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国学名著>黄帝内经太素>卷第十九 设方

《黄帝内经太素》卷第十九 设方·

知古今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四第十四《汤液醪醴论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

醪,汁泽①酒。醴,宿酒也。此并拟以去病,为之奈何也?

平按:《素问》无“岐伯曰”三字。

①“泽”,人卫本注曰:疑滓之误,《说文》:醪,汁滓酒也。

岐伯对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坚。曰:此得之天之和,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时,故能至坚。

稻米得天之和气,又高下得所,故完。稻薪收伐得时,所以坚实,用饮以为醪醴,可以疗病者也。

平按:“曰:此得”上,《素问》有“帝曰:何以然?岐伯”七字。“之天之和”《素问》作“天地之和”;“至坚”下有“也”字。

黄帝问于岐伯曰:上古圣人作汤液醪醴,为而不用,何也?曰:上古圣人作为汤液醪醴者,以为备耳。夫上古作汤液,故为而弗服。

伏羲以上,名曰上古;伏羲以下,名曰中古;黄帝之时,称曰当今。上古之时,呼吸与四时合气,不为②嗜欲乱神,不为忧患伤性,精神不越,志意不散,营卫行通,腠理致密,神清性明,邪气不入,虽作汤液醪醴,以为备拟,不为服用者也。

平按:“黄帝问于岐伯曰”《素问》作“帝曰”;“何也”下,《素问》有“岐伯”二字;“上古”作“自古”;“作为”作“之作”。

②“为”萧本原作“违”。今据仁和寺本改。

中古之世,德稍衰也,邪气时至,服之万全。

上古行于道德,建德既衰,下至伏羲,故曰稍衰也。帝王德衰,不能以神化物,使疵疠不起,嗜欲情生,腠理开发,邪气因入,以其病微,故服汤液醪醴。稍衰而犹纯,故因汤液而万病万全。

曰:今之世不必已,何也?

不定皆全,故曰不必已也。

平按:《素问》“曰”上有“帝”字。

曰: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鑱石针艾治其外,形弊血尽而功不立者,何也?

广前问意。问意曰:良药可以养性,毒药以疗病。黄帝不能致德,邪气入深,百姓疾甚,尽齐毒药以攻其内,鑱石针艾以疗其外,外则形弊,内则血气尽,而形不愈,其意何也。

平按:《素问》“曰”上有“岐伯”二字;“外”下有“也”字,及“帝曰”二字。

曰:神不使。何谓神不使?

人之神明有守,以营于身,即为有使也。

平按:“曰”上,《素问》有“岐伯”二字;“何谓”上有“帝曰”二字。

曰:针石者,道也。精神越,志意散,故病不可愈也。

针石道者,行针石者须有道也。有道者神不驰越,志不异求,意不妄思,神清内使,虽有邪客,服之汤液醪醴万全也。

平按:《素问》“曰”上有“岐伯”二字;“越”作“不进”;“散”作“不治”。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精神进,志意定,故病可愈。《太素》云:精神越,志意散,故病不可愈。”与此正同。

今精坏神去,营卫不可复收,

今时五脏精坏,五神又去,营卫之气去而不还,故病不愈。

何者?嗜欲无穷而忧患不止,故精气施坏,营涩卫除,故神去之,而病之所以不愈也。

以下释前精坏神去、营卫不行所由也。一则纵耳目于声色,乐而不穷;二则招忧患于悲怨,苦而不休。天之道也,乐将未毕,哀已继之。故精气施坏,营涩卫除,神明去身,所以虽疗不愈也。故无恒愚品,不可为医作巫,斯之谓也。

平按:“视”《素问》作“嗜”。“施”《素问》作“弛”。“营涩”《素问》作“营泣”。“病”下,《素问》无“之所以”三字。

知要道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七第四十五《外揣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七。

黄帝曰:余闻《九针》九篇,余亲受其调,颇得其意。夫九针者,始于一而终于九,然未得其要道也。

九篇,谓《九针》章别即为篇,非是一部总有九篇也。调,谓一同指归。要道,谓浑一之妙也。

夫九针者,小之则无内,

九针之道,小之有内,则内者为小,针道非小也。故知针道小者,小之穷也。

大之则无外,

针道之大有外,者为大①,针道非大也。故知针道大者,大之极也。

①“者为大”,人卫本注曰:此前疑脱“则外”二字。

深不可为下,

针道之深,更有下者,则针道非深。故知针道深者,深之深。

高不可为盖,

针道之高,更有高者,则针道有盖。故知针道高者,高之高。

平按:《甲乙》无“深不可为”下二句。

恍惚无穷,流溢亡极,余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也,

穷之更妙,故不可穷也。极之愈巧,故亡极也。天道人事四时之变既然,余知针道与之同者也。

然余愿闻杂之豪毛,浑束为一,可乎?

余知针理与道,变似万端,而愿参之同毫厘之细,浑之若众妙之一也。同毫厘之细,有神使之明;若众妙之一,得万事之毕。

平按:《灵枢》“愿”下无“闻”字;“杂”作“襰”。《甲乙》“余”上无“然”字;“愿”下无“闻杂之毫毛”五字;“束”作“求”。

岐伯曰:明乎哉问也!非独针焉,夫治国亦然。

毫细浑一人②道,用之针液,可以遐年,以之保国,可以延祚,非大圣之明,孰能问此?

平按:《灵枢》“针”下有“道”字。《甲乙》无此一段。

②“人”,人卫本注曰:疑“之”之误。

黄帝曰:余闻针道,非国事也。

针道去病存己,国事即先人后己,存身与利人两异,恐针道非理国之要。

平按:《灵枢》“余”下有“愿”字。《甲乙》无此一段。

岐伯曰:夫治国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浅杂合为一乎哉?

理国,安人也。针道,存身也。安人之与存身,非道不成,故通两者浑然为一也。两者通道,故身国俱理耳。夫积小成大,故小大不可异也;益浅为深,故深浅不可殊也。针道者,即小与浅也;理国者,即大与深也。所以通为一,即针道、理国得其妙也。

平按:《甲乙》无“夫治国者”四字;“杂”作“离”。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日与月焉,水与镜焉,鼓与响焉。

以下设日、月、水、镜、鼓、响六譬,欲穷存身安人微妙之道。

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彰;水镜之察,不失其形;鼓响之应,不后其声。治则动摇应和,尽得其情。

针药有道,故浑一而用巧;理国有道,故政同而理能。是以针药正身,即为内也;用之安人,即为外也。内,譬日、月、水、镜、鼓、响者也;外,譬光、影、形、象、音、声者也。针法存身和性,即道德者也;摄物安人,即仁义者也。故理身理国,动摇应和,尽和群生之情,斯乃至真之道也。不后者,同时者也。

平按:“彰”《灵枢》作“影”,依本注亦宜作“影”。“治则动摇应和”《灵枢》作“动摇则应和”。自上节“黄帝曰:愿卒闻之”至“尽得其情”,《甲乙》无。

黄帝曰:窘乎哉!照照之明,不可蔽也。其不可蔽者,不失阴阳也。

以阴阳察于内外,故照照不可蔽者也。

平按:《灵枢》“照照”作“昭昭”。

合而察之,切而验之,见而得之,若清水明镜,不失其形也。

以内外合而察之,以志意切而取验,故得之①见而得之,见得之明,若水镜之明,不相失之也。

①“得之”,人卫本注曰:疑衍。

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脏波荡,

五音、五色,即外也;五脏,即内也。以五脏神性波荡,故音色不彰明。

若是则内外相袭,若鼓之应桴,响之应声,影之似形也。

举此三譬,以晓物情也。袭者,因也。鼓、声与形为内,近也;桴、影及响为外,远也。

平按:《灵枢》“鼓”下有“之”字。自“黄帝曰:窘乎哉”至“似形也”,《甲乙》无。

故远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

远者所司在外,以感于内,近者所司在内,以应于外,故曰揣也。揣,度也。

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请藏之灵兰之室,弗敢使洩。

是为阴内阳外感应之极理,以是天地足盖,无外之大,故请藏灵兰室,宝而重之。

平按:《灵枢》“洩”作“泄”,下有“也”字。《甲乙》无“请藏之”以下十一字。

知方地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四第十二《异法方宜论篇》,又见《甲乙经》

卷六第二,又见日本《医心方②》卷一《治病大体第一》。

②“《医心方》”,原作“心医方”,为传写之误。

黄帝问于岐伯曰:医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岐伯曰:地势使然。

五方土地各异,人食其土,生病亦异,疗方又别。圣人量病所宜,一病合以余方,疗之皆得愈者,大圣之巧。

平按:《素问》“然”下有“也”字,《医心方》无。《甲乙》无此一段。

故东方之域,天地之法始生也,鱼盐之地,滨海傍水,其民嗜鱼而食咸,皆安其处,美其食。

天地之法,东方为春,万病始生之方也。人生鱼盐之地,故安其处,美其食也。

平按:“法”《素问》作“所”,《医心方》作“法”。“盐”,原钞本省作“眞”,《医心方》作“眞”,按《史记·货殖传》注:眞,谓盐。直用不炼为眞。《素问》作“盐”,取人易解,谨依《素问》作“盐”。《甲乙》“东方”上无“故”字;“东方”下无“之域”至“之地”十二字。“嗜食”《素问》作“食鱼”。“食咸”《素问》作“嗜咸”,《甲乙》、《医心方》同。《甲乙》无“皆安其处,美其食”七字,《医心方》同。

鱼者使人热中,盐者胜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

鱼性是热,故食之令人热中。盐,水也。血者,火也。水以克火,故胜血而入,色黑也。

平按:“盐”《甲乙》作“咸”,《医心方》作“眞”。

故其病皆为痈疡,其治宜砭石,故砭石者,亦从东方来。

热中疏理之人,多生痈疡病也。疡,养良反,疮也。砭铁破痈已成,冷石熨其初起,此言东方病异疗。

平按:“为痈疡”《甲乙》作“多壅肿”,无“故砭石”下九字。

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处也,天地之所收引也。其民陵居而多风,水土刚强,其民不衣而叠篇,其民笮食而脂肥,故邪不能伤其形体,其病皆生于内,其治宜毒药,故毒药者亦从西方来。

笮,诈白反。西方金,亦金玉之所出,故为金玉之域也。西方为秋,故为万物收引之方也。不衣者,不以绵为衣,而以叠篇其身。食物皆压笮磨碎,不以完粒食之。人多脂肥,腠理致密,风寒暑湿外邪不伤,而为饮食男女内邪生病,故宜用毒药攻之。

平按:“叠篇”《素问》作“褐荐”,按《史记·货殖传》索隐云:“叠,毛织也。”《医心方》亦作“叠篇”,旁注云:“篇,竹草也。”“笮食”《素问》、《甲乙》作“华食”,《医心方》作“笮食”,注与杨注同。又注“压”上,袁刻脱“皆”字。

北方者,天地所闭藏之域也,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冻。其民乐野处而乳食,脏寒生病,其治宜灸焫,故灸焫者亦从北方来。

北方为冬,故为万物闭藏之方也。北方其地渐高,是阴中之阴,故风寒也。所乐之处既于①寒,所美之食非温,故五脏寒而生病,宜以灸焫。焫,烧也,而悦反。有本“冻”为“湖”,量北方无湖也。

平按:“冰冻”《素问》、《甲乙》作“冰冽”。“生病”,《素问》“病”上有“满”字。

①“于”,人卫本注曰:疑衍。

南方者,天地所长养长,阳气之所盛处也,其地污下,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胕,故其民致理而色赤,其病挛痹。其治宜微针,故九针者亦从南方来。

南方为夏,万物养长,阳盛之方也。阳中之阳,其地渐下,故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污下,湿也。胕,快②付反,义当腐。南方为火,色赤,故人多赤色也。以居下湿,多挛痹病,故宜用九针也。

平按:《素问》“阳”下无“气”字;“地污下”作“地下”,《甲乙》同,《医心方》作“地洼下”,旁注云:“洼,与瓜反。”“食胕”《甲乙》作“食臊”,《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云:食鱼也。”

②“快”,人卫本注曰:形近而误,应据《医心方》卷一《治病大体第一》小注改为“扶”,与本书卷十一《气穴》杨注及卷二十九《风水论》杨注合。

中央者,其地平以湿,天地所生物色者众。

中央为土,故其地平湿,中土之所生物色多。

平按:“物色者众”《素问》作“万物也众”,《甲乙》作“物者众”。

其民食杂而不劳,故其病多痿厥寒热。其治宜导引按躥。故按躥亦从中央出。

躥,巨绍反。人之食杂则寒温非理,故多得寒热之病;不劳则血气不通,故多得痿厥之病。故导引按躥则寒热咸和,血气流通。此非但愈斯二疾,万病皆可用之。躥,又九绍反,举平也。

平按:“其治宜导引按躥”《医心方》作“道引”,无“按躥”二字。“故按躥”《素问》作“导引按躥”。

故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故治所以异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体也。

五方水土生病不同,随疗各异,圣人即知一病为众药所疗,故以所宜为工,得疗病之大体也。

平按:“得其所”下,《素问》、《甲乙》、《医心方》均有“宜”字,依本注亦应有“宜”字。

知形志所宜

平按:此篇自“形乐志苦”至“出气恶血”,见《素问》卷七第二十四《血气形志篇》,又见《灵枢》卷十二第七十八《九针论》,又见《甲乙经》卷六第二,又见日本《医心方》卷一《治病大体第一》。自“阳明多血气”至末,《素问》、《灵枢》见同前篇。又自“阳明多血气”至“少阴少血多气”,《灵枢》卷十第六十五《五音五味篇》亦有此文。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

形,身之貌也。志,心之志也。心以主脉,以其心劳,邪气伤脉,心之应也,故以灸刺补泻脉病也。

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筋劳,邪气伤筋,肝之应也,筋之病也医而急,故以熨引调其筋病也。药布熨之引之,使其调也。

平按:“形苦志乐”一段,《素问》在“形乐志乐”一段下。

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

形志俱逸,则邪气客肉,脾之应也,多发痈肿,故以砭针及石熨调之也。《山海经》曰:高氏之山,其上多玉,有石可以为砭针。堪以破痈肿者也。

平按:注“多发痈肿”,“肿”字袁刻作“脾”。

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喝,治之以药。

形志俱苦劳气,客邪伤气,在于咽喝,肺之应也。喝,肺喘声也。有本作渴。故疗之汤液丸散药之也。

平按:“咽喝”《素问》作“咽嗌”,《甲乙》作“困竭”。“药”《素问》作“百药”,《灵枢》、《甲乙》作“甘药”,《医心方》引《太素》仍作“药”。

形数惊恐,筋脉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五形。

惊恐主肾,形多惊惧,邪客筋脉,筋脉不通,肾之应也,痛生筋脉皮肤之间,为痹不仁,故以按摩醪醴。五形,言陈其所宜也。

平按:《素问》“筋脉”作“经络”;“五形”下有“志也”二字。《医心方》无“是谓五形”四字。

故曰:刺阳明出血气,

手阳明,大肠脉;足阳明,胃脉也。二脉上下连注,其气最强,故此二脉盛者,刺之血气俱泻。

平按:“故曰”二字《素问》无,《甲乙》作“故志曰”。

刺太阳出血恶气,

手太阳,小肠脉也;足太阳,膀胱脉也。二脉上下连注,津液最多,故二脉盛者,刺之泻血,邪客之者,泻去恶气也。

刺少阳出气恶血,

手少阳,三焦脉也;足少阳,胆脉也。二脉上下连注,其气最多,故此二脉盛者,刺之泻气,邪客之者,泻去恶血也。

刺太阴出血气,

手太阴,肺脉也;足太阴,脾脉也。此二太阴与二阳明虽为表里,其气血俱盛,故并泻血气也。

平按:《素问》“出血气”作“出气恶血”,《甲乙》同。《素问》新校正云:“按《太素》云: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阴出血气。杨上善云:阳明、太阴虽为表里,其血气俱盛,故并泻血气。如是则太阴与阳明等俱为多血多气。前文太阴一云多血少气,二云多气少血,莫可的知。详《太素》血气并泻之旨,则二说俱未为得,自与阳明同尔。”

刺厥阴出血恶气,

手厥阴,心包络脉也;足厥阴,肝脉也。与二少阳以为表里,二阳气多血少,阴阳相反,故二阴血多气少,是以二厥阴盛,以泻血也,邪客之者,泻去恶气。

刺少阴出气恶血。

手少阴,心脉也;足少阴,肾脉也。与二太阳以为表里,二太阳既血多气少,亦阴阳相反,二阴气多血少,是以二少阴盛,泻于气也,邪客之者,泻去恶血也。

平按:“刺少阴”句,《素问》、《甲乙》在“刺厥阴”前。注“阴阳”上,袁刻脱“亦”字。

阳明多血多气,太阳多血少气,少阳多气少血,太阴多血气,厥阴多血少气,少阴少血多气。

此言刺三阴三阳,出血出气差别所以也。

平按:“太阴多血气”《素问》作“太阴常多气少血”,《灵枢》作“多血少气”,《甲乙》同。《素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十二经水篇》云:太阳、太阴血气多少,与《素问》不同。又《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篇》,与《素问》同。盖皇甫疑而两存之也。”今考《甲乙经·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篇》所云“太阴常多血少气”,仍与《素问》异,或宋臣所见《甲乙经》与今本《甲乙经》不同,姑存之,以备参考。

足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厥阴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足之阴阳也;手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心主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手之阴阳也。

今知手足阴阳所在。

平按:《素问》两“太阳少阴为表里”在两“少阳”上;两“阳明太阴为表里”在两“少阳”下。注“今知手足”八字,《素问》将此注作经,惟“所在”作“所苦”。

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后泻有余,补不足。

凡疗病法,诸有痛苦由其血者,血聚之处先刺去之,刺去血已,伺候其人情之所欲,得其虚实,然后行其补泻之法也。

平按:《素问》“血”下有“乃”字,《灵枢》无此一段。注“血聚”,“聚”字袁刻误作“刺”。

知祝由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四第十三《移精变气论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古之治病者,唯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也。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

上古之时有疾,但以祝为去病所由,其病即已。今代之人,苦于针药而疗病不愈者,为是病有轻重?为是方术不妙?

平按:《素问》无“于岐伯”三字。“古之治病者”,“者”字《素问》无;“而已”下无“也”字。

岐伯曰:往古民人,居禽兽之间,

上古禽兽多而人少,人在禽兽之间,巢居以避禽兽,故称有巢氏也。

平按:《素问》“曰”上有“对”字;“人”上无“民”字。

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

以躁胜寒,故动作以避寒。以静胜热,故阴居以避暑。

内无眷慕之累,外无申宦之形,此恬惔之世,邪不能入也。故毒药不治其内,针石不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也。

既为恬惔之世,有性莫不恬惔自得。恬然自得,内无眷慕之情;惔然至乐,外无申宦之役。申宦不役于躯,故外物不形;眷慕不劳于志,故内欲不累。内外恬惔,自然泰和,外邪轻入,何所深哉?是以有病以祝为由,移精变气去之,无假于针药也。

平按:“申宦”《素问》作“伸官”;“惔”作“憺”。新校正云:“全元起,伸作臾。”注“既”,袁刻作“此”。新校正云:“全元起云:祝由,南方神。”

当今世不然,忧患琢其内,苦形伤其外,

眷慕起于心,则忧其内;申宦苦其形,则伤于外也。

平按:《素问》“世”上有“之”字;“琢”作“缘”。

又失四时之逆顺、寒暑之宜,贼风数至,阴虚邪朝夕,内至五脏骨髓,外伤空窍肌肤,故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者,故祝由不能已也。黄帝曰:善。

夏则凉风以适情,冬则求温以从欲。不领四时逆顺之宜,不依冬夏寒暑之适,由是贼风至于腠理,虚邪朝夕以伤体。虚邪伤体,内入脏而客髓;贼风开腠,外客肌以伤窍。所以微疾积而成大病也。加而致死,苦之针药尚不能愈,况祝由之轻其可遣也。

平按:“逆顺”《素问》作“从逆”;“虚”上无“阴”字。

知针石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神无营于众物”,见《素问》卷八第二十五《宝命全角论篇》,又见《甲乙》卷五第四。自“黄帝曰:愿问禁数”至“逆之有咎”,见《素问》卷十四第五十二《刺禁论篇》,《甲乙》同上。自“黄帝曰:愿闻九针虚实之道”至“四方各作解”,见《素问》卷十四第五十四《针解篇》,又见《甲乙》卷五第四及卷五第二,惟意是而编次不同。自“黄帝问岐伯曰:有病颈痈者”至末,见《素问》卷十三第四十六《病能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

黄帝问岐伯曰: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君王众庶,尽欲全形。形之所疾,莫知其情,留淫日深,著于骨髓,心私患之。余欲以针除其疾病,为之奈何?

天地之间,人最为贵,人君众庶,莫不宝身。然不知病之脆微,留连骨髓,故请疗之方也。

平按:“所疾”《素问》作“疾病”;“患”作“虑”。新校正云:“《太素》虑作患。”

岐伯曰:夫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弦绝者,其音嘶败;木陈者,其叶落发;病深者,其声哕。

言欲识病征者,须知其候。盐之在于器中,津泄于外,见津而知盐之有咸也。声嘶,知琴瑟之弦将绝。叶落者,知陈木之已蠹。举此三物衰坏之征,以比声哕识病深之候也。

平按:“木陈者,其叶落发”,《素问》作“木敷者其叶发”,新校正引《太素》亦作“木陈者其叶落”,王履《溯洄集》所引“木陈”二句,亦无“发”字。注两“征”字,《素问》新校正引杨注均作“微”,袁刻同。“津”下,《素问》新校正所引杨注有“液”字。“叶落”下“者知”二字,袁刻作“如”。

人有此三者,是谓坏腑,毒药毋婴治,短针毋取,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异。

人有声哕同三譬者,谓是腑坏之候也。腑者,中府,谓五脏也。坏者,则声哕也。中腑坏者,病之深也。其病既深,故针药不能取也,以其皮肉血气各不相得故也。

平按:《素问》“治”上无“婴”字;“争异”作“争黑”,新校正云:“详岐伯之对与黄帝所问不相当。”因引《太素》自“夫盐之味”至“血气争异”一段,谓:“《太素》与此经只三字不同,而注意大异。”复引杨注自“言欲知病征者”至“各不相得故也”,谓:“杨氏注义与黄帝上下问答义相贯穿,王氏解‘盐咸器津’,义虽渊微,至于注‘弦绝音嘶’、‘木敷叶发’,殊不与帝问相协,不若杨义之得多也。”

黄帝曰:余念其病,心为之乱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闻之为残贼,为之奈何?

余念微病淫留至深,众庶不知,遂著骨髓。余痛其心,反甚于病,不能去已,故曰不可更代。百姓闻此积微成大坏腑之言,莫不以为残贼之深,欲知为之奈何也?

平按:“余念其病”《素问》作“余念其痛”。

岐伯曰: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能应四时者,天地为之父母。

天与之气,地与之形,二气合之为人也。故形从地生,命从天与。是以人应四时,天地以为父母也。

荷主万物者,谓之天子。

天地所贵者人,人之所贵者圣,唯圣荷物,故号曰天子也。

平按:“荷主”二字,《素问》作“知”。

天有阴阳,人有十二节;

此言天子所知,凡有二合四能。天有十二时,分为阴阳,子午之左为阳,子午之右为阴,人之左手足六大节为阳,右手足六大节为阴,此为一合也。

天有寒暑,人有虚实。

十二爻寒暑之气,十一月阳气渐息,阴气渐消;至四月阳气在盈,阴气正虚;至五月阴气渐息,阳气渐消;至十月阴气在盈,阳气正虚。阴阳即为寒暑者也,盈虚以为虚实者也。人亦如之,消息盈虚,有虚有实,为二合也。

能经天地阴阳之化者,不失四时;

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能知天地阴阳变化,理与四时合契,此一能也。

能知十二节之理者,圣智不能欺;

知人阴阳十二节气与十二时同,循之而动,不可得失,虽有圣智,不能加也。欺,加也。此二能也。

平按:《素问》“知”上无“能”字;“欺”下有“也”字。

能存八动之变者,五胜更立;

八动,八节之气也。八节之气,合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气,更废更立,血气亦然,此三能也。

能达虚实之数者,独出独入,呿吟至微,秋毫在目。

能达寒暑之气虚实相移者,则寿蔽天地,能独出死地,独入长生。其言也,呿吟至真微妙之道;其智也,目察秋毫深细之理。此四能也。呿,音去,即露齿出气。

平按:《素问》新校正引杨注云:“呿,谓露齿出气。”与此同。

黄帝曰:人生有形,不离阴阳,

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万物尽从三气而生,故人之形不离阴阳也。

天地合气,别为九野,分为四时,月有小大,日有短长,万物并至,不可胜量,虚实呿吟,敢问其方?

从道生一,谓之朴也。一分为二,谓天地也。从二生三,谓阴阳和气也。从三以生万物,分为九野四时日月乃至万物。一一诸物皆为阴阳气之所至,故所至处不可胜量。不可量物并有虚虚实实之谈,请言其道。方,道也。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水而达,万物尽然,不可胜竭。

言阴阳相分,五行相克,还复相资。知金以克木,水以克火,土以克水,始土克水,得水通易,余四时皆然,并以所克为资,万物皆尔也。

平按:“土得水而达”《素问》“水”作“木”;“而达”下,《素问》有“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二句。

故针有悬布天下者五也,

故针等利人之道,凡有五利也。

黔首共饮食,莫知之也。

黔,黑也,渠廉反。人之首黑,故名黔首也。饮食,服用也。黔首服用此道,然不能得其意也。

平按:“饮食”《素问》作“余食”,新校正云:“全元起本‘余食’作‘饱食’,注云:‘愚人不解阴阳,不知针之妙,饱食终日,莫能知其妙益。’又《太素》作‘饮食’,杨上善云:‘黔首服用此道,然不能得其意。’”

一曰治神,

存生之道,知此五者以为摄养,可得长生也。魂神意魄志,以神为主,故皆名神。欲为针者,先须理神也。故人无悲哀动中,则魂不伤,肝得无病,秋无难也;无怵惕思虑,则神不伤,心得无病,冬无难也;无愁忧不解,则意不伤,脾得无病,春无难也;无喜乐不极,则魄不伤,肺得无病,夏无难也;无盛怒者,则志不伤,肾得无病,季夏无难也。是以五过不起于心,则神清性明,五神各安其脏,则寿近遐算,此则针布理神之旨也,乃是崆峒广成子之道也。

平按:注“先须理神也”,《素问》新校正引此注作“先须治神”。“各安其脏”,“其”字原钞作“甚”,依新校正所引作“其”①。“寿近遐算”,新校正所引作“寿延遐算”。

①仁和寺本作“各安其脏”,与《素问》新校正同。

二曰治养身,

饮食男女,节之以限,风寒暑湿,摄之以时,有异单豹岩穴之害,即内养身也;实恕慈以爱人,和尘劳而不迹,有殊张毅高门之伤,即外养身也。内外之养周备,则不求生而久生,无期寿而寿长也,此则针布养身之极也。玄元皇帝曰:“太上养神,其次养形。”斯之谓也。

平按:“养身”,《素问》新校正云:“《太素》身作形。”此仍作“身”。注“岩穴”,新校正所引作“外彫”;“恕慈”作“慈恕”;“养身”,“身”字均作“形”;“寿长”作“长寿”。又按:注“单豹”、“张毅”事,见《淮南子·人间训》。

三曰知毒药药为真,

药有三种:上药养神,中药养性,下药疗病。此经宗旨养神养性,唯去怵惕之虑、嗜欲之劳,其生自寿,不必假于针药者也。有病生中,无出毒药,以为真恶,故须知之。

平按:《素问》“药”字不重。

四曰制□石大小,

东方滨海水傍,人食盐鱼,多病痈肿,故制砭石大小,用破痈也。

平按:《素问》“□”作“砭”。

五曰知输脏血气之诊。

输,为三百六十五穴者也。脏,谓五脏血气。诊,谓经络脉诊候也。

平按:《素问》“输”作“府”。

五法俱立,各有所先。

此五法各有所长,故用之各有所先也。

今末世之刺,虚者实之,满者洩之,此皆众工所共知之。

粗工守形,实者泻之,虚者补之,斯乃众人所知,不以为贵也。

平按:《素问》“洩”作“泄”;“知之”作“知也”。

若夫法天则地,随应而动者,知之者若响,随之者若影,

刺虚实之道,法天地以应万物,若响应声,如影随形,得其妙,得其机,应虚实而行补泻也。

平按:《素问》、《甲乙》“动”下无“者”字;“知”作“和”。

道无鬼神,独往独来。

应天地之动者,谓之道也。有道者其鬼不神,故与道往来,无假于鬼神也。

平按:“独往独来”《素问》、《甲乙》作“独来独往”。

黄帝曰:愿闻其道。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脏已定,九候已备,廼缓存针。

凡得针真意者,必先自理五神,五神即理,五脏血气安定,九候已备于心,乃可存心针道,补泻虚实。

平按:“九候已备”《甲乙》作“九候已明”。“廼缓存针”《素问》作“后乃存针”,《甲乙》同。

众脉弗见,众凶弗闻,外内相得,毋以形先,

病人众病脉候不见于内,诸病声候不闻于外,内外相得为真,不唯形之善恶为候也。

平按:“弗见”《素问》作“不见”,《甲乙》作“所见”;“弗闻”《甲乙》作“所闻”。

可棁往来,乃施于人。

棁,五骨反,动也。先知内外相得之理,动而往来,乃可施人也。

平按:“棁”《素问》、《甲乙》作“玩”。

人有虚实,五虚勿近,五实勿远,

五,谓皮、肉、脉、筋、骨也。此五皆虚,勿近泻之;此五皆实,勿远而不泻。

平按:“人有虚实”《甲乙》作“虚实之要”。

至其当发,间不容眴,

至其气至机发,不容于眴目也。容于眴目即失机,不得虚实之中。眴,音舜。

平按:“眴”《素问》、《甲乙》作“瞚”,新校正云:“《甲乙》瞚作暄,全元起本及《太素》作眴。”

手动若务,针耀而眴,

手转针时,专心一务。

平按:“眴”《素问》、《甲乙》作“匀”。

静意视义,观适之变,

可以静意,无劳于众物也。视其义利,观其适当,知气之行变动者也。

是谓冥冥,莫知其形,

此机微者,乃是窈冥众妙之道,浅识不知也。

见其乌乌,见其稷稷,从见其飞,不知其杂,

乌乌、稷稷,凤凰雄雌声也。凤凰群杂而飞,雄雌相和,不见其杂。有观凤者,别其声殊,辨其形异,故曰不杂。譬善用针者,妙见针下气之虚实,了然不乱也。

平按:“乌乌”,袁刻作“鸟鸟”。“杂”《素问》、《甲乙》作“谁”。

伏如横弩,起如发机。

如横弩者,比其智达妙术也。起如机者,比行之得中。

平按:“起如”《甲乙》作“起若”。

黄帝曰:何如而虚,何如而实?岐伯曰:刺虚者须其实也,刺实者须其虚也,

虚为病者,补之须实;实为病者,泻之须虚也。

终气以至,慎守勿失,

得气补泻,终时慎之,勿使过与不及也。

平按:“终”《素问》、《甲乙》作“经”。

深浅在志,

志,记也。计针下深浅,可记之,不得有失。深浅有失,更增其病,故须记。

远近若一,

使之得中,不可过与不及,故曰若一也。

形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

行针专务,设二喻以比之:一如临深渊,更营异物,必有颠坠之祸;亦如握虎不坚,定招自伤之害。故行针调气,不可不用心也。

平按:《素问》、《甲乙》无“形”字。

黄帝曰:愿闻禁数。岐伯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脏之气所在,须知针之为害至要,故欲察而识之。

肝生于左,

肝者为木在春,故气生左。

肺藏于右,

肺者为金在秋,故气藏右也。肝为少阳,阳长之始,故曰生也。肺为少阴,阴藏之初,故曰藏也。

平按:注“生也”、“藏也”,《素问》新校正所引杨注,无两“也”字。

心部于表,

心者为火在夏,居于大阳,最上,故为表。

肾治于里,

肾者为水在冬,居于大阴,最下,故为里也。心为五脏部主,故得称部。肾间动气,内理五脏,故曰里也。

平按:注“内理五脏”,《素问》新校正所引杨注,“理”作“治”;“故曰里也”,“里”作“治”。

脾为之使,

脾者为土,王四季。脾行谷气以资四脏,故为之使也。

胃为之市。

胃为脾腑也。胃贮五谷,授气与脾,以资四脏,故为市也。

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心下鬲上谓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共营卫于身,故为父母也。

平按:注“谓肓”,《素问》新校正所引杨注,作“为肓”。

七节之傍,中有志心,

脊有三七二十一节,肾在下七节之傍。肾神曰志,五脏之灵皆名为神,神之所以任物,得名为心,故志心者,肾之神也。

平按:“志心”《素问》作“小心”,新校正云:“《太素》作志心。”注“五脏之灵皆名为神,神之所以任物,得名为心”,袁刻脱此十八字。“物,得名为心,故志心者,肾之神也”十三字,新校正所引作“得名为志者,心之神也”九字。

顺之有福,逆之有咎。

人之上顺血气,下顺志心,有长生之福;逆之,有入死地之祸也。

平按:“顺”《素问》作“从”。

黄帝曰: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请解九针应于九数虚实之道也。

岐伯曰: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

刺寒虚者,得针下热,则为实和也。

平按:“热也”下,《素问》有“气实乃热也”五字。

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

刺热实者,得针下寒,则为虚和也。

平按:“寒也”下,《素问》有“气虚乃寒也”五字。

宛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

宛陈,恶血。

平按:“宛”《素问》、《甲乙》作“菀”。

邪胜则虚之者,出针勿按也。

勿按者,欲泄其邪气也。

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也。

泻法徐出针为是,只为疾按之,即邪气不泄,故为实。

平按:注“疾”下,袁刻重一“疾”字。

疾如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也。

补法疾出针为是,只是徐徐不即按之,令正气泄,故为虚也。

平按:“疾如徐”《素问》、《甲乙》作“疾而徐”。

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

言寒温二气,偏有多少,为虚实也。

若无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言病若有若无,故难知也。

平按:“不可知”,袁刻作“不可不知”;注“故”下,袁刻增一“甚”字。

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

知相传之病先后者。

为虚与实者,工守勿失其法。

刺虚欲令实,刺实欲使虚,工之守也。

平按:《素问》无“守”字。

若得若失者,离其法。

失其正法,故得失难定也。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

要在各有所宜。

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闭相合也。

补闭泻开,合热①为时。

平按:《素问》“闭”作“阖”。

①“热”,人卫本注曰:疑“气”之误。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针官其所之当补泻。

九针之形及名别者,以官主病之别,又补泻殊用也。

平按:《素问》“官”作“穷”;“所”下无“之”字;“泻”下有“也”字。

刺其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降至,乃去针也。

刺于热实,留针使针下寒,无热乃出针。

平按:《素问》“实”上无“其”字;“降”作“隆”。

刺其虚须其实者,阳气降至,针下热,乃去针也。

刺于寒虚,留针使针下热,无寒乃出针也。

平按:《素问》“虚”上无“其”字;“降”作“隆”。

降之已至,慎守勿失者,勿变更。

寒温之气,降至针下,勿令太过不及,使之变为余病也。

平按:“降之”《素问》作“经气”;“更”下有“也”字。

深浅在志者,知病之内外也。

下针浅深得气,即知病在脏腑也。

近远如一者,深浅其候等也。

深浅得候,即知合中,不令过与不及。

形如临深渊者,不敢堕也。

恐其失也。

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

专务甚也。

神毋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人,毋左右视也。

言志一不乱也。

义毋邪下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

不自御神,为义邪下。

平按:“义毋邪下者”下,《素问》有“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二句。

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谓付之者,举膝分易见也。

言三里付阳穴之所在也。付阳穴在外踝上三寸,举膝分之时,其穴易见也。又付三里所在者,举膝分其穴易见也。

平按:“付”《素问》作“跗”,新校正云:“全元起本跗之作低胻,《太素》作付之。按《骨空论》,跗之疑作跗上。”又按:《素问》王注云:“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外两筋肉分间。极重按之,则足跗上动脉止矣,故曰举膝分易见。”

巨虚者,摇乔足胻独陷者也。下廉者,陷者也。

在三里下三寸,足胻外独陷大虚之中,名曰巨虚。巨虚之中,上廉足阳明脉与大肠合,下廉足阳明脉与小肠合。乔,高也,谓此外踝上高举处也,摇而取之。

平按:《素问》无“摇”字;“乔”作“躥”;“独陷者也”作“独陷者”;“陷者也”作“陷下者也”。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九针,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令可传于后世,而以为常。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

此举天地阴阳之数。

平按:《素问》“而以为常”作“以为常也”。

人形亦应之,针各有所宜,故曰九针。

人形应于九数,故曰各别有所宜。

平按:《素问》“人形”作“身形”。

人皮应天,人肉应地,人脉应人,人之筋应时,[平按:《素问》“筋”上无“之”字。]人声应音,人阴阳合气应律,人齿面目应星,[平按:《素问》王注:“人面应七星,所谓面有七孔应之也。”新校正云:“此注乃全元起之辞也。”]人出入气口应风,[平按:《素问》无“口”字。]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

言人九分应九数也。

故一针皮,二针肉,三针脉,四针筋,五针骨,六针调阴阳,七针益精,八针除风,九针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气,此之谓也,各有所主也。

人身既应九数,行针亦有九别也。调阴阳者,应六律也。益精者,益五脏精。应七星,谓北斗七星。除风,应八风。通九窍,应三百六十五节之气九野者也。以其人身有主合之也。

平按:《素问》“谓”下无“也”字。注“野”下,袁刻脱“者”字。

人心意应八风,人邪气应天地,

心意邪气,应天地之中八风也。

平按:“人邪气应天地”《素问》作“人气应天”。

人面应七星,人发齿耳目五声应五音六律,人阴阳脉血气应地,人肝目应之九,九窍三百六十五。

肝主于目,在天为日月,其数当九,故九窍合九野三百六十五数也。

平按:《素问》无“人面应七星”一句。新校正云:“全元起本无九窍下七字。”

人一以观动静,

九数各有九分义,故人之一分法动静也。

天二以候五色,七星应之以候发毋泽也,

天之二分之义候五色,七星分发皆天之候。

平按:《素问》无“也”字。

五音一以候宫商角徵羽,

五音一分之义,以候人之五声也。

六律有余不足应之,

六律升降,以候虚实。

二地一以候高下有余,

地之一分之义,以候高下有余也。

九野一节输应之以候闭,

九野一分之义,候三百六十五节气输穴闭之不泄也。

三人变一分候齿,泄多血少,

人九变一分之义,候齿及泄多血少。

平按:《素问》“三”上有“节”字;“一分”下有“人”字。

十分角之变,

九数各九之,此言十分,未详,或字误。十分之义,角音之变也。

五分以候缓急,

五分之义,以候缓急也。

六分不足,

六分以候不足。

三分寒关节,

三分以候关节也。

平按:“关”,袁刻误作“开”,《素问》亦作“关”。

人九分四时节人寒温燥湿,

人第九之分,以候四时节,寒湿燥湿也。

平按:《素问》“人九分”作“第九分”;“时”下无“节”字。

四时一应之,以候相反一,

四时一分,以候相反。

平按:“相反”下,袁刻脱“一”字。

四方各作解。

四时一分,以候四方作解。此之九窍,一一各有九分,取之作解,多少不等,或取一,或取二三四等,章句难分,但指句而已也。

平按:《素问》王注云:“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简烂文,义理残缺,莫可寻究,而上古书,故且载之,以佇后之具本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一百二十四字,今有一百二十三字,又亡一字。”据本书自“九窍三百六十五”起,至“四方各作解”止,与《素问》校:“‘毋泽’下,本书多一‘也’字;‘三人变一分’上,本书少一‘节’字,下少一‘人’字;‘九分四时’下,本书多一‘节’字。”仍止一百二十三字。杨氏亦谓章句难分,但指句而已。则其不可寻究,故不自今日始也,姑存之以待来者。

帝问岐伯曰:有病颈痈者,或石治之,或以针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岐伯曰:此同名异等者也。

同称痈名,针灸石等异疗之。

平按:《素问》“针”上无“以”字。《甲乙》“其真安在”作“其治何在”;“异”上有“而”字。

夫痈气之息者,宜以针开除去,

息者,增长也。痈气长息,宜以针刺开其穴,泻去其气。

平按:《素问》、《甲乙》“去”下有“之”字。

夫气盛血聚,宜石而泻之,皆所谓同病异治者。

气盛血聚,未为脓者,可以石熨,泻其盛气也。气盛脓血聚者,可以砭石之针破去也。

平按:《素问》、《甲乙》“聚”下有“者”字;“皆”作“此”。

知汤药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四第十四《汤液醪醴论篇》。

黄帝问岐伯曰:法病之始生也,极微极精,必先舍于皮肤。今良工皆称曰病成,名曰逆,则针石不能治也,良药不能及也,今良工皆持法守其数。亲戚兄弟远近,音声日闻于耳,五色日见于目,而病不愈者,亦可谓不蚤乎?

精,谓有而不虚也。但有病在皮肤,微小精实不虚,若不疗者,定成大病,故良工称为病成。以其病者精志眷慕于亲戚,耳目玩乐于声色,日久病成,不可疗也,由其不破于脆①微也。

平按:《素问》“法病”作“夫病”;“必先舍”作“必先入结”;“持法”作“得其法”;“可谓”作“何暇”,新校正云:“按:别本暇作谓。”注“有而不虚”,原钞作“有而虚不”,原校作“不虚”。“精实不虚”,“虚”字袁刻误作“无”。

①“脆”,萧本原作“脃”。考仁和寺本,作“脆”。考《玉篇·肉部》:脃,同脆。今依仁和寺本改。

岐伯曰: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此之谓也。

若本无病,则亦无疗方,故知有病为本,然后设工,是则以病为本,以工为末也。标,末也。风寒暑湿所生之病以为本也,工之所用针石汤药以为标也。故病与工相契当者,无大而不愈;若工病不相符者,虽微而不遣,故曰不得,邪不服也。

黄帝问曰:其病有不从豪毛而生,而五脏阳伤以竭,

有病不以风寒暑湿邪袭于豪毛腠理,入而为病,而五脏伤竭,此为总言。

平按:《素问》“有”上无“病”字;“生而”作“而生”;“伤以竭”作“阳以竭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阳作伤,义亦通。”

津液虚廓,

肾伤竭也。廓,空也。

平按:“虚廓”《素问》作“充郭”。“廓”袁刻误作“廊”。

其魄魄独,

心伤竭也。

平按:“其魂魄独”《素问》作“其魄独居”。

孤精于内,气耗于外,

虽有五脏之精,而外少吐纳之气。耗,少也,肺伤竭也。

形别不与衣相保,

皮肤不仁,不与衣相近,脾伤竭也。保,近也。

平按:“形别不与衣相保”《素问》作“形不可与衣相保”。

此四亟急而动中,是气巨于内,而形施于外,治之奈何?

此四候即是五脏伤竭,病生于内,故曰动中。亟,数也。是为五脏大气数发,病生于内,病形施外,疗之奈何也。

平按:《素问》“亟”作“极”;“巨”作“拒”。注“巨”,大气也,应作“巨”,袁刻作“拒”。

岐伯曰:卒治权衡,

卒,终也。权衡,脏腑阴阳二脉也。病从内起,终须调于脏腑阴阳二脉,使之和也。

平按:《素问》作“平治于权衡”。

去宛陈,

宛陈,恶血聚也。有恶血聚,刺去也。

茎微动中四亟,

肾间动气得和,则--微动,四竭得生,故本标得,邪气服。

平按:《素问》“茎”作“□”,新校正云:“《太素》□作茎。”与此正同;“动”下无“中”字;“亟”作“极”。

湿衣缪处,以复其形,

缪,异也。衣肉不相保附,故曰缪处。调之既得肾气动已,则衣肉相得,故曰复其形也。

平按:“湿衣缪处”《素问》作“温衣缪刺其处”。

开鬼门,

五神通之者也。

洁静府,

洁,清静也。心之不浊乱。

精以时,

命门所藏之精既多,以时而有。

服五汤,有五疏,修五脏,

五汤,五味汤也。药有五味,以合五行,相克相生,以为补泻,五气得有疏通,以修五脏也。

平按:《素问》“五汤”作“五阳”;“有五疏,修五脏”作“已布疏,涤五脏”。

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气乃平。黄帝曰:善哉。

肾间动气,人之生命,故气之和则精生,精生则形盛,形精既盛则骨肉相亲,于是大气平和,是为病形虽成,疗之有验。

平按:注下“精生”,“精”字袁刻脱。

知官能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十一第七十三《官能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四《针道篇》。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余司诵之,子听其理,非则语余,请受其道,令可久传,后世无患,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

言道之博大,不可胜数,余学之于子,推寻穷问其理,十有二载。余今司而诵之,以示于子,其言有不当不可,余必当合理,余望传乎所授之人,传之后代,使久而利物也。

平按:“请受其道”《灵枢》作“请正其道”。

岐伯稽首再拜曰:请听圣王之道。

道在岐伯,授之与帝,帝得之于神①,故是圣王之道也。

①“神”,人卫本注曰:疑“圣”之误。

黄帝曰:用针之理,必知形气之所在;

帝诵岐伯所授针理章句,凡有四十七章。形之所在肥瘦,气之所在虚实。一也。

左右上下;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居其里,男女左右,阴阳上下,并得知之。二也。

阴阳表里;

五脏为阴居里,六腑为阳居表。三也。

血气多少;

三阴三阳之脉,知其血气之多少。四也。

行之逆顺;

营气顺脉,卫气逆行。五也。

出入之合;

血气有出入合处。六也。

谋诛伐有过;

诛伐邪气恶血。七也。

平按:“诛”《灵枢》作“谋”。

知解结

结谓病脉坚紧,破而平之。八也。

知补虚泻实,上下之气;

能知补泻上下之气。九也。

平按:《灵枢》“之气”作“气门”。

明于四海,审其所在;

髓、血、气、谷四海,审知虚实所在。十也。

平按:《灵枢》“明”下有“通”字。

审寒热淋露;

因于露风,生于寒热,故曰寒热淋露。十一也。

平按:《灵枢》“寒”上无“审”字。

荥输异处;

五行荥输有异。十二也。

平按:“荥”《灵枢》作“以”。

审于调气;

审吐纳导引以调气。十三也。

明于经隧;

经,正经、奇经也。隧,诸络也。故曰泻其经隧,无伤其经,即其信也。十四也。

左右支络,尽知其会;

支络,小络也。皆知小络所归,大络会处。十五也。

平按:《灵枢》“支”作“肢”。

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

阴阳之气不和者,皆能和之。十六也。

虚与实邻,和决而通之;

邻,近也。虚实二气不和,通之使平。十七也。

平按:《灵枢》“和”作“知”。

左右不调,把而行之,明于逆顺,乃知可治;

把,持也。人身左右脉不调者,可持左右寸口、人迎,诊而行之,了知气之逆顺,乃可疗之。十八也。

平按:《灵枢》注云:“把,一作犯。”注“了”字,袁刻脱。

阴阳不奇,故知起时;

奇,分也。阴阳之脉相并,浑而不分,候之知其病起之时。十九也。

审于本末,察其寒热,得邪所在,万刺不殆,知官九针,刺道毕矣;

妙通标本,则知寒热二邪所在,故无危殆,是为官主九针之道。二十也。

明于五输,徐疾所在;

明脏腑之经各有五输,输中补泻徐疾所在,并须知之。二十一也。

屈伸出入,皆有条理;

行针之时,须屈须伸,针之入出条数,并具知之。二十二也。

言阴与阳,合于五行;

知分阴阳之气,以为五行。二十三也。

五脏六腑,亦有所藏;

五脏藏五神,六腑藏五谷。二十四也。

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

八风,八节之风也。四时八节之气,各在阴阳之位,并合明堂,处于五行五色之部。明堂,鼻也。二十五也。

五脏六腑;

候五色之部,察知五脏六腑。二十六也。

察其所痛,左右上下;

察五色,知其痛在五脏六腑上下左右。二十七也。

知其寒温,何经所在;

知十二经所起寒温各有主。二十八也。

审尺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

言能审候尺之皮肤。二十九也。

平按:《灵枢》“尺”作“皮肤”二字。

鬲有上下,知气所在;

谷入于胃,清气上肺,故在鬲上;浊气留入胃中,在于鬲下。三十也。

平按:《灵枢》“鬲”作“膈”;“知”下有“其”字。《甲乙》作“知其气之所”。

先得其道,希而疏之,稍深以留之,故能徐之;

为补之道,希疏深留,徐动其针。三十一也。

平按:“希”《灵枢》作“稀”。《甲乙》作“布而涿之”,注云:“《太素》作‘希而疏之’。”《灵枢》、《甲乙》“徐”下有“入”字。

大热在上,推而下之,从下上者,引而去之,视前病者,常先取之;

视病热之上下,泻而去之。三十二也。

大寒在外,留而补之。入于中者,从合泻之;

寒在皮肤,留针使针下热,寒入骨髓,亦可留针使热,泻出寒热气。三十三也。

针所不为,火之所宜;

脉之陷下,是灸所宜,不可针也。三十四也。

平按:“火”《灵枢》、《甲乙》作“灸”。

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下气不足,积而从之;

上气不足,谓膻中气少,可推补令盛。扬,盛也。下气不足,谓肾间动气少者,可补气聚。积,聚也。从,顺也。三十五也。

阴阳皆虚,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过于膝,下陵三里。阴络所过,得之留止。寒入于中,推而行之,经陷下,火即当之;

火气强盛,能补二虚。三十六。

平按:“经陷下,火即当之”,《灵枢》作“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甲乙》作“经陷下者,即火当之”。

结络坚紧,火之所治;

络脉结而坚紧,血寒,故火攻疗。三十七也。

平按:《灵枢》“紧”作“下”;“火之所治”作“火所治之”。注“攻”字,袁刻脱。

不知所苦,两躥之下,男阳女阴,良工所禁,针论毕矣;

有病不知所痛,可取阴阳二躥之下。二躥之下,男可取阴,女可取阳,是疗不知所痛之病。男阳女阴,二躥之脉,不可取之。三十八也。

平按:“男阳女阴”《灵枢》作“男阴女阳”。

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

服,学习也。学用针法,须上法日月星辰之光,下司八节正风之气,以除奇邪。三十九也。

而观百姓,审于虚实,无犯其邪,是天之露,遇岁之虚,救而弗胜,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针意;

而令百姓不犯虚实二邪岁露之忌,可谓得针之旨耳。天露者,岁之八正虚邪风雨也。四十也。

平按:《灵枢》“是天之露”,“天”上有“得”字;“弗胜”作“不胜”。

法于往古,验于来今,观于窈冥,通于无穷,粗之所不见,良工之所贵,莫知其形。若神仿佛;

法于往古圣人所行,逆取将来得失之验,亦检当今是非之状,又观窈冥微妙之道,故得通于无穷之理,所得皆当,不似粗工以意,唯嘱其形,不见于道,在同良才神使,独鉴其所贵,仿佛于真。四十一也。

邪气之中人也,洫泝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无若亡若存,在形无形,莫知其精;

血,谓沟渠,即腠理也。泝,谓水之逆流,即邪气入腠理也。八正虚邪气入腠理时振寒起于豪毛动形者也。正邪者,因身形饥用力,汗出腠理开,逢虚风中人,微而难知,莫见其精。四十二也。

平按:《灵枢》“洫泝”作“洒淅”;“不知于身”作“不知于其身”;“若无”上有“若有”二字;“其精”作“其情”。

是故上工之取气也,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形;

邪气初客,未病之病,名曰萌芽,上工知之。其病成形,下工知之。四十三也。

是故工之用针也,知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

谓知邪气,处气处①于皮肤脉肉筋骨所在,守其空穴门户疗之。四十四也。

①“气处”,人卫本注曰:疑涉上而衍。

明于调气补泻所在,除疾之意,所取之处;

明于调气补泻处所,是处可补,是处可泻,不妄为之。四十五也。

泻必用员,切而传之,[平按:“员”《甲乙》作“方”,注云:“《太素》作员。”“节而传之”《灵枢》、《甲乙》作“节而转之”。]其气乃行,疾入徐出,邪气乃出,伸而迎之,摇大其穴,气出乃疾,补必用方,[平按:“方”《甲乙》作“员”,注云:“《太素》作方。”]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解,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真气乃存;

员,谓之规,法天而动,泻气者也;方,谓之矩,法地而静,补气者也。枢,谓针动也。泻必用方,补必用员,彼出《素问》,此是《九卷》方圆之法,神明之中,调气变不同故尔。四十六也。

用针之要,无忘养神。

用针之道,下以疗病,上以养神。其养神者,长生久视,此大圣之大意。四十七也。以上四十七章,《内经》之大总,黄帝受之于岐伯,故诵之以阅所闻也。

平按:“养神”《灵枢》作“其神”。注“阅”,袁刻作“明”,按《说文》:阅,察也。《博雅》云:阅,数也。又《前汉书·文帝纪》:“阅天下之义理多矣。”注:阅,犹更历也。亦通。

雷公问于黄帝曰:《针论》曰: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传?黄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愿闻官能奈何?

人受命于天,各不同性,性既不同,其所能亦异,量能用人,则所为必当,故因问答,以通斯德者也。

平按:注“德”字,袁刻作“道”。

黄帝曰:明目者,可使视也;

人之所能,凡有八种。视面部五行变色,知其善恶,此为第一明人也。

平按:《灵枢》“也”作“色”。

聪耳者,可使听音;

听病人五音,即知其吉凶,此为第二聪听人也。

接疾辞给者,可使传论而语余人;

其知接疾,其辨敏给,此可为物说道以悟人,此第三智辨人也。

平按:《灵枢》“接疾辞给者”作“捷疾辞语者”;“可使传论而语余人”作“可使传论语”。

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诸方;

神清性明,故安静也。动合所宜,明手巧者妙察机微,故审谛也。此为第四静慧人也。

平按:《灵枢》“安静”上有“徐而”二字。

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

身则缓节柔筋,心则和性调顺,此为第五调柔人也。调柔之人,导引则筋骨易柔,行气则其气易和也。

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唾痈祝病;

心忌毒,言好轻人,有此二恶,物所畏之,故可使之唾祝,此为第六口苦人也。

平按:《灵枢》“祝”作“咒”。

爪苦手毒,为事善伤者,可使按积抑痹。

爪手苦毒,近物易伤,此为第七苦手人也。

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章;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师无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传,此之谓。

各用其能,以有所当,故曰得人。如不得人,道不可传也。

平按:《灵枢》“章”作“彰”;“谓”下有“也”字。

手毒者,可使试按龟,置龟于器之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复生如故。

毒手按器而龟可死,甘手按之而龟可生,但可适能而用之,不可知其所以然也。此为第八甘手人也。

平按:《灵枢》“器”下无“之”字;“如故”下有“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