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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注》第六十七章 系辞下卷八 周易系辞下第八魏 · 王弼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1)。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2)。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3)。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4)。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5)。吉凶者,贞胜者也(6)。天地之道,贞观者也(7)。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8)。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动乎内(9),吉凶见乎外(10),功业见乎变(11),圣人之情见乎辞(12)。天地之大德曰生(13),圣人之大宝曰位(14)。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15)。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1)备天下之象也。 (2)夫八卦备天下之理,而未极其变,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动用,拟诸形容以明治乱之宜,观其所应以著适时之功,则爻卦之义,所存各异,故爻在其中矣。 (3)刚柔相推,况八卦相荡,或否或泰,系辞焉而断其吉凶,况之六爻,动以适时者也。立卦之义,则见於《彖》、《象》,适时之功,见存之爻辞。王氏之例详矣。 (4)有变动而后有吉凶。 (5)立本况卦,趣时况爻。 (6)贞者,正也,一也。夫有动则未免乎累,殉吉则未离乎凶。尽会通之变,而不累於吉凶者,其唯贞者乎?《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万变虽殊,可以执一御也。 (7)明夫天地万物,莫不保其贞,以全其用也。 (8)确,刚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恒一其德,物由以成,故简易也。 (9)兆数见於卦也。 (10)失得验於事也。 (11)功业由变以兴,故见乎变也。 (12)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 (13)施生而不为,故能常生,故曰大德也。 (14)夫无用则无所宝,有用则有所宝也。无用而常足者,莫妙乎道,有用而弘道者,莫大乎位,故曰“圣人之大宝曰位”。 (15)财所以资物生也。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1),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2)。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3)。日中为巿,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4)。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5);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6)。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7)。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8)。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9)。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10)。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11)。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12)。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大壮(13)。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14)。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15)。  (1)圣人之作《易》,无大不极,无微不究。大则取象天地,细则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也。 (2)离,丽也。罔罟之用,必审物之所丽也。鱼丽于水,兽丽于山也。 (3)制器致丰,以益万物。 (4)噬嗑,合也。巿人之所聚,异方之所合,设法以合物,噬嗑之义也。 (5)通物之变,故乐其器用,不解倦也。 (6)通变则无穷,故可久也。 (7)垂衣裳以辨贵贱,乾尊坤卑之义也。 (8)涣者,乘理以散通也。 (9)随,随宜也。服牛乘马,随物所之,各得其宜也。 (10)取其豫备。 (11)以小用而济物也。 (12)睽,乖也。物乖则争兴,弧矢之用,所以威乖争也。 (13)宫室壮大於穴居,故制为宫室,取诸大壮也。 (14)取其过厚。 (15)夬,决也。书契所以决断万事也。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1)。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耦(2)。其德行何也(3)?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4)。《易》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5)。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6)?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7)。利用安身,以崇德也(8)。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1)材,才德也。彖言成卦之材,以统卦义也。 (2)夫少者,多之所宗;一者,众之所归。阳卦二阴,故奇为之君;阴卦二阳,故耦为之主。 (3)辨阴阳二卦之德行也。 (4)阳,君道也。阴,臣道也。君以无为统众,无为则一也。臣以有事代终,有事则二也。故阳爻画奇,以明君道必一;阴爻画两,以明臣体必二,斯则阴阳之数,君臣之辨也。以一为君,君之德也。二居君位,非其道也。故阳卦曰“君子之道”,阴卦曰“小人之道”也。 (5)天下之动,必归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 (6)夫少则得,多则感。涂虽殊,其归则同;虑虽百,其致不二。苟识其要,不在博求;一以贯之,不虑而尽矣。 (7)精义,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故能乘天下之微,会而通其用也。 (8)利用之道,由安其身而后动也。精义由於入神,以致其用;利用由於安身,以崇其德。理必由乎其宗,事各本乎其根。归根则宁,天下之理得也。若役其思虑,以求动用,忘其安身,以殉功美,则伪弥多而理愈失,名弥美而累愈彰矣。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耶?”《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1)。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履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2)!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3)。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4)。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5)。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6)。《易》曰:‘不远复,无祇悔,元吉’(7)。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8)。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9)。

  (1)括,结也。君子待时而动,则无结阂之患也。 (2)形而上者况之道。形而下者况之器。於道不冥而有求焉,未离乎谄也。於器不绝而有交焉,未免乎渎也。能无谄、渎,穷理者乎? (3)几者去无入有,理而无形,不可以名寻,不可以形睹者也。唯神也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朗然玄昭,鉴於未形也。合抱之木,起於毫末。吉凶之彰,始於微兆,故为吉之先见也。 (4)定之於始,故不待终日也。 (5)此知几其神乎? (6)在理则昧,造形而悟,颜子之分也。失之於几,故有不善。得之於二,不远而复,故知之未尝复行也。 (7)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得一者於理不尽,未至成形,故得不远而复,舍凶之吉,免夫祗悔,而终获元吉。祗,大也。 (8)致一而后化成也。 (9)夫虚己存诚,则众之所不迕也。躁以有求,则物之所不与也。

  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1),以通神明之德。其称名也,杂而不越(2),於稽其类,其衰世之意邪(3)?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4)。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5)。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6)。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7),其事肆而隐(8),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9)。《易》之兴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10)?是故履,德之基也(11)。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12)。恒,德之固也(13)。损,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14)。困,德之辨也(15)。井,德之地也(16)。巽,德之制也(17)。履,和而至(18)。谦,尊而光。复,小而辨於物(19)。恒,杂而不厌(20)。损,先难而后易(21)。益,长裕而不设(22)。困,穷而通(23)。井,居其所而迁(24)。巽,称而隐(25)。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26)。恒以一德(27)。损以远害(28)。益以兴利。困以寡怨(29)。井以辩义(30)。巽以行权(31)。

  (1)撰,数也。 (2)备物极变,故其名杂也。各得其序,不相逾越,况爻繇之辞也。 (3)有忧患而后作《易》,世衰则失得弥彰,爻繇之辞,所以明失得,故知衰世之意邪,稽,犹考也。 (4)易无往不彰,无来不察,而微以之显,幽以之阐。阐,明也。 (5)开释爻卦,使各当其名也。理类辨明,故曰“断辞”也。 (6)讬象以明义,因小以喻大。 (7)变化无恒,不可为典要,故其言曲而中也。 (8)事显而理微也。 (9)贰则失得也,因失得以通济民行,故明失得之报也。“失得之报”者,得其会则吉,乖其理则凶。 (10)无忧患则不为而足也。 (11)基,所蹈也。 (12)夫动本於静,语始於默,复者,各反其所始,故为德之本也。 (13)固,不倾移也。 (14)能益物者,其德宽大也。 (15)困而益明。 (16)所处不移,象居得其所也。 (17)巽,所以申命明制也。 (18)和而不至,从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 (19)微而辨之,不远复也。 (20)杂而不厌,是以能恒。 (21)刻损以修身,故先难也。身修而无患,故后易也。 (22)有所兴为,以益於物,故曰长裕。因物兴务,不虚设也。 (23)处穷而不屈其道也。 (24)改邑不改井,井所居不移,而能迁其施也。 (25)称扬命令,而百姓不知其由也。 (26)求诸已也。 (27)以一为德也。 (28)止於修身,故可以远害而已。 (29)困而不滥,无怨於物。 (30)施而无私,义之方也。 (31)权反经而合道,必合乎巽顺,而后可以行权也。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1),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2),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3),唯变所适(4)。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5)。又明於忧患与故(6)。无有师保,如临父母(7)。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8)。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1)拟议而动,不可远也。 (2)六虚,六位也。 (3)不可立定准也。 (4)变动贵於适时,趣舍存乎会也。 (5)明出入之度,使物之外内之戒也。出入尢行藏,外内尢隐显。遯以远时为吉,丰以幽隐致凶,渐以高显为美,明夷以处昧利贞,此外内之戒也。 (6)故,事故也。 (7)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终日乾乾,不可以怠也。 (8)能循其辞以度其义,原其初以要其终,则唯变所适,是其常典也。明其变者,存其要也,故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1)。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2)。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3)。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4)。二与四同功(5)而异位(6)。其善不同,二多誉(7),四多惧,近也(8)。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9)。三与五同功(10)而异位(11),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12)?

  (1)质,体也。卦兼终始之义也。 (2)爻各存乎其时。物,事也。 (3)夫事始於微而后至於著。初者,数之始,拟议其端,故难知也。上者,卦之终,事皆成著,故易知也。 (4)夫彖者,举立象之统,论中爻之义,约以存博,简以兼众,杂物撰德,而一以贯之。形之所宗者道,众之所归者一。其事弥繁,则愈滞乎形;其理弥约,则转近乎道。彖之为义,存乎一也。一之为用,同乎道矣。形而上者,可以观道,过半之益,不亦宜乎。 (5)同阴功也。 (6)有内外也。 (7)二处中和,故多誉也。 (8)位逼於君,故多惧也。 (9)四之多惧,以近君也,柔之为道,须援而济,故有不利远者。二之能无咎,柔而处中也。 (10)同阳功也。 (11)有贵贱也。 (12)三、五阳位,柔非其位,处之则危,居以刚健,胜其任也。夫所贵刚者,闲邪存诚,动而不违其节者也。所贵柔者,含弘居中,顺而不失其贞者也。若刚以犯物,则非刚之道;柔以卑佞,则非柔之义也。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1)。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2)。物相杂,故曰文(3)。文不当,故吉凶生焉。《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4)?是故其辞危(5)。危者使平,易者使倾(6)。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7)。

  (1)《说卦》备矣。 (2)等,类也。乾,阳物也。坤,阴物也。爻有阴阳之类,而后有刚柔之用,故曰“爻有等,故曰物”。 (3)刚柔交错,玄黄错杂。 (4)文王以盛德蒙难而能亨其道,故称文王之德,以明易之道也。 (5)文王与纣之事,危其辞也。 (6)易,慢易也。 (7)夫文不当而吉凶生,则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有其治者乱,不忘危者安,惧以终始,归於无咎,安危之所由,爻象之本体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1),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2)。天地设位,圣人成能(3)。人谋鬼谋,百姓与能(4)。八卦以象告(5),爻彖以情言(6)。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变动以利言(7),吉凶以情迁(8)。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9),远近相取而悔吝生(10),情伪相感而利害生(11)。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12),或害之,悔且吝(13)。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1)诸侯,物主有为者也。能说万物之心,能精为者之务。 (2)“夫变化云为”者,行其吉事,则获嘉祥之应;观其象事,则知制器之方;玩其占事,则睹方来之验也。 (3)圣人乘天地之正,万物各成其能。 (4)人谋,况议於众以定失得也;鬼谋,况寄卜筮以考吉凶也。不役思虑,而失得自明;不劳探讨,而吉凶自著。类万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与能,乐推而不厌也。 (5)以象告人。 (6)辞有险易,而各得其情也。 (7)变而通之,以尽利也。 (8)吉凶无定,唯人所动。情顺乘理以之吉,情逆违道以蹈凶,故曰“吉凶以情迁”也。 (9)泯然同顺,何吉何凶?爱恶相攻,然后逆顺者殊,故吉凶生。 (10)相取,尢相资也。远近之爻,互相资取,而后有悔吝也。 (11)情以感物则得利,伪以感物则致害也。 (12)近,况比爻也。易之情,刚柔相摩,变动相适者也。近而不相得,必有乖违之患。或有相违而无患者,得其应也;相顺而皆凶者,乖於时也。存事以考之,则义可见矣。 (13)夫无对於物而后尽全顺之道,岂可有欲害之者乎?虽能免济,必有悔吝也。或,欲害之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