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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注》第五十五章 下经夬传卷五 归妹魏 · 王弼

归妹:征凶,无攸利(1)。

  (1)妹者,少女之称也。兑为少阴,震为长阳,少阴而乘长阳,说以动,嫁妹之象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1)。说以动,所归妹也(2)。“征凶”,位不当也(3)。“无攸利”,柔乘刚也(4)。  (1)阴阳既合,长少又交,“天地之大义”,人伦之终始。 (2)少女而与长男交,少女所不乐也。而今“说以动”,所归必妹也。虽与长男交,嫁而系娣,是以“说”也。 (3)履於,皆不当位,释“征凶”之义。位既不当,明非正嫡,因说动而更求进,妖邪之道也,所戒其“征凶”也。 (4)以征则有不正之凶,以处则有乘刚之逆。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1)。

  (1)归妹,相终始之道也,故以“永终知敝”。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1)。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1)少女而与长男为耦,非敌之谓,是娣从之义也。妹,少女之称也。少女之行,善莫若娣。夫承嗣以君之子,虽幼而不妄行,少女以娣,虽“跛能履”,斯乃恒久之义,吉而相承之道也。以斯而进,吉其宜也。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1)。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1)虽失其位,而居内处中,眇犹能视,足以保常也。在内履中,而能守其常,故”利幽人之贞“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1)。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1)室主犹存,而求进焉。进未值时,故有须也。不可以进,故“反归”待时,“以娣”乃行也。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1)。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1)夫以不正无应而适人也,必须彼道穷尽,无所与交,然后乃可以往,故“愆期迟归”,以待时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1)。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1)归妹之中,独处贵位,故谓之“帝乙归妹”也。袂,衣袖,所以为礼容者也。“其君之袂”,为帝乙所宠也,即五也。为帝乙所崇饰,故谓之“其君之袂”也。配在九二,兑少震长,以长从少,不若以少从长之为美也,故曰“不若其娣之袂良”也。位在乎中,以贵而行,极阴之盛,以斯适配,虽不若少,往亦必合,故曰“月几望,吉”也。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1)。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1)羊谓三也。处卦之穷,仰无所承,下又无应,为女而承命,则筐虚而莫之与。为士而下命,则“刲羊”而“无血”。“刲血”而“无血”,不应所命也。进退莫与,故曰“无攸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