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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太素》卷第五(卷首缺)·

人合

平按:此篇自注文“不足二节,故得怀子也”以上,残脱不完,篇目亦不可考,故自“黄帝问于伯高曰”至“以抱人形”,谨从《灵枢》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补入。自“天有阴阳”以下,至“天地相应者”,见《灵枢·邪客篇》。

黄帝问于伯高曰:愿闻人之肢节,以应天地奈何?伯高答曰: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岛岛岛,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音声;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脏;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天有冬夏,人有寒热;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辰有十二,人有足十指,茎垂以应之,女子不足二节,以抱人形;[平按:以上从《灵枢·邪客篇》补入。]□……□不足二节,故得怀子也。

天有阴阳,人有夫妻;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节;[平按:《灵枢》“人”下有“有”字。]地有高山,人有肩膝;地有深谷,人有腋膎;

戈麦反,曲脚也。

地有十二经水,人有十二经脉;地有云气,人有卫气;地有草蕄,

千古反,草名也,又死草也。

平按:“云气”,原钞“云”字下半不全,只余上半雨字。按《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地气上为云。”此云“地有云气”,正合。袁刻因《灵枢》作“泉脉”,遂作“泉气”,恐误。“蕄”,《灵枢》作“蓂”。

人有毫毛;天有昼晦,人有卧起;天有列星,人有牙齿;地有小山,人有小节;地有山石,人有高骨;地有林木,人有募筋;地有聚邑,人有□肉;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地有时不生草,人有毋①子。此人所以与天地相应者。

幕,当为膜,亦幕覆也。膜筋,十二经筋及十二筋之外裹膜分肉者,名膜筋也。人身上有二十六形,应天地之形也。

平按:《灵枢》“齿牙”作“牙齿”;“时”上有“四”字。

①“毋”,萧本误作“母”。今据仁和寺本改。

阴阳合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此之谓也”,见《灵枢》卷七第四十一《阴阳系日月篇》。篇中间自“在上者为阳”至“苍色”一段经文,杨注原钞残阙,平于日本仁和寺宫御藏本残卷十三纸中检出,证以《灵枢·阴阳系日月篇》经文,补入“生于火,故”及“有肝,肝者”之间,而此篇缺处复完,亦幸事也。自“此之谓也”下“黄帝曰”至末,见《素问》卷二第六《阴阳离合论》,又见《灵枢》卷二第五《根结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五。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

夫人身阴阳应有多种:自有背腹上下阴阳,有脏腑内外阴阳,有五脏雄雌阴阳,有身手足左右阴阳,有腰上下天地阴阳也。

足之十二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

腰下为地,故两足各有三阴三阳,应十二月,故十二脉也。人身左右随是一边即有十二脉者,天地通取也。月为太阴之精,生水在地,故为阴也。

平按:《灵枢》“足”上有“故”字;“腰”上有“经”字。

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生于火,故在上者为阳。

日为太阳之精,生火在天,故为阳也。

平按:“日生于火”《灵枢》作“日主火”。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

从寅至未六辰为阳,从申至丑六辰为阴。十一月一阳生,十二月二阳生,正月三阳生。三阳已生,能令万物生起,故曰生阳。生物阳气,正月未大,故曰少阳;六月阳气已少,故曰少阳。二月阳气已大,故曰太阳;五月阳气犹大,故曰太阳。三月、四月二阳合明,故曰阳明也。

平按:“正月”下《灵枢》有“之”字。

申者七月,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五月一阴生,六月二阴生,七月三阴生。三阴已生,能令万物始衰,故曰生阴。生物七月阴气尚少,故曰少阴;十二月阴气已衰,故曰少阴。八月阴气已大,故曰太阴;十一月阴气犹大,故曰太阴。九月、十月二阴交尽,故曰厥阴。厥,尽也。

平按:“七月”下,《灵枢》有“之”字。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景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

甲、乙、景、丁、戊、己,为手之阳也;庚、辛、壬、癸,为手之阴也。甲己①为少阳者,春气浮于正月,故曰少阳;己为夏阳将衰,故曰少阳。甲在东方,故为左也;己在中宫,故为右也。乙戊为手太阳者,乙为二月,阳气已大,故曰太阳;戊夏阳盛,故为太阳。乙在东方,戊在中宫,故有左右也。景丁为阳明者,景为五月,丁为六月,皆是南方火也,二火合明,故曰阳明也。

平按:“景”《灵枢》作“丙”,唐人避太祖讳“丙”为“景”,犹讳“渊”为“泉”也。注“夏阳将衰”,“夏”、“衰”二字因虫蚀不全,玩其剩处,与“夏”、“衰”二字相近,证以上注“阳气已少,故曰少阳;阴气已衰,故曰少阴”,于义亦合,谨拟作“夏”、“衰”二字。

①“己”,萧本原作“乙”,今据仁和寺本改。

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

庚癸为少阴者,十二辰为地,十干为天,天中更有阴阳,故甲乙等六为阳,庚辛等四为阴。庚为七月申,阴气未大,故曰少阴;癸为十二月丑,阴气将终,故曰少阴。辛壬为太阴者,辛为八月酉,阴气已大,故曰太阴;壬为十一月子,阴气盛大,故曰太阴。心主厥阴之脉,非正心脉,于十干外,无所主也。足为阴也,足之有阳,阴中少也;足之有阴,阴中大也。

平按:注“八月”下原缺一字,证以上注“七月申”,则此八月应是“酉”字,谨拟作“酉”。又注“十干”,“干”字原缺右方②,疑是“干”字,谨拟作“干”。

②“干”字,原各本均为繁体字,作“乾”。

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

手之六阳,乃是腰以上阳中之阳,故曰太阳。

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也。

手之六阴,乃是腰以上阳中之阴,阳大阴少,故曰少阴。

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此上下阴阳也。

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

以上,上下阴阳,此为五脏阴阳。心、肺居鬲以上为阳,肝、脾、肾居鬲以下为阴。故阳者呼,心与肺也;阴者吸,脾与肾也。心肺俱阳,心以属火,故为阳中太阳也;心肺俱阳,肺以属金,故为阳中少阴也。

平按:注“阴者吸”,“者”字原缺,据上文“阳者呼”,当是“者”字,谨拟作“者”。

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三脏居鬲以下为阴,肝脏属木,故为阴中少阳也。脾在鬲下属土,耳以居下,故为阴中至阴。肾下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也。

平按:《素问·六节藏象论》谓:“肺为阳中之太阴,肾为阴中之少阴,肝为阳中之少阳。”新校正引《太素》“肺为阳中之少阴,肾为阴中之太阴,肝为阴中之少阳”,以证《素问》王注之失,其说甚详,检《素问》卷三第九《六节藏象论》王注下新校正自知。

黄帝曰:以治之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

春之三月,人三阳气在左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

夏之三月,人三阳气在右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

秋之三月,人三阴气在右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冬之三月,人三阴气在左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苍色有肝,肝者主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之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五行次第阴阳,以甲为厥阴,上下天地阴阳,以甲为阳者,良以阴阳之道无形无状,裁成造化,理物无穷,可施名以名实,故数之可十,推之可万也。

平按:《灵枢》“主春”作“王春”;“苍色”二字不重;“有肝”作“主肝”;“主足厥阴”作“足厥阴”,无“主”字。“可十”,“十”字原缺,原校补。“推之”,“推”字袁刻误作“椎”,注同,谨更正。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三百六十五日成一岁,人亦应之。今闻三阴三阳,不应阴阳,其故何也?

三阴三阳之数各三,不应天地日月阴阳二数何也?黄帝非不知之,欲因问广衍阴阳变化无穷之数也。

平按:《素问》“黄帝”下有“问”字;“六十”下无“五”字;“今”下无“闻”字。

岐伯曰:阴阳者,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也,然其要一也。

言阴阳之理,大而无外,细入无间,毫末之形,并阴阳彫刻,故其数者,不可胜数也。故阴中有阴,阳中有阳,阳中有阴,阴中有阳。然则混成,同为一气,则要一也。

平按:《素问》“岐伯”下有“对”字;“离”作“推”;“散”作“数”。

天覆地载,万物方生也。

二仪合气也。

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

辨阴阳,所谓雄雌者也。人之与物,未生以前,合在阴中,未出地也。未生为阴,在阴之中,故为阴中之阴也。

则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

所生已生曰阳,初生未离于地,故曰阴中之阳也。

阳予之正,阴为之主。

阳气以为人物生正,阴气以为人物养主也。

故生因春,长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则天地四塞。

一气离为阴阳,以作生养之本,复分四时,遂为生长收藏之用,终而复始,如环无端,谓之常也。若失其常,四时之施,壅塞不行也。

平按:注“施”,袁刻作“弛”。

阴阳之变,其在人者,亦数之可散也。

散,分也。阴阳之变,俱通内外,外物既尔,内身之变,亦可分为众□□可胜数也。

黄帝曰:愿闻三阴三阳之离合也。

别为三阴三阳,推之可万,故为离也。唯一阴一阳,故为合也。

岐伯曰:圣人南面而立,

古者圣人欲法天、地、人三才形象,处于明堂,南面而立,以取法焉也。

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太冲之地,名曰少阴,

圣人中身以上,阳明为表在前,故曰广明。太阴为里在后,故广明下名曰太阴。冲脉在太阴之下,故称后曰太冲。太冲脉下,次有少阴,故曰少阴为地,以肾最居下故也。

少阴之上,名曰太阳,

太阳即足太阳,是肾之腑膀胱脉也。脏阴在内,腑阳居外,故为上者也。

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

至阴,是肾少阴脉也,是阴之极,阳生之处,故曰至阴。太阳接至阴而起,故曰根于至阴。上行络项,聚于目也。结,聚也。

平按:《素问》“根”下有“起”字。

名曰阴中之阳。

少阴水中而有此阳气,故曰阴中之阳也。

中身而上,名曰广明,广明之下,名曰太阴,

身中表之上,名曰广明。脾脏足太阴脉从足至舌下,太阴脉在广明里,故为下也。广明为表,故为上也。

太阴之前,名曰阳明。阳明根起于厉兑,结于颡大,

阳明脾腑之脉,在太阴表前,从足指厉兑,上行聚于颡上额颅。颡,额也,苏荡反。

平按:“结于颡大”,《素问》无此句,《灵枢》作“结于颡大,颡大者钳耳也”,《甲乙经》作“结于颃颡,颃颡者钳大,钳大者耳也”,原钞本作“颡大”,又本书卷十《经脉根结》亦作“颡大”,袁刻作“颡上”。

名曰阴中之阳。

人腹为阴,阳明从太阴而起,行于腹阴,上至于颡,故为阴中阳。

厥阴之表,名曰少阳,少阳根起于窍阴,结于窗笼,名曰阴中之少阳。

厥阴之脉,起于足大指丛毛之上,循阴股上注于肺,阴脏行内也。少阳肝腑之脉,起足窍阴,上聚于耳,为表阳腑也。以少阳属木,故为阴中少阳也。

平按:《素问》无“结于窗笼”四字。

是故三阳之离合也,太阳为关,阳明为阖,少阳为枢。

三阳离合为关、阖、枢,以营于身也。夫为门者具有三义:一者门关,主禁者也。膀胱足太阳脉主禁津液及于毛孔,故为关也;二者门阖,谓是门扉,主关闭也。胃足阳明脉令真气止息,复无留滞,故名为阖也;三者门枢,主转动者也。胆足少阳脉主筋,纲维诸骨,令其转动,故为枢也。

平按:“太阳为关”,“关”字《甲乙经》、《素问》、《灵枢》均作“开”。日本钞本均作“閞”,乃“关”字省文。玩杨注“门有三义,一者门关,主禁者也。”“主禁”之义,“关”字为长,若“开”字,则说不去矣。再考《灵枢·根结篇》及《甲乙经·经脉根结篇》,于“太阳为开”之上均有“不知根结,五脏六腑折关败枢开阖而走”之文,本书卷十《经脉根结》与《灵枢》、《甲乙》同,则是前以关、枢、阖三者并举,后复以为关、为阖、为枢分析言之,足证明后之“为关”“关”字,即前之“折关”“关”字无疑矣。下“太阴为关”与此同义,不再举。再按:嘉祐本《素问》新校正云:“《九墟》太阳为关。”作“关”。

三经者,不得相失,搏①而勿传,命曰一阳。

惟有太阳关者,则真气行止留滞,骨摇动也。惟有阳明阖者,则肉节败、骨动摇也。惟有少阳枢者,则真气行止留滞,肉节内败也。相得各守所司,同为一阳之道也。搏,相得也。传,失所守也。

平按:“传”《素问》作“浮”。

①“搏”,人卫本注曰:“搏,杨注训为“相得”,后文训为“聚”,疑当作“抟”。”

愿闻三阴。岐伯曰:外者为阳,内者为阴。然则中为阴,其冲在下者,名曰太阴,太阴根起于隐白,结于太仓,名曰阴中之阴。

冲在太阴之下,少阴脉上。足太阴脉从隐白而出,聚于太仓,上至舌本。是脾阴之脉,行于腹阴,故曰阴中之阴也。

平按:《素问》“隐”上有“于”字;“隐白”下无“结于太仓”四字。

太阴之后,名曰少阴。少阴根起于涌泉,结于廉泉,名曰少阴。

肾脉足少阴,从足小指之下,入涌泉,上行聚于廉泉,至于舌本也。

平按:《素问》无“结于廉泉”四字;“名曰少阴”,作“名曰阴中之少阴”。

少阴之前,名曰厥阴,厥阴根起于大敦,结于玉英,

肝脉足厥阴在少阴前,起于大指丛毛之上,入大敦,聚于玉英,上头与督脉会于颠,注于肺中也。

平按:《素问》无“结于玉英”四字。

阴之绝阳,名曰阴之绝阴。

无阳之阴,是阴必绝,故曰阴之绝阴。

是故三阴之离合也,太阴为关,厥阴为阖,少阴为枢。

三阳为外门,三阴为内门。内门亦有三者:一者门关,主禁者也。脾脏足太阴脉主禁水谷之气,输纳于中不失,故为关也。二者门阖,主开闭者也。肝脏足厥阴脉主守神气出入通塞悲乐,故为阖也。三者门枢,主动转也。肾脏足少阴脉主行津液,通诸津液,故为枢者也。

三经者,不得相失也,搏②而勿沉,名曰一阴。

三阴,经脉也。三阴之脉,搏聚而不偏沉,故得三阴同一用也。

②“搏”,人卫本注曰:杨注训“聚”,疑当作“抟”。

阴阳钟钟也,传为一周,

钟钟,行不止住貌。营卫行三阴三阳之气,相注不已,传行周旋,一日一夜五十周也。

平按:《素问》“钟钟”作“□□”;“传”字上无“也”字,有“积”字。

气里形表而相成者也。

五脏之气在里,内营形也;六腑之气在表,外成形者也。

平按:“而相成者也”《素问》作“而为相成也”。

四海合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三《海论》。自“人亦有四海”至“逆者必败”,见《甲乙经》卷一第八,惟文法微有不同。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刺法于夫子,夫子之所言,不离于营卫血气。夫十二经脉者,内属于腑脏,外络于支节,子乃合之于四海何乎?

血,谓十二脉中血也。气,谓十二脉中当经气也。

平按:《灵枢》“问”下有“于”字;“支”作“肢”;“四海”下无“何”字。

岐伯曰:人亦有四海十二经水。十二经水者,皆注于海。海有东西南北,命曰四海。黄帝曰:以人应之奈何?岐伯曰:人亦有四海。黄帝曰:请闻人之四海。岐伯曰:人有髓海,有血海,有气海,有水谷之海,凡此四者,所以应四海者也。

十二经水者,皆注东海,东海周环,遂为四海。十二经脉皆归胃海,水谷胃气环流,遂为气血髓骨之海故也。水谷之海,比于东海也。

平按:《灵枢》“以人应之奈何”下,无“岐伯曰:人亦有四海。黄帝曰:请闻人之四海”十七字。

黄帝曰:远乎哉!夫子之合人天地四海也,愿闻应之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阴阳表里营输所在,四海定矣。

胃脉以为阳,表也;手太阴、足少阴脉为阴,里也;冲脉为十二经脉及络脉之海,即亦表亦里也。

平按:“营”《灵枢》作“荥”。

黄帝曰:定之奈何?岐伯曰:胃者为水谷之海,其输上在气街,下至三里;

胃盛水谷,故名水谷之海。胃脉,足阳明也。足阳明脉过于气街、三里,其气上下输此等穴也。

平按:《甲乙》“输”作“腧”,下同,不再举。

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输上在于大杼,下出于巨虚之上下廉;

冲脉管十二经脉。大杼是足太阳、手太阳脉所发之穴。巨虚上下廉,则足阳明脉所发之穴。此等诸穴,皆是冲脉致气之处,故名输也。

膻中者,为气之海,其输上在柱骨之上下,前在于人迎;

膻,胸中也,音檀。食入胃已,其气分为三道,有气上行经隧,聚于胸中,名曰气海,为肺所主。手阳明是肺腑脉,行于柱骨上下,入缺盆,支者上行至鼻,为足阳明,循颈下人迎之前,皆是膻中气海之输也。

脑为髓之海,其输上在其盖,下在风府。

胃流津液,渗入骨空,变而为髓,头中最多,故为海也。是肾所生①,其气上输脑盖百会之穴,下输风府也。

①“生”,人卫本注曰:前段杨注“气海为肺所主”,疑此“生”字亦当作“主”。

黄帝曰:凡此四海者,何利何害?何生何败?岐伯曰:得顺者生,得逆者败;知调者利,不知调者害。

得生得败,言逆顺,天也;为利为害,言调不,人也。

黄帝曰:四海之逆顺奈何?岐伯曰: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急息面赤;气海不足,则气少不足以言。

有余,谓邪气益真气也。面赤,谓气上冲面,阳脉盛也。

平按:“急息”《灵枢》作“悗息”,《甲乙》作“悗急息”。

血海有余者,则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血海不足,则常想其身小,狭然不知其所病。

血多脉盛,故神想见身大也。怫,扶弗反,怫郁不安,不知所苦也。

平按:“怫”下,《甲乙》有“郁也”二字。

水谷之海有余者,则腹满胀;水谷之海不足,则饥不受谷食。髓海有余者,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胫痠眩□,目无所见,懈殆安卧。

脑减不满颅中,故脑易转,喜耳鸣也。髓不满胫中,故胻痠疼也。脑虚少,筋肉血等精液不足,故眩冒无所见也。髓虚,四肢腰□无力,故懈怠安卧也。痠,息官反。眩,元遍反,瞑目乱也。□,亡到反,覆也。

平按:“满胀”《甲乙》作“胀满”。“胻”《灵枢》作“胫”,《甲乙》作“胫胻”。“□”《灵枢》、《甲乙》均作“冒”;“殆”均作“怠”。注“腰”下一字原缺,袁刻作“脊”。

黄帝曰:余已闻逆顺,调之奈何?岐伯曰:审守其输而调其虚实,毋犯其害,顺者得复,逆者必败。黄帝曰:善。

输,谓四海之输。

平按:“毋”字原缺下半,《灵枢》、《甲乙》均作“无”,应是“毋”字。《甲乙》无“黄帝曰:善”四字。

十二水

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三第十二《经水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七,惟文法略异。

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脉十二者,外合于十二经水,而内属于五脏六腑。

天下凡有八十一州,此中国,州之一也,名为赤县神州。每一州之外,有一重海水环之,海之外,有一重大山绕之,如此三重海,三重山,环而围绕,人居其内,名曰一州。一州之内,凡有十二大水,自外小山、小水不可胜数。人身亦尔,大脉总有十二,以外大络、小络亦不可数。天下八十一州之中,唯取中国一州之地,用法人身十二经脉内属脏腑,以人之生在此州中,禀此州地形气者也。

夫十二经水者,其大小、深浅、广狭、远近各不同,五脏六腑之高下、小大,受谷之多少亦不等,相应奈何?

问其十二经脉取法所由也。

夫经水者,受水而行之;

此问其脏腑经络各有司主调养所由。十二经水,各从其源受水,输之于海,故曰受水行也。

五脏者,合神气魂魄而藏;

五脏合五神之气,心合于神,肝合于魂,肺合于魄,脾合于营,肾合于精,五脏与五精神气合而藏之也。

平按:“藏”下,《灵枢》、《甲乙》均有“之”字,袁刻同。

六腑者,受谷而行之,受气而扬之;

胃受五谷成熟,传入小肠,小肠盛受也。小肠传入大肠,大肠传导也。大肠传入广肠,广肠传出也。胃下别汁,出膀胱之胞,传阴下泄也。胆为中精,有木精三合,藏而不泻。此即腑受谷行之者也。五腑与三焦共气,故六腑受气,三焦行之为原,故曰扬也。

平按:注“成熟”,“熟”字袁刻误作“热”。“别汁,出膀胱”五字,原缺不完,平细玩虫蚀剩处,与此五字相近,谨拟作此,袁刻作“膀胱,膀胱”四字。

经脉者,受血而营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深浅,灸之壮数,可得闻乎?

营气从中焦,并胃口出上焦之后,所谓受气,泌糟粕,□①津液,化津液精微,注之肺脉中,化而为血,流十二脉中,以奉生身,故生身之贵,无过血也。故营气独行于十二经,导营身,故曰营气。营气行经,如雾者也。经中血者,如渠中水也。故十二经受血各营也。

平按:注“津液:上一字,下半虫蚀不全,袁刻作“成”,细玩上半剩处,确非成字,宜空一格。

①“□”,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十二首篇,当作“承”,与日抄本残存字形相合。

岐伯答曰:善乎哉问也。天至高不可度,地至广不可量,此之谓也。且夫人生天地之间,六合之内,此天之高,地之广,非人力所能度量而至也。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也,死可解部而视也。

二仪之大,人力不可度量。人之八尺之身,生则观其皮肉,切循色脉,死则解其身部,视其脏腑,不同天地,故可知也。

平按:“外可度量”,袁刻于“外”下增“生”字,不合,《灵枢》亦无。“部”《灵枢》作“剖”。

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与其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大数。其治以针艾,各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乎?

夫人禀气受形,既有七种不同,以针艾调养固有常契,不可同乎天地无度量也。

黄帝曰:余闻之快于耳,不解于心,愿卒闻。

快于耳,浅知也;解于心,深识也。

平按:“卒闻”下,《灵枢》有之字。

岐伯答曰: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不可不察。

正以天地不可度量,人参天地,故不可不察也。

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

清水出魏郡内黄县,南经清泉县,东北流入河也。

平按:“膀胱”下,《灵枢》、《甲乙》均有“而通水道焉”五字,本书在后。

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

渭水出陇西首阳县乌鼠同穴山,东北至华阴入河,过郡四,行一千八百七十里,雍州浸也。

足阳明,外合于海水,内属于胃。

海,晦也,言其水广博,望之晦闇,不测崖际,故曰海也。海,即四海也。足阳明脉血气最多,合之四海,众水之长也。

足太阴,外合于湖水,内属于脾。

湖当为虖,虖陀水出代郡卤城县,东流过郡九,行千三百四十里,为并州川。一解云:湖当为沽,沽水出渔阳郡,东南入海,行七百五十里。此二水亦得为合也。

平按:“虖”,袁刻作“雩”。

足少阴,外合于汝水,内属于肾。

汝水出汝南郡定陵县高陵山,东南流入淮,过郡四,行一千三百四十里也。

足厥阴,外合于沔水,内属于肝。

沔,绵善反。沔水出武郡番家①山,东流入江也。

平按:“沔”《灵枢》、《甲乙》均作“渑”。注“武郡”,“武”字原钞作“武”,袁刻作“南郡”,考《水经注》“沔水出武都沮县狼谷”,应作“武”。

①“家”,萧本原作“冢”。今据仁和寺本改。

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而通水道焉。

淮水出南阳郡平武县桐柏山,东南流入海,过郡四,行三千二百四十里也。

手少阳,外合于漯水,内属于三焦。

漯,汤合反。漯水出平原郡,东北流入于海。又河内亦有漯水,出王屋山,东南流入河。此二水并得为合也。

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

江水出蜀岷山郡升迁县,东南流入海,过郡九,行七千六百六十里也。

平按:注“升迁”,原钞作“外迁”,据《水经注》应作“升”。

手太阴,外合于河水,内属于肺。

河水出昆仑山东北隅,便潜行至葱岭于阗国,到积石山,东北流入海,过郡十六,行九千四百里也。

手太阴,外合于济水,内属于心。

济水出河东恒县,至王屋山,东北流入于河。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

漳水,清漳水也,出上党沽县西北少山,东流合浊漳入于海。一②解是浊漳,浊漳出于上党长子县西发鸠山,东流入海也。

②“一”字,萧本脱。今据仁和寺本补入。

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水者,皆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此皆外内相贯,如环无端,人经亦然。

十二经水,如江出岷山,河出昆仑,即外有源也。流入于海,即内有所禀也。水至于海已,上为天河,复从源出,流入于海,即为外内相贯,如环无端也。人经亦尔,足三阴

脉从足指起,即外有源也。上行络腑属脏,比之入海,即内有所禀也。以为手三阴脉,从胸至手,变为手三阳脉,从手而起,即外有源也。上行络脏属腑,即内有所禀也。上头以为足三阳脉,从头之下足,复变为足三阴脉,即外内相贯,如环无端也。

平按:“外内”《灵枢》、《甲乙》作“内外”。

故天为阳,地为阴,腰已上为天,腰以下为地。

人腰以上,为天为阳也;自腰以下,为地为阴也。经脉升天降地,与经水同行,故得合也。

故清以北者为阴,湖以北者为阴中之阴,

清水以北,已是其阴,湖在清北,故为阴中之阴也。

漳以南者为阳,河以北至漳者为阳中阴,

漳南为阳,河北为阴,故河北至漳为阳中阴也。

漯以南至江者为阳中之太阳,

漯居阳地,故为阳中太阳。

平按:“太阳”,“太”字《甲乙》无。

此一州之阴阳,所以人与天地相参者也。

阴阳之理无形,大之无外,小之无内,但人生一州之地,形必象之,故以一州阴阳合人者也。

平按:“州”《灵枢》作“隅”。

黄帝曰:夫经水之应经脉也,其远近浅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

问有三意:经水经脉远近,一也;浅深,二也;水之与血多少,三也。然则身经脉有三不同,请随调之。

岐伯答曰: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

胃受水谷,化成血气,为足阳明脉,资润五脏六腑,五脏六腑禀成血气,譬之四海滋泽无穷,故名为海也。

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

足阳明脉具有四义,故得名海:其脉粗大,一也;其血又多,二也;其谷气盛,三也;阳气热,四也。有此四义,故得比于海也。

平按:“热”下原缺一字,据《灵枢》、《甲乙》补入。

刺此者,不深弗散,

刺此道,刺中度人足三阳脉,足阳明脉须深六分,以为深也。其脉在皮下深,血气又盛,故深六分,方得散其气也。

不留不泻。

血气既盛,留之方得顿而泻也。若热在皮肤之中聚为病者,即疾泻之,故曰热即疾泻也。

足太阳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阳深四分,留五呼。足阳明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阴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阴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阴深一分,留二呼。

问曰:十二经脉之气,并有发穴多少不同,然则三百六十五穴各属所发之经。此中刺手足十二经者,为是经脉所发三百六十五穴?为是四肢流注五脏三十输及六腑三十六输穴也?答曰:其正取,四肢三十输及三十六输。余之闲穴,有言其脉发会其穴,即属彼脉。故取其脉者,即是其脉所发之穴也。问曰:此手足阴阳所刺分数,与明堂分数大有不同。若为取定?答曰:此及明堂所刺分数各举一例,若随人随病,其例甚多,不可一概也。今足太阳脉在皮肉中有深四分有余,故以刺入五分为例。若脉行更有深浅,可以意扪循取之为当,余皆仿此。留七呼者,此据太阳脉气强弱以为一例。若病盛衰,更多少可随时调之,不可以为定也,余皆仿此也。

平按:“足阳明”一段,《灵枢》在“足太阳”上。《甲乙经》“阳明”、“太阳”下均有“多血气,刺”四字;“足少阳”下有“少血气,刺”四字;“太阴”、“厥阴”下均有“多血少气,刺”五字;“少阴”下有“少血多气,刺”五字。

手之阴阳,其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其深皆毋过二分,其留皆毋过一呼。

手之六阴,从手至胸,属脏络腑,各长三尺五寸。手之六阳,从手至头,属脏络脏,各长五尺。足之六阴,从足至胸,属脏络腑,各长六尺五寸。足之六阳,从足至头,属腑络脏,各长八尺。此手足十二之脉当经血气上下环流也。然足经既长,即血气环流,其道远也;复是阴气,故其行迟也。手经既短,即血气环流,其道近也;复是阳气,故其行疾也。以其道近脉浅,刺深无过二分也。以其气疾,故留之不过一呼也。

平按:“其深”《灵枢》、《甲乙经》均作“其刺深”。注“从手至胸”,“胸”字原缺,袁刻作“胃”,据本注下文“从足至胸”,应作“胸”字。

其少长小大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

撩,力条反,取也。人之生也,五时不同:初生为婴儿,能笑以上为孩,六岁以上为小,十八岁以上为少,二十以上为壮,五十以上为老。今量三十以下为少,三十以上为长。

黄帝之时,七尺五寸以上为大,不满七尺五寸为小。今时之大小,可以意取之。天者,理也。少长、小大、肥瘦之变,变而不恒,以合天为妙,此天之常道也。贤人以意取之,妙合其理,故曰法天之常也。

平按:“撩”《甲乙》作“料”。注“为孩”,“孩”字下半虫蚀,细玩上半乘处,于“孩”字为近。日本《医心方》卷二十五引《太素经》云:“小儿初生为婴,能笑为孩儿。”谨拟作“孩”。袁刻作“小”,复将下文“六岁以上为小”改作“少”,“十八岁以上为少”改作“壮”,“二十以上为壮”改作“长”,与原钞不合。又“壮”下二字原缺,据《灵枢·卫气失常篇》“五十已上为老”,拟作“五十”二字。

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得恶火,则骨枯脉缋;刺而过此者,则脱气。

灸法亦须量人少长、大小、肥瘦,气之盛衰,穴之分寸,四时寒温,壮数多少,不可卒中失于常理。故壮数不足,厥疾不瘳;若过其限,火毒入身,诸骨枯槁,经脉溃脓,名为恶火之病。火无善恶,火壮伤多,故名恶火也。

平按:“缋”《灵枢》、《甲乙经》均作“涩”,袁刻作“溃”,据注“经脉溃脓”,当是“溃”字,别本亦作“溃”。

黄帝问曰:夫经脉之小大,血之少多,肤之厚薄,肉之坚脆,及□之大小,可为量度乎?

肤,皮也。□,臑等块肉也。举人形有十种不同,请设度量合中之法也。

平按:《灵枢》“少多”作“多少”;“□”作“膎”。

岐伯答曰:其可为度量者,取其中度者也,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者也。若失度之人,瘠瘦而形肉脱者,恶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真者也。

中度者,非唯取七尺五寸以为中度,亦取肥瘦、寒温、盛衰,处其适者,以为中度。瘠,音藉也。七尺五寸人为中度者量定。扪,没屯反,摸也。

平按:“失度”,“失”字《灵枢》作“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