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太素》卷第二十四 补泻·
卷第二十四 补泻
天忌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八第二十六《八正神明论篇》。新校正云:“《八正神明论》又与《太素·知官能篇》大意同,文势小异。”检本书十九卷《知官能篇》,与本篇《天忌》及下篇《本神论》文意多同,亦可互证。又自“是故天寒无刺”五句,见《甲乙经》卷五第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用针之服,必有法则焉,今何法何则?岐伯曰:法天则地,合以天光。
服,事也。光为三光。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气定乃刺之。
定者,候得天地正气日①定,定乃刺之。
①“日”,人卫本据日抄本改为“曰”。考仁和寺本,亦作“日”。
是故天温日明,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故血易泻,气易行;天寒日阴,则人血涘泣而卫气沉也。
淖,大卓反,濡甚也,谓血濡甚通液也。卫气行于脉外,故随寒温而邪浮沉滑涩。泣,音漝。
平按:“涘泣”《素问》作“凝泣”。“气易行”袁刻误作“气日行”。注“脉外”,袁刻误作“脉中”。
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
血气者,经脉及络中血气者也。卫气者,谓是脉外循经行气也。精者,谓月初血气随月新生,故曰精也。但卫气常行而言始行者,亦随月生,称曰始行也。
月郭满,则血气盛,肌肉坚;
脉中血气及肉,皆随月坚盛也。
月郭空,则肌肉减,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是故所以因天时而调血气者也。
经脉之内,阴气随月皆虚,经络之外,卫之阳气亦随月虚,故称为去,非无卫气也。形独居者,血气与卫虽去,形骸恒在,故曰独居。故谓血气在于时也。
是故天寒无刺,天温无疑。
天温血气淖泽,故可刺之,不须疑也。
平按:《甲乙》“天寒”作“大寒”;“天温”作“大温”;“无疑”作“无凝”。
月生无泻,月满无补,
月生②,血气始精微弱,刺之虚虚,故不可泻。月满,人气皆盛,刺之实实,故不可补也。
②“生”,萧本原作“正”。今据仁和寺本改。
月廓空无疗,是谓得时而调之。
无疗者,治之乱经,故无疗也。是谓得时法也。
平按:“无疗”《素问》、《甲乙》均作“无治”。
因天之序,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
正立待之,伺其气也。
故曰,月生而泻,是谓脏虚;
月生,脏之血气精微,故刺之重虚也。
平按:“脏虚”《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本脏作减,当作减。”
月满而补,血气扬溢,经有留止,命曰重实;
扬溢,盛也。月满刺之,经溢流血,故曰重实也。
平按:“经有留止”《素问》作“络有留血”。
月郭空而治,是谓乱经。阴阳相错,真邪不别,沉以留止,外虚内乱,淫邪乃起。
月郭空者,天光尽也。肌肉并经络及卫气阴阳皆虚,真邪气交错相似不能别,无刺之则邪气沉留,络脉外虚,经脉内乱,于是淫邪得起也。
平按:注“无刺之”,“无”字恐衍。
黄帝曰:星辰八正何候?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
日月之行度,有以二十八宿为制度也。
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四时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气所在,以时调之也。
以八方正位,候八种虚邪之风也。四时者,分阴阳之气为四时,以调血气也。
八正之虚邪,而避之勿犯也。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至骨,入则伤五脏,工候救之,弗能伤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形及血气年加皆虚,故曰身虚。身虚与虚邪相感,为病入深,故至于骨,伤五脏也。法天候之以禁,故曰天忌也。
平按:注“身虚。身虚与虚邪相感”,袁刻作“身之虚,虚与虚邪相感”。
黄帝曰:善。
本神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八第二十六《八正神明论篇》,与上篇相接。自“泻必用方,以气方盛”至末,又见《甲乙经》卷五第四。
黄帝曰:其法星辰者,余以闻之,愿闻法往古者也。
帝问师古摄生之道。
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针经》也。
往古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即可制《针经》摄生救病之道。
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盛虚也,以候气之浮沉而调之于身,观其立有验也。
制《针经》之旨获验于来今者,由先知寒温盛虚,以候脉气浮沉,次用针调之,以取其验也。
观于冥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
形之肥瘦,血气盛衰,营卫之行,不见于外,故曰冥冥也。
平按:“营”《素问》作“荣”。
而工独知之,以与日之寒温,月之虚盛,四时气之浮沉,参伍相合而调之,工常先见之,然而不形于外,故曰观于冥冥焉。
以下解观也。工人以神,得彼形气营卫之妙,不可知事,参伍相合调之,符合外不知,故曰观冥冥。
平按:“以与日之寒温”,《素问》无“与”字。
通于无穷者,可以传于后世。
无穷者,谓血气之妙也。有通之者,可传于万代。不通之者,以杀生人,故不能传之。
是故工之所以异也,然不形见于外,故俱不能见之。
良工观于冥冥,所知众妙,俱不可知之。
平按:“不形”,袁刻作“形不”。
视之无形,尝之无味,故曰冥冥,若神仿佛。
冥冥之道,非直目之不可得见,亦非舌所得之味。若能以神仿佛,是可得也,此道犹是黄帝之玄珠,罔象通之于仿佛。
虚邪者,八正之虚邪气也。正邪者,身形饥,若用力汗出,腠理开,逢虚风,其中入微,故莫知其情,莫见其形。
胃中无谷曰饥。饥及汗出虚,因腠理开,虚风得入。虚风入时难知,故曰冥冥也。
平按:《素问》“身形”下无“饥”字;“其中入微”作“其中人也微”。
上工救其萌芽,必先知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救之。
萌芽,未病之病,病之微也。先知三部九候调之,即疗其微,故不败也。
平按:“必先知”《素问》“知”作“见”;“不败救之”《素问》作“不败而救之”。
故曰下工救其已成,言不知三部九候之气以相失,有因而疾败之。
疾者,言其速也。
平按:《素问》“故曰”下有“上工”二字;“下工”下有“救其已成,救其已败”八字;“之气以相失”作“之相失”三字;“有因而疾败之”作“因病而败之也”。
知其所在者,知诊三部九候之病脉处而治之,故曰守其门户焉,莫知其情,而见其邪形也。
但察三部九候,得其病脉,见其邪形,即便疗之,以守其门户,更不须问其情也。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补泻,未得其意。岐伯曰:泻必用方,方者,以气方盛也,以月方满也,以日方温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也,而内针,
方,正也。气正盛时,月正满时,日正温时,身正安时,息正吸时,此之五正,是内针时也。
乃复候其方吸而转针之,
此之一正,是乃转针时也。
乃复候其方呼也而徐引针,故曰泻必用方,其气乃行焉。
此之一正,是出针时也。泻用七法,即邪气行出也。
平按:“其方呼也而徐引针”,袁刻“呼”误作“吸”;“引”误作“出”。
补者必用其员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营,复以吸也。
员之与方,行针齐实也。行补之法,刺中营气,留针补也。因吸出针,移气使气实也。
平按:“补者必用其员者,行也”《素问》作“补必用员,员者行也”,《甲乙》作“补者行也”。“营”《素问》、《甲乙》作“荣”;“吸”下均有“排针”二字。
故员与方也,排针也。
员之与方,行针之法,皆推排针为补泻之。
平按:“排针”《素问》作“非针”,王注云:“所言方员者,非谓针形,正谓行移之义。”检本书《知官能篇》,经云:“泻必用员,补必用方。”与此不同。杨注云:“员,谓之规,法天而动,泻气者也。方,谓之矩,法地而静,补气者也。泻必用方,补必用员,彼出《素问》,此是《九卷》方员之法,神明之中,调气变不同故尔。”据此,则方员之义,一言其法,一言其用,不必执也。
养神者,必知形之肥瘦,营卫、血气之盛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也。
养神之道:一者须知形之肥瘦,二者须知营卫二气所行得失,三者须知经络血有盛衰。知此三者调之,神自养矣。
平按:“营”《素问》、《甲乙》作“荣”。
黄帝曰:妙哉论也!
妙者,言得其神之精秘者也。
辞合人形于阴阳、四时、虚实之应,冥冥之期,其非夫子,孰能通之?
言微妙之辞,以人形合于阴阳,一也;合于四时,二也;合于虚实,三也;合于冥冥,四也。非夫子穷微极妙之通,孰能为此论也?
平按:《素问》“合”上无“辞”字。
然夫子数言形与神,何谓形?何谓神?愿卒闻之。
知形为精,知神为细,粗细莫辨,故须问之。
岐伯曰:请言形,形乎形,目冥冥,
形乎形者,言唯知病之形与形,不见其妙,故曰冥冥也。
平按:“冥冥”《甲乙》作“瞑瞑”。
问其所痛,索之于经,恶然在前?
言粗无知,问病所以诊索经脉,何能知其病之在前?
平按:《素问》“问其所痛”作“问其所病”,《甲乙》作“扪其所痛”。“恶然”《素问》、《甲乙》作“慧然”,据本注“何能知其病之在前”,应作“恶”,平声。
按之不得,复不知其情,故曰形。
按人迎、寸口,不知病情,故但知形。
黄帝曰:何谓神?岐伯曰:请言神,神乎神,不耳闻,目明心开为志先,
能知心神之妙,故曰神乎神也。神知则既非耳目所得,唯是心眼开于志意之先耳。
平按:《素问》、《甲乙》“不耳闻”作“耳不闻”;“为志先”作“而志光①”。
①“光”,今本《素问》、《甲乙经》均作“先”,恐萧氏误也。
慧然独悟,口弗能言,
神得内明,言名之所不能及也。
平按:《甲乙》“悟”作“觉”。
俱见独见,
众庶俱见,而工独见。
平按:“俱见”《素问》、《甲乙》作“俱视”。
适若昏,昭然独明,若风吹云,故曰神。
适将若在昏中,昭然独明。又解起惑除,若风吹云。如斯得者,因谓之神也。
平按:《甲乙》“适”作“象”。
三部九候为之原,九针之论不必存。
三部九候为神得之原,九针之论粗而易行,故不必存。
真邪补泻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八第二十七《离合真邪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十第二上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九针》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尽以通其意矣。
八十一篇者,此经之类,所知之书篇数也。
经言气之盛衰,左右倾移,以上调下,以左调右,有余不足,补泻于荥输,余皆以知之矣。
以前所知,书中义也。
平按:《素问》无“皆以”二字。
此皆营卫之气倾移,虚实之所生也,非邪气之从外入于经也。余愿闻邪气之在经也,其病人何如?取之奈何?
言前八十一篇所说之义,与余请异者,经所说唯道十二经脉,营卫二气,自相倾移,虚实所生,不言外邪入经为病,故今请之。
平按:“营卫之气倾移”《素问》作“营卫之倾移”,《甲乙》无此一段。“邪气之在经也”,《甲乙》无“气”字。
岐伯对曰:夫圣人之起度数也,必应天地,
起于人身法度,以应天地也。
平按:《甲乙》无此一段。
故天有宿度,地有经水,人有经脉。天地和温,则经水安静;天寒地冻,则经水涘泣;天暑地热,则经水沸;卒风暴起,则经水波涌而陇起。
言天地阴阳气之度数也。
平按:《素问》、《甲乙》“涘泣”作“凝泣”;“沸”下有“溢”字。“波涌”《甲乙》作“波举”。
夫邪之入于脉也,寒则血涘泣,暑则气血淖泽,
言人之身,应寒暑度数。
平按:“涘泣”《素问》、《甲乙》作“凝泣”。“气血淖泽”《素问》、《甲乙》无“血”字。
虚邪因而入客也,亦如经水之得风也,
因暑之时,腠理开发,邪得入也。邪入脉变,如风动水也。
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
十二经之动脉,至于动处动也。邪气至时,亦皆有波陇。皮陇者,邪气动正气。
其行于脉中,循循然輑,
牛忿反。輑,车前横木,循车行也。邪循脉行曰輑。有本作“轺”,非也。
平按:《甲乙》无“其行”二字。《素问》、《甲乙》无“輑”字,王注云:“循循,一为輴輴。”
其至寸口也,时大时小,大则邪至,小则平,
邪气循营气至于寸口,故太阴脉大。无邪则太阴脉平和,故曰小也。
平按:“寸口”下,《素问》、《甲乙》有“中手”二字。
其行无常处,在阴与阳,不可为度,
尺脉为阴,寸口为阳,今邪入变乱难知,故不可为度也。
循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蚤遏其路,吸则内针,无令气忤,
审察循三部九候,于九候之中卒然逢之,知病处所,即于可刺之穴,以指按之令得遏,因病人吸气内针,无令邪气能逆忤之也。
平按:“循”《素问》作“从”。
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呼引针,呼尽乃去,大气皆出,故命曰泻。
静留针于穴中持之,勿令邪气散布余处。因病人吸气转针,待邪气至数皆已,徐引出针,邪之大气皆尽,因名为泻也。
黄帝曰:不足者补之奈何?岐伯曰:必先扪而循之,
先上下扪摸,知病之所在。一。
切而散之,
以指端切,令邪不聚。二。
推而按之,
推而令动,以手坚按。三。
弹而怒之,
以指弹之,使其瞋起。四也。
搔而下之,
以手搔摩,令其瞋气得下。一曰掐,徒劳反。弹已掐令下之。五也。
平按:《素问》、《甲乙》“搔”作“抓”。
通而取之,
切按搔而气得通已,然后取之。六也。
平按:“取”《甲乙》作“散”。
外引其门,以闭其神,
疾出针已,引皮闭门,使神气不出。神气,正气。七也。针之先后,有此七法。
呼尽内针,
一呼一内,故曰呼尽内针,至分寸处也。
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莫,
伺气如待情之所贵之者,以得为期。
平按:“莫”《素问》、《甲乙》作“暮”。
其气以至,适人自护,
其正气已至,适人自当爱护,勿令泄也。
平按:“适人”《素问》作“适而”,《甲乙》作“适以”。
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故名曰补。
候病人吸气,疾引其针,即不得使正气泄,令各在其所虚之处,速闭其门,因名曰补。泻必吸入呼出,欲泻其邪气也;补必呼入吸出,欲闭其正气不令出也。
平按:“神气”《甲乙》作“真气”,注云:“《素问》作神气。”“故命”上,《素问》、《甲乙》有“大气留止”四字。
黄帝问于岐伯曰:候气奈何?岐伯曰:夫邪气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中,其寒温未和,如涌波之起也,时来时去,故不常在。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无逢其冲而泻之。
外邪入身,先至皮毛络中,留而不泄,出络入经。其入经也,与经中血气共合,邪之寒温,未与正气相得,遂波涌而起,去来不常居也。故候逢之,按使止而不动,然后以针刺之,不得刺其盛冲,泻法比之不击逢逢之陈。
平按:《素问》、《甲乙》“夫邪气去络”,无“气”字;“合于血脉中”作“舍于血脉之中”;“寒温未和”作“寒温未相得”。《甲乙》“无逢其冲”作“无迎其冲”。
真气者经气,经气大虚,故曰其来不可逢,此之谓也。
经气者,谓十二经脉正气者也。正气大虚,与邪俱至,宜按取邪气刺之,不可逢而刺也。
平按:“其来”《甲乙》作“其气”,注云:“《素问》作其来。”
故曰候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
候邪大气不审,按之不著,刺之则脱真气,邪气更至,病亦蓄聚,故曰邪气往而不可追也。
平按:“邪气复至”,《甲乙》“复”作“益”。
不可挂以发者,待邪之至时而发针泻矣,若先若后者,血气已尽,其病不下,故曰知其可取如发机,不知其可取如扣锥,故曰知机之道,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不发,此之谓也。
以毛发挂机,发速而往,言气至智者发针亦尔,不失时也。
平按:“血气已尽”《素问》、《甲乙》同,《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本作血气已虚,尽当作虚。”“不下”《素问》
作“不可下”。又《素问》、《甲乙》“不知其可取”作“不知其取”。注“发针”,袁刻误作“髮针”。
黄帝问曰:补泻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复其真气,
虚亦是邪,故补亦称攻也。泻热之法,不可久留,疾出其针,去其盛血,复其真气也。
平按:“攻邪”,袁刻误作“政邪”。
此邪新客,未有定处,推之则前,引之则止,温血也,刺出其血,其病立已。黄帝曰:善。
定处,积为疾也。温,热也。邪之新入,未有定处,有热血,刺去痛愈。
平按:《素问》“新邪”下有“溶溶”二字;“则止”下有“逆而刺之”四字;“其痛”作“其病”。自上文“黄帝问曰:补泻奈何”至“黄帝曰:善”,《甲乙》无此一段。
黄帝问于岐伯曰:真邪以合,波陇不起,候之奈何?
前言真邪未合,有波陇起。未知真邪已起,其气何如也。
平按:注“已起”,据经文“已”应作“不”。
岐伯曰: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减者,审其病脏以期之。
察其左右,谓察三部九候左右两箱,头及手足上下,其脉有相失及相减,以之审于五
脏之病,与之死生之期也。
平按:《甲乙》无“察其左右”至“以期之”十九字。
不知三部者,阴阳不别,天地不分。
不知天为阳也,地为阴也,人为阴阳也,故曰不别气也。不分者,不分形也。
天以候天,地以候地,人以候人,调之中府,以定三部。
足厥阴天,足少阴地,足太阴人,以候肝、肾、脾胃三种地也。手太阴天,手阳明地,手少阴人,以候肺、胸、心三种人也。两额动脉之天,两颊动脉之地,耳前动脉之人,以候头角、口齿、耳目三种天也。中府,五脏也。欲调五脏之气,取定天地人三部九候也。
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虽有大过,且至工不能得禁也,诛罚无罪,命曰大惑,
病脉之处,即是九候经络邪之居脉,以不知病脉,则虽有死过之粗,至工之医永不能禁也。诛罚生人,不知无过,称曰大惑。不知三部九候大惑,罪有六种也。
平按:“不能得禁”《素问》无“得”字,《甲乙》无“能”字。“无罪”《素问》、《甲乙》作“无过”。
反乱大经,真不可复,
乱经损真,罪之一也。
用实为虚,以邪为真,
妄解虚实,罪之二也。
平按:《甲乙》“真”作“正”,注云:“《素问》作真。”
用针无义,反为气贼,夺人正气,
义,理也。用针不知正理,反为气贼,伤人正气,罪之三也。
以顺为逆,营卫散乱,
针道为顺,错行为逆,妄刺营卫,故令其乱,罪之四也。
平按:《素问》“顺”作“从”。
真气已失,邪独内著,
亡正得邪,罪之五也。
绝人长命,予人天殃。故不知三部九候,不能长久。
针杀生人,罪之六。绝人长命又有三:不知三部九候,所以绝人长命,一也。
因不知合之四时五行,
不知以身命合四时五行,绝人长命,二也。
平按:《甲乙》“因”作“固”,注云:“《素问》作因。”
因加相胜,释邪攻正,故绝人长命矣。
愚医不知年加之禁,反妄攻正气,故绝人长命,三也。长命者,尽寿也。
邪新客来也,未有定处,推之则前,引之则止,逢而泻之,其病立已。
言知三部九候,取之必效。
平按:《素问》、《甲乙》“邪”下有“之”字。
虚实补泻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七第六十二《调经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六第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法,言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
为刺之道,唯有补法①,余已略闻,然未悉之,故曰何谓也。
①“法”,人卫本注曰:疑“泻”之误。
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又有五,帝欲何问乎?
举五数也。
黄帝曰:愿尽闻之。
闻五数也。
岐伯对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
列五数也。
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
神、气、血、形、志各有补泻,故有十数,名曰不等。又此十种补泻,极理以论,随气漫衍,变化无穷,故曰不等。
平按:《甲乙》“神有余”作“神有有余”;下“气”、“血”、
“形”、“志”同。
黄帝问曰:人有精气津液,四肢九窍,五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九窍、五脏以为十四,四肢合手足,故有十六部。如此人身之数,皆有虚实,有余不足者,是亦众多,未知生病,其数何如也。
平按:“百病之生”,袁刻脱“百”字。
岐伯对曰:皆生于五脏。
五脏为身之内主,用摄身病,无理不尽,故曰皆生五脏者也。
平按:自上节“人有精气”至“皆生于五脏”,《甲乙》无。
夫心藏神,
心藏神者,心藏于脉以舍神。今藏神者,言所舍也。
肺藏气,
肺藏气者,肺藏于气,气以舍魄。今藏气者,言其舍也。
肝藏血,
血藏于肝以舍魂。今藏血者,亦言其舍。
平按:“魂”下,袁刻多“魄”字。
脾藏肉,
脾藏肉者,脾主于肉,故曰藏肉,非正藏肉,脾于营以为正也。脾藏营,营以舍意及智二神,以脾营血,谷气最大,故二神舍也。
平按:注“智”,袁刻作“志”。
肾藏志,而此成形。
肾藏志者,肾藏于精,精以舍志。今藏志者,言所舍也。肾有二枚,在左为肾,在右为命门。肾以藏志,命门藏精,故曰肾藏精者也。《八十一难》精亦名神,故有七神。又此五脏,心藏脉者,脉通经络血气者也。脾藏营者,通营之血气者也。肝藏血者,言其血血有发眼之明也。五神藏于五脏,而共成身形也。
平按:《甲乙》无“而此成形”四字。
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脏。
意是脾神,通于营气;志是肾神,通于三焦原气别使。皆以内连骨髓,成身形及五脏,故意志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者也。
平按:《甲乙》“通”下有“达”字;“而成身形五脏”作“而成形”三字。
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
五脏之道,皆出于十二经络之隧,以行营卫血气也。
平按:“隧”《甲乙》作“渠”,下同。
血气不和,百病乃化变而生于血气,故守经隧焉。
营卫不和,百病还生血气之中,故守经隧以调血气者也。
平按:《素问》、《甲乙》“化变”作“变化”;“而生”下无“于血气”三字。
黄帝曰:神有余不足何如?岐伯对曰: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忧。
神有余不足忧笑者,神病候也。
平按:“忧”《素问》作“悲”,王注云:“一为忧,误也。”《甲乙》注云:“《素问》作悲,王冰曰:作忧者误。”《素问》新校正云:“按《甲乙》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忧。皇甫士安云:心虚则悲,悲则忧。杨上善云:脾②之忧在心变动也,肺之忧在肺之志,是则肺主秋,忧为正也,心主于忧③,变而生忧也。”
②“脾”,人卫本注曰:顾从德本《素问》作“脾”,应据《甲乙》卷一第一注改为“心”。
③“忧”,人卫本注曰:医统正脉本《甲乙》作“忧”,应据顾从德本《素问·调经论》改为“夏”,与“秋”
血气未并,五脏安定,神不定则邪客于形,洫泝起于豪毛,未入于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
以下言神病微也。夫神者,身之主也,故神顺理而动,则其神必安,神安则百体和适,和则腠理周密,周密则风寒暑湿无如之何,故终天年而无不道者也。若忘神任情,则哀乐妄作,作则喜怒动形,动则腠理开发,腠理开则邪气竞入,竞入为灾,遂成百病,夭丧天年也。既不能善摄而病生者,可除于晚微。故邪之初客,外则始在皮毛,未入经络,内则血气未得相并,五脏安定,洫泝之于豪毛,名曰神之微病也。洫,谓毛孔也,水逆流曰泝,谓邪气也,邪气入于腠理时,如水逆流于洫也。
平按:《素问》、《甲乙》无“神不定则”四字。“洫泝”《素问》作“洒淅”,《甲乙》作“凄厥”,详见《素问》新校正。又注“百体”,袁刻脱“百”字;下“竞入”,“竞”字亦脱;“曰泝”,“曰”字误作“四”。
黄帝问曰:补泻奈何?岐伯对曰:神有余,则泻其小络之血,出血勿之深斥,毋中其大经,神气乃平。
斥,齿亦反,推也。勿深推也。神之有余气浅,故刺小络出血也。斥者①深,则触其大经者也。
①为对文。“者“,人卫本注曰:疑衍。
神不足,视其虚络,切而致之,刺而利之,毋出其血,毋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
神之不足则虚,故刺而不泄也。
平按:《素问》“切”作“按”。《甲乙》“利”作“和”。
黄帝问曰:刺微奈何?岐伯对曰:按摩勿释,著针勿斥,
微,即未病之病也。夫和气之要,莫先按摩之,以手按摩之,邪气得泄,神气得通,微邪得泄,何得须以针斥之。
移气足,神气乃得复。帝曰:善。
按摩使神气至踵,则邪气复遁去之也。
平按:“移气足”《素问》作“移于不足”,《甲乙》作“移气于足”,《素问》新校正云:“《甲乙》、《太素》作‘移气于足’,无‘不’字,杨注云:按摩使气至于踵。”据此,则本书“移气”下脱一“于”字,想系传写脱漏。
黄帝曰:气有余不足奈何?岐伯对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
息利少气,以肺气不足则出入易,故呼吸气少而利也。
血气未并,五脏安定,
以下言其气微也。
皮肤微病,命曰白气微泄。
肺脏外主皮肤,内主于气。今外言其皮肤病,其内言于气之微病。五色气中,肺为白气。泄者,肺气泄也。
黄帝曰:补泻奈何?岐伯对曰:气有余,则泻其经隧,
经隧者,手太阴之别,从手太阴走手阳明,乃是手太阴向手阳明之道,故曰经隧。隧,道也。欲通脏腑阴阳,故补泻之,皆取其正经别走之络也。
平按:“经隧”《甲乙》作“经渠”。《素问》新校正引此处杨注无“故曰经隧。隧,道也”七字;“欲通”作“欲道”;“故补泻之,皆取其正经”作“故补泻皆从正经”。
毋伤其经,
泻其阴经别走之络,不得伤正经也。
平按:《素问》新校正引此注“络”作“路”。
毋出其血,毋泄其气。
泻太阴别走经隧者,不得出血出气也,所谓泻阴实者也。
不足者,则补其经隧,毋出其气。
刺太阴经之别走之络,以补太阴,不令气泄于外,所谓补阴虚也。补泻阳经,亦如阴经法也。
黄帝曰:刺微奈何?岐伯对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精自伏,
释,停发也。革,改也。夫人闻乐至,身心欣悦,闻痛及体,情必改异,欣悦则百体
俱纵,改革精志必拒,拒则邪精消伏也。
平按:“我将”《甲乙》作“故将”;“适人”作“适入”。“精”下,《素问》、《甲乙》有“气”字。注“异”字原缺,袁刻作“人”,恐误,《素问》新校正引此注作“异”,据此补入。又注“邪精消伏”,新校正引作“邪气消伏”。
邪气散乱,毋所伏息,
邪气伏已,邪精散于腠理,无由更聚也。
平按:“散乱”《甲乙》作“乱散”。“伏息”《素问》、《甲乙》作“休息”。
气泄腠理,真气乃相得。黄帝曰:善。
邪气散泄,故真气无乱,所以相得也。
黄帝曰:血有余不足奈何?岐伯对曰:血有余则怒,不足恐悲。
肝血有余于肝,所以瞋怒;肝血不足于目,所以多悲也。
平按:“悲”《素问》作“恐”,新校正云:“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及《太素》并同。”
血气未并,五脏安定,孙络外溢,则经有留血。
言血微邪也。
平按:《素问》“外溢”作“水溢”。《甲乙经》“经有”作“络有”。
黄帝曰:补泻奈何?岐伯对曰:血有余,则泻其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补其虚经,
泻其盛经出血,所以不怒。正补其虚,令不泄血,所以不悲。有本视其虚经也。
平按:“补其虚经”《素问》作“视其虚经”,《甲乙》作“视其虚”。
内针其脉中,久留血至脉大,疾出其针,毋令血泄。
内针足厥阴脉中,血至针下,聚而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所以称疾也。
平按:“久留血至”《素问》作“久留而视”,新校正云:“《甲乙经》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本书无“之”字。
黄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对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于经,以成其病。黄帝曰:善。
刺去血脉,遂无令恶血入经中,故无血邪微病也。
平按:《甲乙》“刺留”下无“血”字。“其病”《素问》作“其疾”。
黄帝曰:形有余不足奈何?岐伯对曰:形有余则腹胀溲不利,不足则四肢不用。
形者,非唯身之外状名形,举体皆名。溲四肢不随也。有本经溲者,经即妇人月经也。
平按:“溲”上,《素问》、《甲乙》有“泾”字,《素问》新校正云:“杨注泾作经,妇人月经也。”又按:本注“四肢不随”上,恐有脱误,因原钞如此,故仍之。
血气未并,五脏安定,肌肉濡动,命曰微风。
濡动者,以体虚受风,腠理内动,命曰微风也。
平按:“濡动”《素问》、《甲乙》作“蠕动”,《甲乙》注云:“一作溢。”《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作蠕作溢,《太素》作濡。”
黄帝曰:补泻奈何?岐伯对曰:形有余则泻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
阳经、络,足阳明经及络也。或为阳营,非也。
黄帝曰:刺微奈何?岐伯对曰:取分肉间,无中经,毋伤其络,
可中分肉之间卫气,不可伤足阳明经络之脉也。
平按:“经”上,《素问》、《甲乙》有“其”字。
卫气得复,邪气乃索。黄帝曰:善。
分肉之间,卫气行处,邪气已散,卫气复得也。索,散也。
黄帝曰:志有余不足奈何?岐伯对曰:志有余则腹胀飧飡泄,
志,肾神气也。有余即少腹胀满,饮食不消,为飡泄也。
平按:“飡”《素问》、《甲乙》作“飧”。注“飡”,袁刻误作“食”。
不足则厥,
足逆冷也。
血气未并,五脏安定,骨节有动。
骨节动者,肾志病微也。
平按:《甲乙》“动”作“伤”。
黄帝曰:补泻奈何?岐伯对曰:志有余则泻然筋血者出其血,不足则补其复留。
然筋,足少阴营①,在足内踝之下,名曰然谷。足少阴经无然筋,当是然谷下筋也。复留,足少阴经,在足内踝上三②寸,此二皆是志之脉穴,故泻然筋之血,补复留之气。
平按:《素问》无“出其血”三字,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泻然筋血者,出其血。杨注云:然筋当是然谷下筋。再详诸处引然谷者,多云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误作‘筋’字。”“复留”《素问》、《甲乙》作“复溜”。
①“营”,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十一《本输》,当作“荥”。
②“三”,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十一《本输》,应作“二”,与《灵枢》、《甲乙》《千金》、《外台》、《素问·气穴论》王注、《铜人》、《圣济》、《资生》及《发挥》均合。
黄帝曰:刺未并奈何?岐伯对曰:即取之,毋中其经,以邪乃能立虚。黄帝曰:善。
未并者,志微病。以病是微,未中于经,但刺经气所发之穴,邪气立虚者也。
平按:“以邪”《素问》作“邪所”,《甲乙》作“以去其邪”。
虚实所生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七第六十二《调经论篇》,与上篇相接,又见《甲乙经》卷六第三,亦接上篇。
黄帝曰:余以闻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形,状也。虚实之状,已闻于上,虚实所生,犹未知之,故复请也。
平按:《素问》“以闻”作“已闻”。《甲乙》无“余以闻”三字。
岐伯对曰:气血以并,阴阳相倾,气乱于卫,血逆于经,
十二经气乱卫气也。十二经血留于营经也。或曰血流也。
平按:《素问》、《甲乙》“血留”作“血逆”。
血气离居,一实一虚。
血气相并,离于本居处,故各有虚实也。夫血气者,异名同类,相得成和。今既相并,一实一虚,虚实所生,是所由者也。
血并于阴,
血并足太阴脉及足少阴脉也。
气并于阳,乃为惊狂。
气并足阳明脉及足太阳脉也。血气皆盛,故发惊狂也。
血并于阳,气并于阴,乃为炅中。
血并足阳明,气并足太阴,为热中病也。炅,热也。
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悗善怒。
血盛上冲心,故心烦闷而喜怒。“悗”则“闷”同也。
平按:“悗”《素问》作“惋”,《甲乙》作“闷”。“喜”《素问》、《甲乙》作“善”。
血并于下,气并于上,气乱心善忘。
气盛乱心,故善忘也。
平按:“气乱心善忘”《甲乙》作“乱而喜忘”,注云:“《素问》作善忘。”今本《素问》仍作“乱而喜忘”。
黄帝曰:血并于阴,气并于阳,于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
血气离居相并,未知二经虚实何定也。
平按:“于是”《素问》、《甲乙》作“如是”。
岐伯对曰: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也。
血之与气,皆恶于寒,故脉有寒则泣而不流者,温则消释而去。是以气寒则血来并之,以为血虚,则气为实也;若血寒则气来并之,以为气虚,则血为实也。
平按:“是故”,“故”字袁刻作“知”。
黄帝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今夫子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毋实乎?
人之所生,唯血与气。今夫子但言血气有虚,不言其实,是为人之血气不足,请申其意也。
岐伯对曰:有者为实,毋者为虚,故气并则毋血,血并则毋气,今血与气相失,故为虚焉。
血并则血有气毋,气并则气有血毋,是以言虚不无其实,论实不废其虚,故在身未曾无血气也。所言虚者,血气相并相失为虚,相得为实耳。
络之与孙脉俱输于经,
大络、孙络,俱输血气入于大经,则大经血气俱实者也。
平按:“输”《甲乙》作“注”,注云:“一作输。”
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复反则生,不反则死。
大经血气皆实,走膈以上,以下无气,故手足逆冷卒暴死也。手足还暖复生,不还则死也。
平按:“复反”上,《素问》、《甲乙》皆有“气”字。
黄帝曰:实者何道从来?虚者何道从去?虚实之要,愿闻其故。
血气何道来入此经为实,何道而去此经为虚也。
岐伯对曰:夫阴与阳,皆有输会,阳注于阴,阴满之外,
脏腑阴阳之脉,皆有别走输会相通。如足阳明从丰隆之穴,别走足太阴,太阴从公孙之穴,别走足阳明,故曰外也。
阴阳旬平,以充其形,
甲子一日一迎为旬。旬,迎也。阴阳之脉五十迎无多少者,名曰旬平。旬平和气,以充其身形也。
平按:“旬平”《素问》作“匀平”,《甲乙》作“紃平”。
九候如一,命曰平人。
九候之动不先后,又不相反,故曰若一。和气若一,故人得和平。
平按:注“九候”,袁刻作“九脉”。
夫邪之至生也,[平按:《素问》无“至”字,《甲乙》作“所”。]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起居,阴阳喜怒。
阴,五脏也;阳,六腑也。风雨寒暑外邪,从外先至六腑,故曰生于阳也。饮食起居,男女喜怒,内邪生于五脏,故曰生于阴也。
黄帝曰:风雨寒暑之伤人奈何?[平按:《素问》、《甲乙》无“寒暑”二字。]岐伯对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于皮肤,传入于孙脉,孙脉满则传入于络脉,络脉满乃输于大经脉,血气与邪并客于分腠之间,其脉坚大,故曰实。
此先言风雨二邪也。人因饥虚汗出,腠理开发,风雨之气,因客腠理,次入孙络,次入大络,次入大经。客腠理时,所客之脉坚而且大,故得称实也。
平按:“乃输”《素问》作“则输”,《甲乙》作“乃注”。
实者,外坚充满,不可按,按之则痛。
所客之处外坚,按之则痛,以其气实故也。
平按:“不可按”《素问》作“不可按之”。
黄帝曰:寒湿之气伤人奈何?[平按:《素问》、《甲乙》无“气”字。]岐伯对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收,肌肉坚,营血泣,卫气去,故曰虚也。
次论寒湿之气也。雨气上侵,湿气下入,有斯异也,略不言暑耳。寒湿中人,致虚有四:皮肤收者,言皮肤急而聚也;肌肉坚者,肌肉坚而不迎也;营血泣者,邪气至于脉中,故营血泣也;卫气去者,邪气至于脉外,卫气不行,故曰去也。卫去之处,即为虚也。
平按:“皮肤收”《素问》作“皮肤不收”,新校正云:“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及《太素》作皮肤收,无不字。”“坚”下,《素问》、《甲乙》有“紧”字。注“故曰去也”,袁刻“去”误作“涩”。
虚者,慑辟气不足,血泣。
慑,纸辄反。分肉间无卫气,谓气不足也。
平按:“慑”《素问》作“聂”,新校正云:“《甲乙》作摄,《太素》作慑。”《素问》无“血泣”二字,《甲乙》作“血涩”。
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黄帝曰:善。
分肉之间既无卫气故寒,按之益损,所以气足又温,故快然也。
黄帝曰:阴之生实奈何?岐伯对曰: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之,故曰实。
人有喜怒不能自节,故怒则阴气上,阴气上则上逆,或欧血,或不能食。阴气既上则是下虚,下虚则阳气乘之,故名曰阴实也。
平按:《素问》新校正云:“经文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疑剩喜字。”玩下文“喜则气下”自知。
黄帝曰:阴之生虚奈何?岐伯对曰:喜则气下,
天寒则气聚,温则气散,怒则气上,喜则气下,此物理之常也。喜则气和志达,营卫之行通利,故缓而下也。
悲则气消,消则脉虚,因寒饮食,寒气熏脏,则血泣气去,故曰虚。
夫人悲者,则心系急,肺布叶举,两焦不通,营卫不行,热气在中,故正气消散,经络空虚也。又因寒饮食,寒气熏脏,脏之血泣,其气移去,故为虚也。
平按:“脉虚”《素问》、《甲乙》作“脉空虚”。“熏脏”《素问》作“熏满”,《甲乙》作“动脏”。注“两焦”,“两”字袁刻误作“雨”。
黄帝曰:经言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
经言,八十一篇经也。腑脉虚者,阴气乘之,故外寒也。脏脉虚,阳气乘之,故内热也。
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余以闻之矣,不知其所由然。
六腑主外为阳,故阳盛外热也。五脏主内为阴,故阴盛为寒。余已前闻,然未知所由然也。
岐伯对曰:阳受气于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不通则寒独留于外,故寒栗。
阳,卫气也。卫出上焦,尽行阳二十五周,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今阳虚阴乘留于外,故外寒也。
平按:注“尽行二十五周”,考前经《卫五十周》云:“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据此,则“尽”字疑是“昼”字传写之误。
黄帝曰:阴虚生内热奈何?岐伯对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热熏中,故内热。
内热之病,所由有五:一则有所劳倦致虚,二则形体及气不足,三则胃中无食,四则上焦卫气不行,五则肠胃不得相通。脘,古缓反,胃腑也。下脘,胃下口也。由此五种,卫热熏中,故内热也。
平按:“下脘”《甲乙》作“下焦”。“胃热熏中”《素问》作“胃气热,热气熏胸中”,《甲乙》作“胃气热熏胸中”。注“由此”,袁刻作“有此”。
黄帝曰:阳盛而外热奈何?岐伯对曰:上焦不通利,皮肤致密,腠理闭塞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
外热之所由有三:上焦出气之处不通利,一也;皮肤致而腠闭,二也;卫气不得泄于腠理,三也。有此所由,故外热也。
平按:“闭塞”下,《素问》有“玄府”二字,新校正云:“《甲乙》、《太素》无‘玄府’二字。”
黄帝曰:阴盛而生内寒奈何?岐伯对曰:厥气上逆,寒气积留于胸中而不泻,不泻则温气去,寒独留,则血涘泣,血涘泣则脉不通,其脉盛大以涩,故中寒。
寒中有四:一则寒厥积胸,二则温去寒留,三则血凝脉壅,四则脉大汗涩。有此所由,故寒中也。
平按:“积”下,《素问》、《甲乙》无“留”字。“涘泣”《素问》、《甲乙》作“凝泣”。“脉不通”《甲乙》作“腠理不通”。
黄帝曰:阴之与阳,血气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
问疗已成之病。
平按:“阴之与阳”《素问》作“阴与阳并”。
岐伯对曰:刺此者,取之经隧,取血于营,取气于卫,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
刺已成病,法有三别:一则刺于大经别走之道,隧,道也,别走之道通阴阳道也;二则刺于脉中营血;三则刺于脉外卫气。用针之状,须因四时之气,观病轻重,发针多少;又须量病高下所在,取之令中,不同刺微之易也。
平按:“经隧”《甲乙》作“经渠”。
黄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泻奈何?岐伯对曰:泻实者,气盛乃内针,
夫泻者,以其邪气实盛,故须泻也。仍以掐之令下,然后刺之。不盛何泻,故譬无击逢逢之陈者也。
平按:“以并”、“以成”,《甲乙》“以”作“已”。
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病,摇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谓大泻,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人之吸气,身上有孔闭处,皆入聚于肾肝;呼气之时,有孔开处,气皆从心肺而出,比囊之呼吸也。针开孔时,病人吸气,故针与气俱入内也。针得入已,摇大其穴,因呼出针,故针与邪气俱出,勿伤正气也。
平按:“以出其病”《素问》、《甲乙》“病”作“疾”。
黄帝曰:补虚奈何?岐伯对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
持针勿置于肉中,先须安神定意,然后下针。若医者志意散乱,针下气之虚实有无皆不得知,故须定意也。
平按:注“安神定意”,袁刻“意”作“志”。
候呼内针,
人之呼气,身上有孔,其气皆出,故所针孔气出之时内针,欲令有气从针而入,不使气泄,所以候呼内针者也。
气出针入,针空四塞,精无从去,
呼气出时针入穴者,欲使针空四塞,不泄正气也。
平按:注“入穴”,袁刻“穴”作“空”。
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
方,正也。候气正实,疾出针。
热不得环,
夫虚者多寒,得热为补。环,转也。疾出针,使针下热气不得转也。
平按:《素问》、《甲乙》“环”作“还”。
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无后时,
出针已去,纵邪不出尽,自然布散消亡,精气独在,无病动于后时也。
平按:“动无后时”《素问》作“动气候时”。
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谓追之。
行补之时,非其补处近气不失,远气亦来至此集也。已虚之气引令实,故曰追也。
黄帝曰:夫子言虚实有十,生于五脏,五脏,五脉耳,夫十二经脉皆生百病,今夫子独言五脏。夫十二经脉者,皆络三百六十五节,节有病必被经脉,经脉之病皆有虚实,何以合之?
节,即气穴也。但十二经脉被三百六十五穴,则三百六十五穴所生之病甚多,非唯五脏五脉独生十种虚实者。
平按:“皆生百病”《素问》作“皆生其病”,新校正云:“《甲乙》云:皆生百病。《太素》同。”
岐伯对曰:五脏者,故得六腑与为表里,经络肢节,各生虚实,
内有五脏,外有六腑,腑脏经络表里诸肢节,是生虚实,其亦甚多,不相违也。
视其病所居,随而调之。病在血,调之脉;病在气,调之卫;病在肉,调之分肉;病在筋,调之筋,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
视三百六十五节所生病处,量其虚实,随而调之。调者,调于五脏所主脉、卫、分肉、筋、骨也。
平按:《素问》“其病”上无“视”字;“病在血,调之脉”作“病在脉,调之血”,新校正云:“全元起及《甲乙》作病在血调之脉。”检今本《甲乙》仍作“病在脉,调之血”。又《素问》、《甲乙》“病在气”上,有“病在血,调之络”六字;“调之筋”下,有“病在骨,调之骨”六字。
病在骨,卒针药熨;
卒,穷也。痛痹在骨,穷针深之至骨,出针以药熨之,以骨病痛深故也。熨法,上经已说也。
平按:“卒”《素问》、《甲乙》作“焠”。
病不知其所痛,两躥为上。
诸骨病不定知于病之所在者,可取足少阴两阴躥。两阴躥是足少阴别,足少阴脉主骨者也。上者,胜也。
平按:《素问》、《甲乙》无“其”字。注“诸骨”,“诸”字袁刻作“痛”。
身形有痛者,九候莫病,则缪刺之。
审三部九候竟无病状,然身形有痛者,此络左右有病,可缪刺也。
平按:《素问》、《甲乙》无“者”字。
痛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则巨刺之。
病在左经,是右经病也,故刺右经为巨刺也。
平按:“病在于左”《素问》作“痛在于左”。
必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
为刺之道,以察九候为先者,针道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