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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集注》无得无说分第七明 · 朱棣主编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僧若讷曰】空生领解佛旨。乃云第一义中。无有定实之法可得。亦无有定实之法可说。

【陈雄曰】楞伽经论七种空有曰。一切法离言说空。第一义圣智大空。如来了真空之妙。固无法可得。亦无法可说。是以设为之问。无上菩提。乃第一义。深妙难名。或持戒忍辱而得之。或精进禅定而得之。或聚沙为塔。或称南无。皆已得之。岂可拘以定法而名之哉。如来悯众生之未悟。安得嘿然而离说。或为志求胜法者说。或为求无上慧者说。或为求声闻者说。(传心法要曰。自声教而悟者为声闻。)或为求辟支佛者说。(法华经曰。乐独善寂。是名辟支佛乘。)应机而酹。随即而答。宁有定法耶。佛尽变通之义。无执无著。须菩提两言无有定法。非能解佛所说义乎。

【李文会曰】如来有所说法耶者。佛所问意。恐谓如来有所说也。无有定法者。根器有利钝。学性有浅深。随机设教。对病用药。

【法华经云】诸根利钝。精进懈怠。随其所堪而为说法。是故法无定相。迷悟悬殊。若未悟时。以无所得。若悟了时。似有所得。得与不得。皆是妄见。但不可执著自契中道。岂有定法可说耶。

【川禅师曰】寒即言寒。热即言热。颂曰。云起南山雨北山。驴名马字几千般。请看浩渺无情水。几处随方几处圆。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谢灵运曰】非法则不有。非非法则不无。有无并无。理之极也。

【王日休曰】此法为众生而设。非有真实之法。故云非法。然亦假此以开悟众生。又不可全谓之非法。故云非是非法也。

【陈雄曰】如来所说者。无上菩提法也。可以性修。而不可以色相取。徒取。则何以深造于性理之妙。可以心传。而不可以口舌说。徒说。则何以超出于言。行之表。须菩提所以辨论两言其不可也。是法也。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一以为有耶。虽有而未尝有。一以为无耶。虽无而未尝无。此非法非非法之意。真空不空。其若是乎。

【李文会曰】不可取者。空生深恐学人不悟如来无相之理。不可说者。深恐学人执著如来所说章句也。非者。无也。非非者。不无也。

【黄檗禅师曰】法本不有。莫作无见。法本不无。莫作有见。谓无即成断灭。谓有即成邪见。

【傅大士曰】菩提离言说。从来无得人。须依一空理。当证法王身。(子荣曰。先悟人法二空。然后证涅槃妙果。)有心俱是妄。无执乃名真。若悟非非法。消遥出六尘。

【川禅师曰】是什么。颂曰。恁么也不得。不恁么也不得。廓落太虚空。鸟飞无影迹。咄。拨转机轮却倒回。南北东西任往来。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疏钞曰】未了人空法空。皆名执著。了此二法。即曰无为。菩萨能齐证二空。声闻方离人空。未达法空。故云离一非。以证前之义。故云而有差别。

【六祖云】三乘根性。所解不同。见有浅深。故言差别。佛说无为说者。即是无住。无住即无相。无相即无起。无起即无灭。荡然空寂。照用齐施。鉴觉无碍。乃真是解脱佛性。佛即是觉。觉即是观照。观照即是智慧。智慧即是般若也。

【王日休曰】其言圣贤。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者何哉。盖谓于无为法得之浅者。则为贤人。若须沱洹之类是也。得之深者。则谓圣人。若佛与菩萨是也。此所以为差别欤。

【颜丙曰】佛问须菩提。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答云。如我解佛所说义理。皆无一定之法。可名可说。何故如来所说法。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法属有。非法属无。执有著相。执无落空。所以道不是法。不是非法。又以者用也。无为者。自然觉性。无假人为。故一切贤圣。皆用此无为之法。然法本无为。悟有浅深。遂生差别。见到头则一也。

【李文会曰】无为法性。本无浅深定相可取。若有定相。应无差别。有差别者。谓根有利钝。学有浅深。故曰差别。既有差别。即无定相也。

【海觉元禅师曰】一金成万器。皆由匠者智。何必毗耶城。人人说不二。

【傅大士曰】人法俱名执。了即二无为。菩萨齐能证。声闻离一非。所知烦恼尽。空中无所依。常能作此观。证果定无疑。

【川禅师曰】毫厘有差。天地悬隔。颂曰。正人说邪法。邪法悉归正。邪人说正法。正法悉皆邪。江北成枳江南橘。春来都放一般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