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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通义校注》第十五章 附 錄汉 · 应劭

范曄 後漢書 應 劭傳

  劭字仲遠,少篤學,博覽多聞,靈帝時,舉孝廉,辟車騎將 軍何苗掾。中平二年,漢陽賊邊章、韓遂,與羌胡為 寇,東侵三輔,時遣車騎將 軍皇甫嵩西討之,嵩請發烏 桓三千人。北軍中候鄒靖上言:「烏 桓眾弱,宜開募鮮卑。」事下四府,大將 軍掾韓卓議,以為 「烏 桓兵寡,而與鮮卑世為 讎敵 ,若烏 桓被發,則鮮卑必襲其家,烏 桓聞之,當復 棄軍還救,非唯無益於實,乃更沮三軍之情;鄒靖居近邊塞,究其態詐,若令靖募鮮卑輕騎五千,必有破敵 之效」。劭駁之曰:「鮮卑隔在漠北,犬羊為 群,無君長之帥,廬落之居,而天性貪暴,不拘信義,故數 犯障塞,且無寧歲,唯至互市,乃來 靡服,苟欲中國 珍寶,非為 畏威懷 德,計獲事足,旋踵為 害,是以朝家外而不內 ,蓋為 此也。往者,匈奴反叛,度遼將 軍馬續、烏 桓校尉王元,發鮮卑五千餘騎,又武威太守趙沖,亦率鮮卑征討叛羌,斬 獲醜虜,既不足言,而鮮卑越溢,多為 不法,裁以軍令,則忿戾作亂,制御小緩,則陸掠殘害,劫居人,鈔商旅,噉人牛羊,掠人兵馬,得賞既多,不肯去,復 欲以物買鐵,邊將 不聽,便取縑帛,聚欲燒 之,邊將 恐怖,畏其反叛,辭謝撫 順,無敢拒違。今狡寇未殄,而羌為 巨害,如或致悔,其可追乎?臣愚以為 可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簡其精勇,多其牢賞;太守李參 ,沈靜有謀,必能獎勵 ,得其死力,當思漸消之略,不可倉卒望也。」韓卓復 與劭相難反覆,於是詔百官大會 朝堂,皆從 劭議。三年,舉高第,再遷。六年,拜太山太守。初平二年,黃巾三十萬眾入郡界,劭糾率文武,連與賊戰 ,前後斬 首數 千級,獲生口老弱萬餘人,輜重二千兩 ,賊皆退卻,郡內 以安。興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從 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謙,素怨嵩子操,數 擊 之,乃使輕騎追嵩、德,並殺 之於郡界。劭畏操誅,棄郡,奔冀州牧袁紹。初,安帝時,河間人尹次,潁川人史玉,皆坐殺 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並詣官曹,求代其命,因縊而物故;尚書 陳忠以罪疑從 輕,議活次、玉。劭後追駁之,據 正典刑,有可存者。其議曰:「尚書 稱『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而孫卿亦云:『凡制刑之本,將 以禁暴惡, 且懲 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賞慶刑威,皆以類相從 ,使當其實也;若德不副位,能不稱官,賞不酬功,刑不應 罪,不祥莫大焉。殺 人者死,傷 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高祖入關,雖尚約法,然殺 人者死,亦無寬降。夫時化則刑重,時亂則刑輕,書 曰:『刑罰時輕時重。』此之謂也。今次、玉公以清時,釋其私憾,阻兵安忍,僵屍 道路,朝恩在寬,幸至冬獄,而初、軍愚狷,妄自投斃 。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於溝 瀆,人莫之知。』晁氏之父,非錯刻峻,遂能自隕其命,班固亦云:『不如趙母指括,以全其宗。』傳 曰:『僕妾感慨而致死者,非能義勇,顧無慮耳。』夫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耀殺 戮也,溫 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是故春一草枯則為 災 ,秋一木華亦為異;今殺 無罪之初、軍,而活當死之次、玉,其為 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時之仁,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為 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敗 法亂政,悔其可追。」劭凡為 駁議三十篇,皆此類也。又刪定律令,為 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曰:「夫國 之大事,莫尚載籍也。載籍也者,決嫌疑,明是非,賞刑之宜,允獲厥中,俾後之人,永為監焉。故膠東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 廷尉張湯 親至陋巷,問其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 以經對 ,言之詳矣。逆臣董卓,蕩覆王室,典憲焚燎,靡有孑遺,開辟以來 ,莫或茲酷。今大駕東邁,巡省許都,拔出險難,其命維新。臣累世受恩,榮祚豐衍,竊不自揆,貪少云補,輒撰具律本章句、尚書 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 、及春秋斷 獄,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復 重,為 之節文,又集駁議三十篇,以類相從 ,凡八十二事,其見漢書 二十五、漢記四,皆刪敘 潤色,以全本體;其二十六,博採古 今瑰瑋之事,文章煥 炳,德義可觀;其二十七,臣所創造,豈繄自謂,必合道衷,心焉憤邑,聊以藉手。昔鄭人以乾鼠為 璞,鬻之於周;宋愚夫亦寶燕石,緹?十重。夫睹之者,掩口盧胡而笑,斯文之俗,無乃類?。左氏實云:『雖有姬、姜絲麻,不棄憔悴菅蒯。』蓋所以代匱也。是用敢露頑才,廁 於明哲之末,雖未足綱紀國 體,宣洽時雍,庶幾 觀察,增闡聖聽,唯因萬機之餘暇,遊意者覽焉。」獻帝善之。二年,詔拜劭為 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 記罕存,劭慨然歎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初,父奉為 司隸時,並下諸官府郡國 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為 狀 人紀。又論當時行事,著中漢輯序。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漢書 ,皆傳 于時。後卒于鄴。

  三國 志魏書 王粲傳 注引華嶠 後漢書

  應 奉子劭,字仲遠,亦博學多識,尤好事,諸所撰述,風俗通等,凡百餘篇,辭雖不典,世服其博聞。

  同上引續漢書

  劭又著中漢輯敘 、漢官儀及禮儀故事,凡十一種,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儀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記之。官至太山太守。  晉書 祖納傳

  王隱曰:「應 仲遠作風俗通,崔子真作政論,蔡伯喈作勸 學篇,史游作急就章,猶皆行於世,便成沒而不朽。」

  劉 知幾 史通自敘 篇

  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牆面而視,或訛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膠柱,動 多拘忌,故應 劭風俗通生焉。

  蘇頌蘇魏公文集校風俗通義題序  臣所校定風俗通義,崇文先闕本,臣以私本因官書校 定,凡十卷,謹次第錄。謹案:范曄 後漢書 :「應 劭字仲遠,汝南南頓人,歷太山太守,後為 軍謀校尉,卒於鄴。撰風俗通,以辨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然傳 不記其篇卷,惟梁錄載風俗通義三十卷,隋書 經籍志三十二卷、錄一卷,唐志亦云三十卷,而臣某所傳 才十卷,初疑闕其下篇,歷代諸儒,著書 引據 最多,而無若庾仲容子抄、馬總意林、載之略備 ,今以其書 校之,乃篇次不倫。然子抄但著卷第凡三十一,而不記篇名;意林則存篇名,而無卷第。今校其文意,粗可見者:獨皇霸一篇,同為 第一;其正失第二,子抄云第六;?禮三,子抄云第八;過譽四,子抄云第七;十反五,子抄云第九;聲音六,子抄云十三;窮通七,子抄云十五;祀典八,子抄云二十;神怪九,子抄云三十一;山澤 十,子抄云二十四。又意林以祀典為 儀禮。其餘篇名可見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陰教,曰辨惑,曰折當,曰恕度,曰嘉號,曰徽稱,曰情遇,曰姓氏,曰諱篇,曰釋忌,曰輯事,曰服妖,曰喪 祭,曰宮室,曰市井,曰數 紀,曰新秦,曰獄法,其書 並亡,而第八並篇名亦亡。又案意林於折當篇載目錄云:「太山太守臣劭再拜上書 曰:『秦皇焚書 坑儒,六藝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於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遺文,竹帛朽裂,殘闕不備 。至國 家行事,俗間流語,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軒使者,經絕域,採 方言,令人君不出戶 牖而知異俗之語耳。』」此其自敘 如此,勢 當在卷首或卷末,今乃云第十,以此又知庾、馬所載篇第,未必當然,故不復 更改,謹以黃紙繕寫,藏之館閣。

  洪邁容齋五筆卷六經解之名

  晉、唐至今,諸儒訓釋六經,否則自立佳名,蓋各以百數 ,其書 曰傳 ,曰解,曰章句而已。若戰 國 迨漢,則其名簡雅,一曰故,故者,通其指義也;書 有夏侯解故,詩有魯故、后氏故、韓故也。毛詩故訓傳 ,顏師古謂:「流俗改『故訓傳 』為 『詁』字,失真耳。」小學有杜林蒼頡故。二曰微,謂釋其微指,如春秋有左氏微、鐸氏微、張氏微、虞卿微傳 。三曰通,如洼丹易通論名為 洼君通,班固白虎通、應 劭風俗通、唐劉 知幾 史通、韓滉 春秋通。凡此諸書 ,唯白虎通、風俗通僅存耳。

  晁公武昭德先生郡齋讀書 志卷二子類

  風俗通義十卷,右漢應 劭撰。劭字仲遠,奉之子,篤學博覽多聞,靈帝時舉孝廉,仕至泰山太守。撰風俗通,以辨物名號,釋時俗嫌疑,文雖不典,世服其洽聞。(據 袁州刊本)

  陳振孫直齋書 錄解題卷十

  風俗通義十卷,漢泰山太守汝南應 劭仲遠撰,唐志三十卷,今惟存十卷,餘略見庾仲容子鈔。

  丁黼跋

  余在餘杭,借本於會 稽陳正卿,正卿蓋得于中書 徐淵子,訛舛已甚,殆不可讀,愛 其近古,鈔錄藏之,攜至中都,得館中本,及孔復 君寺丞本,互加參 考,始可句讀,今刻之夔子;好古者或得善本,從 而增改,是所望云。嘉定十三年秋七月庚子,東徐丁黼書 。  器案:是年四月望日,丁黼刻古今註於夔門,相距僅三月耳。丁黼,宋史卷四百五十四有傳 。又案:魏了翁鶴山大全集卷三十六有答丁大監黼,卷三十七有與丁制副(黼,甲午),程公許滄 洲塵缶編卷五有代上夔帥丁文伯,吳 泳鶴林集卷三十褒忠廟碑云:『成都守臣副四川制置使丁黼賜謚立廟。』

  李晦跋

  上行下傚 謂之風,眾心安定謂之俗,移風易俗在則人,亡則書 ,此應 劭風俗通所由作也。然漢世有其書 ,後人著述,多引以為 證,今罕見全本。錫學比刊白虎通矣,風俗通一體書 也,尚缺焉,三衢毛希聖挈來 橫經,錫守劉 平父一見,以此勉之,遂繡梓於學。客有自錫山來 者,道廣文此意,徵予跋語,余深嘉至教之浹 洽,異書 迭出,可為 斯道賀,敬因其請而題於篇首云。大德丁未中和節,太中大夫行都水監李果題。  器案:拾補「李果」作「李晦」,蓋所據 本漫漶不全,遂據 謝居仁題辭及大德本白虎通張楷序所言之「耆儒李顯翁晦」而臆改之,誤矣。

  謝居仁題辭

  豐城雙劍 ,張華謂「天生神物終當合」,古劍 、古書 ,一也。白虎通與風俗通二書 ,並行於二千年前,不復 見久矣;余觀風西浙,至無錫,有耆儒李顯翁晦來 訪,云:「魯齋許文正公之門人劉 平父世常,來 守吾邦,嘗刊白虎通於學,參 政恪齋嚴 公,題於卷首,方慮未得風俗通以完二書 ,未幾 ,某之子元昭,錄吳 泮,得之於館下生,以歸,郡博士遂抄之,將 併 刻於學,願求著語。」余曰:神物終合之論信然,喜而為 序。大德乙巳陽月中議大夫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副使謝居仁顯卿題。

  郎壁金序

  嘗聞漢有典司,號黃車使,其書 九百四十,皆推本于周。蓋周官有誦訓,掌道方志,而訓方氏又訓四方之傳 道,及閭師、縣師,各有其書 ,豈欲廣其載記,亦欲借以範世耳。世衰,即有名儒,未嘗引藉殿中,領校祕書 ,奉詔著作,獨遇四海幅裂,豪杰並起,逐鹿中原,橫遭禍害;如以其身馳騖功能則不合,若博學積聞,終老巖穴,聲名腐朽,又非其心,乃創一家言,冀垂後世,而零墜散遺,湮煙廢沒,並其姓名,亦不復 著者固多矣。漢季應 劭,為 一時名儒,受學鄭玄,位不大顯,乃昉古義作風俗通。夫四方風氣 ,剛柔細大美醜,上下千古,歷代不移,與天地終始,音律冥符,識其情者王,逸其軌者亡,故?皇霸;以迨季世,循環互轉,無殊五音,先王作樂 ;薦殷莫重祀典,朝野祭饗,亦各有屬 ;東西南北,神鬼所向,紛然莫紀;其與覆載同靈者惟山澤 ;雖卷析為 四,義歸於一,良足為 立政致治者之助。予讀隋書 ,史臣稱高構工吏事,馮翊啞 女,採 樵生孕,據 風俗通斷 其姓氏;則居民上者,何必一事相符,即置之座右,亦奚不可。家嚴 嗜古,嘗以文事飾吏治,即庭訓不憚孜孜;予小子奉其教,若獨樂 園司馬誨,雖不及向、歆父子,錄書 萬卷,而鋟其書 以行世,經濟 皆從 此始,猶愈于曹氏書 倉,倪氏脩羊也。天啟 丙寅春仲,仁和後學郎壁金公府父題。

  朱君復 諸子酌淑

  汝南應 劭,博學多識,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今觀其書 ,視白虎通不啻過之。余獨取其述劉 向論文、宣二帝一條,尤古勁 有法,可與子政諸疏,並絕千古。  方孝孺遜志齋集卷四讀風俗通義  風俗通義三十篇,後漢末應 劭所著,今所存者,皇霸、正失、愆禮、過譽、十反、聲音、窮通、祀典、怪神、山澤 十卷而已。其辭固無他奇,然語怪神之事,一以理勝 之,足以解流俗之弊。又載當時人品,而具評其事,非按經受禮,不敢略於中臆之說,故至今傳 而不廢也。後世著書 者,厭常喜異,設為 詭激邪曲之辨,以為高 一時,雖可以動 人,而無補於世,終不能如此書 之傳者 眾矣。天下之物,山嶽有時而崩,金石有時而毀 ,惟至理之言,與天地並存;立言之士,其不可不務 知道哉!

  蔡仲光謙齋文集卷五讀風俗通義

  善交友者,感其一事協於情,其餘雖盡非者,儀型其一事可也;善讀書 者,聆其一言審於理,其餘雖盡非者,佩服其一言可也:以此交人,故天下鮮廢人;以此讀書 ,故天下無廢書 。風俗通義,東漢應 劭之書 ,其文質而膚疏,而鋒鍔不足用,數 見數 掩卷不即竟,及後見劉 向論文及宣治之上下於成帝之朝,有味哉,何其言之閎深也!嗚 呼,此真忠臣之言哉!文帝,三代以後之令主也,亦三代以前之令主,而三代以後未有賢能過之者也。每讀漢書 ,至終歲斷 獄數 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未嘗不嘆息,誦其時,慕其德,以為 後世不可幾 及;矧向為 宗室遺老,去文帝時未遠,而顧以綜核不如宣帝少之哉?此其故不在文帝,而在成帝。當成帝時,國 家承累世治平之後,百姓乂安,中國 無事,蠻、夷無不帶 綬來 朝;然而日食星孛,岷崩江竭,無雲而雷,黃霧四塞,上天重戒,為 漢災 異。而王氏之驕奢僭盛,其先墓在濟 南者,則梓柱生枝,扶疏出屋,以為 其徵。忠臣顧景懷 憂,徘徊古今之際,權 衡在心,而抑揚發為此 論,於以激成帝之懦弱,而厲其氣 ;蓋成帝以溫 雅寬博之資,優遊朝宁之間,而無雄斷 之略,不能總攬幾 務, 察其變而圖之,以轉移危亂於未事之先,而因循以基王氏之禍,此其天資綜核之材不足,而臨朝淵嘿之度有餘,法當緩文帝之寬仁,急宣帝之明察,其後成帝卒湛於酒色,無以自振,而忠臣以空言不能補救,遂賚恨以死;而世因謂向懵於是非,豈非世懵於知向也哉!予取風俗通義以此。

  王鉞讀書 蕞殘  風俗通,漢應 劭仲遠所作。劭博覽多聞,廣所撰述;又以綴文之士,析文便辭,轉相凌高,乃撰風俗通十卷,以辨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漢史謂「其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今讀之,誠哉其洽聞也!劭自敘 其書 ,比諸畫犬馬之難;蓋所裨在耳目之前,日用飲食之際,固當懸 諸日月,與揚雄方言、蔡邕獨斷 ,同為 不刊之書 也。  朱筠風俗通補逸題識  辛未夏,宣室偶問趙高束脯事出何書 ,余據 文選潘岳西征賦注引風俗通曰:「秦相趙高指鹿為 馬,束蒲為脯 ,二世不覺。」以對 ,遍檢今本風俗通義十卷,實無其文。考文獻通考:「陳氏云:『風俗通義,唐志二十卷,今唯存十卷,餘略見庾仲容子鈔。』」蓋此書 在宋時已非完本矣。仲容字子仲,梁尚書 左丞。陳氏稱「子鈔所取諸子之書 百有五家」,近亦絕少傳 其書 者,因歷舉文選注及後漢書 注、唐類函、事類賦注所引風俗通義今本所無者,凡得十則,其餘散見尚多,暇日便當旁搜藝林,補綴亡闕,錄為 一編。古書 之亡者既多,今世又無強敏如古人張子孺輩者,雖其愚,不敢不及也。元黓涒 灘 九月下澣 ,大興朱筠識。

  案廣韻所引風俗通義,多言姓氏者,皆今本所無,其十二齊注中引風俗通氏姓篇序曰:「四氏於國 ,齊、魯、宋、衛是也。」考今本十卷十篇,篇有小序,而無氏姓一篇,乃知二十卷中,其亡十餘篇矣。按隋人陸法言韻本,自唐儀鳳中長孫訥言為 之箋注,後郭知元更以朱箋三百字,宋景德、祥符中,敕命重修廣韻,字雖增,其注不改也。今應 氏書 ,在宋時已非完本,而氏姓篇名,獨賴此韻不亡,則古書 幸不幸耳。昭陽作噩如月朔,竹君甫書 。

  器案:朱氏據 唐志二十卷誤文為說,非是。

    案:廣韻所引風俗通義,今本所無者,凡錄出百六十六則,其中為 氏姓一篇言,凡百五十五則,其不能入此類者,僅十一則耳。蓋應 氏書 此篇全亡,而廣韻於氏姓字義所引據 最該洽,如古書 之不存者,世本、姓苑、百家譜數 十種,皆賴之粗傳 ,不獨是書 而已。但古人之書 ,有源有委,其用意甚深至,為 學甚博大,今不得見全書 ,而徒撮其散失之言,一掛 萬漏,不足以存古人也。序稱「氏之興九事」,得其七而亡其二,可悲也夫!癸酉二月五日竹君氏書 。

  四庫 全書 總目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雜家類四風俗通義十卷附錄一卷

  漢應 劭撰。劭字仲遠,汝南人,嘗舉孝廉,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事蹟具後漢書 本傳 。馬總意林稱為三 國 時人,不知何據 也。考隋書 經籍志:「風俗通義三十一卷。」注云:「錄一卷,應 劭撰,梁三十卷。」唐書 藝文志:『應 劭風俗通義三十卷。』崇文總目、讀書志 、書 錄解題,皆作十卷,與今本同,明吳 琯刻古今逸史,又刪其半,則更闕略矣。各卷皆有總題,題各有散目,題後略陳大意,而散目則先詳其事,以謹案云云,辨證得失。皇霸為 目五,正失為 目十一,愆禮為 目九,過譽為 目八,十反為 目十,音聲為 目二十有八,窮通為目 十二,祀典為 目十七,怪神為 目十五,山澤 為 目十九。其自序云:「謂之風俗通義,言通於流俗之過謬,而事該之於義理也。」後漢書 本傳 稱:「撰風俗通,以辨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不知何以刪去「義」字,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義之稱白虎通,史家因之歟?其書 因事立論,文辭清辨,可資博洽,大致如王充論衡,而敘 述簡明,則勝 充之冗漫。舊本屢 經傳 刻,失於校讎,頗有訛誤,如十反類中,分范茂伯、郅朗伯為 二事,而缺其斷 語;窮通類中,孫卿一事有書 而無錄;怪神類中,城陽景王祠一條,有錄而無書 ;今並釐正。又宋陳彭年等修廣韻,王應 麟作姓氏急就篇,多引風俗通姓氏篇,是此篇至宋末猶存,今本無之,不知何時散佚。然考元大德丁未,無錫儒學刊本,前有李果序,後有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稱:「余在餘杭借本於會稽 陳正卿,正卿蓋得於中書 徐淵子,訛舛已甚,殆不可讀,愛 其近古,鈔錄藏之,攜至中都,得館中本及孔復君 寺丞本,互相參 攷,始可句讀,今刻之于夔子;好古者,或得舊本,從 而增改,是所望云。」則宋寧宗時之本,已同今本,不知王氏何以得見是篇,或即從 廣韻註中輾轉援引歟?永樂 大典通字韻中,尚載有風俗通姓氏一篇,首題馬總意林字所載,與廣韻註多同,而不及廣韻註之詳,蓋馬總節本也;然今本意林無此文,當又屬缺 脫,今採 附風俗通之末,存梗概焉。

  四庫 全書 簡明目錄卷十三子部雜家類風俗通義十卷附錄一卷

  漢應 劭撰。後漢書 劭本傳 作「風俗通」,省文也。原本三十卷,卷為 一篇,分子目一百三十四。其姓氏一篇,自宋已佚,然散見永樂 大典中,今裒為 一篇,附錄於末。其書 考論典禮類白虎通義,糾正流俗類論衡,不名一體,故列之於雜說。

  周廣業意林注

  風俗通三十一卷,應 劭。案劭字仲遠,汝南南頓人,太山太守,建安初,拜袁紹軍謀校尉,著風俗通義,辨物類名號,時俗嫌疑,當時服其洽聞,或直稱為 風俗通。隋志云:「三十一卷,錄一卷,梁三十卷。」唐志同,隋至宋時亡二十一卷,故宋志止十卷,今存,其篇次前後,與此不同,姑據 所有注之。案:陳振孫書 錄云:「風俗通止存十卷,餘略見庾仲容子鈔。」今子鈔已亡,馬氏所錄又甚簡,所謂存十一於千百也。但是書 實引於唐人注疏及類書 者甚多,皆可藉以考見;近代著述家亦頗引風俗通,大都因襲他書 ,不復 問本書 完闕,似非傳 信之道。若明刻本直改應 氏自序「方以類聚,凡一十卷,謂之風俗通義」,王世貞名文宗亦然,則更厚誣古人矣。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十四風俗通義

  應 氏風俗通義,隋書 經籍志稱「三十一卷,錄一卷」,馬總意林亦云「三十一卷」,而新、舊唐志俱作「三十卷」,宋史及晁氏、陳氏書 目,皆云「十卷」,則已失其三之二矣。今世所傳 ,惟元大德刊本,前有行都水監李果序,後載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知其書 在南宋已難得。又言:「訛舛已甚,得館中本及孔寺丞本,互相參 校,始可句讀,今刻之夔子,好古者,或得善本,從 而增改,是所望云。」則其訛謬相承,非一日矣。盧學士召弓嘗寓書 問愆禮篇載「徐孺子負●●涉齎一盤醊」,「●●」二字何義。予答云:「此必●字之訛,史記鄭當時傳 :『其餽遺人不過●器食。』徐廣云:『●,竹器也。』●與●同,說文:『●,淥米籔也。』士冠禮:『爵弁皮弁緇衣冠各一●。』注:『●,竹器名。』本『●』字,誤分為 兩 字,遂不可識矣。」予又嘗采輯應 氏逸文一冊 ,學士見而喜之,為 刊入群書 拾補中,頃歲讀馬總意林、僧元應 一切經音義等書 ,續有所得,惜學士已逝,不及增入矣。

  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六風俗通  應 奉傳 :「奉子劭,撰風俗通,以辨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論曰:「劭撰著篇籍,甄紀異知,雖云小道,亦有可觀者焉。」案劭著述今存者,惟風俗通,前明新安吳 琯刻僅四卷,予所藏有十卷,元大德丁未,無錫州守劉 平父刻,係三衢毛希聖所攜本,有太中大夫行都水監李果序,比俗刻多且倍之。然由今考之,此書 卷帙甚富,此刻亦非全本,即如李賢注所引,出於此刻外者甚多,則知佚者多矣。劭,漢俗儒也,風俗通,小說家也,蔚宗譏其不典,又云「異知小道」,可謂知言。王充傳 云:「著論衡八十五篇,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此與風俗通品題略同,尤為 妙解。蓋兩 書 正是一類,皆摭拾謏聞,郢書 燕說也。  盧文弨群書 拾補風俗通義

  隋、唐志皆三十一卷,錄一卷,至宋始作十卷,蓋亡其二十一篇矣。今尚有僅刻四卷者,得十卷,即為 足本。余所蓄乃明胡文煥 本,脫誤甚多,略以程榮本少為補綴,後又得元人刻本相校,殊無大異;乃考百家傳 記,互相參 訂,又得多聞強識之友,相助疏剔,始較勝 於俗本,然去古久遠,斷 不能盡無遺憾也。至於遺文,尚多散見,嘉定錢詹事,搜輯頗富,又經仁和孫侍御覆審,屬 為 付梓,余因以所校本書 先焉,倘有疏舛,更望直友惠以教言,使得改正,是幸。

  器案:孫志祖頤谷吟稿自題深柳勘書 圖:「謝承後史誰曾睹,應 劭遺編僅有存;(嘗輯風俗通逸文,抱經老人采入群書 拾補中。)排纂苦心忘歲月,柳花如絮記春痕。」盧文弨風俗通義逸文識語云:「此十卷外之所遺也。嘉定錢詹事曉徵 ,采集頗富;仁和孫侍御詒穀復 因其本重加訂補,縱不能盡復 舊觀,然碎金斷 璧,終可寶愛 ,嗜古者所不忍遺也。」

  桂馥晚學集卷五書 風俗通後

  世傳 風俗通,殘闕太甚,見於太平御覽諸書 者,今本多失載。余觀書 中名義,不無疏違,蓋少年之作也。裴松之注張昭傳 云:「汝南主簿應 劭議宜為 舊君諱,論者皆互有異同,事在風俗通。昭著論駁之:『周穆王諱滿,至定王時有王孫滿,其為 大夫,是臣協君也。又厲王諱胡,及莊王之子名胡,其比眾多;今應 劭雖上尊舊君之名,而下無所斷 齊云云。』」馥案:劭官至太山太守,及與鄭康成會 袁本初坐上,又在去官之後,風俗通為 郡吏時所成,故知為 少作。然其書 多沿襲說文,是漢人之好許學者。

  周中孚鄭堂讀書 記卷五十六風俗通義十卷(漢魏叢 書 本)  漢應 劭撰。四庫 全書 著錄,又有附錄一卷,隋志作三十一卷,注云:「錄一卷,梁三十卷。」新、舊唐志俱作三十卷,崇文目、讀書 志、書 錄解題、通考、宋志,俱作十卷,與今本同,蓋亡其二十一矣。是書 每卷各為 一目,曰皇霸,曰正失,曰愆禮,曰過譽,曰十反,曰音聲,曰窮通,曰祀典,曰怪神,曰山澤 。每目各有小序,又分子目一百三十九,謂之風俗通義,自序言:「通於流俗之過繆,而事該之於義理也。」後漢書 本傳稱其:「撰風俗通(脫「義」字),以辨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又論之曰:「劭撰著篇籍,甄紀異知,雖云小道,亦有可觀者焉。」蓋仲遠漢之俗儒,學無師授,其撰是書 ,頗近小說,蔚宗譏其「不典」,又云「異知小道」,可謂知言。王充傳 云:「著論衡八十五篇,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此與應 氏書 品題略同,尤為 妙解。蓋兩 書 正是一類,皆摭拾謏聞,郢書 燕說也。案是書 原有姓氏一篇,久已散佚,今館臣從 宋重修廣韻及永樂 大典載意林所引(今意林本無此文),采附於末,惜不得文瀾閣本以校補之。又盧抱經群書 拾補於是書 校勘極精審,又附有逸文一卷,凡類百條,皆十卷外之所遺也,碎金斷 璧,終可寶愛 ,以之鈔附是書 之末,亦屬 美觀。祕書 二十一種所收僅四卷,更非足本矣。

  張澍養素堂文集卷三補風俗通姓氏篇序

  昔春秋之時,周之史伯,魯之眾仲,鄭之子羽、晉之胥臣,楚之觀射父,皆善言族姓,炎、黃以來 ,如指諸掌;而以姓氏著書 傳 後者,周則有左丘明世本之姓氏篇,戰 國 則有荀況之血脈譜,漢則王符潛夫論之氏族志,鄧氏官譜,潁川太守聊謀之百姓譜,徵君管寧之姓氏歌,斯為 最古,而泰山太守應 劭風俗通姓氏篇繼之,溯厥所祖,推究更改,雖有附會 ,大致典碻;惜其篇散逸,不為 完書 。馬總意林,原有風俗通姓氏之篇,今亦闕如。予於輯世本之暇,輒搜簡尋 牘 ,粹薈成帙,復 以穴管,正其疏漏。後見抱經盧氏群書 拾補,亦輯此篇,殊多漏略,聊復 刊布,貽之同好云。

  黃廷鑑元大德本風俗通義跋

  余向知二書 有元人大字合刻本,間訪藏書 家,而鮮有著錄者。嗣於道光初元,愛 日精廬購得吳 門士禮居所藏,祗白虎通刻單 本,以為 得所未見,而應 氏書 惜已佚。今夏,子雍明經出示近得二書 元刊本,假歸亟讀一過,班書 中十篇舊目,及書 中同異處,足訂俗本之偽 者,盧氏校勘,已著其善。至應 氏書 ,自宋以來 無完帙,惟此十卷本僅存,而明代叢 刊,訛繆滋甚;其元刻本今得合璧者,真絕無僅有。書 中自來 脫誤者,亦與明無刻甚大異。然如卷一「建共」訛「楚共」(六國 條),卷二「收舉」訛「取舉」(袁伯服條),卷三「由訊」(「誶」通)訛「猶止」(夏甫條),卷五「起家」訛「起姜」(姜肱條),又「相」訛「統」,「州家」訛「皇家」(李統條),卷七「出晝」字三見,未作「畫」,(孟軻條。按「畫」字是,其從 「晝」者,係明人補刊所改也。)卷九「絳天」訛「絳繒」(石賢士神條)之類,得非元刊無由證後來 竄易之失。如由猶、青菁、飾飭、京原、哲誓、齊資等字,古書 多通假互用,後人不知,輒訾繆誤而臆改者,皆可據 是本正定之,益信元刊猶存古書 真面,彌足寶貴矣。道光辛丑八月寒露後三日,八十拙叟黃廷鑑識。

  又據 盧氏群書 拾補云,「曾見此書 元刊本」,然所錄李果序文,誤作「李晦」,謝居仁序末「大德乙巳陽月中議大夫江南」十二字中脫空十字,「乙巳陽月」誤作「三陽月」,想其書 漫漶不全,遠遜此本矣。拙叟又識。

  顧櫰 三補輯風俗通義佚文自序

  風俗通義舊稱三十卷,至宋僅存十卷,近汝上王氏、新安汪氏、竹汀錢氏、召弓盧氏,皆有輯本,殿本並有鈔綴姓氏一篇附後。予向有補輯佚文一卷,參 攷群籍,時有改正增益,各著其所出,間與各本不同,與各本同而刊本見存者不錄。江寧顧櫰 三。

  譚獻復 堂日記卷五

  閱風俗通義,仲遠原書 卅卷,今本十卷,闕佚多矣,不獨姓氏一篇也。漢末文體疏拙,亦漸非博士家法。

  龔自珍最錄漢官儀  劭著書 多,自劭以前,未之有也,皆軼不傳 ,傳 者風俗通義,小學之旁支,小說之別祖也,予無所取。(中國 學報 第九期)

  陸心源儀顧堂集卷二風俗通義篇目攷  風俗通義,隋書 經籍志三十一卷,注云:「錄一卷。」唐書 藝文志三十卷,與隋志同,蓋隋志並錄計之,唐志不並錄計之也。至宋已無完書 ,是以崇文總目所載惟十卷。元豐中,蘇魏公以官私兩 本互校,次為 十卷,即今所行本也(見蘇魏公集卷六十六)。嗣後,郡齋讀書 志、書 錄解題、文獻通考所載,無過十卷者。但風俗通原本雖佚,而庾仲容子抄、馬總意林,宋時尚有全書, 所錄皆據 三十卷本,此見於廣韻、御覽、通志者,所以多出今本外也。嘉定錢曉 徵始有逸文之輯,仁和孫詒穀繼之,盧弨弓又加考訂,刊入群書 拾補中,于應 氏書逸 文,搜羅略備 矣。惟原書 三十卷,篇各有名,今自十篇之外,書 亡而篇名亦亡,雖以錢、孫、盧三君之博洽,僅據 太平御覽、續漢書 五行志,考得論數 、災 異兩 篇名,其他未能詳也。愚以蘇魏公集校正風俗通義序考之,皇霸、正失、?禮、過譽、十反、聲音、祀典、怪神、山澤 十篇之外,其餘篇名之見於意林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陰教,曰辨惑,曰析當,曰恕度,曰嘉號,曰穢稱,曰恃遇,曰姓氏,曰諱篇,曰釋忌,曰輯事,曰服妖,曰喪 祭,曰宮室,曰市井,曰數 紀,曰新秦,曰獄法,凡二十目,合之今存十篇,適得三十篇,與唐書藝文志合,御覽所引論數 ,當即數 紀篇,盧氏據 續漢五行志增災 異一目,恐未必然也。敘 又引意林所載析當篇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書 曰:『秦皇焚書 坑儒,六藝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遺文,竹朽帛裂,殘缺不備 ,至國 家行事,俗間流語,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軒使者,經絕域,採 方言,令人君不出戶 牖而知異俗之語耳。』」凡九十字,為 群書 拾補所遺,故並錄之。  器案:陸謂原書 三十卷,非是,說詳余所撰校注敘 例。又「穢稱」、「恃遇」二目,亦誤,今仍其舊,曾樸 補後漢書 藝文志攷襲此沿其誤,亦非也。

  蔣國 榜補輯風俗通義佚文跋

  右補輯風俗通義佚文一卷,亦江寧顧秋碧先生著。應 氏之書 博綜先秦古籍,為 藝林瑰寶,其零章斷 句,散見於他書 者甚夥,張氏澍有補輯姓氏篇一卷,錢氏大昕輯本,刻入群書 拾補中;先生盧牟隊文,甄采瑣義,其用力可謂勤矣。惟其引史記高祖功臣表索隱注●中姓,案:●字字書 所無,說文有●,即主字,與此不合。今以毛氏所刻單 本索隱校之,其正文為 「清簡侯空中同」,注云:「『空』亦作『窒』,窒中姓,見風俗通。」應 氏所引本此。先生「窒」作「●」,殆所見索隱本與今本不同與?既據 索隱校改,仍存先生之真於此,以俟大雅正之。鄉後學蔣國 榜。

  劉 咸炘 舊書 別錄卷四乙二風俗通義(壬戌三月)

  是書 三十一篇,今惟存十,佚篇名見於蘇頌集風俗通義序者,凡二十目,曰心政、古制、陰教、辨惑、析當、恕度、嘉號、穢稱、恃遇、姓氏、諱、釋忘(當作「忌」)、輯事、服妖、喪 祭、宮室、市井、數 紀、新秦、獄法。後漢書 稱其書 「辨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昔之評者,大都視為 攷證之書 ,推其博洽,此耳食目論也。古之儒家,不尚繁博,攷證雜記,不成家言。況皇霸、聲音、山澤 諸篇,但有引據 ,罕下己意;六國 一節及窮通一篇,全鈔古事,但加總論;怪神一篇,記瑣事而少質正;攷證如此,亦何貴哉!仲遠在當時,蓋徒博覽而無師法者,故於儒生附會 陋說,盲從 而不知正,參 差異說,又宛轉而不敢決,引書 多蕪冗,造文多晦滯, 蓋自桓譚、王充以來 ,俗儒不少,仲遠則其著者耳。然古人不苟著書 ,必有所為 。此書 以風俗名書 ,攷證辨釋,皆主於正俗訛,史通自敘 曰:「民者,冥也,率彼里蒙,或訛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膠柱,動 多拘忌,故風俗通生焉。」此實得其本旨。佚篇文中,尤多舉俗說,古今子家,能留意閭巷風俗者,惟此書 及雞肋篇為 善,昔人多忽之。然其佳處,猶不止是。吾讀愆禮、過譽、十反諸篇,及亡篇名目,乃知劭之宗旨,尤在論正時風,所謂時俗嫌疑,非獨名物雜事也。西漢重經學,諸大師以委蛇蘊藉致尊顯,士習頑懦,一二清名之士,若王、貢、鄭、嚴 以廉潔稱,而紀逡、兩 唐復 以偽 亂之,竟致王莽之亂,班書 合傳 王、貢諸人,蓋已切致意焉。東漢沿其遺習,日益偷薄,和、安以降,權 奄執 柄,吏多污黷,士憤而標 節概,或養高山林,或廣結僚友,多為 矯行,以盜虛聲,舍公事而從 私誼,近成黨錮之禍,遠開流品之風,當世談匡濟 者,如王符、崔實、仲長統等,皆持名法之論,欲核實整齊之,而曹操竟用其說,蓋由是也。是書 愆禮篇序著「忍能矯情直意」,過譽篇序著「訐以為 直,隱以為 義,枉以為 厚,偽 以為 明」,其意固已明矣。其所刺譏,遍及鉅公名臣,無所曲撓 。然一據 典禮,不雜申、商之說,平允純正,斯為 罕見。夫申、商之學,人皆知其悖於德教,而抑私從 公,後世多用其說者,何哉?儒行不中,矯激自異以激之也。孟子非陳仲,蓋已見之矣。論世而知其言,是書 豈獨一時得失之林乎?觀其論郅惲 而及汝南之俗,急疾氣 決,干上怵忮,以采名譽;論趙仲讓而及河內 之俗,好大言而少實行;綜及土風,所以名書 為 風俗也。四庫 提要乃謂為 「大致如王充,而敘 述簡明,勝 於充之冗蔓」,是不知充主思測,劭主典證;充止正雜俗,劭兼議行誼,不可同論也。

  陳漢章風俗通姓氏篇校補敘

  風俗通有氏姓篇,或作姓氏,依史記稱姓某氏例之,作姓氏者近是。元大德刻本風俗通十卷已佚此篇,四庫 書 目提要稱:「永樂 大典通字韻中,尚載馬總意林節本,輯為 附錄。」然今意林卷四,節錄風俗通三十一篇,並無姓氏篇文,疑不能明者,一也;乾、嘉間,餘姚盧氏刻抱經堂叢 書 ,內 有補風俗通佚文者,其一為 氏姓篇,以四聲為 次,或曰是嘉定錢氏所輯,刻入群書 拾補中(書 目答問),而拾補中案語,明著文弨之名,初無錢大昕一語,疑不能明者,二也;烏 程嚴 氏輯全後漢文卷卅九及四十,並是此篇佚文,卷首注云:「今從 群書摘 出,以四聲編次為 二卷。」檢其文自此注外,與盧輯本無一字異,何其符合至斯耶?疑不能明者,三也;漢章既讀盧、嚴 二輯,旁證群書 ,和二輯尚未完備 ,將 為之 補苴罅漏,而武威張氏刻二酉堂叢 書 ,乃亦有姓氏篇二卷,其自序稱「抱經盧氏,殊多闕略」。可謂先得我心。繼讀其書 ,仍不能免闕略之譏,復 有盧、嚴 所已拾補者,張輯本轉失之俄空焉(如廣氏、陽成氏等),疑不能明者,四也。有此四疑,故校補之為 一卷。凡姓氏已詳於諸家輯本,止校其異同,不復 詞費,惟補諸家所未有者,必注明某書 某卷,誠恐無徵不信爾。壬申歲重九後四日,陳漢章敘 。

  案:陳氏此文,實為 魯莽滅 裂,一無是處。今本意林非原書 ,故無姓氏篇文,蘇頌校風俗通義題序,言之詳矣。群書 拾補所載之風俗通義逸文,實本之錢大昕,盧氏已於識語中,先後兩 言之,其「垣氏」下即赫然有「大昕案」之文,何言「初無錢大昕一語」也?潛研堂全集即收入風俗通義逸文,尤為 出於錢氏之證。至嚴 輯全文,本出攘竊,其風俗通佚文二卷,亦本之錢氏,其次第出處,全然相同,不過稍稍覆檢所引之書 ,於卷第不同者,略加改正,並於錢氏指出「此條誤重」之處,逕加刪削而已。若陳氏不知「伯成胥渠」即「陽成胥渠」之誤,乃以陽成氏事係伯成氏下,反譏張輯本之疏,諸如此等,于其不當疑者而疑,當疑者而不疑,馴致疑難重重,困惑而不能自解,得不謂之魯莽滅 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