸也。高手作势,一句更别起意;其次两句起意,意如涌烟,从地升天,向后渐高渐高,不可阶上也。下手下句弱于句,不看向背,不立意宗,皆不堪也。

凡文章皆不难,又不辛苦。如《文选》诗云:“朝入谯郡界”,“左右望我军”。皆如此例,不难不辛苦也。

夫作文章,但多立意。令左穿右穴,苦心竭智,必须忘身,不可拘束。思若不来,即须放情却宽之,令境生。然后以境照之,思则便来,来即作文。如其境思不来,不可作也。

夫置意作诗,即须疑心,目击其物,便以心击之,深穿其境。如登高山绝顶,下临万象,如在掌中。以此见象,心中了见,当此即用。如无有不似,仍以律调之定,然后书之于纸,会其题目。山林、日月、风景为真,以歌咏之。犹如水中见日月,文章是景,物色是本,照之须了见其象也。

夫文章兴作,先动气,气生乎心,心发乎言,闻于耳,见于目,录于纸。意须出万人之境,望古人于格下,攒天海于方寸。诗人用心,当于此也。

夫诗,入头即论其意,意尽则肚宽,肚宽则诗得,容颜物色乱下,至尾则却收前意,节节仍须有分付。

夫用字有数般:有轻,有重;有重中轻,有轻中重;有虽重浊可用者,有轻清不可用者。事须细律之,若用重字,即以轻字拂之,便快也。

夫文章,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声即稳也;其中三字纵重浊,亦无妨。如“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若五字并轻,则脱略,无所止泊处;若五字并重,则文章暗浊。事须轻重相间,仍须以声律之。如“明月照积雪”,则“月”,“雪”相拨;及“罗衣何飘飖”,则“罗”“何”相拨:亦不可不觉也。

夫诗,一句即须见其地居处。如“孟夏草木长,绕屋树扶疏,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若空言物色,则虽好而无味,必须安立其身。

诗头皆须造意,意须紧;然后纵横变转。如“相逢楚水寒”,送人必言其所矣。

凡属文之人,常须作意。凝心天海之外,用思元气之前,巧运言词,精练意魄,所作词句,莫用古语及今烂字旧意。改他旧语,移头换尾,如此之人,终不长进。为无自性,不能专心苦思,致见不成。

凡诗人夜间床头,明置一盏灯。若睡来任睡,睡觉即起,兴发意生,精神清爽,了了明白,皆须身在意中。若诗中无身,即诗从何有?若不书身心,何以为诗?是故诗者,书身心之行李,序当时之愤气。气采不适,心事或不达,或以刺上,或以化下,或以申心,或以序事,皆为中心不决,众不我知。由是言之:方识古人之本也。

凡作诗之人,皆自抄古人,诗语精妙之处,名为随身卷子,以防苦思。作文兴若不来,即须看随身卷子,以发兴也。

诗有饱肚狭腹,语急言生,至极言终始,未一向耳。若谢康乐语,饱肚意多,皆得停泊,任意纵横。鲍照言语逼迫,无有纵逸,故名狭腹之语。以此言之,则鲍公不如谢也。

诗有无头尾之体。凡诗头,或以物色为头,或以身为头,或以身意为头,百般无定,任意以兴来安稳,即任为诗头也。

凡诗,两句即须团却意,句句必须有底盖相承,翻覆而用。四句之中,皆须团意上道,必须断其小大,使人事不错。

诗有上句言物色,下句更重拂之体。如“夜闻木叶落,疑是洞庭秋”,“旷野饶悲风,飋飋黄蒿草”,是其例也。

诗有上句言意,下句言状;上句言状,下句言意。如“昏旦变气候,山水含清辉。”“蝉鸣空桑林,八月萧关道”是也。

凡诗,物色兼意下为好,若有物色,无意兴,虽巧亦无处用之。如“竹声先知秋”,此名兼也。

凡高手,言物及意,皆不相倚傍。如“方塘涵清源,细柳夹道生”,又“方塘涵白水,中有凫与雁”,又“绿水溢金塘”,“马毛缩如猬”,又“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又“青青河畔草”,“郁郁涧底松”,是其例也。

诗有天然物色,以五彩比之而不及。由是言之,假物不如真象,假色不如天然。如此之例,皆为高手。中手倚傍者,如“余霞散成绮,澄江净如练”,此皆假物色比象,力弱不堪也。

诗有意好言真,光今绝古,即须书之于纸;不论对与不对,但用意方便,言语安稳,即用之。若语势有对,言复安稳,益当为善。

诗有杰起险作,左穿右穴。如“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马毛缩如猬,角弓不可张”,“凿井北陵隈,百丈不及泉”,又“去时三十万,独自还长安,不信沙场苦,君看刀箭瘢”,此为例也。

诗有意阔心远,以小纳大之体。如“振衣千仞冈,濯足万里流”,古诗直言其事,不相映带,此实高也。相映带,诗云:“响如鬼必附物而来”,“天籁万物性,地籁万物声。”

诗有览古者,经古人之成败咏之是也。

咏史者,读史见古人成败,感而作之。

杂诗者,古人所作,元有题目,撰入《文选》,《文选》失其题目,古人不详,名曰杂诗。

乐府者,选其清调合律,唱入管弦,所奏即入之乐府聚之。如《塘上行》、《怨歌行》、《长歌行》、《短歌行》之类是也。

咏怀者,有咏其怀抱之事为兴是也。

古意者,非若其古意,当何有今意;言其效古人意,斯盖未当拟古。

寓言者,偶然寄言是也。

夫诗,有生杀回薄,以象四时,亦禀人事,语诸类并如之。诸为笔,不可故不对,得还须对。

夫语对者,不可以虚无而对实象。若用草与色为对,即虚无之类是也。

夫诗格律,须如金石之声。《谏猎书》甚简小直置,似不用事,而句句皆有事,甚善甚善;《海赋》太能;《鵩鸟赋》等,皆直把无头尾;《天台山赋》能律声,有金石声。孙公云:“掷地金声。”此之谓也。《芜城赋》,大才子有不足处,一歇哀伤便已,无有自宽知道之意。

诗有“明月下山头,天河横戍楼,白云千万里,沧江朝夕流。浦沙望如雪,松风听似秋,不觉烟霞曙,花鸟乱芳洲”,并是物色,无安身处,不知何事如此也。

诗有平意兴来作者,“愿子励风规,归来振羽仪。嗟余今老病,此别恐长辞。”盖无比兴,一时之能也。

诗有“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则曹子建之兴也。阮公《咏怀诗》曰:“中夜不能寐,(谓时暗也。)起坐弹鸣琴。(忧来弹琴以自娱也。)薄帷鉴明月,(言小人在位,君子在野,蔽君犹如薄帷中映明月之光)。清风吹我襟。(独有其日月以清怀也)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近小人也。)”

凡作文,必须看古人及当时高手用意处,有新奇调学之。

诗贵销题目中意尽,然看当所见景物与意惬者相兼道。若一向言意,诗中不妙及无味;景语若多,与意相兼不紧,虽理道亦无味。昏旦景色,四时气象,皆以意排之,令有次序,令兼意说之,为妙。旦日出初,河山林嶂涯壁间,宿雾及气霭,皆随日色照著处便开。触物皆发光色者,因雾气湿著处,被日照水光发。至日午,气霭虽尽,阳气正甚,万物蒙蔽,却不堪用。至晓间,气霭未起,阳气稍歇,万物澄净,遥目此乃堪用。至于一物,皆成光色,此时乃堪用思。所说景物必须好似四时者。春夏秋冬气色,随时生意。取用之意,用之时,必须安神净虑。目睹其物,即入于心;心通其物,物通即言。言其状,须似其景。语须天海之内,皆入纳于方寸。至清晓,所览远近景物及幽所奇胜,概皆须任意自起。意欲作文,乘兴便作,若似烦即止,无令心倦。常如此运之,即兴无休歇,神终不疲。

凡神不安,令人不畅无兴。无兴即任睡,睡大养神。常须夜停灯任自觉,不须强起。强起即惛迷,所览无益。纸笔墨常须随身,兴来即录。若无笔纸,羁旅之间,意多草草。舟行之后,即须安眠。眠足之后,固多清景,江山满怀,合而生兴,须屏绝事务,专任情兴。因此,若有制作,皆奇逸。看兴稍歇,且如诗未成,待后有兴成,却必不得强伤神。敩古文章,不得随他旧意,终不长进;皆须百般纵横,变转数出,其头段段皆须令意上道,却后还收初意。“相逢楚水寒”诗是也。

凡诗立意,皆杰起险作,傍若无人,不须怖惧。古诗云:“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及“不信沙场苦,君看刀箭瘢”是也。

诗不得一向把。须纵横而作;不得转韵,转韵即无力。落句须令思常如未尽始好。如陈子昂诗落句云:“蜀门自兹始,云山方浩然”是也。

夫文章之体,五言最难,声势沉浮,读之不美。句多精巧,理合阴阳;包天地而罗万物,笼日月而掩苍生。其中四时调于递代,八节正于轮环;五音五行,和于生灭;六律六吕,通于寒暑。

凡文章不得不对,上句若安重字、双声、叠韵,下句亦然。若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名为离支;若上句用事,下句不用事,名为缺偶。故梁朝湘东王《诗评》云:“作诗不对,本是吼文,不名为诗。”

夫作诗用字之法,各有数般:一敌体用字,二同体用字,三释训用字,四直用字。但解作诗,一切文章,皆如此法。若相闻书题、碑文、墓志、赦书、露布、笺、章、表、奏、启、策、檄、铭、诔、诏、诰、辞、牒、判,一同此法。今世间之人,或识清而不知浊,或识浊而不知清。若以清为韵,余尽须用清;若以浊为韵,余尽须浊;若清浊相和,名为落韵。(故李《音序》曰:“篇名落韵,下篇通韵。”以草木如此。)

凡文章体例,不解清浊规矩,造次不得制作。制作不依此法,纵令合理,所作千篇,不堪施用。但比来潘郎,纵解文章,复不闲清浊;纵解清浊,又不解文章。若解此法,即是文章之士。为若不用此法,声名难得。故《论语》云:“学而时习之”,此谓也。若“思而不学,则危殆也”。又云:“思之者,德之深也。”

或曰:夫诗有三四五六七言之别,今可略而叙之。三言始于《虞典》《元首》之歌。四言本出《南风》,流于夏世,传至韦孟,其文始具。六言散在《骚》、《雅》。七言萌于汉代。五言之作,《召南》《行露》,已有滥觞,汉武帝时,屡见全什,非本李少卿也。(以上略同古人)。少卿以伤别为宗,文体未备,意悲词切,若偶中音响,《十九首》之流也。古诗以讽兴为宗,直而不俗,丽而不朽,格高而词温,语近而意远,情浮于语,偶象则发,不以力制,故皆合于语,而生自然。建安三祖、七子,五言始盛,风裁爽朗,莫之与京,然终伤用气使才,违于天真,虽忘从容,而露造迹。正始中,何晏、嵇、阮之俦也,嵇兴高邈,阮旨闲旷,亦难为等夷;论其代,则渐浮侈矣。晋世尤尚绮靡,古人云:“采缛于正始,力柔于建安。”宋初文格,与晋相沿,更憔悴矣。

论人,则康乐公秉独善之资,振颓靡之俗。沈建昌评:“自灵均已来,一人而已。”此后,江宁侯温而朗;鲍参军丽而气多,杂体《从军》,殆凌前古,恨其纵舍盘薄,体貌犹少;宣城公情致萧散,词泽义精,至于雅句殊章,往往惊绝,虽谓格柔,而多清劲,或常态未剪,有逸对可嘉,风范波澜,去谢远矣。柳惲、王融、江总三子,江则理而情,王则情而丽,柳则雅而高。予知柳吴兴名屈于何,格居何上。中间诸子,时有片言只句,纵敌于古人,而体不足齿。或者随流,风雅泯绝,八病双枯,载发文蠹,遂有古律之别,(古诗三等:正,偏,俗;律诗三等:古,正,俗。)顷作古诗者,不达其旨,效得庸音,竞壮其问,俾令虚大。或有所至,已在古人之后,意熟语旧,但见诗皮,淡而无味。予实不诬,唯知音者知耳。

律家之流,拘而多忌,失于自然,吾常所病也。必不得已,则削其俗巧,与其一体。一体者,由不明诗对,未阶大道。若《国风》、《雅》、《颂》之中,非一手作,或有暗同,不在此也。其诗云:“终朝采菜,不盈一掬。”又诗曰:“采采卷耳,不盈倾筐。”兴虽别而势同。若《颂》中,不名一体。夫累对成章,高手有互变之势,列篇相望,殊状更多。若句句同区,篇篇共辙,名为贯鱼之手,非变之才也。俗巧者,由不辨正气,习俗师弱弊之过也。其诗云:“树阴逢歇马,鱼潭见洗船。”又诗云:“隔花遥劝酒,就水更移床。”何则?夫境象不一,虚实难明,有可睹而不可取,景也;可闻而不可见,风也;虽系乎我形,而妙用无体,心也;义贯众象,而无定质,色也。凡此等,可以对虚,亦可以对实。

又曰:至如渡头、浦口,水面、波心,是俗对也。上句青,下句绿;上句爱,下句怜:下对也。(“青山满蜀道,绿水向荆州。”语丽而掩瑕也。)句中多著映带、傍佯等语,熟字也。制锦、一同、仙尉、黄绶,熟名也。溪溠、水隈、山脊、山肋,俗名也。若个、占剩,俗字也。俗有二种:一,鄙俚俗,取例可知;二,古今相传俗,诗云:“小妇无所作,挟瑟上高堂”之类是也。又如送别诗,山字之中,必有离颜;溪字之中,必有解携;送字之中,必有渡头字;来字之中,必有悠哉。如游寺诗,鹫岭鸡岑,东林彼岸;语居士以谢公为首,称高僧以支公为先。又柔其词,轻其调,以“小”字饰之,“花”字妆之,“漫”字润之,“点”字采之,乃云“小溪花悬,漫水点山”。若体裁已成,唯少此字,假以圆文,则何不可。然取舍之际,有断轮之妙哉,知音之徒,固当心证。调笑叉语,似谑似谶,滑稽皆为诗赘,偏入嘲咏,时或有之,岂足为文章乎?(剖宋玉俗辩之能,废东方不雅之说,始可议其文也。)

又云:凡诗者,虽以敌古为上,不以写古为能。立意于众人之先,放词于群才之表,独创虽取,使耳目不接,终患倚傍之手。或引全章,或插一句,以古人相黏二字、三字为力,厕丽玉于瓦石,殖芳芷于败兰,纵善,亦他人之眉目,非己之功也,况不善乎?时人赋孤竹则云“冉冉”,咏杨柳则云“依依”,此语未有之前,何人曾道。谢诗云:“江菼亦依依。”故知不必以冉冉系竹,依依在杨。常手傍之,以为有味,此亦强作幽想耳。且引灵均为证,文谲气贞,本于《六经》,而制体创词,自我独致,故历代作者师之。此所谓势不同,而无模拟之能也。(班固虽谓屈原“露才扬己,引昆嵛、玄圃之事不经,然其文雅丽,可为赋之宗”。)若比君于尧、舜,况臣于稷、卨,(思列切。)绮里之高逸,於陵之幽贞,褒贬古贤,成当时文意,虽写全章,非用事也。古诗:“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南登灞陵岸,回首望长安”;“彭、薛才知耻,贡公不遗荣,或可优贪竞,岂足称达生。”此三例,非用事也。

或云:今人所以不及古者,病于俪词。予云:不然。(先正时人,兼非刘氏。)六经时有俪词,扬、马、张、蔡之徒始盛。“云从龙,风从虎”,非俪耶?但古人后于语,先于意。因意成语,语不使意,偶对则对,偶散则散。若力为之,则见斤斧之迹。故有对不失浑成,纵散不关造作,此古手也。

或曰:诗不要苦思,苦思则丧于天真。此甚不然。固须绎虑于险中,采奇于象外,状飞动之句,写冥奥之思。夫希世之珠,必出骊龙之颔,况通幽含变之文哉?但贵成章以后,有其易貌,若不思而得也。“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此似易而难到之例也。

且文章关其本性,识高才劣者,理周而文窒;才多识微者,句佳而味少。是知溺情废语,则语朴情暗;事语轻情,则情阙语淡。巧拙清浊,有以见贤人之志矣。抵而论,属于至解,其犹空门证性有中道乎!何者?或虽有态而语嫩,虽有力而意薄,虽正而质,虽直而鄙,可以神会,不可言得,此所谓诗家之中道也。又古今诗人,多称丽句,开意为上,反此为下。如“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临河濯长缨,念别怅悠阻”,此情句也。如“白云抱幽石,绿篠媚清涟”,“露湿寒塘草,月映清淮流”,此物色带情句也。

夫诗工创心,以情为地,以兴为经,然后清音韵其风律,丽句增其文彩。如杨林积翠之下,翘楚幽花,时时间发。乃知斯文,味益深矣。

又有人评古诗,不取其句,但多其意,而古人难能。予曰:不然。旨全体贞,润婉而兴深,此其所长也。请复论之,曰:夫寒松白云,天全之质也;散木拥肿,亦天全之质也。比之于诗,虽正而不秀,其拥肿之林!《易》曰:“文明健。”岂非兼文美哉?古人云:“具体唯子建、仲宣,偏善则太冲、公幹,平子得其雅,叔夜含其润,茂先凝其清,景阳振其丽,鲜能兼通。”况当齐、梁之后,正声浸微,人不逮古,振颓波者,或贤于今论矣。

○论体

凡制作之士,祖述多门,人心不同,文体各异。较而言之:有博雅焉,有清典焉,有绮艳焉,有宏壮焉,有要约焉,有切至焉。夫模范经诰,褒述功业,渊乎不测,洋哉有闲,博雅之裁也;敷演情志,宣照德音,植义必明,结言唯正,清典之致也;体其淑姿,因其壮观,文章交映,光彩傍发,绮艳之则也;魁张奇伟,阐耀威灵,纵气凌人,扬声骇物,宏壮之道也;指事述心,断辞趣理,微而能显,少而斯洽,要约之旨也;舒陈哀愤,献纳约戒,言唯折中,情必曲尽,切至之功也。

至如称博雅,则颂、论为其标;(颂明功业,论陈名理,体贵于弘,故事宜博,理归于正,故言必雅之也。)语清典,则铭、赞居其极;(铭题器物,赞述功德,皆限以四言,分有定准,言不沉遁,故声必清;体不诡杂,故辞必典也。)陈绮艳,则诗、赋表其华;(诗兼声色,赋叙物象,故言资绮靡,而文极华艳。)叙宏壮,则诏、檄振其响;(诏陈王命,檄叙军容,宏则可以及远,壮则可以威物。)论要约,则表、启擅其能;(表以陈事,启以述心,皆施之尊重,须加肃敬,故言在于要,而理归于约。)言切至,则箴、诔得其实。(箴陈戒约,诔述衰情,故义资感动,言重切至也。)凡斯六事,文章之通义焉。苟非其宜,失之远矣。博雅之失也缓,清典之失也轻,绮艳之失也淫,宏壮之失也诞,要约之失也阑,切至之失也直。体大义疏,辞引声滞,缓之致焉;(文体既大,而义不周密,故云疏;辞虽引长,而声不通礼故云滞也。)理入于浮,言失于浅,轻之起焉;(叙事为文,须得其理,理不甚会,则觉其浮;言须典正,涉于流俗,则觉其浅。)艳貌违方,逞欲过度,淫以兴焉;(文虽绮艳,犹须准其事类相当,比拟叙述。不得艳物之貌,而违于道;逞己之心,而过于制也。)制伤迂阔,辞多诡异,诞则成焉;(宏壮者,亦须准量事类可得施言,不可漫为迂阔,虚陈诡异也。)情不申明,事有遗漏,有遗漏,阑自见焉;(谓论心意不能尽申,叙事理又有所阙焉也。)体尚专直,文好指斥,直乃行焉。(谓文体不经营,专为直置;言无比附,好相指斥也。)故词人之作也,先看文之大体,随而用心。(谓上所陈文章六种,是其本体也。)遵其所宜,防其所失,(博雅、清典、绮艳、宏壮、要约、切至等,是所宜也;缓、轻、淫、阑、诞、直等,是所失也。)故能辞成炼覈,动合规矩。而近代作者,好尚互舛,苟见一涂,守而不易,至令摛章缀翰,罕有兼善。岂才思之不足,抑由体制之未该也。

凡作文之道,构思为先,亟将用心,不可偏执。何者?篇章之内,事义甚弘,虽一言或通,而众理须会。若得于此而失于彼,合于初而离于末,虽言之丽,固无所用之。故将发思之时,先须惟诸事物,合于此者。既得所求,然后定其体分。必使一篇之内,文义得成;(篇,谓从始至末,使有文义,可得连接而成也。)一章之间,事理可结。(章者,若文章皆有科别,叙义可得连接而成事,以为一章,使有事理,可结成义。)通人用思,方得为之。大略而论:建其首,则思下辞而可承;陈其末,则寻上义不相犯;举其中,则先后须相附依:此其大指也。若文系于韵者,则量其韵之少多。若事不周圆,功必疏阙;与其终将致患,不若易之于初。然参会事情,推校声律,动成病累,难悉安稳。如其理无配偶,音相犯忤,三思不得,足以改张。或有文人,昧于机变,以一言可取,殷勤恋之,劳于用心,终是弃日。若斯之辈,亦胶柱之义也。又文思之来,苦多纷杂,应机立断,须定一途。若空[卷刂]品量,不能取舍,心非其决,功必难成。然文无定方,思容通变,下可易之于上,前得回之于后。(若语在句末,得易之于句首;或在前言,可移于后句也。)研寻吟咏,足以安之;守而不移,则多不合矣。然心或蔽通,思时钝利,来不可遏,去不可留。若又情性烦劳,事由寂寞,强自催逼,徒成辛苦。不若韬翰屏笔,以须后图,待心虑更澄,方事连缉。非止作文之至术,抑亦养生之大方耳。

○定位

凡制于文,先布其位,犹夫行陈之有次,阶梯之有依也。先看将作之文,体有大小;(若作碑、誌、颂、论、赋、檄等,体法大;启、表、铭、赞等,体法小也。)又看所为之事,理或多少。(叙人事、物类等,事理有多者,有少者。)体大而理多者,定制宜弘,体小而理少者,置辞必局。须以此义,用意准之,随所作文,量为定限。(谓各准其文体事理,量定其篇句多少也。)既已定限,次乃分位,位之所据,义别为科,(虽主一事为文,皆须次第陈叙,就理分配,义别成科,其若夫、至如、于是、所以等,皆是科之际会也。)众义相因,厥功乃就。(科别所陈之义,各相准望连接,以成一文也。)故须以心揆事,以事配辞,(谓人以心揆所为之事,又以此事分配于将作之辞。)总取一篇之理,折成众科之义。(谓以所为作篇之大理,分为科别小义。)

其为用也,有四术焉:一者,分理务周;(谓分配其理,科别须相准望,皆使周足得所,不得令或有偏多偏少者也。)二者,叙事以次;(谓叙事理须依次第,不得应在前而入后,应入后而出前,及以理不相干,而言有杂乱者。)三者,义须相接;(谓科别相连,其上科末义,必须与下科首义相接也。)四者,势必相依。(谓上科末与下科末,句字多少及声势高下,读之使快,即是相依也。其犯避等状,已具“声病”条内。然文纵有非犯而声不便者,读之是悟,即须改之,不可委载也。)理失周,则繁约互舛;(多则义繁,少则义约,不得分理均等,是故云舛也。)事非次,则先后成乱;(理相参错,故失先后之次也。)义不相接,则文体中绝;(两科际会,义不相接,故寻之若文体中断绝也。)势不相依,则讽读为阻。(两科声势,自相乖舛,故读之以致阻难也。)若斯并文章所尤忌也。

故自于首句,迄于终篇,科位虽分,文体终合。理贵于圆备,言资于顺序,使上下符契,先后弥缝,(上科与下科,事相成合,如符契然;科之先后,皆相弥缝,以合其理也。)择言者不觉其孤,(言皆符合不孤。)寻理者不见其隙,(隙,孔也。理相弥合,故无孔也。)始其宏耳。又文之大者,藉引而申之;(文体大者,须依其事理,引之使长,又申明之,便成繁富也。)文之小者,在限而合之。(文体小者,亦依事理,豫定其位,促合其理,使归约也。)申之则繁,合之则约。善申者,虽繁不得而减;(言虽繁多,皆相须而成义,不得减之令少也。)善合者,虽约不可而增,(言虽简少,义并周足,不可增之使多。)合而遗其理,(谓合之伤于疏略,漏其正理也。)疏秽之起,实在于兹。(理不足,故体必疏。义相越,故文成秽也。)皆在于义得理通,理相称惬故也。若使申而越其义,(谓申之乃虚相依托,越于本义也。)此固文人所宜用意。或有作者,情非通晤,不分先后之位,不定上下之伦,苟出胸怀,便上翰墨,假相聚合,无所附依,事空致于混淆,辞终成于隙碎。斯人之辈,吾无所裁矣。

篇既连位而合,位亦累句而成。然句无定方,或长或短:长有逾于十,如陆机《文赋》云:“沈辞怫悦,若游鱼衔钩而出重渊之深;浮藻联翩,犹翔鸟缨缴而坠层云之峻。”(下句皆十一字也。)短有极于二,如王褒《圣主得贤臣颂》云:“翼乎,若鸿毛之顺风,沛乎,若巨鳞之纵壑。”(上句皆两字也。)在于其内,固无待称矣。(谓十字已下,三字已上,文之常体,故不待称也。)然句既有异,声亦互舛,句长声弥缓,句短声弥促,施于文笔,须参用焉。(杂文笔等,皆句字或长或短,须参用也。其若诗、赞、颂、铭,句字有限者,非也。)就而品之,七言已去,伤于大缓,三言已还,失于至促;准可以间其文势,时时有之。至于四言,最为平正,词章之内,在用宜多,凡所结言,必据之为述。至若随之于文,合带而以相参,则五言、六言,又其次也。至如欲其安稳,须凭讽读,事归临断,难用辞穷。(言欲安施字句,须读而验之,在临时断定,不可预言者也。)然大略而论,忌在于频繁,务遵于变化。(若置四言、五言、六言等体,不得频繁,须变化相参用也。)假令一对之语,四句而成,(笔皆四句合成一对。)便用四言,以居其半,其余二句,杂用五言、六言等。(谓一对语内,二句用四言,余二句或用五言、六言、七言是也。)或经一对、两对已后,乃须全用四言,(若一对四句,并全用四言也。)既用四言,又更施其杂体,(还谓上下对内,四言与五言等参用也。)循环反覆,务归通利。然之、于、而、以,间句常频,对有之,读则非便,能相回避,则文势调矣。(谓而、以、之、于等间成句者,不可频,对体同。)其七言、三言等,须看体之将变,势之相宜,随而安之,令其抑扬得所。然施诸文体,互有不同:文之大者,得容于句长;(若碑、誌、论、檄、赋、诔等,文体大者,得容六言已上者多。)文之小者,宁取于句促。(若表、启等,文体法小,宁使四言已上者多也。)何则?附体立辞,势宜然也。细而推之,开发端绪,写送文势,则六言、七言之功也;泛叙事由,平调声律,四言、五言之能也;体物写状,抑扬情理,三言之要也。虽文或变通,不可专据,(谓有任人意改变,不必当依此等状。)叙其大抵,实在于兹。其八言、九言、二言等,时有所值,可得施之,其在用至少,不复委载也。

或曰:梁昭明太子撰《文选》,后相效著述者十有余家,咸自尽善。高听之士,或未全许。且大同至于天宝,把笔者近千人,除势要及贿赂,中间灼然可上者,五分无二,岂得逢诗辄纂,往往盈帙。盖身后立节,当无诡随;其应铨简不精,玉石相混,致令众口谤铄,为知音所痛。

夫文有神来、气来、情来,有雅体、鄙体、俗体。编纪者能审鉴诸体,委详所来,方可定其优劣,论其取舍。至如曹、刘,诗多直致,语少切对,或五言并侧,或十字俱平,而逸价终存。然挈瓶肤受之流,责古人不辨宫商,词句质素,耻相师范。于是攻异端,妄穿凿,理则不足,言常有余,都无兴象,但贵轻艳。虽满箧笥,将何用之?自萧氏以还,尤增矫饰。武德初,微波尚在。贞观末,标格渐高。景云中,颇通远词。开元十五年后,声律风骨始备矣。实由主上恶华好朴,去伪从真,使海内词场,翕然尊古,有周《风》、《雅》,再阐今日。墙不佞,窃当好事,常愿删略群才,赞圣朝之美。爰因退迹,得遂宿心。粤若王维、王昌龄、储光羲等三十五人,皆河岳英灵也,此集便以《河嵌英灵》为号。诗二百七十五首,为上下卷。起甲寅,终癸巳。论次于序,品藻各冠篇额。如名不副实,才不合道,纵权压梁、窦,终无取焉。

○集论

昔伶伦造律,盖为文章之本也。是以气因律而生,节假律而明,才得律而清焉。豫于词场,不可不知音律焉。如孔圣删诗,非代议所及。自汉、魏至于晋、宋,高唱者千余人;然观其乐府,犹时有小失。齐、梁、陈、隋,下品实繁,专争拘忌,弥损厥道。夫能文者,匪谓四声尽要流美,八病咸须避之,纵不拈二,未为深缺。即“罗衣何飘飖,长裾随风还”,雅调仍在,况其他句乎?故词有刚柔,调有高下;但令词与调合,首末相称,中间不败,便是知音。而沈生虽怪曹、王“曾无先觉”,隐侯去之更远。璠今所集,颇异诸家,既闲新声,复晓古体;文质半取,《风》、《骚》两挟;言气骨则建安为俦,论宫商则太康不逮。将来秀士,无致深惑。

或曰:晚代铨文者多矣。至如梁昭明太子萧统与刘孝绰等,撰集《文选》,自谓毕乎天地,悬诸日月。然于取舍,非无舛谬。方因秀句,且以五言论之。至如王中书“霜气下孟津”,及“游禽暮知返”,前篇则使气飞动,后篇则缘情宛密,可谓五言之警策,六义之眉首。弃而不纪,未见其得。及乎徐陵《玉台》,僻而不雅;丘迟《钞集》,略而无当。此乃详择全文,勒成一部者,比夫秀句,措意异焉。似秀句者,抑有其例。皇朝学士褚亮,贞观中,奉敕与诸学士撰《古文章巧言语》,以为一卷。至如王粲“霸岸”,陆机《尸乡》,潘岳《悼亡》,徐幹《室思》,并有巧句,互称奇作,咸所不录。他皆效此。诸如此类,难以胜言。借如谢吏部《冬序羁怀》,褚乃选其“风草不留霜,冰池共明月”,遗其“寒灯耻宵梦,清镜悲晓发”。若悟此旨,而言于文,每思“寒灯耻宵梦”,令人中夜安寝,不觉惊魂;若见“清镜悲晓发”,每暑月郁陶,不觉霜雪入鬓。而乃舍此取彼,而何不通之甚哉!褚公文章之士也,虽未连衡两谢,实所结驷二虞,岂于此篇,咫步千里?良以箕毕殊好,风雨异宜者耳。

余以龙朔元年,为周王府参军,与文学刘祎之、典签范履冰,时东阁已建,期竟撰成此录。王家书既多缺,私室集更难求,所以遂历十年,未终两卷。今剪《芳林要览》,讨论诸集,人欲天从,果谐宿志。常与诸学士览小谢诗,见《和宋记室省中》,诠其秀句,诸人咸以谢“行树澄远阴,云霞成异色”为最。余曰:诸君之议非也。何则?“行树澄远阴,云霞成异色”,诚为得矣,抑绝唱也。夫夕望者,莫不镕想烟霞,炼情林岫,然后畅其清调,发以绮词,俯行树之远阴,瞰云霞之异色,中人以下,偶可得之;但未若“落日飞鸟还,忧来不可极”之妙者也。观夫“落日飞鸟还,忧来不可极”,谓扪心罕属,而举目增思,结意惟人,而缘情寄鸟,落日低照,即随望断,暮禽还集,则忧共飞来。美哉玄晖,何思之若是也!诸君所言,窃所未取。于是咸服,恣余所详。余于是以情绪为先,直置为本,以物色留后,绮错为末;助之以质气,润之以流华,穷之以形似,开之以振跃。或事理俱惬,词调双举,有一于此,罔或孑遗。时历十代,人将四百,自古诗为始,至上官仪为终。刊定已详,缮写斯毕,实欲传之好事,冀得知音,若斯而已,若斯而已矣。

或曰:《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诗序》曰:“情发于中,声成文而谓之音。理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人困。政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然则文章者,所以经理邦国,烛畅幽遐,达于鬼神之情,交于上下之际,功成作乐,非文不宣,理定制礼,非文不载。与星辰而等焕,随橐籥而俱隆,虽正朔屡移,文质更变,而清浊之音是一,宫商之调斯在。

昔之才士,为文者多矣。或滥觞姬、汉,或发源曹、马。宋、齐已降,迄于梁、隋,世出凤雏之客,代有骊龙之宝,莫不言成黼绣,家积缣缃,盈委石渠之阁,充牣蓬山,之府。自屈、宋已降,扬、班擅场,谐合《风》、《骚》之序,凄锵《雅》、《颂》之曲。长卿词赋,色丽江波之锦;安仁文藻,彩映河阳之花。子建婉润,张衡清绮,公幹气质,景纯宏丽。陈琳书记遒健,文举奏议详雅。太冲繁博,仲宣响亮。谢永嘉之璀璨,袁东阳之浩荡。平原绮思,司空叹其寥廓;吏部英才,隐侯称其绝世。莫不竞宣五色,争动八音,或工于体物,或善于情理,咏之则风流可想,听之则舒惨在颜。足以比景先贤,轨仪来秀矣。

然近代词人,争趋诞节,殊流并派,异辙同归。文乖丽则,听无宫羽。声高曲下,空惊偶俗之唱,纟采湿文疏,徒夸悦目之美。或奔放浅致,或嘈囋野音,可以语宣,难以声取;可以字得,难以义寻。谢病于新声,藏拙于古体,其会意也僻,其适理也疏。以重浊为气质,以鄙直为形似,以冗长为繁富,以夸诞为情理。激浪长堤之表,扬镳深埒之外。词多流宕,罕持风检。康生末学者慕之,若夕鸟之赴荒林;采奇好异者溺之,似秋蛾之落孤焰。奔激潢潦,汩荡泥波,波澜浸盛,有年载矣。

且文之为体也,必当词与旨相经,文与声相会。词义不畅,则情旨不宣;文理不清,则声节不亮。诗人因声以缉韵,沿旨以制词,理乱之所由,风雅之所在。固不可以孤音绝唱,写流遁于胸怀;弃徵捐商,混妍蚩于耳目,自当睎圣藻于天文,听仙章于广乐,屈、宋为涯岛,班、马为堤防,粲、植为陆落,潘、陆为郊境,搴琅歼于江、鲍之树,采花蕊于颜、谢之园,何、刘准其衡轴,任、沈程其粉黛,然后为得也。若乃才不半古,而论已过之,妄动刀尺,轻移律吕,脱略先辈,迷诖后昆,此明时所当变也。

或曰:余每观才士之作,窃有以得其用心。夫其放言遣词,良多变矣。妍蚩好恶,可得而言。每自属文,尤见其情。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故作《文赋》,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之利害所由。他日殆可谓曲尽其妙。至于操斧伐柯,虽取则不远;若夫随手之变,良难以辞逮。盖所能言者,具于此云尔。

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嘉柔条于芳春。心懔懔以怀霜,志眇眇而临云。咏世德之俊烈,诵先民之清芬;游文章之林府,嘉藻丽之彬彬。慨投篇而援笔,聊宣之乎斯文。

其始也,皆收视反听,耽思傍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其致也,情瞳昽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倾群言之沥液,漱六艺之芳润;浮天渊以安流,濯下泉而潜浸。于是沈辞怫悦,若游鱼衔钩而出重渊之深;浮藻联翩,若翰鸟缨缴而坠层云之峻。收百世之阙文,采千载之遗韵;谢朝花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

然后选义案部,考辞就班,抱景者咸叩,怀响者必弹。或因枝以振叶,或沿波而讨源;或本隐以未显,或求易而得难;或虎变而兽扰,或龙见而鸟澜;或妥贴而易旋,或鉏铻而不安。罄澄心以凝思,眇众虑而为言,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始踯躅于燥吻,终流离于濡翰。理扶质以立斡,文垂条而结繁。信情貌之不差,故每变而在颜;思涉乐其必笑,方言哀而以叹。或操觚以率尔,或含毫而邈然。

伊兹事之可乐,固圣贤之所钦。课虚无以责有,叩寂漠而求音;函绵邈于尺素,吐滂沛乎寸心。言恢之而弥广,思按之而愈深;播芳蕤之馥馥,发清条之森森;粲风飞而飙起,郁云起乎翰林。

体有万殊,物无一量,纷纭挥霍,形难为状。辞程才以效伎,意司契而为匠,在有无而黾勉,当浅深而不让。虽离方而遁员,期穷形而尽相。故夫夸目者尚奢,惬心者贵当,言穷者无隘,论达者唯旷。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虽区分之在兹,亦禁邪而制放。要辞达而理举,故无取乎冗长。

其为物也多姿,其为体也屡迁,其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既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虽逝止之无常,固崎锜而难便。苟达变而识次,犹开流以纳泉。如失机而后会,恒操末以续颠,谬玄黄之秋叙,故淟涊而不鲜。

或仰逼于先条,或俯侵于后章;或辞害而理此,或言顺而义妨。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考殿最于锱铢,定去留于毫芒。苟铨衡之所裁,固应绳其必当。

或文繁理富,而意不指适。极无两致,尽不可益。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虽众辞之有条,必待兹而效绩。亮功多而累寡,故取足而不易。

或藻思绮合,清丽千眠,昞若缛绣,凄若繁弦。必所拟之不殊,乃闇合乎曩篇。虽杼轴于予怀,怵他人之我先。苟伤廉而愆义,亦虽爱而必捐。

或苕发颖竖,离众绝致。形不可逐,响难为系。块孤立而特峙,非常音之所纬。心牢落而无偶,意徘徊而不能揥。石韫玉而山辉,水怀珠而川媚。彼榛楛之勿剪,亦蒙荣于集翠。缀《下里》于《白雪》,吾亦以济夫所伟。

或托言于短韵,对穷迹而孤兴。俯寂漠而无友,仰寥廓而莫承。譬偏弦之独张,含清唱而靡应。

或寄辞于瘁音,言徒靡而弗华。混妍蚩而成体,累良质而为瑕。象下管之偏疾,故虽应而不和。

或遗理以存异,徒寻虚而逐微。言寡情而鲜爱,辞浮漂而不归。犹弦缓而徽急,故虽和而不悲。

或奔放以谐合,务嘈囋而妖治。徒悦目而偶俗,固声高而曲下。寤《防露》与《桑间》,又虽悲而不雅。

或清虚以婉约,每除烦而去滥。阙大羹之遗味,同朱弦之清泛。虽一唱而三叹,固既雅而不艳。

若夫丰约之裁,俯仰之形,因宜适变,曲有微情:或言拙而喻巧,或理质而辞轻,或袭故而弥新,或沿浊而更清,或览之而必察,或研之而后精。譬犹舞者赴节以投袂,歌者应弦而遣声。是盖轮扁之所不得言,故亦非华说之所能明。

普辞条与文律,良予膺之所服。练世情之常尤,识前修之所淑。虽濬发于巧心,或受嗤于拙目。彼琼敷与玉藻,若中原之有菽。同橐籥之罔穷,与天地乎并育。虽纷霭于此世,嗟不盈于予掬。患挈瓶之屡空,病昌言之难属。故踸踔于短韵,放庸音以足曲。恒遗恨以终篇,岂怀盈以自足。惧蒙尘于叩缶,顾取笑于鸣玉。

若夫应感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藏若影灭,行犹响起。方天机之骏利,夫何纷而不理。思风发于胸臆,言泉流于唇齿。纷葳蕤以馺遝,唯毫素之所拟。文徽徽以溢目,音泠泠而盈耳。

及其六情底滞,志往神留,兀若枯木,豁若涸流。揽茕魂以探赜,顿精爽而自求。理翳翳而逾伏,思轧轧其若抽。是以或竭情而多悔,或率意而寡尤。虽兹物之在我,非余力之所戮。故时抚空怀而自惋,吾未识夫开塞之所由。

伊兹文其为用,固众理之所因。恢万里使无阂,通亿载而为津。俯贻则于来叶,仰观象于古人。济文、武于将坠,宣风声于不泯。途无远而不弥,理无微而不纶。配霑润于云雨,象变化乎鬼神。被金石而德广,流管弦而日新。

西卷

○论病

夫文章之兴,与自然起;宫商之律,共二仪生。是故奎星主其文书,日月焕乎其章,天籁自谐,地籁冥韵。葛天唱歌,虞帝吟咏,曹、王入室摛藻之前,游、夏昇堂学文之后,四纽未显,八病无闻。虽然,五音妙其调,六律精其响,铨轻重于毫忽,韵清浊于锱铢;故能九夏奏而阴阳和,六乐陈而天地顺。和人理,通神明。风移俗易,鸟翔兽舞。自非雅诗雅乐,谁能致此感通乎!颙、约已降,兢、融以往,声谱之论郁起,病犯之名争兴;家制格式,人谈疾累;徒竞文华,空事拘检;灵感沈秘,雕弊实繁。窃疑正声之已失,为当时运之使然。洎八体、十病、六犯、三疾,或文异义同,或名通理隔,卷轴满机,乍阅难辨,遂使披卷者怀疑,搜写者多倦。予今载刀之繁,载笔之简,总有二十八种病,列之如左。其名异意同者,各注目下。后之览者,一披总达。

○文二十八种病

一曰平头,(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二七之犯名火灭病。)二曰上尾,(或名土崩病。)三曰蜂腰,四曰鹤膝,五曰大韵,(或名触绝病。)六曰小韵,(或名伤音病。)七曰傍纽,(亦名大纽,或名爽绝病。)八曰正纽,(亦名小纽,或名爽切病。)九曰水浑,(或本九曰木枯。)十曰火灭,(或十曰金缺。)十一曰阙偶,十二曰繁说,(或名疣赘,崔名相类。)十三曰龃龉,(或名不调。)十四曰丛聚,(或名丛木。)十五曰忌讳,十六曰形迹,(崔同。)十七曰傍突,十八曰翻语,(崔同)。十九曰长撷腰,(或名束。)二十曰长解镫,(或名散)。二十一曰支离,二十二曰相滥,(崔同。)二十三曰落节,二十四曰杂乱,二十五曰文赘,(或名涉俗。)二十六曰相反,二十七曰相重,二十八曰骈拇。

第一,平头。

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犯者名为犯平头。平头诗曰:“芳时淑气清,提壶台上倾。”(如此之类,是其病也。)又诗曰:“山方翻类矩,波圆更若规,树表看猿挂,林侧望熊驰。”又诗曰:“朝云晦初景,丹池晚飞雪,飘枝聚还散,吹杨凝且灭。”

释曰:上句第一、二两字是平声,则下句第六、七两字不得复用平声,为用同二句之首,即犯为病。余三声皆尔,不可不避。三声者,谓上去入也。

或曰:此平头如是,近代成例,然未精也。欲知之者,上句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同平声不为病;同上去入声一字即病。若上句第二字与下句第二字同声,无问平上去入,皆是巨病。此而或犯,末曰知音。今代文人李安平、上官仪,皆所不能免也。

或曰:沈氏云:“第一、第二字不宜与第六、第七同声。若能参差用之,则可矣。”谓第一与第七、第二与第六同声,如“秋月”、“白云”之类,即《高宴》诗曰:“秋月照绿波,白云隐星汉。”此即于理无嫌也。

四言、七言及诸赋颂,以第一句首字,第二句首字,不得同声,不复拘以字数次第也。如曹植《洛神赋》云:“荣曜秋菊,华茂春松”,是也。铭诔之病,一同此式,乃疥癣微疾,不为巨害。

第二,上尾。(或名土崩病。)

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诗曰:“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如此之类,是其病也。)又曰:“可怜双飞凫,俱来下建章,一个今依是,拂翮独先翔。”又曰:“荡子别倡楼,秋庭夜月华,桂叶侵云长,轻光逐汉斜。”(若以“家”代“楼”,此则无嫌。)

释曰:此即犯上尾病。上句第五字是平声,则下句第十字不得复用平声,如此病,比来无有免者。此是诗之疣,急避。

或云:如陆机诗曰:“衰草蔓长河,寒木入云烟。”(“河”与“烟”平声。)此上尾,齐、梁已前,时有犯者。齐、梁已来,无有犯者。此为巨病。若犯者,文人以为未涉文途者也。唯连韵者,非病也。如“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是也。(下句有云“郁郁园中柳”也。)

或曰:其赋颂,以第一句末不得与第二句末同声。如张然明《芙蓉赋》云:“潜灵根于玄泉,擢英耀于清波”是也。蔡伯喈《琴颂》云:“青雀西飞,《别鹤》东翔,《饮马长城》,楚曲《明光》”是也。其铭诔等病,亦不异此耳。斯乃辞人痼疾,特须避之。若不解此病,未可与言文也。沈氏亦云:“上尾者,文章之尤疾。自开辟迄今,多惧不免,悲夫。”若第五与第十故为同韵者,不拘此限。即古诗云:“四座且莫喧,愿听歌一言。”此其常也,不为病累。其手笔,第一句末犯第二句末,最须避之。如孔文举《与族弟书》云:“同源派流,人易世疏,越在异域,情爱分隔。”是也。凡诗赋之体,悉以第二句末与第四句末以为韵端。若诸杂笔不束以韵者,其第二句末即不得与第四句同声,俗呼为隔句上尾,必不得犯之。如魏文帝《与吴质书》曰:“同乘共载,北游后园。舆轮徐动,宾从无声。清风夜起,悲笳微吟。”是也。刘滔云:“下句之末,文章之韵,手笔之枢要。在文不可夺韵,在笔不可夺声。且笔之两句,比文之一句,文事三句之内,笔事六句之中,第二、第四、第六,此六句之末,不宜相犯。”此即是也。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诗曰:“青轩明月时,紫殿秋风日,瞳陇引夕照,晻暧映容质。”又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又曰:“徐步金门出,言寻上苑春。”

释曰:凡句五言之中,而论蜂腰,则初腰事须急避之。复是剧病。若安声体,寻常诗中,无有免者。

或曰:“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乎声非病也。此病轻于上尾,鹤膝,均于平头,重于四病,清都,师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须知之,不必须避。

刘氏曰:“蜂腰者,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瑀《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刘滔又云:‘四声之中,入声最少,余声有两,总归一入,如征整政只、遮者柘只是也。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大半。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如班婕妤诗曰:“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如古诗云:“连城高且长”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诗曰:“九州不足步”此,谓居其要也。然用全句,平上可为上句取,固无全用。如古诗曰:“迢迢牵牛星”,亦并不用。若古诗曰:“脉脉不得语”,此则不相废也。犹如丹素成章,盐梅致味,宫羽调音,炎凉御节,相参而和矣。’”

第四,鹤膝。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似鹤膝也,以其诗中央有病。诗曰;“拨棹金陵渚,遵流背城阙,浪蹙飞船影,山挂垂轮月。”又云:“陟野看阳春,登楼望初节,绿池始沾裳,弱兰未央结。

释云:取其两字间似鹤膝,若上句第五“渚”字是上声,则第三句末“影”字不得复用上声,此即犯鹤膝。故沈东阳著辞曰:“若得其会者,则唇吻流易,失其要者,则喉舌蹇难。事同暗抚失调之琴,夜行坎壈之地。”蜂腰、鹤膝,体有两宗,各互不同。王斌五字制鹤膝,十五字制蜂腰,并随执用。

或曰:如班姬诗云:“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素”与“扇”同去声是也。此曰第三句者,举其大法耳。但从首至末,皆须以次避之,若第三句不得与第五句相犯,第五句不得与第七句相犯。犯法准前也。

刘氏云:“鹤膝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即古诗曰:‘客从远方来,遗我一书札,上言长相思,下言久离别。’是也。皆次第相避,不得以四句为断。吴人徐陵,东南之秀,所作文笔,未曾犯声。唯《横吹曲》:‘陇头流水急,水急行难渡,半入隗嚣营,傍侵酒泉路。心交赠宝刀,少妇裁纨袴,欲知别家久,戎衣今已故。’亦是通人之一弊也。凡诸赋颂,一同五言之式。如潘安仁‘《闲居赋》云:‘陆攎紫房,水挂赪鲤,或宴于林,或禊于汜。’即其病也。其诸手笔,第一句末不得犯第三句末,其第三句末复不得犯第五句末,皆须鳞次避之。温、邢、魏诸公,及江东才子,每作手笔,多不避此声。故温公为《广阳王碑序》云:‘少挺神姿,幼标令望,显誉羊车,称奇虎槛。’邢公为《老人星表》云:‘定律令于游麟,候宣夜于鸣鸟,醴泉代伯益之功,甘露当屏翳之力。’魏公为《赤雀颂序》曰:‘能短能长,既成章于云表;明吉明凶,亦引气于莲上。’谢朓为《鄱阳王让表》云:‘玄天盖高,九重寂以卑听;皎日著明,三舍回于至感。’任昉为《范云让吏部表》云:‘寒灰可烟,枯株复蔚,铩翮奋飞,奔蹄且骤。’王融《求试效启》云:‘蒲柳先秋,光阴不待,贪及明时,展志愚效。’刘孝绰《谢散骑表》云:‘邀幸自天,休庆不已。假鸣凤之条,蹑应龙之亦。’诸公等,并鸿才丽藻,南北辞宗,动静应于风云,咳唾合于宫羽,纵情使气,不在其声。后进之徒,宜为楷式。其诗、赋、铭、诔,言有定数,韵无盈缩,必不得犯。且五言之作,最为机妙,既恒宛口实,病累尤彰,故不可不事也。自余手笔,或赊或促,任意纵容,不避此声,未为心腹之病。又今世笔体,第四句末不得与第八句末同声,俗呼为踏发声。譬如机关,踏尾而头发,以其轩轾不平故也。若不犯此病,谓之鹿卢声,即是不朽之成式耳。沈氏曰:‘人或谓鹤膝为蜂腰,蜂腰为鹤膝。疑未辨。’然则孰谓公为该博乎!盖是多闻阙疑,慎言寡尤者欤。”

第五,大韵。(或名触绝病。)

大韵诗者,五言诗若以“新”为韵,上九字中,更不得安“人”、“津”、“邻”、“身”、“陈”等字,既同其类,名犯大韵。诗曰:“紫翮拂花树,黄鹂闲绿枝,思君一叹息,啼泪应言垂。”又曰:“游鱼牵细藻,鸣禽瞬好音,谁知迟暮节,悲吟伤寸心。”

释云:如此即犯大韵。今就十字内论大韵,若前韵第十字是“枝”字,则上第七字不得用“鹂”字,此为同类,大须避之。通二十字中,并不得安“簏”、“羁”、“雌”、“池”、“知”等类。除非故作叠韵,此即不论。

元氏曰:“此病不足累文,如能避者弥佳。若立字要切,于文调畅,不可移者,不须避之。”

刘氏曰:“大韵者,五言诗若以,‘新’为韵,即一韵内,不得复用‘人’、‘津’、‘邻’、‘亲’等字。若一句内犯者,曹植诗云:‘泾、渭扬浊清’,即‘泾’、‘清’是也。十字内犯者,古诗曰:‘良无磐石固,虚名复何益。’即‘石’、‘益’是也。”

第六,小韵。(或名伤音病。)

小韵诗,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名为犯小韵病也。诗曰:“搴帘出户望,霜花朝瀁日,晨莺傍杼飞,早燕挑,轩出。”又曰:“夜中无与悟,独寤抚躬叹,唯惭一片月,流彩照南端。”

释曰:此即犯小韵。就前九字中而论小韵,若第九字是“瀁”字,则上第五字不得复用“望”字等音,为同是韵之病。

元氏曰:“此病轻于大韵,近代咸不以为累文。”

或云“凡小韵,居五字内急,九字内小缓。然此病虽非巨害,避为美。”

刘氏曰:“小韵者,五言诗十字中,除本韵以外自相犯者,若已有‘梅’,更不得复用‘开’、‘来’、‘才’、‘台’等字。五字内犯者,曹植诗云:‘皇佐扬天惠’,即‘皇’、‘扬’是也。十字内犯者,陆士衡《拟古歌》云:‘嘉树生朝阳,凝霜封其条。’即‘阳’、‘霜’是也。若故为叠韵,两字一处,于理得通,如‘飘飖’、‘窈窕’、‘徘徊’、‘周流’之等,不是病限。若相隔越,即不得耳。”

第七,傍纽(亦名大纽,或名爽切病。)

傍纽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鱼”、“元”、“阮”、“愿”等之字,此即双声,双声即犯傍纽。亦曰,五字中犯最急,十字中犯稍宽。如此之类,是其病。诗曰:“鱼游见风月,兽走畏伤蹄。”(如此类者,是又犯傍纽病。)又曰:“元生爱皓月,阮氏愿清风,取乐情无已,赏玩未能同。”又曰:“云生遮丽月,波动乱游鱼,凉风便入体,寒气渐钻肤。”

释曰:“鱼”、“月”是双声,“兽”、“伤”并双声,此即犯大纽,所以即是,“元”、“阮”、“愿”、“月”为一纽。今就十字中论小纽,五字中论大纽。所以即是,“元”、“阮”、“愿”、“月”为一纽。王斌云:“若能回转,即应言‘奇琴’、‘精酒’,‘风表’、‘月外’,此即可得免纽之病也。”

或曰;傍纽者,据傍声而来与相忤也。然字从连,韵,而纽声相参,若“金”、“锦”、“禁”、“急”,“阴”、“饮”、“荫”、“邑”,是连韵纽之。若“金”之与“饮”、“阴”之与“禁”,从傍而会,是与相参,之也。如云:“丈人且安坐,梁尘将欲飞。”“丈”与“梁”,亦“金”、“饮”之类,是犯也。

元氏云:“傍纽者,一韵之内,有隔字双声也。”元兢曰:“此病更轻于小韵,文人无以为意者。又若不隔字而是双声,非病也。如‘清切’、‘从就’之类是也。

刘氏曰:“傍纽者,即双声是也。譬如一韵中已有‘任’字,即不得复用‘忍’、‘辱’、‘柔’、‘蠕’、‘仁’、‘让’、‘尔’、‘日’之类。沈氏所谓风表、月外、奇琴、精酒是也。刘滔亦云:‘重字之有“关关”,叠韵之有“窈窕”,双声之有“参差”,并兴于《风》、《诗》矣。’王玄谟问谢庄:‘何者为双声?何者为叠韵?’答云:‘“悬瓠”为双声“碻磝”为叠韵。’时人称其辨捷。如曹植诗云:‘壮哉帝王居,佳丽殊百城。’即‘居’、‘佳’,‘殊’、‘城’,是双声之病也。凡安双声,唯不得隔字,若‘踟蹰’、‘踯躅’、‘萧瑟’、‘流连’之辈,两字一处,于理即通,不在病限。沈氏谓此为小纽。刘滔以双声亦为正纽。其傍纽者,若五字中已有任’字,其四字不得复用‘锦’、‘禁’、‘急’、‘饮’、‘荫’、‘邑’等字,以其一纽之中,有,‘金’音等字,与‘任’同韵故也。如王彪之《登冶城楼》诗云:‘俯观陋室,宇宙六合,譬如四壁。’即‘譬’与,‘壁’是也。沈氏亦以此条谓之大纽。如此负犯,触类而长,可以情得。韵纽四病,皆五字内之瘕疵,两句中则非巨疾,但勿令相对也。”

第八,正纽。(亦名小纽,亦名爽切病。)

正纽者,五言诗“壬”、“衽”、“任”、“入”,四字为一纽;一句之中,已有“壬”字,更不得安“衽”、“任”、“入”等字。如此之类,名为犯正纽之病也。诗曰:“抚琴起和曲,叠管泛鸣驱,停轩未忍去,白日小踟蹰。”又曰:“心中肝如割,腹里气便燋,逢风回无信,早雁转成遥。”(“肝”、“割”同纽,深为不便。)

释曰:此即犯小纽之病也。今就五字中论,即是下句第九、十,双声两字是也。除非故作双声,下句复双声对,方得免小纽之病也。若为联绵赋体类,皆如此也。

或曰:正纽者,谓正双声相犯。其双声虽一,傍正有殊,从一字纽之得四声,是正也。(若“元”,“阮”,“愿”、“月”是。)若从他字来会成双声,是傍也。(若“元”、“阮”、“愿”,“月”是正,而有“牛”、“鱼”,“妍”、“砚”等字来会“元”,“月”等字成双声是也。)如云:“我本汉家子,来嫁单于庭。”(“家”、“嫁”是一纽之内,名正双声,名犯正纽者也。)傍纽者,如:“贻我青铜镜,结我罗裙裾。”(“结”、“裙”是双声之傍,名犯傍纽也。)又一法,凡入双声者,皆名正纽。

元氏曰:“正纽者,一韵之内,有一字四声分为两处是也。如梁简文帝诗云:‘轻霞落暮锦,流火散秋金。’(‘金’、‘锦’、‘禁’、‘急’是一字之四声,今分为两处,是犯正纽也。”)元兢曰:“此病轻重,与傍纽相类,近代咸不以为累,但知之而已。”

刘氏曰:“正纽者,凡四声为一纽,如‘任’、‘荏’、‘衽’、‘入’,五言诗一韵中已有‘任’字,即九字中不得复有‘荏’、‘衽’、‘入’等字。古诗云:‘旷野莽茫茫。即‘莽’与‘茫’是也。凡诸文笔,皆须避之。若犯此声,即龃龉不可读耳。”

第九,水浑病,谓第一与第六之犯也,。假作《春诗》曰:“沼萍遍水缬,榆荚满枝钱。”又曰:“斜云朝列陈,回娥夜抱弦。”

释云:“沼”文处一,宜用平声;(‘池’好。)“回”字在六,特须宫语。(宜‘趋’。)一为上言之首,六是下句之初,同建水浑,以彰第一。且条嘉况,开示文生,制作之家,特宜监察。三隅,已发,一角须求,聊说十规,以张群目。

第十,火灭病,谓第二与第七之犯也。即假作《闺怨》诗曰:“尘暗离后镜,带永别前腰。”又曰:“怨心千过绝,啼眼百回垂。”

释曰:“暗”文处二,宜用“埋”、“生”之言;“眼”字居七,特贵“眸”、“行”之语。“离”当阴位,命于南方,用字致尤,故云离位火灭,因以名焉。

第九(又),木枯病,谓第三与第八之犯也。即假作《秋诗》曰:“金风晨泛菊,玉露宵沾兰。”(一本“宵悬珠”)。又曰:“玉轮夜进辙,金车昼灭途。”

释曰:“宵”为第八,言“夜”已精;“夜”处第三,论“宵”乃妙。自余优劣,改变皆然,聊著二门,用开多趣。

第十(又),金缺病,谓第四与第九之犯也。夫金生兑位,应命秋律于西,上句向终,下句欲末,因数命之,故生斯号。即假作《寒诗》曰:“兽炭陵晨送,鱼灯彻宵燃。”又曰:“狐裘朝除冷,亵褥夜排寒。”

释曰:“宵”文处九,言“夜”便佳;“除”字在四,云“却”为妙。自余致病,例此成规。告往知来,自然多悟。

第十一,阙偶病,谓八对皆无,言靡配属,由言匹偶,因以名焉。假作《述怀诗》曰:“鸣琴四五弄,桂酒复盈杯。”又曰;“夜夜怜琴酒,优游足畅情。”

释曰:上有“四五”之言,下无“两三”之句;不对“朝朝”之字,空垂“夜夜”之文。如此之徒,名为阙偶。题斯一目,余况皆然。

或曰:诗上引事,下须引事以对之。若上缺偶对者,是名缺偶。犯诗曰:“苏秦时刺股,勤学我便耽。”释曰:上句“苏秦”,是其人名,下将“勤学”对之,是其缺偶。

不犯诗曰:“刺股君称丽,悬头我未能。”

释曰:上有“刺股”,下有“悬头”,各为一事,上下相对,故曰不犯。

第十二,繁说病,谓一文再论,繁词寡义。或名相类,或名疣赘。即假作《对酒诗》曰:“清觞酒恒满,绿酒会盈杯。”又曰:“满酌余当进,弥瓯我自倾。”

释曰:“清觞”、“绿酒”,本自靡殊;“满酌”、盈杯”,何能有别。“余”之与“我”,同号己身,一说足明,何须再陈。如斯之类,寡义繁文,制作之家,特宜详察。

诗曰:“远岫开翠雾,遥山卷青霭。”

此两句字别理不殊,是病。

崔氏曰:“‘从风似飞絮,照日类繁英,拂岩如写镜,封林若耀琼。’此四句相次,一体不异,‘似’、‘类’、‘如’、‘若’,是其病。”

第十三,龃龉病者,一句之内,除第一字及第五字,其中三字,有二字相连,同上去入是。(若犯上声,其病重于鹤膝,此例文人以为秘密,莫肯传授。上官仪云:“犯上声是斩刑,去入亦绞刑。”)如曹子建诗云:“公子敬爱客。”“敬”与“爱”是,其中三字,其二字相连,同去声是也。

元兢曰:“平声不成病,上去入是重病,文人悟之者少,故此病无其名。兢案《文赋》云:‘或龃龉而不安。’因以此病名为龃龉之病焉。”

崔氏是名“不调”。不调者,谓五字内,除第一字、第五字,于三字用上去入声相次者,平声非病限,此是巨病。古今才子多不晓。如“晨风惊叠树,晓月落危峰。”(“月”次“落”,同入声。)如“雾生极野碧,日下远山红。”(“下”次“远”,同上声。)如“定惑关门吏,终悲塞上翁。”(“塞”次“上”,同去声。)

第十四,丛聚病者,如上句有“云”,下句有“霞”,抑是常。其次句复有“风”,下句复有“月”。“云”、“霞”、“风”、“月”,俱是气象,相次丛聚,是为病也。如刘铄,诗曰:“落日下遥林,浮云霭曾阙,玉宇来清风,罗帐迎秋月。”此上句有“日”,下句有“云”,次句有“风”,次句有“月”,“日”、“云”、“风”、“月”,相次四句,是丛聚。

元兢曰:“盖略举气象为例,触类而长,庶物则同。上十字已有‘鸾’对‘凤’,下十字不宜更有‘凫’对‘鹤’;上十字已有‘桂’对‘松’,下十字不宜更用‘桐’对‘柳’。俱是丛聚之病,此又悟之者鲜矣。”

崔名丛木病,即引诗云:“庭梢桂林树,檐度苍梧云,棹唱,喧难辨,樵歌近易闻。”“桂”、“梧”、“棹”、“樵”,俱是木,即是病也。

第十五,忌讳病者,其中意义,有涉于国家之忌是也。如顾长康诗云:“山崩溟海竭,鱼鸟依将何。”“山崩”、“海竭”,于国非所宜言,此忌讳病也。

元兢曰;“此病或犯,虽有周公之才,不足观也。又如咏雨诗称乱声,氵斥水诗云逆流,此类皆是也。”

皎公名曰避忌之例,诗曰:“何况双飞龙,羽翼纵当乖。”又云:“吾兄既凤翔,王子亦龙飞。”

第十六,形迹病者,谓于其义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诗云:“壮哉帝王居,佳丽殊百城。”即如近代诗人,唯得云“丽城”,亦云“佳丽城”。若单用“佳城”,即如滕公佳城,为形迹病也。

元兢云:“文中例极多,不可轻下语也。”

崔曰:“‘佳山’、‘佳城’,皆为形迹坟埏,不可用。又如‘侵天’、‘干天’,是谓天与树木等,犯者为形迹。他皆效此。”

第十七,傍突病者,句中意旨,傍有所突触。如周彦伦诗云:“二亩不足情,三冬俄已毕。”“二亩”涉其亲,宁可云“不足情”也?

元兢云:“此与忌讳同,执笔者咸宜戒之,不可辄犯也。”

第十八,翻语病者,正言是佳词,反语则深累是也。如鲍明远诗云:“鸡鸣关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正言是佳词,反语则不祥,是其病也。

崔氏云:“‘伐鼓’,反语‘腐骨’,是其病。

第十九,长,撷腰病者,每句第三字撷上下两字,故曰撷腰,若无解镫相间,则是长撷腰病也。如上官仪诗曰:“曙色随行漏,早吹入繁笳。旗文萦桂叶,骑影拂桃华。碧潭写春照,青山笼雪花。”上句“随”,次句“入”,次句“萦’,次句“拂”,次句“写”,次句“笼”,皆单字,撷其腰于中,无有解镫者,故曰长撷腰也。(此病或名束。)

第二十,长解镫病者,第一、第二字意相连,第三、第四字意相连,第五单一字成其意,是解镫;不与撷腰相间,是长解镫病也。如上官仪诗曰:“池牖风月清,闲居游客情,兰泛樽中色,松吟弦上声。”“池牖”二字意相连,“风月”二字意相连,“清”一字成四字之意,以下三句,皆无有撷腰相间,故曰长解镫之病也。

元兢曰:“撷腰、解镫并非病,文中自宜有之,不间则为病。然解镫须与撷腰相间,则屡,迁其体。不可得句相间,但时然之,近文人篇中有然,相间者偶然耳。然悟之而为诗者,不亦尽善者乎。”(此病亦名散。)

第二十一,支离。不犯诗曰:“春人对春酒,新附间新花。”犯诗曰:“人人皆偃息,唯我独从戎。”

第二十二,相滥。(或名繁说。)谓一首诗中再度用事,一对之内反覆重论,文繁意叠,故名相滥。犯诗曰:“玉绳耿长汉,金波丽碧空,星光暗云里,月影碎帘中。”

释曰:“玉绳”者星名,“金波”者月号,上既论讫,下复陈之,甚为相滥,尤须慎之。

崔氏云:“相滥者,谓‘形体’、‘途道’、‘沟淖’、‘淖泥’、‘巷陌’、‘树木’、‘枝条’、‘山河’、‘水石’、‘冠帽’、‘衤鸟衣’,如此之等,名曰相滥。上句用‘山’,下句用‘河’;上句有‘形’,下句安‘体’;有句有‘木’,下句安‘条’:如此参差,乃为善焉。若两字一处,自是犯焉,非关诗处。或云两目一处是。”

第二十三,落节。凡诗咏春,即取春之物色;咏秋,即须序秋之事情。或咏今人,或赋古帝,至于杂篇咏,皆须得其深趣,不可失义意。假令黄花未吐,已咏芬芳;青叶莫抽,逆言蓊郁;或专心咏月,翻寄琴声;或□意论秋,杂陈春事;或无酒而言有酒;无音而道有音:并是落节。若是长篇托意,不许限。即假作《咏月诗》曰:“玉钩千丈挂,金波万里遥。蚌亏轮影灭,蓂落桂阴销。入风花气馥,出树鸟声娇。独使高楼妇,空度可怜宵。”

释曰:此诗本意咏月,中间论花述鸟,乍读风花似好,细勘月意有殊,如此之辈,名曰落节。

又《咏春诗》曰;“何处觅消愁?春园可暂游。菊黄堪泛酒,梅红可插头。”

释曰:菊黄泛酒,宜在九月,不合春日陈之;或在清朝,翻言朗夜:并是落节。

第二十四,杂乱。凡诗发首诚难,落句不易。或有制者,应作诗头,勒为诗尾;应可施后,翻使居前。故曰杂乱。假作《忆友诗》曰,“思君不可见,徒令年鬓秋。独惊积寒暑,迢遰阻风牛,粤余慕樵隐,萧然重一丘。”

释曰:“粤余”一对,合在句端;“思君”一对,合居篇末。然则篇章之内,义别为科,先后无差,文理俱畅;混而不别,故名杂乱。

第二十五,文赘(或名涉俗病。)凡五言诗,一字文赘,则众巧皆除;片语落嫌,则人竞褒贬。今作者或不经雕匠,未被揣磨,辄述拙成,多致纰缪。虽理义不失,而文不清新;或用事合同,而辞有利钝。即假作《秋诗》曰:“熠耀,庭中度,蟋蟀傍窗吟。条间垂白露,菊上带黄金。”

释曰:此诗据理,大体得通。然“庭中”、“傍窗”,流俗已甚;“黄金”、“白露”,语质无佳;凡此之流,名曰文赘。

又《咏秋诗》曰:“熠燿流寒火,蟋蟀动秋音。凝露如悬玉,攒菊似披金。”(此则无赘也。)又曰:“渭滨迎宰相。”(官之宰相,即是涉俗流之语,是其病。)又曰:“树荫逢歇马,鱼潭见洗船。”又曰:“隔花遥劝酒,就水更移床。”(是则俗巧弱弊之过也。)

第二十六,相反,谓词理别举是也。诗曰:“晴云开极野,积雾掩长洲。”上句既叙“晴云”,下句不宜“雾掩”,不顺理耳。

第二十七,相重,谓意义重叠是也。或名枝指也。诗曰:“驱马清渭滨,飞镳犯夕尘。川波张远盖,山日下遥轮。柳叶眉行尽,桃花骑转新。”(已上有“驱引”、“飞镳”,下又“桃花骑”,是相重病也。)又曰:“游雁比翼翔,飞鸿知接翮。”

第二十八,骈拇者,所谓两句中道物无差,名曰骈拇。如庾信诗曰:“两戍俱临水,双城共夹河。”此之谓也。

○文笔十病得失

平头:第一句上字、第二句上字,第一句第二字、第二句第二字,不得同声。

诗得者:“澄晖侵夜月,覆瓦乱朝霜。”失者:“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

笔得者:“开金绳之宝历,钩玉镜之珍符。”失者:“嵩岩与华房迭游,灵浆与醇醪俱别。”

然五言颇为不便,文笔未足为尤。但是疥癣微疾,非是巨害。

上尾:第一句末字,第二句末字,不得同声。

诗得者:“萦鬟聊向牖,拂镜且调妆。”失者:“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笔得者:“玄英戒律,繁阴结序。地卷朔风,风飞陇雪。”失者:“同源派流,人易世疏。越在异域,情爱分隔。”

笔复有隔句上尾,第二句末字,第四句末字,不得同声。得者:“设醴未同,兴言为叹。深加相保,行李迟书。”失者:“同乘共载,北游后园。舆轮徐动,宾从无声。”

又有踏发声,第四句末字,第八句末字,不得同声。得者:“梦中占梦,生死大空。得无所得,菩提纯净。教其本有,无比涅槃。示以无为,性空般若。”失者:“聚敛积宝,非惠公所务;记恶遗善,非文了所谈。阴虬阳马,非原室所构;土山渐台,非颜家所营。”

又诸手笔,第二句末与第三句末同声,虽是常式,然止可同声,不应同韵。

蜂腰:第一句中第二字、第五字不得同声。

诗得者:“惆怅崔亭伯”;失者:“闻君爱我甘”。

笔得者:“刺是佳人”;(四言。)失者:“杨雄《甘泉》。(四言。)得者:“云汉自可登临”,(六言。)“摩赤霄而理翰”;(六言。)失者:“美化行乎江、汉”,(六言。)“袭元、凯之轨高”。(六言。)得者:“高巘仞排虚空”,(七言。)“盛轨与三代俱芳”,(七言。)“犹聚鹄之有神鹓”;(七言。)失者:“三仁殊途而同归”,(七言。)“偃息乎珠玉之室”。(七言。)得者:“雷击电鞭者之谓天”;(八言。)失者:“润草沾兰者之谓雨”。(八言。)

或云:平声赊缓,有用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太半。

鹤膝:第一句末字,第三句末字,不得同声。

诗得者:“朝关苦辛地,雪落远漫漫,含冰陷马足,杂雨练旗竿。”失者:“沙幕飞恒续,天山积转寒。无同乱郢曲,逐扇掩齐纨。”“客从远方来,遗我一书札,上言长相思,下言久离别。”

笔得者:“定洲,跨蹑夷阻,领袖蕃维。跱神岳以镇地,疏名川以连海。”“‘原隰龙鳞’,班颂何其陋;‘桑麻条畅’,潘赋不足言。”失者:“璿玉致美,不为池隍之用;桂椒信好,又非园林之饰。”“西郊不雨,弥回天眷;东作未理,即动皇情。”

如是皆次第避之,不得以四句为断。若手笔得故犯,但四声中安乎声者,益辞体有力。如云:“能短能长,既成章于云表;明吉明凶,亦引气于莲上。”

大韵:一韵以上,不得同于韵字。如以“新”字为韵,勿复用“邻”、“亲”等字。

诗得者:“运阻衡言革,时泰玉阶平。”失者:“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

笔得者:“播尽善之英声,起则天之雄,响。百代钦其美德,万纪怀其至仁。”失者:“倾家败德,莫不由于侨奢;兴宗荣族,必也藉于高名。”

凡手笔之式,不须同韵。或有时同韵者,皆是笔之逸气。如云:“握河沉壁,封山纪石。迈三五而不追,践八九之遥迹。”

小韵:二句内除本韵,若已有“梅”字,不得复用“开”、“来”字。

诗得者:“功高乘履石,德厚赠昭华。”失者:“昊天降丰泽,百卉挺葳蕤。”

若故叠韵,两字一处,于理得通。故谢朓诗云:“怅望南浦时,徙倚北梁步。”以笔准诗亦如此。

笔得者:“西辞酆邑,南据江都。”失者:“西辞酆邑,东居洛都。”

若故叠韵,理通亦尔。故徐陵《殊物诏》云:“五云暧曃,鳞宗所以效灵;六气氛氲,柔和所以高气。”

正纽:凡四声为一纽,如“壬”、“荏”、“衽”、“入”,诗二句内,已有“壬”字,则不得复有“荏”、“衽”、“入”等字。

诗得者:“《离骚》咏宿莽。”失者:“旷野莽茫茫。”

凡诸手笔,亦须避之。若犯此声,则龃龉不可读。如云,得者:“藉甚岐嶷,播扬英誉。”失者:“永嘉播越,世道波澜。”

傍纽:双声是也。如诗二句内有“风”一字,则不得复有此等字。”

诗得者:“管声惊百鸟,衣香满一园。”失者:“壮哉帝王居,佳丽殊百城。”

若故双声者,得有如此。故庾信诗云:“胡笳落泪曲,羌笛断肠歌。”

笔得者:“六郡豪家,从来习马;五陵,贵族,作性便弓。”失者:“历数已应,而《虞书》不以北面,为陋;有命既彰,而周籍犹以服事,为贤。”

若故双声者,亦得有如此。如云:“鉴观上代,则天禄斯归;逖听前王,则历数攸□。”如是次第避之,不得以二句为断。

或云:若五字内已有“阿”字,不得复用“可”字。此于诗章,不为过病;但言语不净洽,读时有妨也。今言犯者,唯论异字;如其同字,此不言。言同字者,如云:“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大东小东”,“自南自北”等是也。

或云:凡用声,用平声最多。五言内非两则三,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若一,平声多在第二,此谓居其要也。犹如宫羽调音,相参而和。

又云:赋颂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或至第六句相随同类韵者。如此文句,倘或有焉,但可时时解镫耳,非是常式。五三文内,时一安之,亦无伤也。又,辞赋或有第四句与第八句而复韵者,并是丈夫措意,盈缩自由,笔势纵横,动合规矩。

《文笔式》云:制作之道,唯笔与文:文者,诗、赋、铭、颂、箴、赞、吊、诔等是也;笔者,诏、策、移、檄、章、奏、书、启等也。即而言之,韵者为文,非韵者为笔。文以两句而会,笔以四句而成。文系于韵,两句相会,取于谐合也;笔不取韵,四句而成,在于变通。故笔之四句,比文之二句,验之文笔,率皆如此也。体既不同,病时有异。其文之犯避,皆准于前。假令文有四言、六言、七言等,亦随其句字,准前勘其声病,足悟之矣。

其蜂腰,从五言内辨之,若字或少多,则无此病者也。

笔有上尾、鹤膝、隔句上尾、踏发等四病,词人所常避也。其上尾、鹤膝,与前不殊。束皙表云:“薄冰凝池,非登庙之珍。”“池”与“珍”同平声,是其上尾也。左思《三都赋序》云:“魁梧长者,莫非其旧。风谣歌舞,各附其俗。”“者”与“舞”同上声,是鹤膝也。隔句上尾者,第二句末与第四句末同声也。如鲍照《河清颂序》云:“善谈天者,必征象于人;工言古者,必考绩于今。”“人”与“今”同声是也。但笔之四句,比文之二句,故虽隔句,犹称上尾,亦以次避,第四句不得与第六句同声,第六句不得与第八句同声也。踏发(废音。)者,第四句末与第八句末同声也。如任孝恭书云:“昔锺仪恋楚,乐操南音;东平思汉,松柏西靡。仲尼去鲁,命云迟迟;季后过丰,潸焉出涕。”“涕”与“靡”同声是也。凡笔家四句之末,要会之所归。若同声,有似踏而机发,故名踏发者也。若其间际有语隔之者,犯亦无损,谓上四句末,下四句初,有“既而”、“于是”、“斯皆”、“所以”、“是故”等语也。此等之病,并须避之。

其鹤膝,近代词人或有犯者。寻其所犯,多是平声。如温子昇《寒陵山碑序》云:“并寂漠消沈,荒凉磨灭。言谈者空知其名,经过者不识其地。”又邢子才《高季式碑序》云:“杨氏八公,历两都而后盛;荀族十卿,终二晋而方践。”又魏收《文宣谥议》云:“九野区分,四游定判。赋命所甄,义兼星象。”(“沈”与“名”、“公”与“卿”、“分”与“甄”并同声,是笔鹤膝也。)文人刘善经云:“笔之鹤膝,平声犯者,益文体有力。”岂其然乎?此可时复有之,不可得以为常也。其双声叠韵,须以意节量。若同句有之,及居两句之际而相承者,则不可矣。同句有者,还依前注。其居两句际相承者,如任孝恭书云:“学非摩揣,谁合赵之连鸡。但生与忧偕,贫随岁积。”“鸡”与“偕”相承而同韵,是其类也。又徐陵《劝进表》云:“蚩尤三冢,宁谓严诛。”“诛”、“冢”相承,双声是也。

然声之不等,义务随焉。平声哀而安,上声厉而举,去声清而远,入声直而促。词人参用,体固不忄互。请试论之:笔以四句为科,其内两句末并用平声,则言音流利,得靡丽矣;兼用上、去、入者,则文体动发,成宏壮矣。看徐、魏二作,足以知之。徐陵《定襄侯表》云:“鸿都写状,皆旌烈士之风;麟阁图形,咸纪诚臣之节。莫不轻死重气,效命酬恩;弃草莽者如归,膏平原者相袭。”(上对第二句末“风”,第三句末“形”;下对第二句末“恩”,第三句末“归”:皆是平声。)魏收《赤雀颂序》云:“苍精父天,铨与象立;黄神母地,辅政机修。灵图之迹鳞袭,天启之期翼布;乃有道之公器,为至人之大宝。”(上对第二句末“立”,第三句末“地”;下对第二句末“布”,第三句末“器”:皆非平声是也。)徐以靡丽标名,魏以宏壮流称,观于斯文,亦其效也。又名之曰文,皆附之于韵。韵之字类,事甚区分。缉句成章,不可违越。若令义虽可取,韵弗相依,则犹举足而失路,抃掌而乖节矣。故作者先在定声,务谐于韵,文之病累,庶可免矣。

北卷

○论对属

凡为文章,皆须对属;诚以事不孤立,必有配疋而成。至若上与下,尊与卑,有与无,同与异,去与来,虚与实,出与入,是与非,贤与愚,悲与乐,明与暗,浊与清,存与亡,进与退:如此等状,名为反对者也。(事义各相反,故以名焉。)除此以外,并须以类对之:一二三四,数之类也;东西南北,方之类也;青赤玄黄,色之类也;风雪霜露,气之类也;鸟兽草木,物之类也;耳目手足,形之类也;道德仁义,行之类也;唐、虞、夏、商,世之类也;王侯公卿,位之类也。及于偶语重言,双声叠韵,事类甚众,不可备叙。

在于文笔,变化无恒。或上下相承,据文便合,若云:“圆清著象,方浊成形”,“七曜上临,五岳下镇”;(“方”、“圆”,“清”、“浊”,“象”、“形”,“七”,“五”,“上”、“下”,是其对。)或前后悬绝,隔句始应,若云:“轩辕握图,丹凤巢阁;唐尧秉历,玄龟跃渊”;(“轩辕”、“唐尧”,“握图”、“秉历”,“丹凤”,“玄龟”,“巢阁”、“跃渊”,是也。)或反义并陈,异体而属,若云:“乾坤位定,君臣道生。或质或文,且升且降”;(“乾坤”、“君臣”、“质文”、“升降”并反义,而同句陈之。“乾坤”与“君臣”对,“质文”与“升降”对,是异体属也。)或同类连用,别事方成,若云:“芝英蓂荚,吐秀阶庭;紫玉黄银,扬光岩谷”:(“芝英蓂荚”与“紫玉黄银”,“阶庭”与“岩谷”,同类连对,而别事相成。)此是四途,偶对之常也。比事属辞,不可违异。故言于上,必会于下;居于后,须应于前。使句字恰同,事义殷合,(若上有四言,下还须四言;上有五字,下还须五字。上句第一字用“青”,下句第一字即用“白”、“黑”、“朱”、“黄”等字;上句第三字用“风”,下句第三字即用“云”,“烟”、“气”、“露”等。上有双声、叠韵,下还即须用对之。)犹夫影响之相逐,辅车之相须也。

若其上升下降,若云:“寒云山际起,悲风动林外。”(“山际”在上句第三、第四言,是升;“林外”在下句第四、第五字,是降。)前复后单,若云:“日月扬光,庆云烂色。”(“日月”两事是复;“庆云”一物,是单。)语即非伦,事便不可。然文无定势,体有变通,若又专对不移,便复大成拘执;可于义之际会,时时散之。

夫属对者,皆并见以致辞;(谓并见事类以成辞。假令云:“便娟翠竹,声韵金风;的历红荷,光垂玉露。”“翠竹”与红荷”,“金风”与“玉露”,是异事并见也。凡为对者,无不悉然也。)不对者,必相因成义。(谓下句必因上句,止凭一事以成义也。假令叙家世云:“自兹以降,世有异人。”叙先代云:“布在方策,可得言焉。”叙任官云;“我之居此,物无异议。”叙能官云:“望之于君,固有惭色。”叙瑞物云:“委之三府,不可胜记。”叙帝德云:“魏魏荡荡,难得名焉。”皆下句接上句以成义也。)何则?偶辞在于参事,(凡为对属,皆偶其辞,事若不变,辞便有阙,故须参用,如得成之也。)孤义不可别言故也。(若不取对,即须就一义相因以置言,故不可用别也。)

在于文章,皆须对属;其不对者,止得一处二处有之。若以不对为常,则非复文章。(若常不对,则与俗之言无异。)就如对属之间,甚须消息:若叙瑞云:“轩辕之世,凤鸣阮隃;汉武之时,麟游雍畤。”(持“轩辕”对“汉武”,世悬隔也。)大小必均,若叙物云:“鲋离东海,得水而游;鹏翥南溟,因风而举。”(将“鲋”拟“鹏”,状殊绝也。)美丑当分,若叙妇人云:“等毛嫱之美容,类嫫母之至行。”(毛嫱”、“嫫母”,貌相妨也。)强弱须异,若叙平贼云:“摧鲸鲵如折朽,除蝼蚁若拾遗。”(“鲸鲵”、“蝼蚁”,力全校也。)苟失其类,文即不安。以意推之,皆可知也。而有以“日”对“景”,将“风”偶“吹”,持“素”拟“白”,取“鸟”合“禽”,虽复异名,终是同体。若斯之辈,特须避之。故援笔措辞,必先知对,比物各从其类,拟人必于其伦。此之不明,未可以论文矣。

句端

属事比辞,皆有次第,每事至科分之别,必立言以间之,然后义势可得相承,文体因而伦贯也。新进之徒,或有未悟,聊复商略,以类别之云尔。

观夫,惟夫,原夫,若夫,窃以,窃闻,闻夫,惟昔,昔者,盖夫,自昔,惟。

右并发端置辞,泛叙事物也。谓若陈造化物象、上古风迹及开廓大纲,叙况事理,随所作状,量取用之。大凡观夫,惟夫,原夫,若夫,盖闻,闻夫,窃惟等语,可施于大文,余则通用。其表、启等,亦宜以臣闻及称名为首,各见本法。

至如,至乃,至其,于是,及有,是则,斯则,此乃,诚乃。

右并承上事势,申明其理也。谓上已叙事状,次复申重论之,以明其理。

洎于,逮于,至于,及于,既而,亦既,俄而,洎,逮,及,自,属。

右并因事变易多限之异也。谓若述世道革易、人事推移,用之而为异也。

乃知,方知,方验,将知,固知,斯乃,斯诚,此固,此实,诚知,是知,何则,所以,是故,遂使,遂令,故能,故使,可谓,所谓。

右并取下言证成于上也。谓上所叙义,必待此后语,始得证成也。或多析名理,或比况物类,不可委说者。

况乃,况则,矧夫,矧唯,何况,岂若,未若,岂有,岂至。

右并追叙上义,不及于下也。谓若已叙功业事状于上,以其轻少,后更云况乃、岂若其事其状云云,也。

岂独,岂唯,岂止,宁唯,宁独,宁止,何独,何止,岂直。

右并引取彼物为此类。谓若已叙此事,又引彼与此相类者,云岂唯彼如然也。

假令,假使,假复,假有,纵令,纵使,纵有,就令,就使,就如,虽令,虽使,虽复,设令,设使,设有,设复,向使。

右并大言彼事不越此也。谓若已叙前事,假令深远高大则如此,此终不越。

虽然,然而,但以,正以,直以,只为。

右并将取后义,反于前也。谓若叙前事已讫,云虽然乃有如此理也。

岂令,岂使,何容,岂容,岂至,岂其,何有,岂可,宁可,未容,未应,不容,讵可,讵令,讵使,而乃,而使,岂在,安在。

右并叙事状所求不宜然也。谓若揆其事状所不合然,云岂令其至于此也。

岂类,讵似,岂如,未若。

右并论此物胜于彼也。谓叙此物已讫,陈岂若彼物微小之状也。

若乃,尔乃,尔其,尔则,夫其,若其,然其。

右并复叙前事体其状。若前已叙事,次更云若乃等体写其状理也。

傥使,傥若,如其,如使,若其,若也,若使,脱若,脱使,脱复,必其,若必,或若,或可,或当。

右并逾分测量,或当尔也。譬如论其某事异理,云傥如此如此。

唯应,唯当,唯可,只应,只可,只当,乍可,必能,必应,必当,必使,会当。

右并看世斟酌终归状也。若云看上事形势,唯应如此如此。

方当,方使,方冀,方令,庶使,庶当,庶以,冀当,冀使,将使,使夫,未使,令夫,所冀,所望,方欲,便欲,便当,行欲,足令,足使。

右并势有可然,期于终也。谓若叙其事形势,方终当如此。

岂谓,岂知,岂其,谁知,谁言,何期,何谓,安知,宁谓,宁知,不谓,不悟,不期,岂悟,岂虑。

右并事有变常,异于始也。谓若其事应令如彼,今忽如此如此。

加以,加复,况复,兼以,兼复,又以,又复,重以,且复,仍复,尚且,犹复,犹欲,而尚,尚或,尚能,尚欲,犹,仍,且,尚。

右并更论后事,以足前理也。渭若叙前事已讫,云加以又如此又如此也。

莫不,罔不,罔弗,无不,咸欲,咸将,并欲,皆欲,尽,皆,并,咸。

右并总论物状也。

自非,若非,非夫,若不,如不,苟非。

右并引大其状,令至甚也。若叙其事至甚者,云自非如此云也。

何以,何能,何可,岂能,岂使,讵能,讵使,讵可,俦能,奚可,奚能。

右并因缘前状论所致。若云自非行如彼,何以如此也。

方虑,方恐,所恐,将恐,或恐,或虑,只恐,唯恐,行恐。

右并预思来事异于今也。若云今事已然,方虑于后或如此也。

敢欲,辄欲,轻欲,轻用,轻以,辄用,辄以,敢以,每欲,常欲,恒愿,恒望。

右并论志所欲行也。

每至,每有,每见,每曾,时复,数复,或复,每,时,或。

右并事非常然,有时而见也。谓若每至其时节,每见其事理也。

则必,则皆,则当,何当不,未尝不,未有,不则。

右并有所逢见便然也。若逢见其事则必如此也。

可谓,所谓,诚是,信是,允所谓,乃云,此犹,何异,奚异,亦犹,犹夫,则犹,则是。

右并要会所归总上义也。谓设其事,可谓如此,可比如此也。

诚愿,诚当可,唯愿,若令,若当,若使,必使。

右并劝励前事所当行也。谓若谓其事,云诚愿行如此也。

自可,自然,自应,自当,此则,则必,然则。

右并预论后事必应尔也。谓若行如彼,自可致如此。

○帝德录

伏牺亦曰宓戏,太昊,皇雄,庖牺,皇牺,风姓。以木德王,曰苍精,苍牙。生于雷泽。日角。以龙纪官,曰龙师而龙名。状有:通灵,出震,像日,作易,观象,察法,画八卦,设十言,推三元以教民。

神农,亦曰炎帝,帝魁,大庭,烈山,农皇。以火德王,曰炎灵,炎精。生于华阳,感龙首神生,以姜水成。戴玉理石耳。以火纪官,曰火师而火名。乘六龙以出地辅。状有:教农,作未耜,尝百草,甄度四海。

黄帝,亦曰轩辕,有熊,缙云之官,归藏。云皇轩,帝轩,轩后,轩皇。以土德王,曰黄帝,黄神,黄精。感大电绕枢以生于寿丘,长于姬水,居于轩辕之丘。天庭,日角,四面。状有:提像,侚齐,叶律,造书契,模鸟迹,车乘,宫室,衣服,文字,役使百灵,垂衣裳。

少昊,亦曰金天,青阳。以金德王。感大星如虹流华渚以生。凤皇适至,以鸟纪官,鸟师而鸟名。

颛顼,亦曰高阳,穷桑。以水德王,感瑶光如蜺降幽房以生。形云:并 。平九黎之乱,定八风之音。

唐尧,亦曰陶唐,伊祁,伊尧,唐尧,唐后,帝。名放勋。感赤龙以生,长於伊水,居丹陵。形云:鸟庭,日角,八眉,八彩,珠衡。状云:钦明,文思,睿哲,允恭克让,稽古则天,就日望云,光被,平章百姓,协和万邦。

虞舜,亦曰有虞,大舜,有姚,虞皇,虞后;名重华,字都君。感大虹始生于姚墟,长于妫水。状曰:濬哲,文明,登庸,纳麓,受终,慎徽五典,怀神珠,秉石椎,歌琴,垂拱,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

夏禹,亦曰有夏,伯禹,夏禹,名文命,字高密。感流星生于石纽,耳参漏,怀玉斗。状有:疏通,任土作贡,尽力沟洫,卑宫室。

殷汤,亦曰成汤,商汤,商王,殷后;名天乙,字乙王。感白气而生。两肘,七名,受金钩,都于亳。状有:革命,解网,卅七征,纣于鸣条,窜于南巢。

高宗;亦曰武丁,中宗,殷宗。状云:中兴。

周文王,亦曰文昌;武王,亦曰武发;并云有周,苍精。文王邑于沣,受命于岐山。武王都于镐。状云:命唯新,耆定武功,虞代革命,伐罪。

汉,曰天汉,炎汉,卯金刀。高祖曰刘邦,感玉英始生,酆泽梦素灵器,芒山见紫云,灞垒浮奇气。状云:肇戴天禄,提剑。

右并是古帝王名状。至诸文历叙先代处,可于此斟酌改用之。或可引轩、唐、虞、夏、商、周、秦、汉等国号,即以历运、命祚、基业、道德等配之,随其盛衰而叙。

若叙盛云:光启;云始:唯新,方炽,玄盛,逾隆,克明;云永:方弘,方茂;云恭。

若叙衰云:造地,陵迟,将季;云丧;将尽;云替:已缺,将亡,告终等语。

受命,受终,定业,开基,启祚,承天,乘时。

生状云:诞灵,降神,诞圣,发祉,效灵,启圣,流祉;亦云:载诞,降生。

临状云:登枢,践极,驭宇,建国,乘时,践位,君临,乘乾,出震。

右若叙先代,并得通用。

叙述帝德,体制甚多,配用诸文,动成混乱,今略弁之如右。

或先叙感受符受命、形状握运等二句于上,后以德从、临驭、功业等承之。

若云盛降:炎上,赤帝,赤熛,熛怒,朱鸟,翼轸,瑶光,白虹,星虹,枢电,赤龙,玉英等;精灵:祉气,正气;握受膺:黄河,荣河,河、洛,翠渊,玄扈,龙马,龟凤,龟龙,黄龙,玄龟,玄精,朱文,绿错,玄匣,玉匣,玉检等;图录:文命,赤雀,玉匮书,黄鱼,金钩,丹书等;命降:玄珪,锡受昭华等赠应;叶千年,千载,五期,五运等期运;数启三灵卜;戴玉理石耳等形表;苍牙,珠衡等状配;居践:紫微,北辰,宸极等位居;大宝,九五,黄屋等位尊。并量其类以取对。

亦可云:熛怒,朱鸟,翼轸,瑶光,枢电,星虹,及雷泽,寿丘,华渚,华阳,石纽等降精,降灵,降神发祉,流祉,诞圣,启圣。荣河,河、洛,黄龙,玄龟,龙马,玄扈,玉检等授图,荐篆,呈瑞。玄珪降锡,珠衡表状。

亦可云:握天镜,金镜,玉镜,神珠,怀玉斗,秉石椎,击玉鼓,驭三龙,定九鼎等云云。而以践极,践位,驭世,乘时,临民,承天,察璇玑玉衡并七政,秉玉烛以调时。

亦可云:天庭日角,兑上丰下,龙颜虎鼻,八彩重瞳,珠衡玉理,握褒履己,握戊怀己。

亦可云:挺着表资体,圣敬,神武,圣武,钦明,濬哲,文明,侚齐等姿德。

及云:神武天挺,圣敬日齐,钦明文思,允恭克让,聪明神武,含弘光大。及云:龙飞虎变,出震乘乾等语作二句。次可云:得一通三,居高望远,就日望云,则天法地,握戊怀己,出震齐巽,云行雨施,日临月临,握矩齐衡,怀珠秉石,前疑后丞,左规右矩,执契持衡,观象察法。及云:尽圣穷神,合元体极,诞灵纵圣,疏通知远,立礼兴仁,杖贤翼义,疏山填川,纪星量月,射日缴风,补维立柱。

亦可云:含吐阴阳,经纬天地,疏填山川,照临日月,感会风云,鼓动雷电,合德乾坤,齐明日月,重纽地维,更辟天象,陶铸生灵,弹压山川,织成宇宙,万神协赞,万物归往。

亦可云:牢笼,囊括,苞举,控引,弥纶,匣牍,弹压,廓清,光被,朝宗,明临,亭毒等;云天地,乾坤,二仪,四海,八荒,八埏,八极,九域,九土,六幽,九县,万国,天下,海外,宇宙,遐迩,幽明,动植,万物等。

亦可云:利见大人,光临宝位,下临赤县,上膺玄象,秉玉登枢,怀珠驭极,就日积明,则天为大等浯。

亦可云:练五石以补天,正八柱以承天,乘四载以敷土,落九日而正摄,穆通八风而调律吕,乘六龙以御天,落九乌而拯物,正绝柱而卷气移于天地二仪,息横流群飞波澜于四海江海,扬光华于日月,舞干鏚而定四夷,运机衡以齐七政,降宝命于岐山,受灵图于宛委,悬明镜以高临,振长策而远驭,运七政以机衡,通八风于律吕。

亦可云:以至德光天下,以神功截海外等,同类轩辕之侚齐,颛顼之静渊,唐尧之钦明,虞舜之文明,大知一周文圣敬,大度志汉祖神武,感二义之至休,应千祀之嘉会。或可以感受符命等参对之。

若云:“虹电流彩,虹流华渚,虹下蜺贯,爰乃降感精灵,英灵,虹流,电绕,瑶光,下降等,云应诞圣启圣之期。河、洛龙跃,荣河龟浮,翠渊龙跃龟浮,玉检来浮等,爰应受宝命图录,若表兴王之运,标受命之始。

亦可云:感赤熛,瑶光,翼轸等气祉。允叶,允应,爰应等千灵,五期,三灵,二仪。受录错,玉检,龟龙等文图。光临,载临,抚临等,云四海八极,万国万物,握玄武,苍水,玉匮,金简之符命,疏通克平九土九域。

亦可云:天庭,日角,珠衡,玉理等载表神仪。玉检,金绳,龟字,龙图等受膺宝命。

亦可云:玄龟出洛,应启圣之期;赤雀入酆,表维新之命。

叙功业

若云:补维立柱,断鳌练石,功德被于乾坤、天地、二仪;射日缴风,戮豕断蛇,拯溺救焚,功业施于四海、万物、群生、动植、遐迩。断鳌练石,二仪更安;刊木随山,九土还定。上射九日,上齐七政,考星叶日等,云玄象乾象更明;下导百川,疏山奠水等云,苍生坤仪以定。璇玑玉衡机衡等运而七政齐正,天文银编金简等推而九土百川定。通地理,干鏚舞,四夷服,俊乂在官,自睹四门穆穆,遐荒奉职,无劳两阶之舞。弘文教天下雍熙,定武功海外有截。朱干玉鏚,海外率宾;黄斧黻衣,天下咸服。八纮大定,偃甲销戈;九有宅心,同文共轨。允恭克让,四表以和;保合大和,万方咸谧。除凶定难,行仁义之兵,崇圣贤之杖。一尉一候,遐迩承风;礼云乐云,幽明同化。此是并隔句相对。

亦可云:舞干鏚以怀远,运机衡以齐政。断修蛇,戮封豕。落九日,通八风。正倾维,安绝柱。平九黎之乱,窜三苗之罪。正高天之绝柱,息沧海之横波。更穆四门,重安八柱。练石补天,积灰止水。偃甲销戈,休牛放马。放马于华山阳,牧牛于桃林塞。及云:开辟辰象,织成宇宙。

叙礼乐法

若云:改正朔,殊徽号。定宪章,同律度。定礼乐,谐律吕。修五礼,正六乐。谐六乐,定八音。及云:平分四气,推列三元。齐七政,陈五纪,定四时,通八风,分九土。慎徽五典,弘宣八政,叙以九畴,敷以五教,风通地理。叙人伦,授民时。

亦云:命后夔合乐,伯夷典礼,容成定历,伶伦叶律,皋陶典刑。

亦可论:置立郊庙、社稷、明堂,以宗祀天地神明之灵,及朝宗万国、群后、百辟。悬象魏以颁政,降衢室以问道,昇明堂以议政。开阐大学、公宫、东庠、西胶、庠序等,而以垂训、施化、问道、贵德、尚齿。起置麟阁、天禄、虎观等,以崇儒弘文。采五帝之英华,去三代之糟粕。定八刑纠民,考八风,定八音,任九土作赋。发以声明,纪以文物,布之典刑,纳之轨物。

或可云:制定五礼、礼仪、玉帛、樽俎之制等,以和邦国,叙人伦,与天地同节,安上治民。定谐奏六乐、八音,金石丝竹音,羽籥干戚容,以同和天地,合鬼神、移风易俗。载定六律、律吕,以测寒暑,叶天地。东胶西庠,爰崇节义;麟阁虎观,乃集坟典。律吕云定,以合阴阳;礼乐聿脩,仍同天地。璇玑玉衡等运而七政斯齐,金科玉条陈施而四民百姓无犯。南正揆地司天,东胶弘风训俗。敬敷五教,庶绩惟熙;《鸿范》九畴,彝伦攸叙。侯甸荒要,合先王之德刑;火龙黼黻,得古人之象辨。正位更立周官;同律齐衡,仍追《舜典》。九成六变,更定乐章;五宅三居,仍定典刑。道德仁义,高视百王;文物声明,聿追三代。

叙政化恩德

若云:握斗机以运行,动巽风而号令。顺春夏而生长,随秋冬而杀罚。开日月以照临,降云雨以洒润。均天地以载临,同阴阳以变化。察天象以定时,观人文以成化。则天地以行道,依鬼神以制义。履时以象天,养财以任地。治四气以教民,通八音以宣六气。律文而训俗,声为律,身为度,左准绳,右规矩。保合大和,克明俊德。谟九德,叙九畴,张四维,陈二柄。兴于仁,立于《礼》,成于《乐》。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圣贤为杖,仁义为翼,道德为城。礼乐为囿,道德为场。礼义为干橹,诚信为甲胄。修文德,止武功。先德教,后刑罚。以德不以威,以宽不以猛。不令而行,不言而化。开三面垂仁,挥五弦解愠。日临月临,云行雨施,鼓之以雷电,润之以云雨。油然作云,霈然下雨。煦和气以临民,扇薰风而养物。洒玄泽以周流,降阳光以照普。大道潜运,至德弘宣。荣光、阳光等辉映、昭哳、普烛、湛恩、鸿恩等汪濊,阳光充溢、洋溢、漫衍、浸洽,和气、霈泽等同流。

亦论:道仁泽化等被格,著及,覃通,流施,沾加,云二仪、四海、九县、八纮、四表、九域、九垓、八际、天下、海外,及渊泉、草木、昆虫、行苇等语。

平章百姓,协和万邦,光被四表。或云:敷兹五典,陈兹八政等,庶绩咸熙,载叙人伦,布以九畴,张以四维,彝伦攸叙,允谐邦政,韬戈偃甲,燮定武功,作乐制礼,载和文德。五弦云奏,更起舜歌;三面已开,还兴汤咒。五弦解愠,德被生民;三面开罗,仁沾庶物。自南自北,德被华、夷;欲左欲右,仁沾鸟兽。秉钺而舞,见远夷殊俗来宾;挥弦弹琴而歌,知吾民解愠。兴仁立礼,俗以唯清;明法察令,民斯无犯。悠悠,万物,并被仁心;芒芒九洲,俱陶王化。亦可以上大道、至德、荣光,湛恩、玄泽、和气等被加于四海、八纮等语为对。

叙天下安平

若云:二仪、天地、乾坤等交泰、交畅。日月光华,人神允协,遐迩太康,幽平叶赞,内外穆福,万国咸宁,万邦协和,百姓昭明,黎民於变时邕,庶绩咸熙,品物咸亨,柔远能迩,内外平成,天平地成,远迩至。下通上漏,四海无波,旋曜阶平,河清海晏,河镜河湛,河溓海夷,年和气叶,雨节风随。尉候无虞,烽燧不警。脱剑,明堂,焚甲宣室。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放马华山之阳,放牛桃林之塞。偃甲韬戈,休牛放马。荣光溢二仪,和气行万里,玄泽浸六幽。百姓食于膏火,饮于醴泉,照于玉烛。司禄益富而国实,司命益年而民寿。

亦可云:容成氏世,结绳而用,邻国鸡犬相闻。东户季子世,路有雁行,道不拾遗,耒耜余粮宿于亩首。华胥氏世,民有含哺而熙,鼓腹而游。太古之时,乌鹊之巢,可俯而窥,虺蛇可蹠。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唐尧之时,八十老人击壤于路云:“凿井而饮,耕田而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有何力于我哉!”尧、舜之时,比屋可封,百姓皆以尧、舜之心为心。黄帝梦游华胥之国,三年而治臻焉。可量参对之。

右并帝德功业,其在诸文须叙述者,可于此参用之。若文大者,陈事宜多,若《太平颂》、巡狩、《贤臣颂》、檄文、《封禅表》之类体,须多,若杂表等体,须少。皆斟酌意义,须叙之句数长短,皆在本注。

叙远方归向

东方有青丘,扶木,扶桑,蟠木,少阳,日域,出日。

南方有丹穴山,丹徼,炎洲,风穴,载日,火鼠,北户,反户。

西方有白水,西王,<山皆>陵,积石,流沙,玄圃,弱水,麟州,囿陇。

北方有玄漠,幽陵,紫塞,孤竹,崆峒,玄阙,龙庭,金微,瀚海,天山,龙烛等。

并得云:地域乡俗,人表外所。

亦云:夏禹所不记,竖亥、大章所不步游,周穆王、若士、卢敖所不至游窥,禹迹所不及,穆辙所不游,天老所不游,方志所未传,《山经》所不载。

亦云:日月光景等所不照临,霜露所不沾被,舟车所不通,冠带所不及,辙迹所不至。

异俗名有:反风,厌火,三首,一目,雕齿,黑齿,儋耳,穿胸,头飞,鼻饮,金鳞,铁面等国俗人乡。及云:七戎,六蛮,九夷,八狄,赤狄,青羌,鸟夷,犬戎,旄头,皮服,编发,左衽等类群首长渠众等。

慕恩状云:并钦慕、承被、沐浴等,皇风、帝德、王化、皇恩、王泽、深仁、至化、玄功、至道、大德。亦直云:慕义、向化、沐德,浴恩、仰德、归仁、承风、慕道。

来状云:扣塞梯山,架水泛海,款关重译,候雨占风,反稽首屈膝,迹角接踵,来王朝宗,献款入谒,来宾奉贡。

贡献状云:献琛,奉赆,荐宝。

亦可云:委质藁街,纳赆夷邸,映邦天庭,来朝帝阙。

或可引:南方越常国,候无别风淮雨,江海不扬鸿波,重九译来献白雉及黑貂裘;西方大月氏国,候东风入律,百旬不休,青云干吕,连月不散,乘毛车,度弱水,贡神香猛狩;东方肃慎国,献格矢弓弩;西王母遣使,乘白鹿献玉环;西旅献大獓。

叙瑞物感致

若云:天不爱道种秘宝,地不潜珍必呈祥。天监孔明,神听无爽。明神、明灵、上玄等回眷、元监、叶赞。明命、宝命、休祉、灵瑞、珍符、灵应等允归、荐臻、荐至、昞著、照见、斯表等。

瑞物若云:日月扬光,光华烟云,纷郁烂彩,山川效灵,星云动光,河、洛荐祉,银玉扬光,草木革形,鱼鸟变色,甘露流掌,醴泉出地,坠露凝甘,飞泉泄醴,荣光出河,景星出翼,两曜合璧,五纬连珠,卿云五彩,休气四塞,四气休通,五光垂曜,八风脩通,五云纷郁。

亦云:凤皇巢阿阁上庭,麒麟在囿,黄龙负图出河,玄龟呈字出洛,白狼衔钩入朝,黄鱼化玉,白虎衔珠,黄龙负玉,赤乌衔珪,黄鱼白鳞,朱雁作舞,青鸾自舞,白雉南至,天马西来,苍乌东至,凤皇蔽日,驺虞啸风。

亦云:河荐金绳,山开玉匮,黄金耀山,玄圭出地,山出灵车,泽荐神马,金腾自出,银瓮斯满。

亦云:三苗合颖,九芝齐秀,蓂荚抽茎,芝英吐秀,嘉禾含颖,奇木连理,地出嘉禾,庙生福草,朱草生郊,萐莆生厨,蓂荚抽砌。

或云:庆云五彩,浮自帝庭,休气四塞,映于河渚。卿云晨映,彩烂非烟;景星昼照,光浮助月。纷纷郁郁,云彩映庭;青方赤方,星光出翼。祥风下至,乍应璇玑;黄云上浮,仍通宝鼎。五老上入,乍睹流星;八伯进歌,仍瞻嘉气。汾水宝鼎,乍映黄云;河渚灵图,仍浮休气。

亦云:风皇已鸣,爰调律吕;龙马云耀,载负图书;凤皇巢阁,响著雄雌。及五彩呈文,麒麟在郊,行中规矩。及一角示武,五蹄见质。

亦云:蛇颈燕颔,九苞六象,婴圣抱信,栖梧食竹等之鸟禽,飞自紫庭,鸣自阮隃,响合箫韶,来巢阿阁;麕身牛尾,狼题员顶,一角五蹄,含仁怀义,归和游圣等之狩,游于畦畤,声中锤吕。麟游畦畤,白质黑蹄;龙跃河坛,朱文录错。龙跃河渚,荐卷舒之图;凤鸣阮隃,协雄雌之管。黄龙载跃,吐甲临坛;赤雀于飞,衔书入户。丹书入户,更自酆都;玄甲登坛,还从河渚。黄龙出水,玉检斯呈;白狼入朝,金钩以荐。乌从赤日,三足云章;狐自青丘,九尾斯见。马从西域,赭汗斯流,雉自南荒,素章仍表。河坛西响,龙马呈休;河渚东睹,鸟鱼荐祉。蛇颈燕颔,鸣自阮隃;龙翼马身,浮于河渚。缟身朱,马自殊方;黄辉彩鳞,龙浮水渚。青龙玄甲,赤文绿色,出表帝坛;白虎黑文,及白质黑蹄,来游君囿。

亦云:王母之使,来献玉环;玄武之神,仍呈金简。河精下带,爰掘地界;海若东游,是傒天命。玄绨之录,更荐荣河;赤绣之图,仍呈宛委。苍水使者,更候衡山;白面长人,仍呈河渚。神芝吐秀,来自铜池;甘露凝华,垂于金掌。草克延嘉,玄珪出地,载表成功;草茂华平,朱草生郊,爰应至德。萐莆作扇,下起清风;芝英似冠,仍浮黄气。芝泥出水,载表河图;蓂荚生庭,还成帝历。银编金简,开自重山;兰叶芝泥,浮于河渚。白环入贡,更自西王;玄珪告锡,还从东海。

或云:景风,苍气,荣光,昌光,嘉气,祥风等辉映晻映于帝庭,宫阙,城阙。甘露,醴泉,液醴,流甘等滂流洋溢于林野。玄珪,白环,紫玉,金钩,玉环,金腾,银瓮,金车,玉马,明珠,大贝,及玉检,金绳,银编,金简等,云彪昺,焕烂,照章,照耀,磊砢等相辉并映晖。丹乌,皓兔,白狐,玄豹,白雉,朱雁,黄鱼,丹鸟,白虎,玄狐,素鳞,丹羽等照彰,彪昺,纷纶以至,以见集于林苑原野。黄银,紫玉,昺见等辉映于山川深山。玄豹,白豹腾骧,驯游苑囿。白麟,朱雁,芝房,宝鼎等并入咏歌。咸歌乐府,并著乐章,即引余瑞对之,咸著图牒,俱垂史策等。

山车,泽马,神马,驺虞,解豸,一角,三足,五蹄,双抵等杂沓,陆离来游,竞至于郊野苑囿。华平,屈轶,芝英,蓂荚,神芝,福草,紫草,木宾连,萐莆,嘉卉,奇木,三苗,九芝,连枝,合颖等,云照彰,纷敷,葳蕤,著吐秀于阶庭原野,此等并得云之符瑞,休祉。贶珍,异祥,咸委,尽输,不绝,俱荐,云帝庭,天庭,王府,天阙,王阙。不绝史书,并著图牒。史不绝书,府无虚月。

亦可总云:日月,星辰,风雨,山川,草木,羽毛,鳞介,山宗,海若,毛群,羽族,风云,气露,禽鱼卉等瑞祥,祉贶,云杂沓,纷纶,焕烂,彪昺等,照彰,竞至,而臻,相辉,允集,呈形,表质等。

亦可在后总云:灵符,嘉瑞,瑞珍,休符,宝命等照普,罗生,并见,荐臻,允归,及杂沓、纷纶等论。

或可叙前瑞物二句,即委输王府库,缣缃著于史策,及云,纷纶,杂沓以臻至,不可胜纪,难以殚记,难得覼,不可胜数。

右并瑞应。诸文须开处,可于此叙之。文大者,可作三对、四对,若太平、巡狩、及瑞颂、封禅、书表等,可准前状,或连句、隔句对,并总叙等语参用之;小者,或一句,若瑞表等,可用瑞物之善者,一句内并陈二事而对之,论其众多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