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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太素》卷第二十三 九针之三·

量缪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八第六十三《缪刺论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三。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缪刺,未得意也,何谓缪刺?岐伯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阴阳更盛,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

此阴阳二邪俱盛,从于皮毛,至于五脏,故以五脏为次也。

平按:《甲乙》无“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九字。“阴阳更盛”《素问》、《甲乙》作“阴阳俱感”。

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焉。[平按:《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云:大络,十五络也。”]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输,命曰缪刺。

如此至经,可疗经之脉输。若邪客皮毛孙络,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左右相注,与经相干,乃至于布①四末,其气居无常处而不入经,可以缪刺之。

平按:“输”《素问》、《甲乙》作“俞”。“命曰”《甲乙》作“名曰”。注“生奇病”,“生”字袁刻作“主”。

①“于布”人卫本注曰:据经文疑倒。

黄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为之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

此问缪刺、巨刺之异。

平按:《甲乙》无“愿闻缪刺”、“为之奈何”二句。《素问》无“为之”二字。

岐伯曰:邪客于经也,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

先言巨刺也。邪气中乎经也,左箱邪气有盛,则刺右之盛经。以刺左右大经,故曰巨刺。巨,大也。

病亦有易移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中经,非络脉也。

左箱病已,右箱次病,名后病。今左箱病之未已,即右箱病起,故曰先病,名曰易移。如此之类,可巨刺之。

平按:“病亦有易移者”《素问》作“亦有移易者”,注云:“《甲乙》作病易且移。”今本《甲乙》作“亦有易且移者”。“左病未已”《素问》、《甲乙》作“左痛未已”。“必中其中经”,《素问》、《甲乙》作“必中其经”。

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曰缪刺矣。

痛病在于左右大络,异于经络,故名缪。缪,异也。

平按:《甲乙》注云:“巨刺者刺其经,缪刺者刺其络。”

黄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如何?

以上②请广言缪刺也。

平按:注“以上”,恐系“以下”传钞之讹。

②“上”,仁和寺本作“下”,与萧按正同。

岐伯曰: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

足少阴直脉,从肾上入肺中,支者,从肝出络心,注胸中,故卒心痛也。从肾而上,故暴胀也。注于胸中,胸胁支满也。以足少阴大钟之络傍经而上,故少阴脉行处,络为病也。

平按:《甲乙》“支”作“反”。

毋积者,刺然骨之前出其血,如食顷而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发者五日已。

聚,阳病也。积,阴病也。其所发之病,未积之时,刺然骨前出血也。然骨在足内踝下大骨,刺此大骨之前络脉也。

平按:“出其血”,《素问》、《甲乙》无“其”字。《素问》“左取右”上有“不已”二字;“五日”上有“取”字。“病新发”,袁刻作“新病发”。

邪客于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干烦心,臂内廉痛,手不及头,刺小指、次指爪甲上内,去端如韭叶各一痏,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数日者也。

手少阳外关之络,从外关上绕臂内廉,上注胸,合心主之脉,胸中之气上薰,故喉痹舌卷、口干烦心、臂内廉痛、手不上头也。老者气血衰,故有顷已也。

平按:“手少阳”《甲乙》作“手少阴”,注云:“一作阳。”“烦心”《素问》、《甲乙》作“心烦”。“小指”《素问》、《甲乙》作“手中指”,《素问》王注云:“谓关冲穴,少阳之井也。”新校正云:“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注“外关”,袁刻误作“外开”,《甲乙经》:“外关,手少阳络,在腕后二寸陷者中,别走心者。”

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男子立已,女子有顷乃已,左取右,右取左。

足厥阴亟沟之络,其别者循胫上鼻结于茎,故病卒疝暴痛也。疝痛者,阴之病也。女子阴气不胜于阳,故有顷已也。

平按:注“亟沟”,查足厥阴无亟沟,《甲乙经》云:“蠡沟,足厥阴之络,在足内踝上五寸,别走少阳。”“亟沟”恐系“蠡沟”传钞之讹。又注“循胫上鼻”,《素问》王注作“循胫上睾”,“鼻”恐系“睾”字传钞之误。又注“故病”,袁刻作“故痛”。

邪客于足大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痏,左取右,右取左。

足大阳支正①之络,别者上走肘络肩髃,故头项痛也。足小指甲上与肉交处,此络所出处也。外踝下,亦此络行处也。

平按:“右取左”下,《素问》、《甲乙》有“如食顷已”四字。

①“支正”,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手太阳之别,名曰支正,其别者,上走肘络肩髃。”杨注引作足太阳之络,似误。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胠,胸中热,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手阳明偏历之络,其支者,上臂乘②肩髃上曲颊。不言至于胸胠,而言胸胠痛者,手阳明之正,膺乳③别上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故胸满喘息支胠胸热也。以此推之,正别脉者皆为络。

平按:注“柱骨”《甲乙》作“巨骨”④,在肩端上行两叉骨间陷者中,手阳明躥脉之会。

②“乘”,萧本原作“垂”。今据仁和寺本改。

③“膺乳”,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此前似脱“至”字。

④“巨骨”,人卫本注曰:《甲乙》卷二第一下仍作柱骨,不作巨骨,萧氏按语似误。本书卷十三《骨度》杨注:“缺盆左右箱上下高骨,名曰柱骨。”《素问·气府论》王注:“巨骨,穴名也。”

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后,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痏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六日十四痏。

腕前为掌,腕后为臂,手外踝后,是手阳明脉所行之处,有脉见者是手阳明络,臂掌不得屈者,取此络也。

平按:“二日二痏”下,《素问》、《甲乙》有“十五日十五痏”六字。

邪客于阳乔躥,令人目痛从内眦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合各二痏,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

阳躥从足上行,至目内眦,故目痛刺足外踝之下中脉所生络也。

平按:注“中脉”当系“申脉”传写之讹,《素问》王注:“谓申脉穴,阳躥之所生也。”《甲乙经》:“申脉,阳躥所生,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别本亦作“中”。

人有所堕坠,恶血在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刺足跗上动脉,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见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人有堕伤,恶血在腹中,不得大小便者,可饮破血之汤,利而出之。若不愈者,可刺足内踝之下,大骨之前,足少阴之络,又取三毛厥阴之络。

平按:“恶血在内”《素问》作“恶血留内”,《甲乙》作“恶血留于内”。“血脉出血”,《素问》新校正:“疑血脉脉字是络字之误。”“刺足跗上”,《甲乙》无“足”字。“左刺右,右刺左”,《甲乙》“刺”作“取”。

善悲善惊不乐,刺如右方。

厥阴之脉入眼,故伤厥阴,虚而善悲及不乐也。志主惊惧,故伤少阴之脉,令人惊喜。俱用前方,刺三处也。

平按:“善悲善惊”《素问》作“善悲惊”,《甲乙》作“善惊善悲”。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立闻,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

手阳明偏历之络,别者入耳会于宗脉,故邪客令人耳聋也。不时闻者,病成不可疗。

平按:“时不闻”《素问》、《甲乙》“闻”下有“音”字。“刺中指爪甲上”,《素问》王注疑是“小指爪甲上”,新校正以王氏之说非是,详《素问》注中。

耳中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

人觉耳中有风出者,是邪客手阳明络,故用方同之。

平按:“生风”,袁刻误作“出风”。“左刺右,右刺左”,《甲乙》“刺”作“取”。

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死生为数,。

有痹往来手阳明络分肉间,为痛痹也。从月一日至十五日,为月生也。从十六日至三十日,为月死也。

平按:“痹”上,《素问》、《甲乙》有“凡”字。“往来行”《甲乙》作“行往来”。

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痏数,针过其月数则脱气,不及月数则气不泻,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如法。

用针之数,随气盛衰,盛则益数,衰则减数,辄过其数,必即脱气,不增其数邪气不泻,增减病仍不愈,刺如前法也。

平按:“月数”《素问》、《甲乙》作“日数”。“病已止,不已”《甲乙》作“病如故”三字。

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月生气血渐增,故其痏从增至十五日也。十六日后月减,人气渐衰,故从十四痏减至月尽,名曰月死也。

平按:《素问》“二痏”下,有“渐多之”三字;“十四痏”下,有“渐少之”三字。

邪客于足阳明之络,令人鼽衄下齿寒,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足阳明丰隆之络,别者上络颈①,合诸经之气,下络喉嗌,故从鼽入于下齿,所以邪客令人鼽衄下齿冷也。手阳明经入下齿中,足阳明经入上齿中,不入下齿。今言齿寒者,足阳明络入下齿也。又寻络之生病处,不是大络行处者,乃是大络支分小络发病者也。

平按:《素问》“络”作“经”;“下齿”作“上齿”;“中指”作“中指、次指”,王注谓:“中指当是大指传写之误。”《甲乙经》注云:“《素问》注云:刺大指、次指。”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盖以大指、次指为中指义,与王注同。”

平按:缪刺乃刺络所生病,故上文经云:“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名曰缪刺。”王氏以足阳明之络作经,故下齿亦作上齿,复以中指为大指、次指之误,谓宜刺历兑穴,是直以络病为经病矣,不若杨注为允。

①“颈”,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似是“头”字之误。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咳汗出,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复刺之如法。

又足少阳光明之络,去足踝五寸,别走厥阴,下络足跗,不至于胁。足少阳正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上挟咽,故胁痛也。贯心上肺,故咳也。贯心,故汗出也。与肉交处刺络邪客处不得息者,亦肺病也。肺以恶寒,故刺出血已,须温衣暖食也。

平按:“胁痛”下,《素问》、《甲乙》有“不得息”三字。《甲乙》无“次指”二字。

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咽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痏,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少阴大钟之络,别者傍经上走心包,故咽痛不能内食也。少阴②正经,直者上贯肝膈,络既傍经而上,故善怒气走贲上也。贲,膈也。足下中央有涌泉穴,少阴脉也。

平按:《素问》“咽”作“嗌”。“贲”《素问》王注谓“气奔”,新校正引《难经》谓“胃为贲门”。杨玄操云:“贲,鬲也。”与此注同,《素问》王注非是。注“足下”,袁刻误作“足上”。

②“少阴”,萧本误作“少经”。今据仁和寺本改。

邪客于足大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

足太阴公孙之络,别者入络肠胃。足太阴别,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络于咽,贯舌中。故舌中央脉者,即足太阴别脉者也。此络既言至髀上行,则贯腰入少腹过□,所以腰痛引少腹控□者也。

平按:《素问》此节上有“嗌中肿”至“左刺右,右刺左”二十九字,本书在后“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之上,王氏以为错简而迁于此节之上。

不可以仰息,刺其腰尻之解,两胂之上,以月死生为痏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尻解之两胂上,此络之腰刺也。胂,以真反。

平按:“仰息”,袁刻误作“生息”。“以月”上,《素问》、《甲乙》有“是腰俞”三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本旧无此三字。”

邪客于足大阳之络,令人拘挛背急,引胁而痛,内引心而痛,

足太阳飞扬之络,去踝七寸,别走少阳③,不至腰膎。足太阳正别,入膎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从膂当心入散,直者从膂上于项,复属太阳,故邪客拘挛背急引胁心痛。

平按:“内引心而痛”,《素问》无此五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均有此五字。”据此,则本书与全本同。

③“阳”,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当是“阴”字之误。

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背①疾按之,应手而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脊有二十一椎,以两手侠脊当椎按之,痛处即是足太阳络,其输两傍,各刺三痏也。

平按:“应手而痛,刺之”,《素问》“而痛”作“如痛”,《甲乙》“刺之”作“刺入”。

①“背”,人卫本注曰:据杨注当作“脊”,与《素问·缪刺论》及《甲乙》卷五第三合。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留于枢中痛,髀不举,刺枢中以豪针,寒则久留针,以月死生为痏数,立已。

又足少阳光明之络,去踝五寸,别走少②阴,不至枢中。足少阳正别,绕髀入毛际,合厥阴,别者入季肋间,故髀枢中久痛及髀不举也。留,停久也。豪针,如毫毛也,如虫虻喙也。静以徐往,微养之久留,以取痛痹也。

平按:“不举”《素问》作“不可举”,《甲乙》作“不得气”。“为痏数”《素问》无“痏”字。

②“少”,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九《十五络脉》,当是“厥”字之误。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痛,则缪刺之。

刺十二经所过之处不痛者,病在于络,故缪刺也。

平按:《甲乙》“诸经”上无“治”字。“不痛”《素问》、《甲乙》作“不病”。

耳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

巨刺手阳明并商阳等穴,不已,巨刺手太阳出走耳听会之穴也。

平按:《甲乙》“通脉”作“过脉”。

齿龋③,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

刺手阳明输三间等穴,不已,刺手阳明兑端穴。

平按:“刺手阳明”下,《甲乙》有“立已”二字。《素问》“齿中”下无“者”字。注“兑端穴”,查《甲乙经》手阳明无兑端穴,惟手三里穴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兑端”恐即手三里穴④。

③“齿龋”,仁和寺本无“齿”字。又,萧本“龋”字右半部作“禺”,似为传写之误。

④人卫本注曰:“兑端”,《甲乙》卷三第十:“兑端,在唇上端,手阳明脉所发。”惟今本《甲乙》“端”误为“骨”,谅萧氏查之不得而以手三里当之也。

邪客于五脏之间,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脉,缪刺之,于手足爪甲上,视其脉,出其血,间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五脏之脉,引而有痛,视其左右病脉所在,可缪刺之。手足爪甲上,十二经脉井之络脉,故取之也。亦是取经井以疗络病也。

平按:“病脉”,“脉”字《素问》无。

缪传刺上齿。

足阳明络,左病右痛,右病左痛,可刺上齿足阳明络。

平按:《素问》“刺”作“引”。

齿唇寒痛,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痏,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手阳明脉,入下齿中,还出侠口交人中,足阳明脉,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故取手阳明血络,以去齿唇痛也。足中指爪甲上,足阳明络,故亦取之。手大指、次指爪甲上,亦是手阳明络,故亦取之。皆视其病左右,缪刺之。

平按:“齿唇寒痛”《甲乙》无“痛”字,注云:“《素》多一痛字。”“足阳明”上,《甲乙》有“刺”字。

嗌中肿,不能内唾,时不能出唾者,缪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少阴经,出然骨而上肺中,循喉咙,侠舌本,故嗌中肿,刺然骨前络脉也。

平按:《素问》此节在“邪客于足太阴之络”之上;“唾者”下无“缪”字。《甲乙》“左刺右,右刺左”,“刺”作“取”。

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络,此五络皆会于耳中,上络左角,

手少阴、足少阴、手太阴、足太阴、足阳明,此五经脉,手少阴通里,入心中,系舌本,孙络至耳中;足少阴经至舌本,皮部络入耳也;手太阴正别,从喉咙,亦孙络入耳中;足太阴经连舌本,下散舌下,亦皮部络入耳中;足阳明经,上耳前,过客主人前,亦皮部络入耳中。此之五络入于耳中,相会通已,上络于左角。左角,阳也。

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如尸厥,

此之五络,为身纲纪,故此脉绝,诸脉乱动,形不知人,与尸厥死之相似,非尸厥也。

平按:“其状若尸厥”《素问》、《甲乙》作“其状若尸,或曰尸厥。”

刺其足大指内侧甲下去端如韭叶,

此刺足太阴隐白穴也。

平按:“甲下”《素问》、《甲乙》作“爪甲上”。

后刺足心,

刺足少阴涌泉穴也。

后刺足中指甲上各一痏,

刺足阳明历兑穴也。

平按:“中指”下,《素问》、《甲乙》有“爪”字。

后刺手大指之内,去端如韭叶,

刺太阴少商穴也。

平按:“之内”《素问》作“内侧”。

后刺少阴兑骨之端各一痏,立已,

刺手少阴神门穴也。此前五刺,皆中其经穴,以调络病。

平按:此节上,《素问》有“后刺手心主”五字,王注谓中冲穴,新校正谓:“《甲乙》不刺手心主,此五络亦不及手心主。王氏相随注之,非是。”

不已,以竹筒吹其两耳,鬄其左角之发方寸燔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止。

鬄,耻历反,除也。耳中,五络会处也。左角,五络络处也。

平按:《甲乙》“耳”下有“中”字;“鬄”作“剔”。《素问》“竹筒”作“竹管”;“方寸”作“方一寸”。

凡刺之数,必先视其经脉,切而顺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

不调者,偏有虚实也。偏有虚实者,可从经穴调其气也。

平按:“切而顺之”,“顺”《素问》作“从”,《甲乙》作“循”。

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

循经候之不见有病,仍有痛者,此病有异处,故左痛刺右等,名曰缪刺。

因视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缪刺之处皮部络邪血,皆刺去之,名曰缪刺之法。数,法也。

平按:“因”《甲乙》作“目”。《素问》“因视”下有“其”字,《甲乙》同。

量气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第六十七《行针篇》。自“或神动而气先针行”至末,又见《甲乙经》卷一第十六。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九针于夫子而行之百姓,百姓之血气各不同形,或神动而气先针行;或气与针相逢;或针已出气独行;或数刺乃知;或发针而气逆;或数刺病益剧;凡此六者,各不同形,愿闻其方。岐伯曰:重阳之人,其神易动,其气易往也。

夫为针之法,以调气为本,故此六者,问气之行也。

平按:《甲乙》无“黄帝问”至“各不同形”二十八字;“病亦剧”作“病益甚”;“重阳之人”作“重阳之盛人”。

黄帝曰:何谓重阳之人?岐伯曰:重阳之人,熇熇蒿蒿,言语善疾,举足善高,

重阳之人,谓阳有余也。熇,相传许娇反。熇熇蒿蒿,言其人疏恥也。

平按:“熇熇”《甲乙》作“矫矫”。“蒿蒿”《灵枢》作“高高”。注“恥”,袁刻作“恍”。

心肺之脏气有余,阳气滑盛而扬,故神动而气先行。

五脏阴阳者,心、肺为阳,肝、脾、肾为阴,故心、肺有余为重阳也。重阳之人,其神才动,其气即行,以阳气多也,故见持针欲刺,神动其气即行,不待针入,其人与之刺微为易也。

黄帝曰:重阳之人而神不先行者,何也?

自有重阳,要待针入,其气方行,故须问之。

平按:《甲乙》无此一节。

岐伯曰:此人颇有阴者。黄帝曰:何以知其颇有阴也?岐伯曰: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数怒者易解,故曰颇有阴,其阴阳之合难,故其神不能先行也。

欲知重阳仍有阴者,候之可知。但人多阳者其心多喜,多阴者多怒,仍有数怒易解,即是重阳有阴人也。重阳有阴人,其气不得先针行。

平按:“合”上,《灵枢》、《甲乙》有“离”字。

黄帝曰:其气与针相逢奈何?岐伯曰:阴阳和调而血气淖泽滑利,针入而气出,疾而相逢也。

阴阳和平之人,以其气和,故针入即气应相逢者也。

黄帝曰:针以出而气独行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其阴气多而阳气少,阴气沉而阳气浮,沉者藏,故针以出,气乃随其后,故独行也。

多阴少阳之人,阴气深而内藏,故出针后,气独行也。

平按:《灵枢》“针以出”作“针已出”;“阳气浮,沉者藏”作“阳气浮者内藏”,《甲乙》同。

黄帝曰:数刺乃知者,何气使然?岐伯曰:此人之多阴而少阳,其气沉而气注难,故数刺乃知也。

知者,病愈也。其人阴多阳少,其气难宣,故数刺方愈也。

平按:“气注难”《灵枢》、《甲乙》作“气往难”,据上文经云:“其气易往”,恐系“往”字传写之误。

黄帝曰:针入而气逆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其气逆,与其数刺病益甚者,非阴阳之气、浮沉之势也,此皆粗之所败,工之所失,其形气无过焉。

刺之令人气逆,又刺之病甚者,皆是医士不知气之浮沉,非是阴阳形气之过也。

量顺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八第五十五《逆顺篇》。自“刺法曰:无熇熇之热”至“不治已病”,见《甲乙经》卷五第一。自“伯高曰:《兵法》无迎逢逢之气”至“与脉相逆者”,又见日本《医心方》卷一。

黄帝问伯高曰:余闻气有逆顺,脉有盛衰,刺有大约,可得闻乎?

设此三问,为调气之要也。

伯高对曰:气之逆顺者,所以应天下阴阳、四时、五行也。

一知逆顺,谓知四时、五行逆顺之气,依而刺也。

平按:《灵枢》“天下”作“天地”。

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有余不足。

二知候脉,谓候寸口、人迎血气虚实也。

刺之大约者,必明知病之可刺,与其未可刺,与其已不可刺也。

三知刺法,谓知此病可刺、此未可刺、此不可刺也。约,法也。

黄帝曰:候之奈何?伯高曰:《兵法》:无迎逢逢之气,

逢,蒲东反,兵气盛也。

平按:《医心方》“《兵法》”下有“曰”字。

无击堂堂之陈。《刺法》曰:无刺熇熇之热,

熇,呼笃反,热炽盛也。堂堂,兵盛貌。兵之气色盛者,未可即击,待其衰然后击之。刺法亦尔,邪气盛者,消息按摩,折其大气,然后刺之,故曰无刺熇熇热也。

无刺漉漉之汗,

漉漉者,血气泄甚大虚,故不可刺之也。

无刺浑浑之脉,

浑浑,浊乱也。凡候脉浊乱者,莫知所病,故不可刺也。

无刺病与脉相逆者。

形病脉不病,脉病形不病,名曰相反。逆,反也。

黄帝曰:候其可刺奈何?伯高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

内外二邪虽有,未起病形,刺之以为上工也。

其次,刺其未盛者也;

已成微病,未为盛者,刺之以为上工者也。

平按:“未盛”《甲乙》作“未成”。

其次,刺其已衰者;

病虽已衰,未即能愈,刺之以为中工者也。

下工,刺其方袭也,与其形之盛者也,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

方,正方。袭,重也。正病重叠,病形复盛,病脉相反,刺之以为下工者也。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言工有损益也。

故曰:上工治不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

不病,未病之病也。已病,已成病也。

平按:“治不病”《灵枢》、《甲乙》作“未病”。《甲乙》无“此之谓也”四字。

疽痈逆顺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九第六十《玉版篇》。自“黄帝曰:病生之时”至末,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

黄帝曰:余以少针为细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于天,下合之于地,中合之于人,余以为过针之意矣,愿闻其说。

九针微细之道,以合三才之大,余恐太过也。物,道也。

平按:“少针”《灵枢》作“小针”;“乃”下有“言”字。

岐伯曰:何物大于针者乎?夫大于针者,唯五兵者焉。五兵者,死备也,非生之备也。且夫人者,天地之镇塞也,其不可不参乎!夫治人者,亦唯针焉。夫针与五兵,其孰小乎?

夫人之为天地镇塞,贵莫大焉。兵有五者,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死之之具也。九针虽小,生人之器也,圣人用之,理于百姓,孰为小道?故大之无外,小之无内,细入无间,令人久寿者,其惟九针乎。

平按:“非生之备也”《灵枢》作“非生之具”。“天地之镇塞也”,《灵枢》无“塞”字。注“五兵”,《周礼·夏官》司兵掌五兵,郑司农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又,步卒之五兵,无夷矛而有弓矢。与此略异。

黄帝曰:病生之时,有喜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营气不行,乃发为痈疽。

痈生所由,凡有四种。测,度也。喜怒无度,争①气聚,生痈一也;饮食不依节度,纵情不择寒温,为痈二也;脏阴气虚,腑阳气实,阳气实盛,生痈三也;邪客于血,聚而不行,生痈四也。痈、疽一也,痈之久者败骨,名曰疽也。

平按:《灵枢》、《甲乙》“病生之时”作“生病之时”。

①“争”,人卫本注云:此前疑脱“热”字。

阴阳气不通,两热相薄,乃化为脓,针小能取之乎?

以下言生脓所由也。邪客于皮肤之中,寒温二气不和,内外两热相击,腐肉故生于脓,恐小针不能取之。

平按:“不通”上,《灵枢》无“气”字。《甲乙》“两热”作“而热”。

岐伯曰:圣人不能使化者,为邪之不可留也。故两军相当,旗帜相望,白刃陈于中野者,此非一日之谋也。能使其人,令行禁止,卒无白刃之难者,非一日之务也,须久之方得也。[平按:《灵枢》“邪之”作“之邪”;“须久之方得也”作“须臾之得也”。自“圣人不能使化者”至“须久之方得也”,《甲乙》无此一段。]夫至使身被痈疽之病,脓血之聚者,不亦离道远乎。夫痈疽之生也,脓血之成也,不从天下,不从地出,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之治,自于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也。

帜,昌志反,幡也。圣人不能使身化为病者,以圣人理之未乱,其邪不可留于身也。故譬白刃陈于中野,谋之在久,士卒无难,习之日远,痈疽不生,调中多日,故身遭痈疽之病,去和性之道远矣。夫积石成山,积水成川,积罪成祸,积气成痈,非从天下地出,皆由不去脆微,故得斯患也。圣人不尔,于国理之未乱,于身约之于未病,不同愚人,渴而掘井,斗而铸兵也。

平按:《甲乙》无“不从天下,不从地出”八字;“积微”作“积聚”。“故圣人之治,自于未有形也”,《灵枢》作“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甲乙》作“自治于未形”。注“白刃”,袁刻“刃”字作“仞”;“圣人不尔”,“尔”误作“亦”;“斗方铸兵”,“方”作“而”。

黄帝曰:其以有形不子遭,脓以成不子见,为之奈何?

遭,逢也。子,百姓,帝以百姓如子者也。言不逢者,痈之有形,百姓不能逢知也。痈之有脓,百姓亦不见,为之奈何也。

平按:“其以有形不子遭,脓以成不子见”,《灵枢》作“其已形不予遭,脓已成不予见”,《甲乙》作“其已有形,脓已成”。

岐伯曰:脓以成,十死一生,

痈生于节、背及腹内,脓成不可疗,故十死一生。

平按:“以”《灵枢》、《甲乙》作“已”。

故圣人不使以成而明为良方,

故圣人明为良方,痈微之时疗之,弗使成也。

平按:“不使以成”《灵枢》作“弗使已成”。

著之竹帛,使能者踵之,传之后世,无有终时者,为其不遭子也。

著之竹帛,为于百姓不能逢知痈疽者。

平按:“踵之”《灵枢》作“踵而”;“子”作“予”。自上文“故圣人不使”至“遭子也”,《甲乙》无。

黄帝曰:其以有脓血而后遭子,可造以小针治乎?

痈之生于背及节与腹内,已有脓血后,百姓逢知,小针可得疗否也。

平按:“其以有脓血”,《灵枢》“以”作“已”,《甲乙》作“已成”二字。“而后遭子”《灵枢》作“而后遭乎”,《甲乙》无此四字。“可造”,《灵枢》作“不导之”三字,《甲乙》无“造”字。

岐伯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以成脓者,其唯砭石□②锋之所取也。

以小针疗痈之小,难差,故曰其功小也。以大针疗脓成大,伤以处多,故得出脓。害,伤也。是以脓成唯须砭□也。

平按:“以大治大者③多害”,《甲乙》作“以大治大者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多害大”。“以成脓者”《灵枢》、《甲乙》作“已成脓血者”。“□”石《灵枢》、《甲乙》作“砭”石。“□”《灵枢》、《甲乙》作“铍”。注“难差”,袁刻作“难愈”。

②“□”,萧本误作“排”,今据仁和寺本改。

③“者”字,萧本脱。今据经文补。

黄帝曰:多害者,其不可全乎?

多害者,砭□之伤,即至死也。

岐伯曰:其在逆顺焉。

逆者多伤至死,顺者出脓得生也。

黄帝曰:愿闻逆顺。岐伯曰:以为伤者,白眼青黑,眼小,是一逆也;内药而欧,是二逆也;腹痛渴甚,是三逆也;肩项中不便,是四逆也;音嘶色脱,是五逆也。除此者,为顺矣。

先有五伤,后行□者,为逆也。先无五伤,脓成行□,为顺也。嘶,先妻反,声破也。

平按:“白眼”《甲乙》作“白睛”。“欧”《灵枢》、《甲乙》作“呕”,“除此”下有“五”字。

量络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九《血络论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十四。

黄帝曰:愿闻奇邪而不在经者。岐伯曰:血络是也。

邪在血络奇络之中,故曰奇邪也。

平按:“经者”下,《甲乙》有“何也”二字。

黄帝曰:刺血络而仆者,何也?血出而射者,何也?血出黑而浊者,何也?血清半为汁者,何也?发针而肿者,何也?血出多若少而面色苍苍然者,何也?发针面色不变而烦闷者,何也?多出血而不动摇者,何也?愿闻其故。

刺络有此八种之异,请解所以也。

平按:《灵枢》“血出黑”作“血少黑”。“血清半为汁者”《灵枢》、《甲乙》作“血出清而半为汁者”;“血出多若少”《灵枢》、《甲乙》作“若多若少”。“烦闷”《灵枢》作“烦悗”。“多出血”《甲乙》作“出血多”。

岐伯曰:脉气盛而血虚者,刺之则脱气,脱气则仆。

脉中气多血少,血持于气,刺之气血俱出,其血先虚而复脱气,气血俱夺,故仆也。

平按:“盛”《灵枢》、《甲乙》作“甚”。

血气俱盛而阴气多者,其血滑,刺之则射之。

阳气多者其血滑,刺之血射。此为阴气多者,阴多为涩,故“阴”字错也。

平按:“射”下,《素问》、《甲乙》无“之”字。

阳气蓄积,久留而不泻者,其血黑以浊,故不能射。

热气久留痈蒸,故血黑而浊也。

平按:“蓄积”《灵枢》作“畜积”,《甲乙》作“积蓄”。

新饮而液渗于络,而未合和血也,故血出而汁别焉。其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则为肿。

新水未变为血,所以别行。旧水留而泻,以为水肿。

平按:“未合和血”《甲乙》作“未和合于血”。

阴气积于阳,则其气因于络,故刺之血未出而气先行,故肿。

阴气久积阳络之中,刺之阴血涩而未行,阳气先行,故肿。

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写,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脱色面苍然。

得,遇也。阴阳成和则表里相持,未合刺之,故俱脱离,所以脱色面色青。

平按:“写”下,《灵枢》、《甲乙》有“之”字。《甲乙》“写”作“泻”。“苍然”《灵枢》作“苍苍然”。注“成”,袁刻作“咸”,亦通。

刺之血多,色不变而烦闷者,刺络中虚经,虚经之属于阴者阴脱,故烦闷。

刺络血者,邪尽血变。血多其色不变,其心闷者,以其刺属脏虚经,阴气有脱,致使心闷也。

平按:“血多”《灵枢》作“血出多”。《甲乙》无“血多,色”三字。“中虚经”《灵枢》、《甲乙》作“而虚经”。

阴阳相得而合为痹者,此为内溢于经,外注于络,如是者阴阳俱有余,虽多出血,弗能虚也。

阴阳相共受邪为痹,是为阴阳俱盛,故出血不虚也。

平按:“外注于络”《甲乙》“外”上有“而”字。

黄帝曰:相之奈何?岐伯曰:血脉盛者,坚横以赤,上下无处,小者如针,大者如□,即而泻之万全。

相,候也。阴阳俱盛,其候如何?阴阳内经盛溢,必注于络,故候坚横盛络泻之,万全者也。

平按:《灵枢》、《甲乙》“无处”作“无常处”;“如□”作“如筋”。“即而泻之”《甲乙》作“刺而泻之”。

地无失数,失数而反,各如其度。

数,理也。若失理而反取者,各如前之度。

平按:“地”《灵枢》、《甲乙》作“故”。“反”《甲乙》作“返”。

黄帝曰:针入如肉著者,何也?岐伯曰: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著针,故坚焉。

肤肌气热,故令针热,则肉著转之为难,可动针久留,热去针寒,自然相离也。

平按:“针入如肉著者”《灵枢》作“针入而肉著者”,《甲乙》作“针入肉著”。注“肉著”,袁刻误作“内著”。

杂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人迎候阳”,见《灵枢》卷四第十九《四时气篇》。自“刺家不诊”至末,见《素问》卷十四第五十五《长刺节论篇》。又自篇首至“必深以留之”,见《甲乙经》卷五第一。自“风水肤胀”至“尽取之”,见《甲乙经》卷八第四。自“飧泄”至“热行乃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自“温疟”至“五十九刺”,见《甲乙经》卷七第五。自“转筋于阳”至“皆卒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自“徒水”至“百三十五日”,见《甲乙经》卷八第四。自“着痹”至“取其里骨”,见《甲乙经》卷十第一。自“为骭胀中”至“虚补之”,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疠风者”至“无食他食”,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自“腹中常鸣”至“三里”,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少腹控皋”至“以调之”,见《甲乙经》卷九第八。自“善欧”至“以去其邪”,见《甲乙经》卷九第五。自“饮食不下”至“则散而去之”,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少腹病肿”至“取三里”,见《甲乙经》卷九第九。自“治痈肿者”至“故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自“病在小腹”至“炅病已也”,见《甲乙经》卷九第九。自“病在筋”至“骨热病已”,见《甲乙经》卷十第一。自“病在诸阳脉”至“病已止”,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二。自“病风”至“百日而已”,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中篇。自“病大风”至末,见《甲乙经》卷十第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夫四时之气,各不同形,百病之起,皆有所生,灸刺之道,何者可宝?

一则四时不同,二则生病有异,灸刺总而要之,何者为贵?

平按:《灵枢》“宝”作“定”,下同,注云:“一本作宝。”

岐伯对曰:四时之气,各有所在,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宝。

灸刺所贵,以得于四时之气也。

平按:《甲乙》“气穴”上无“得”字。

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甚者深刺之,间者浅取之;

春时人气在脉,谓在经络之脉,分肉之间,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也。

平按:《甲乙》“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作“故春刺络脉诸荥大经分肉之间”;“深刺”作“深取”。

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

夏时人气,经满气溢,孙络受血,皮肤充实,故夏取盛经孙络,又取分腠以绝皮肤也。

平按:《甲乙》“络”上无“孙”字;“夏”作“长夏”。“分间”,袁刻作“分肉”。

秋取经输,邪气在腑,取之合;

秋时天气始收,腠理闭塞,皮肤引急,故秋取脏相之输,以泻阴邪,取腑经之合,以泻阳邪也。

平按:“输”《灵枢》作“腧”,《甲乙》作“俞”。《灵枢》无“气”字。

冬取井荥,必深以留之。

冬时盖藏,血气在中,内著骨髓,通于五脏,故取井已下阴气逆,取荥以实阳气也。

平按:《甲乙》“冬取井荥”作“冬取井诸俞之分”;“必深”作“欲深”。

风水肤胀,为五十九痏,腹皮之血者,尽取之。

以下杂刺。有此风水刺,一也。风水及肤脉,刺水穴为五十九痏,又尽刺去腹皮络血也。

平按:《灵枢》“风水”上,有“温疟汗不出,为五十九痏”十字,本书在后。“水”作“□”;“五十九痏”作“五十七痏”,《甲乙》注云:“《灵枢》作五十七刺。”“腹皮”《灵枢》、《甲乙》作“取皮肤”三字。

飧泄,补三阴之上,补阴之陵泉,皆久留之,热行乃止。

飧泄刺,二也。飧泄病虚冷,皆补足三阴,上取关元等,下取阴陵泉也。

平按:《甲乙》“三阴之”作“三阴交”。《灵枢》、《甲乙》“陵泉”上无“之”字。

温疟,汗不出,为五十九刺。

此温疟刺,三也。温疟,寒热病也,故刺热输五十九痏也。

转筋于阳,理其阳,卒针之;转筋于阴,理其阴,皆卒针。转筋刺,

四也。六阳转筋,即以燔针刺其阳筋。六阴转筋,还以燔针刺其阴筋也。

平按:两“理”字,《灵枢》作“治”。《灵枢》、《甲乙》“阳”下无“卒针之”三字;“皆卒针”作“皆卒刺之”。

徒水,先取环谷下三寸,以□针之,已刺而针之,筒而内之,入而复之,以尽其水,必坚束之,缓则烦惌,束急则安静,间日一刺之,水尽乃止。饮闭药,方刺之时徒饮之,方饮无食,方食无饮,无食他食,百三十五日。

惌,纡元反。此水刺法,五也。环谷,当是脐中也。脐下三寸,关元之穴也。□关元,内筒引水,水去人虚,当坚束身令实,复饮补药,饮之与食相去而进,间日刺之,不可顿去,水尽乃止,禁如药法,一百三十五日乃得愈。徒,空也,空饮无食也。

平按:“以□针之”《灵枢》作“以铍针针之”,《甲乙》作“□针刺之”。“已刺而针之,筒而内之”《灵枢》作“已刺而筩之而内之”,《甲乙》作“而藏之,引而内之”。“入而复之”《甲乙》作“入而复出”。“水”《灵枢》、《甲乙》均作“□”。“必坚束之”《灵枢》无“束之”二字。“缓则烦惌”《灵枢》“缓”上有“来”字;“惌”作“悗”,《甲乙》作“闷”。“束急”《灵枢》作“来急”。“饮闭药”《甲乙》作“饮则闭药”。

著痹不去,久寒不已,卒取其里骨。

此著皮刺,六也。卒针,燔针。准上经“卒”当为“焠”,刺痹法也。里骨,谓与著痹同里之骨,以其痹深,故取此骨也。

平按:“里骨”《灵枢》作“三里骨”。“卒取其里骨”《甲乙》作“为肝痹”三字,注云:“一作骭痹。”

为骭①胀,中不便,取三里,盛泻之,虚补之。

骭胀刺,七也。骭,脚胫也。胫寒为胀,取三里补泻为要也。

平按:“为骭”《灵枢》作“为干”,《甲乙》无此二字。“胀”《灵枢》作“肠”,《甲乙》作“腹”。“盛”、“虚”下,《甲乙》均有“则”字。

①“骭”,萧本原作“骬”,据仁和寺本改。注同。

疠②风者,素刺其肿上,以刺,以兑针兑其处,按出其恶气,肿尽乃止,常食方食,无食他食。

此疠风刺,八也。索,苏作反,散也。刺疠风肿上也。已,复兑头之针以兑其处,去针以手按之,出其恶气,食如禁法也③。

平按:“索”《灵枢》作“素”。“以刺”《灵枢》、《甲乙》作“已刺”。“以兑针兑其处”《灵枢》作“以锐针针其处”,《甲乙》作“以吮其处”。“恶气”《甲乙》作“恶血”。

②“疠”,萧本原作“厉”。今据仁和寺本改。

③“也”,仁和寺本作“之”。

腹中常鸣,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肠,刺贲之原、巨虚上廉、三里。

大肠气上冲刺,九也。大肠手阳明脉,络肺下膈属大肠,故邪气在大肠,循手阳明脉上冲胸,不能久立也。贲,膈也。膈之原,出鸠尾也。巨虚上廉与大肠合,以足阳明上连手阳明,故取巨虚上廉,并取三里也。

平按:“常鸣”《甲乙》作“雷鸣”;“上冲”作“常冲”。“贲”《灵枢》、《甲乙》作“肓”。

少腹控皋,引腰脊,上冲心,邪在小肠者,连皋系,属于脊,贯肝肺,络心系。气盛则厥逆,上冲肠胃,动肝,散于肓④,结于齐。故取之肓原以散之,

小肠上冲刺,十也。皋,音高。小肠傅脊,左环叶积,其注于回肠者,外傅于脐上。小肠之脉络心,循咽下膈抵胃,属小肠。故得连皋系、属于脊、贯肝肺、络心系也。是以邪气客小肠,气盛则厥逆,上冲肠胃,动于肝气,散于肓,结于脐也。取肓原,肓原,脖胦也,脐上⑤一寸五分也。

平按:“皋”《灵枢》、《甲乙》作“睾”。《甲乙》“小肠者”上有“小肠也”三字。“动肝”《灵枢》作“熏肝”,《甲乙》作“熏肝肺”。“散于肓”《甲乙》“肓”作“胸”。“齐”《灵枢》、《甲乙》均作“脐”。

④“肓”,萧本误作“盲”。今据仁和寺本改。下文及杨注、萧氏按语中“肓”字,均改。

⑤“上”,人卫本注曰:《甲乙》卷三第十九:“气海,一名脖胦,一名下肓,在脐下一寸五分。”可知“上”为“下”之误,应据改。

刺太阴以予之,

小肠脉贯肺,故取手太阴五输疗前病之穴。

取厥阴以下,

小肠脉贯肝,故取肝脉足厥阴疗前病五输之穴也。

平按:“以下”①《灵枢》、《甲乙》作“以下之”。

①“以下”二字,萧本原脱。据文义补。

取巨虚下廉以去之,

巨虚下廉与小肠合,故取之。

按其所过之经以调之。

调所过之经补泻之

善欧,欧有苦,长太息,心中济济,恐人将捕之,邪在胆,逆在胃,胆液泄则口苦,胃气逆则欧苦,故曰欧胆者,取三里以下胃气逆,刺少阳血络以闭胆部,调其虚实,以去其邪。

口苦刺,十一也。长太息者,太息长也。胆热之病恐惧,故如人将捕之也。邪在胆者,热邪在于胆中,溢于苦汁,胃气因逆,遂欧胆口苦,名曰胆瘅,故取三里以下胃之逆气,取胆脉少阳,调其虚实,以去热邪也。

平按:“欧”《灵枢》、《甲乙》作“呕”。“济济”《灵枢》作“憺憺”,《甲乙》作“澹澹”。“欧苦”《甲乙》作“呕苦汁”。“胃气逆”《甲乙》作“胃逆”。“以闭胆部”《灵枢》作“以闭胆逆,却”,《甲乙》作“以闭胆逆”。

饮食不下,鬲塞不通,邪在胃管,在上管则刺抑而下,在下管则散而去之。

饮食不下刺,十二也。邪在胃管,则令膈中气塞不通,饮食不下之候。邪在上管,刺胃之上口之穴,抑而下之;邪在下管,刺胃之下口之穴,散而去之也。

平按:“鬲”《灵枢》作“膈”。“管”《灵枢》、《甲乙》均作“脘”。“而下”,均作“而下之”。

少腹病肿,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取之足太阳大络,视其络脉与厥阴小络结而血者,肿上及胃管,取三里。

腹胀不通刺,十三也。邪在三焦,约而不通,故少腹肿,不得大小便。可刺足太阳大络,及足厥阴孙络结聚之血可刺去之,又刺肿上,及取胃管,并刺三里也。

平按:“少腹病肿”《灵枢》作“小腹痛肿”,《甲乙》作“少腹肿痛”。“络脉”上,《甲乙》有“结”字。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者,视其目色,以而知病之存亡。

取病存亡刺,十四也。散则病亡,复则病存也。

平按:“以而知病之存亡”,《灵枢》无“而”字,恐衍。

壹其形,听其动静者,持气口人迎,

专务不散,则一其形也。移神在脉,则听动静也。气口则手太阴寸口脉,人迎则足阳明人迎脉也。

平按:“壹”《灵枢》作“一”。

视其脉坚,且盛且滑者病日进,脉濡者病持,下诸经实者病三日已。气口候阴,人迎候阳。

气口脏脉,故候阴也。人迎腑脉,故候阳也。

平按:《灵枢》“视”上有“以”字;“濡”作“软”;“持下”作“将下”。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在头疾头痛,为藏针之,刺至骨,病已,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阳刺,入一,傍四。

不诊刺,十五也。所刺之家,病人自知病之所在,不复须诊,更不为诊,即为针之,故曰藏针。藏针之法,刺至骨部,不得伤于骨肉皮部皮者,乃是取其刺骨肉之道,不得伤余处也。刺头病者,头为阳也,甚寒入脑以为头疾痛病,故阳刺之法,正内一,傍内四,疗气博大者也。本作阴刺者,字误耳。

平按:“疾头痛”《素问》作“头疾痛”。“为藏针之”《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本无藏字。”《素问》“病已”下有“上”字;“阳刺”作“阴刺”,新校正云:“《甲乙经》:‘阳刺者,正内一,傍内四。阴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阴刺疑是阳刺。”与此正同。“四”下《素问》有“处”字。注“更不为诊”,袁刻脱“为”字。

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输也,

寒热刺,十六也。大脏,肺脏也,肺脏之形,大如四脏,故曰大脏。刺肺脏寒热之法,近脏刺之,刺于背输。迫,近也。

平按:《素问》“背”下重一“背”字。

刺之迫脏,脏会,腹中寒热气去而止,与刺之腰,发脏而泄①出血。

刺背输,迫脏刺之,使脏气会通腹中,寒热气尽乃止,并刺腰中,浅发其脏气,出其血也。

平按:《素问》“热”下无“气”字“腰”作“要”;“发脏而泄出血”作“发针而泄出血”。注“脏气会通”,袁刻脱“气”字。

①“泄”,据杨注“浅发其脏气”,当为“浅”字之误,《素问·长刺节论篇》亦作“浅”。注后“

平按”所引《素问》仍作“泄”,疑传写之误。

治痈肿者,刺痈上,视痈小大深浅,刺大者多血,深之必喘,内脏为故止。

痈肿刺,十七也。刺痈之法,当痈上刺之,大者深之,小者浅之,便喘,内脏以出血为故。脏,贼郎反。

平按:“痈肿”、“痈上”,《素问》“痈”均作“腐”,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腐作痈。”《素问》“深之”上有“小者”二字;“必喘,内脏为故止”作“必端内针为故正”,新校正云:“《甲乙经》云:刺大者多而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正。”

病在小肠者有积,刺腹脐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侠脊,刺两傍四椎间,刺两髂髀季胁肋间,道肠中热下气已。

肠积刺,十八也。髂,客骂反,腰骨两箱也。小肠傅脊,下连皋系,外傅于脐,故小肠有积,刺于脐腹,下至少腹,并脊椎间,及季肋间也。

平按:“病在小肠者”《素问》作“病在少腹”;“刺腹脐以下”作“刺皮□以下”;“髂髀”作“髂髎”;“道肠中热下气已”作“导腹中气热下已”。新校正云:“皮□应作皮□,□,骨端也,谓脐下横骨之端。全元起本作皮髓,元起注‘脐傍埵起也’,亦未为得。”

病在小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也。

髁,口化反。痛疝刺,十九也。得寒者,得之于寒多,刺此五处,得热便愈也。炅,音桂也。

平按:《素问》“痛”上重一“腹”字。“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甲乙》作“得寒则少腹胀,两股间冷”;“髁”作“腷”。

病在筋挛,诸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筋痹刺,二十也。筋络诸节,故筋挛,诸节皆痛,不可中其骨部。以病起筋,所以筋热已止也。

平按:“挛,诸节痛”《素问》、《甲乙》作“筋挛节痛”;“分间”作“分肉间”。“炅”《甲乙》作“热”。

病在肌肤尽痛,痛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热以为故,

肌肤痹刺,二十一也。寒湿之气客于肌中,名曰肌痹,可刺肉之大分小分之间也。

平按:“肌肤”下,《素问》、《甲乙》复有“肌肤”二字。“痛痹”二字,《素问》、《甲乙》作“名曰肌痹”四字;“热以”作“以热”。

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

刺肌肉分者,不得伤骨筋之部,伤骨筋之部发为痈也。刺肌痹者,若得诸分肉间尽热,即病已也。

平按:“痈发”《甲乙》作“寒发”。

病在骨,骨重不可举,骨髓痠痛,寒气至,名曰骨骨痹,深者刺无伤脉肉为故,至其大分小分,骨热病已。

骨痹刺,二十二也。邪客在骨,骨重痠痛,名曰骨痹,刺之无伤脉肉之部,至得刺其骨部大小分间也。

平按:“痹”上重“骨”字,《素问》、《甲乙》不重,当系衍文。“至其大分小分”《素问》作“其道大分小分”,《甲乙》作“其道大小分”。“病已”下,《素问》、《甲乙》有“止”字。

病在诸阳脉,且寒且热,诸分且寒且热,名曰狂,刺之虚脉,视分分尽热,病已而止。

狂病刺,二十三也。阳并阳明、太阳等,故曰诸阳脉。身及四肢诸分且有寒热,名之为狂。刺法,补其虚阴,令分分皆热,得平病也。

平按:“分”字,《素问》、《甲乙》不重。

病初发盛,一发不治,日一发;不治,四五发,名曰癫病。刺诸其①分诸脉,其尤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

癫病刺,二十四也。一发不疗者,谓得癫病一盛发已,有经数时不发,不疗之者,后更发时,有一日一发,不疗之者,后更发时,一日之中四五度发之,名曰癫病。刺法,待其发已,刺诸分诸脉,以针补甚寒者,病已。有本为“月一发”也。

平按:《素问》、《甲乙》“盛”作“岁”;“日一发”作“月一发”;“四五发”上有“月”字。“刺诸其分诸脉,其尤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素问》作“刺诸分诸脉,其无寒者,以针调之,病已止”。《甲乙》作“刺诸分,其脉尤寒者,以针补之”。

①“诸其”,人卫本注曰:据杨注及《素问》,疑倒。

病风且寒且热,炅汗出,一日数过,先刺诸分理络脉,汗出且寒且热,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寒热刺,二十五也。风成为寒热,一日数度寒热并汗,刺诸分腠络脉,复且寒且热,三日一刺,分剂也。

平按:“炅”下,袁刻脱“汗出”二字。“炅”上,《素问》、《甲乙》有“热”字。

病大风,骨节重,须眉随落,名曰大风,刺肌肉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须眉生而止。

大风刺,二十六也。刺肌肉之部及骨髓部,各经百日,二百日已,以须眉生为限也。

平按:“须眉随落”《素问》作“须眉堕”,《甲乙》作“须眉坠”。“止”下,《素问》、《甲乙》有“针”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