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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第一百零八章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六 朱子三宋代 · 朱熹

外任

  同安主簿

  主簿就職內 大有事,縣中許多簿書 皆當管。某向為同 安簿,許多賦稅出入之簿,逐日點對 僉押,以免吏人作弊。時某人為 泉倅,簿書 皆過其目。後歸鄉與說及,亦懵不知。他是極子細官人,是時亦只恁呈過。賀孫。

  因說「慢令致期謂之賊」,曰:「昔在同安作簿時,每點追稅,必先期曉 示。只以一幅紙截作三片,作小榜遍貼云,本廳取幾 日點追甚鄉分稅,仰人戶 鄉司主人頭知委。只如此,到限日近時,納者紛紛。然此只是一箇信而已。如或違限遭點,定斷 不恕,所以人怕。」時舉。

  初任同安主簿,縣牒委補試。喚 吏人問例。云:「預榜曉 示,令其具檢頗多。」即諭以不要如此,只用一幅紙寫數 榜,但云縣學某月某日補試,各請知悉。臨期吏覆云:「例當展日。」又諭以「斷 不展日」!過。

  問:「奏狀 還借用縣印否?」曰:「豈惟縣印?縣尉印亦可借。蓋是專 達與給納官司及有兵刑處,朝廷皆給印。今之官司合用印處,緣兵火散失,多用舊印。要去朝廷請印,又須要錢,所以官司且只苟簡過了。某在同安作簿,去州請印。當時有箇指揮使,并一道家印,緣胥吏得錢方給。某戲 謂,要做箇軍員與道士,亦不能得!又見崇安縣丞用淮西漕使印。」人傑 。

  南康

  因說賑濟 ,曰:「平居須是修陂塘始得。到得旱了賑濟 ,委無良策。然下手得早,亦得便宜。在南康時,才見旱,便?刷錢物,庫 中得三萬來 貫,準 擬糴米,添支官兵。卻去上供錢內 借三萬貫糴米賑糶。早時糴得,卻糶錢還官中解發,是以不闕事。舊來 截住客舡,糴三分米。至於客舡不來 ,某見官中及上戶 自有米,遂出榜放客船米自便,不糴客舡米。又且米價不甚貴。」又曰:「悔一件事:南康煞有常平米,是庚寅辛卯年大旱時糴,米價甚貴。在法不得減元價,遂不曾糶。當時只好糶了,上章待罪,且得為 更新米一番。亦緣當時自有米,所以不動 。此米久之為 南康官吏之害。」璘。  某在南康時,民有訟坐家逃移者,是身只在家,而託言逃移不納稅。又有訟望鄉復 業者,是身不回鄉,而寄狀 管業也。淳。

  道夫言:「察院黃公鍰,字用和。剛正,人素畏憚。其族有縱惡 馬踏人者,公治之急。其人避之惟謹,公則斬 其馬足以謝所傷 。」先生曰:「某南康臨罷,有躍馬於市者,踏了一小兒 將 死。某時在學中,令送軍院,次日以屬 知錄。晚過廨舍,知錄云:『早上所喻,已栲治如法。』某既而不能無疑,回至軍院,則其人冠屨 儼 然,初未嘗經栲掠也!遂將 吏人并犯者訊。次日,吏人杖脊勒罷,偶一相識云:『此是人家子弟,何苦辱之?』某曰:『人命所係,豈可寬弛!若云子弟得躍馬踏人,則後日將 有甚於此者矣。況州郡乃朝廷行法之地,保佑善良,抑挫豪橫,乃其職也。縱而不問,其可得耶!』後某罷,諸公相餞於白鹿,某為 極口說西銘『民吾同胞,物吾與也』一段。今人為 秀才者,便主張秀才;為 武官者,便主張武官;為子 弟者,便主張子弟;其所陷溺一至於此!」賀孫聞之先生云:「因出謁回,即使吏杖之譙樓 下,方始交割。」道夫。人傑 錄云:「因說劉 子澄好言家世,曰:『某在南康時,有一子弟騎馬損人家小兒 ,某訊而禁之,子澄以為 不然。某因講西銘「凡天下疲癃殘疾,惸獨鰥寡,吾兄弟顛連而無告者也」。君子之為 政,且要主張這一等人,遂痛責之。』大概人不可有偏倚處。」

  法:鄰縣有事於鄰州,只是牒上。今卻小郡與鄰大郡便申狀 ,非是。蓋雖是大郡,卻都只是列郡,只合使牒。某在南康時,吏人欲申隆興。又,建康除了安撫, 亦只是列郡,某都是使牒。吏初皇懼 ,某與之云:「有法,不妨只如此去。」揚。

  總論作郡  因論常平倉,曰:「某自點二州,知常平之弊如此,更不敢理會 。看南康自有五六萬石,漳州亦六七萬石,盡是浮埃空殼 ,如何敢挑動 !這一件事,不知做甚麼合殺 ?某在浙東嘗奏云,常平倉與省倉不可相連,須是東西置立,令兩 倉相去遠方可。每常官吏檢點省倉,則掛 省倉某號牌子;檢點常平倉,則掛 常平倉牌子。只是一箇倉,互相遮瞞!令所在常平倉,都教司法管,此最不是。少間太守要侵支,司法如何敢拗他!通判雖管常平,而其職實管於司法。又,所在通判,大率避嫌不敢與知州爭事,韓文公所謂『例以嫌不可否事者也』。且如經、總制錢、牙契錢、倍契錢之類,盡被知州瞞朝廷奪去,更不敢爭。」僩。

  與陳尉說治盜事,因曰:「凡事,須子細體察,思量到人所思量不到處,防備 到人所防備 不到處,方得無事。」又曰:「凡事,須是小心寅畏,若恁地粗心駕去,不得。」又曰:「某嘗作郡來 。每見有賊發,則惕然皇恐!便思自家是長民之官,所以致此是何由?遂百種為 收捉。捉得,便自歡喜;不捉得,則終夜皇恐!」賀孫。  因說鄭惠叔愛 惜官錢,云:「某見人將 官錢胡使,為 之痛心!兩 為 守,皆承弊政之後,其所用官錢,並無分明。凡所送遺,並無定例,但隨意所向為 厚薄。問胥輩,皆云:『有時這般官員過往,或十千,或五千。後番或是這樣 ,又全不送,白休了。』某遂云:『如此不得。朝廷有箇公庫 在這裏,若過往官員,當隨其高下多少與之,乃是公道,豈可把為 自家私恩!』於是立為定 例,看甚麼官員過此,便用甚麼例送與之,卻得公溥。後來 至於凡入廣諸小官,如簿、尉之屬 ,箇箇有五千之助,覺得意思儘好。」賀孫。

  馬子嚴 莊甫見先生言:「近有人作假書 請託公事者。」先生曰:「收假書 ,而不見下書 之人,非善處事者。舊見吳 提刑逵公路當官,凡下書 者,須令當廳投下;卻將 書 於背處觀之,觀畢方發付其人,令等回書 。前輩處事,詳密如此。又,某當官時,有人將 書 來 者,亦有法以待之,須是留其人喫 湯 ,當面拆書 ,若無他,方令其去。」人傑 。

  問:「今之神祠,無義理者極多。若當官處,於極無義理之神祠,雖係敕額,凡祈禱之類不往,可否?」曰:「某當官所至,須理會 一番。如儀案所具合祈禱神示,有無義理者,使人可也。」人傑。

  浙東

  「而今救荒甚可笑。自古救荒只有兩 說:第一是感召和氣 ,以致豐穰;其次只有儲 蓄之計。若待他飢時理會 ,更有何策?東邊遣使去賑濟 ,西邊遣使去賑濟 ,只討得逐州幾 箇紫綾冊 子來 ,某處已如何措置,某處已如何經畫,元無實惠及民。」或問:「先生向來 救荒如何。」曰:「亦只是討得紫綾冊 子,更有何策!」自修。

  賑濟 無奇策,不如講水利。到賑濟 時成甚事!向在浙東,疑山陰會 稽二縣刷飢餓人少,通判鄭南再三云數 實。及子細,刷起三倍!可學。

  紹興時去得遲,已無擘畫,只依常行,先差一通判抄劄城下兩 縣飢民。其人不留意,只抄得四萬來 人。外縣卻抄得多,遂欲治之而不曾,卻託石天民重抄得八萬人。是時已遲。天民云:「甚易。只關集大保長盡在一寺,令供出人之貧者。大保長無有不知,數 日便辨。卻分作數 等賑濟 賑糶。其初令畫地圖,量道里遠近,就僧寺或莊宇置糶米所。於門首立木?,關防再入之人。」璘。

  先生語次,問浙東旱。可學云:「浙東民戶 歌先生之德。」先生曰:「向時到部,州縣有措置,亦賴朝廷應 副得以效力,已自有名無實者多。」因曰:「向時浙東先措置,分戶 高下出米,不知有米無米不同。有徐木者獻策,須是逐鄉使相推排有米者。時以事逼不曾行。今若行之一縣,甚易。大抵今時做事,在州郡已難,在監司尤難,以地闊遠,動 成文具。惟縣令於民親,行之為 易。計米之有無,而委鄉之聰明誠信者處之;聰明者人不能欺,誠信者人不忍欺。若昏懦之人,為 之所紿;譎詐之士,則務 欲容,於此大不可。」可學。

  浙東之病,如和買之害,酒坊之害,置酒坊者,做不起破家,做得起害民。如鹽倉之害,如溫 州有數 處鹽倉,置官吏甚多,而一歲所買不過數 十斤,自可省罷。更欲白之朝。出鹽之地,納白戶 鹽,卻令過私鹽。升卿。

  某向在浙東,吏人押安撫 司牒,既僉名押字;至紹興府牒,吏亦請僉名,某當時只押字去。聞王仲行有語,此伊川所謂「只第一件便做不得」者。如南康舊來有 文字到建康,皆用申狀 ,某以為 不然。是時陳福公作留守,只牒建康僉廳;若作前宰執 ,只當直牒也。如南康有文字到鄰路監司,亦只合備 牒。其諸縣與鄰州用牒,卻有著令。德明。

  因論監司巡歷受折送,曰:「近法,自上任許一次受。」直卿曰:「看亦只可量受。」曰:「某在浙東,都不曾受。」道夫。

  「建陽簿權 縣。有婦人,夫無以贍,父母欲取以歸。事到官,簿斷 聽離。致道深以為 不然,謂夫婦之義,豈可以貧而相棄?官司又豈可遂從 其請?」曰:「這般事都就一邊看不得。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妻無以自給,又柰何?這似不可拘以大義。只怕妻之欲離其夫,別有曲折,不可不根究。」直卿云:「其兄任某處,有繼母與父不恤前妻之子。其子數 人貧窶不能自活,哀鳴於有司。有司以名分不便,只得安慰而遣之,竟無如之何。」曰:「不然。這般所在,當以官法治之。也須追出後母責戒勵 ,若更離間前妻之子,不存活他,定須痛治。」因云,程先生謂「舜不告而娶」,舜雖不告,堯 嘗告之矣。堯 之告之也,以王法治之而已。因云:「昔為 浙東倉時,紹興有繼母與夫之表弟通,遂為 接腳夫,擅用其家業,恣意破蕩。其子不甘,來 訴。初以其名分不便,卻之。後趕至數 十里外,其情甚切,遂與受理,委楊 敬仲。敬仲深以為 子訴母不便。某告之曰:『曾與其父思量否?其父身死,其妻輒棄背與人私通,而敗 其家業。其罪至此,官司若不與根治,則其父得不銜冤於地下乎!今官司只得且把他兒 子頓在一邊。』渠當時亦以為 然。某後去官,想成休了。初追之急,其接腳夫即赴井,其有罪蓋不可掩。」賀孫。

  漳州

  郡中元自出公牒,延郡士黃知錄樵施允壽 石洪慶李唐咨林易簡楊 士訓及淳與永嘉徐寓八人入學,而張教授與舊職事沮格。至是先生下學,僚屬 又有乞留舊有官學正,有司只得守法,言者不止。先生變色厲詞曰:「郡守以承流宣化為 職,不以簿書 財計獄訟為 事。某初到此,未知人物賢否,風俗厚薄。今已九月矣,方知得學校底裏,遂欲留意學校。所以採 訪鄉評物論,延請黃知錄,以其有恬退之節,欲得表率諸生。又延請前輩士人同為 之表率,欲使邦人士子識些向背,稍知為 善之方,與一邦之人共趨士君子之域,以體朝廷教養作成之意。不謂作之無應 ,弄得來 沒合殺 。教授受朝廷之命,分教一邦,其責任不為 不重,合當自行規矩。而今卻容許多無行之人、爭訟職事人在學,枉請官錢,都不成學校!士人先要識箇廉退之節。禮義廉恥,是謂四維。若寡廉鮮恥,雖能文要何用!某雖不肖,深為 諸君恥之!」淳。寓錄少異。

  詣學,學官以例講書 。歸謂諸生曰:「且須看他古人道理意思如何。今卻只做得一篇文字讀了,望他古人道理意思處,都不曾見。」道夫。  先生熟聞知錄趙師虙之為 人,試之政事,又得其實,遂首舉之,其詞曰:「履行深醇,持心明恕。」聞者莫不心服。道夫。

  「聞先生禁漳民禮佛朝嶽,皆所以正人心也。」曰:「未說到如此。只是男女混淆,便當禁約爾。」侍坐諸公各言諸處淫巫瞽惑等事,先生蹙頞嗟歎而已。因舉江西有玉隆萬壽 宮,太平興國 宮,每歲兩 處朝拜,不憚遠近奔趨,失其本心,一至於此!曰:「某嘗見其如此,深哀其愚!上昇一事,斷 無此理。豈有許多人一日同登天,自後又卻不見一箇登天之人!如汀民事定光二佛,其惑亦甚。其佛肉身嘗留公廳,禱祈徼福。果有知道理人為 汀州,合先投畀水火,以祛民惑。愚民施財崇修佛宇,所在皆然,此弊滋蔓尤甚。」陳後之言:「泉州妖巫惑民!新立廟貌。海舡運土石,及遠來 施財,遭風覆舟相繼而不悟。」曰:「亦嘗望見廟宇壯 麗,但尋常 不喜入神廟,不及往觀。凡此皆是愚而無知者之所為耳 !」謨。  鄭湜補之問戢盜。曰:「只是嚴 保伍之法。」鄭云:「保伍之中,其弊自難關防,如保頭等,易得挾 勢為 擾。」曰:「當令逐處鄉村舉眾所推服底人為 保頭。又不然,則行某漳州教軍之法,以戢盜心。這是已試之效。」因與說:「某在漳州,初到時,教習諸軍弓射等事,皆無一人能之。後分許多軍作三番,每日輪番入校場 挽弓,及等者有賞;其不及者留在,只管挽射,及等則止;終不及則罷之。兩 月之間,翕然都會 射,及上等者亦多,後多留刺以填闕額。其有老弱不能者,並退罷之。他若會 射了,有賊盜他是不怕他。」劉 叔通問:「韓范當初教兵甚善。」先生因云:「公道韓公兵法如何?」又云:「刺陝西義勇事,何故這箇人恁地不曉 事!儂智高反,亦是輕可底事,何故恁地費力?」劉 云:「聞廣中都無城郭,其處種竻木為 城,枝節生刺,刀火不能破。」賀孫。

  楊 通老問:「趙守斷 人立後事錯了,人無所訴。」曰:「理卻是心之骨,這骨子不端正,少間萬事一齊都差了!如一箇印刊得不端正,看印在甚麼所在,千箇萬箇都喎 斜。不知人心如何恁地暗昧!這項事,其義甚明。這般所在,都是要自用,不肯分委屬 官,所以事叢雜,處置不暇,胡亂斷 去。在法,屬 官自合每日到官長處共理會 事;如有不至者,自有罪。今則屬 官雖要來 ,長官自不要他來 ,他也只得體這般法意是多少好。某嘗說,或是作縣,看是狀 牒如何煩 多,都自有箇措置。每聽詞狀 ,集屬 官都來 ,列位於廳上看,有多少均分之,各自判去。到著到時,亦復 如此。若是眼前易事,各自處斷 。若有可疑等事,便留在,集眾較量斷 去,無有不當,則獄訟如何會 壅?此非獨為 長官者省事,而屬 官亦各欲自效。兼是如簿尉等初官,使之決獄聽訟得熟,是亦教誨之也。某在漳州,豐憲送下狀 如雨,初亦為 隨手斷 幾 件。後覺多了,恐被他壓 倒了,於是措置幾 隻廚子在廳上,分了頭項。送下訟來 ,即與上簿。合索案底,自入一廚;人案已足底,自入一廚。一日集諸同官,各分幾 件去定奪。只於廳兩 邊設幙 位,令逐項敘 來 歷,未後擬判。俟食時,即就郡廚辦數 味,飲食同坐。食訖,即逐人以所定事較量。初間定得幾 箇來 ,自去做文章,都不說著事情。某不免先為 畫樣 子云,某官今承受提刑司判下狀 係某事。(一)甲家於某年某月某日有甚干照,計幾 項;乙家於某年某月某日有甚干照,計幾 項,逐項次第寫令分明。(一)甲家如何因甚麼事爭起到官,乙家如何來 解釋互論,甲家又如何供對 已前事分明了。(一)某年某月某日如何斷 。(一)某年某月某日某家於某官番訴,某官又如何斷 。以後幾 經番訴,並畫一寫出,後面卻點對 以前所斷 當否,或有未盡情節,擬斷 在後。如此了,卻把來 看:中間有擬得是底,並依其所擬斷 決,合追人便追人;若不消追人,便只依其所擬,回申提刑司去。有擬得未是底,或大事可疑,卻合眾商量。如此事都了,並無壅滯 。」楊 通老云:「天下事體固是說道當從 原頭理會 來 ,也須是從 下面細處理會 將 上,始得。」曰:「固是。如做監司,只管怕訟多,措置不下。然要省狀 ,也不得。若不受詞訟,何以知得守令政事之當否?全在這裏見得。只如入建陽,受建陽民戶 訟,這箇知縣之善惡 便見得。如今做守令,其弊百端,豈能盡防!如胥吏沈滯 公事,邀求於人,人皆知可惡 ,無術以防之。要好,在嚴 立程限。他限日到,自要苦苦邀索不得。若是做守令,有可以白干沈滯 底事,便是無頭腦。須逐事上簿,逐事要了,始得。某為 守,一日詞訴,一日著到。合是第九日亦詞訟,某卻罷了此日詞訟。明日是休日,今日便刷起,一旬之內 ,有未了事,一齊都要了。大抵做官,須是令自家常閑,吏胥常忙,方得。若自家被文字來 叢 了,討頭不見,吏胥便來 作弊。做官須是立綱紀,綱紀既立,都自無事。如諸縣發簿曆 到州,在法,本州點對 自有限日。如初間是本州磨算司,便自有十日限,卻交過通判審計司,亦有五日限。今到處並不管著限日,或遲延一月,或遲延兩 三月,以邀索縣道,直待計囑 滿其所欲,方與呈州。初過磨算司使一番錢了,到審計司又使一番錢,到倅廳發回呈州呈覆,吏人又要錢。某曾作簿,知其弊,於南康及漳州,皆用限日。他這般法意甚好,後來 一向埋沒了。某每到,即以法曉 諭,定要如此,亦使磨底磨得子細,審底審得子細。有新簿舊簿不同處,便批出理會 。初間吏輩以為 無甚緊要,在漳州押下縣簿,付磨算司及審計司,限到滿日卻不見到。根究出,乃是交點司未將 上,即時決兩 吏,後來 卻每每及限,雖欲邀索,也不敢遷延。縣道知得限嚴 ,也不被他邀索。如此等事整頓得幾 件,自是省事。此是大綱紀。如某為 守,凡遇支給官員俸給,預先示以期日,到此日,只要一日支盡,更不留未支。這亦防邀索之弊。看百弊之多,只得嚴 限以促之,使他大段邀索不得。」又曰:「某人世為 良宰,云要緊處有八字:『開除民丁,?割戶 稅。』世世傳 之。」又曰:「法初立時,有多少好意思。後來 節次臣僚胡亂申請,皆變壞了 。如父母在堂,不許異財,法意最好。今為 人父母在不異財,卻背地去典賣,後來 卻昏賴人。以一時之弊,變萬世之良法,只是因某人私意申請。法儘有好處。今非獨下之人不畏法,把法做文具事,上自朝廷,也只把做文具行了,皆不期於必行。前夜說上下視法令皆為 閑事。如不許州郡監司饋送,幾 番行下,而州郡監司亦復如 前;但變換名目,多是做忌日,去寺中焚香,於是皆有折送,其數 不薄。間有甚無廉恥者,本無忌日,乃設為 忌日焚香以圖饋送者。朝廷詔令,事事都如此無紀綱,人人玩弛,可慮!可慮!」又:「只如省部有時行下文字,儘有好處。只是後來 付之胥吏之手,都沒收殺 。某在漳州,忽行下文字,應 諸州用鑄印處,或有闕損磨滅 底,並許申上,重行改造。此亦有當申者。如合有鑄印處,乃是兵刑錢穀處;如尉有鑄印,亦有管部弓兵,司理主郡刑獄,乃無鑄印。後來 申去,又如掉在水中一般!過得幾 時,又行文字來 ;又申去,又休了。如今事事如此,省部文字,一付之吏手,一味邀索,百端阻節。如某在紹興,有納助米人從 縣保明到州,州保明到監司,監司方與申部,忽然部中又行下一文字來 ,再令保明!某遂與逐一詳細申去云:『已從 下一一保明訖,未委今來 因何再作行移?』如此申去,休了。後來 忽又行下來 云:『助米人稱進士,未委是何處幾 時請到文解?還是鄉貢?如何,仰一一牒問上來 。』這是叵耐不叵耐!他事事敢如此邀求取索。當初朝廷只許進士助米,所謂『進士』,只是科舉終場 人,如何敢恁地說!某當時若便得這省吏在前,即時便與刺兩 行字配將 去!然申省去,將 謂省官須治此吏,那裏治他?又如奏罷一縣令,即申請一面差人待闕,候救荒事訖,交割下替。不知下替便來 爭,上去部裏論,部裏便判罷權 官。後來 與申去云,元初差這人,乃是奉聖旨令救荒,盡與備 許多在前。及後部中行下,乃前列聖旨了,後乃仍舊自云:『合還下替,交割職事。』直是恁地胡亂行移,略不知有聖旨!那箇權 官見代者來 得恁地急,不能與爭,自去了。」賀孫。

  敬之問:「淳熙事類,本朝累聖刪定刑書 ,不知尚有未是處否?」曰:「正緣是刪改太多,遂失當初立法之意。如父母在堂,不許分異,此法意極好。到後來因 有人親在,私自分析,用盡了,到親亡,卻據 法負賴,遂著令許私分。又某往在臨漳,豐憲送一項公事,有人情願不分,人皆以為 美。乃是有寡嫂孤子,後來 以計嫁其嫂,而又以已子添立,併 其產業。後委鄭承看驗,逐項剖析子細,乃知其情。」賀孫。

  頃常欲因奏對 言一事,而忘之:諸州軍兵衣絹或非所有,則以上供錢對 易於出產州軍,最為 煩 擾。如漳州舊與信處二州對 易。每歲本州為 兩 州包認上供錢若干,盡數 解納,而兩 州絹絕不來 !太守歲遣書 饋懇 情,恬不為 意,或得三分之一,措發到一半,極矣。然絹紕薄,而價高,常致軍人怨詈。傅景仁初解漳州,以支散衣絹不好,為 軍人喊噪,不得已以錢貼支,始得無事,歲以為 苦。興化取之台州,更是回遠。此事最不難理會 ,而無一人肯言之者,不知何故。既知漳不出絹,信州處州有之,何不令兩 州以所合發納上供錢輸絹左藏,只令漳州以錢散軍人,豈不兩 便!軍人皆願得錢,不願得絹。蓋今絹價每疋三千省,而請錢則得五千省故也。此亦當初立法委曲勞 複之過,改之何妨?僩。  本州鬻鹽,最為 毒民之橫賦,屢 經旨罷,而複屢起 。先生至,石丈屢 言其利害曲折。先生即散榜,先罷瀕海十一鋪,其餘諸鋪擬俟經界正賦既定,然後悉除之。至是諸鋪解到鹽錢,諸庫 皆充塞。先生曰:「某而今方見得鹽錢底裏,與郡中歲計無預。前後官都被某見過,無不巧作名色支破者。古者山澤 之利,與民共之;今都占了,是何理也!合盡行除罷,而行迫無及矣!」淳。

  本朝立法,以知州為 不足恃,又置通判分掌財賦之屬 。然而知州所用之財,下面更有許多幕職官通管,尚可稽考。惟通判使用,更無稽考。通判廳財賦極多。某在漳州,凡胥吏輩窠坐,有優輕處,重難處,盡與他擺換一次,優者移之重處,重者移之優處。惟通判廳人吏不願移換,某曰:「你若不肯,盡與你斷 罷。」於是皆一例擺換。蓋通判廳財賦多,恣意侵漁,無所稽考也。僩。

  問欲行經界本末。曰:「本一官員姓唐,上殿論及此,尋 行下漳泉二州相度。本州申以為 可行,而泉州顏尚書 操兩 可之說,致廟堂疑貳。卻是因黃伯耆輪對 再論,其劄子末極好。如云:『今日以天下之大,公卿百官之眾,商量一經界,三年而不成!使更有大於此者,將 若之何?』上如其請,即時付出。三省宰執 奏請,又止且行於漳州。且事當論是非。若經界果可行,當行於三州;若不可行,則皆當止。漳與泉汀接壤,今獨行於漳州,果何謂?」某云:「今農務 已興,乃差官措置,豈是行經界之時?去冬好行,乃不行,廟堂何不略思?」曰:「今日諸公正是如此滾纏過,故做到公卿。如少有所思,則必至觸礙,安得身如此之安!若放此心於天地間公平處置,則何事不可為 ?去年上朝廷文字,及後來 抗祠請,皆有後時之慮。今日卻非避事。」可學。

  「經界,料半年便都了。以半年之勞 而革數 百年之弊,且未說到久,亦須四五十年未便卒壞 。若行,則令四縣特作四樓 以貯簿籍,州特作一樓 ,以貯四縣之圖帳 ,不與他文書 混。闔郡皆曰不可者。只是一樣 人田多稅少,便造說唪嚇,以為 必有害無利。一樣 人是憚勞 ,懶 做事,卻被那說所誣,遂合辭以為 不可。其下者因翕然從 之。」或曰:「亦是民間多無契,故恐耳。」曰:「十分做一分無契,此只一端耳。況某亦許無契者來 自陳。」或曰:「只據 民戶 見在田,不必索契,如何?」曰:「如此則起無限爭訟,必索契,則無限爭訟遏矣。今之為 縣,真有愛 民之心者十人,則十人以經界為 利;無意於民者十人,則十人以經界為 害。今之民,只教貧者納稅,富者自在收田置田,不要納稅。如此,則人便道好,更無些事不順他,便稱頌為 賢守!」淳。

  因論漳泉行經界事:「假未得人,勢 亦著做。古人立事,亦硬擔 當著做,以死繼之而已。韓魏公作相,溫 公在言路,凡事頗不以魏公為 然,魏公甚被他激撓 。後來 溫 公作魏公祠堂記,卻說得魏公事分明,見得魏公不可及處,溫 公方心服他。記中所載魏公之言曰:『凡為 人臣者,盡力以事君,死生以之,顧事之是非何如耳。至於成敗 ,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成,遂輟不為 哉!』公為 此言時,乃仁宗之末,英宗之初,蓋朝廷多故之時也。」必大。人傑 錄云:「某在臨漳,欲行經界,只尋 得善熟者數 人任之。大抵立事須要人才,若人才難得,不成便休,須著做去。」又一條云:「立事之人,須要硬擔 當,死生以之。如韓魏公之立英廟。英廟即位,繼感風疾,魏公當時只是鎮之以靜。及英廟疾亟,迎立穎王。或曰:『若主上復 安,將 如之何?』魏公曰:『不過為 太上皇耳。』溫 公為 諫官,魏公甚苦之。及作魏公祠堂記,有數 語形容魏公最好,是他見得魏公有不可及處。」  先生於州治射堂之後圃,畫為 井字九區,中區石甃為 高壇 ,中之後區為 茆菴,菴三?,左?欞 為 泰卦,右為 否卦,後為 復 卦;前扇為 剝卦。菴前接為 小屋。前區為 小茅亭。左右三區,各列植桃李,而間以梅。九區之外,圍 繞植竹。是日遊其間,笑謂諸生曰:「上有九疇八卦之象,下有九丘八陣之法。」淳。

  先生庚戌四月至臨漳。淳罷省試歸,至冬至,始克拜席下。明年,先生以喪 嫡子,丐祠甚堅 。當路者又以經界一奏,先生持之力,雖已報 行,而終以不便己為病 ,幸其有是請也,即為 允之。四月,主管鴻慶宮,加祕閣修撰,二十九日遂行。淳送至同安縣東之沈井鋪而別,實五月二日也。先生在臨漳,首尾僅及一期,以南陬敝陋之俗,驟承道德正大之化,始雖有欣然慕,而亦有諤然疑,譁然毀 者。越半年後,人心方肅然以定。僚屬 厲志節而不敢恣所欲,仕族奉繩檢而不敢干以私,胥徒易慮而不敢行姦 ,豪猾斂 蹤而不敢冒法。平時習浮屠為 傳 經禮塔朝岳之會 者,在在皆為 之屏息。平時附鬼為妖 ,迎遊於街衢而掠抄於閭巷,亦皆相視斂 戢,不敢輒舉。良家子女從 空門者,各閉精廬,或復 人道之常。四境狗偷之民,亦望風奔遁,改復 生業。至是及期,正爾安習先生之化,而先生行矣!是豈不為 恨哉!淳。

  先生因說邑中隕星,恐有火災 ,縣官禱禳,云:「豈可不修人事!合當拘家家蓄水警備 。」因舉漳州之政。賀孫。  建寧自鄭丙程大昌至今,聖節不許僧子陞堂說法。他處但人不敢擔 當住罷。某在臨漳,且令隨例祝香,只不許人問話。頃曾孝敘 知青州,請一僧開堂,觀者甚眾。其僧忽云:「此知州是你青州半面天子。」孝敘 大皇恐,即時自劾,枷此僧送獄。必大。

  先生除江東漕,辭免。文蔚問:「萬一不容辭免,則當如何?」曰:「事便是如此安排不得。此已辭了,而今事卻在他這裏,如何預先安排得?」文蔚。

  潭州  在潭州時,詣學陞堂,以百數 籤抽八齋,每齋一人,出位講大學一章。講畢,教授以下請師座講說大義。曰:「大綱要緊,只是前面三兩 章。君子小人之分,卻在『誠其意』處。誠於為 善,便是君子;不誠底,便是小人,更無別說。」琮。

  問:「先生到此,再詣學矣,不知所以教諸生者,規模如何?」曰:「且教他讀經書 ,識得聖人法語大訓。」曰:「鄉來 南康白鹿學規,卻是教條,不是官司約束。」曰:「屢 欲尋 訪湖學舊規,尚此未獲。」曰:「先生如此教人,可無躐等之患。」曰:「躐等何害?若果有會 躐等之人,自可敬服。」曰:「何故?」曰:「今若有人在山腳下,便能一躍在山頂上,何幸如之!政恐不由山腳,終不可以上山頂耳。」琮。

  先生至嶽麓書 院,抽簽子,請兩 士人講大學,語意皆不分明。先生遽止之,乃諭諸生曰:「前人建書 院,本以待四方士友,相與講學,非止為 科舉計。某自到官,甚欲與諸公相與講明。一江之隔,又多不暇。意謂諸公必皆留意,今日所說,反不如州學,又安用此贅疣!明日煩 教授諸職事共商量一規程,將 來 參 定,發下兩學,共講磨此事。若只如此不留心,聽其所之。學校本是來 者不拒,去者不追,豈有固而留之之理?且學問自是人合理會 底事。只如『明明德』一句,若理會 得,自提省人多少。明德不是外面將 來 ,安在身上,自是本來固 有底物事。只把此切己做工夫,有甚限量!此是聖賢緊要警策人處,如何不去理會 ?不理會 學問,與蚩蚩橫目之氓何異?」謙。

  客說社倉訟事。曰:「如今官司鶻突,都無理會, 不如莫辨。」因說:「如今委送事,不知屬 官能否,胡亂送去,更無分曉 了絕時節。某在潭州時,州中僚屬, 朝夕相見,卻自知得分曉 ,只縣官無由得知。後來 區處每月版帳 錢,令縣官逐人輪番押來 ,當日留住,試以公事。又怕他鶻突寫來 ,卻與立了格式云:今蒙使府委送某事如何。(一)某人於某年月日於某處理某事,某官如何斷 。(一)又於某時某再理,某官如何斷 。(一)某今看詳此事理如此,於條合如何結絕。如此,人之能否,皆不得而隱。」木之。

  問:「先生須更被大任用在。」曰:「某何人,安得有此!然亦做不得,出來 便敗 。且如在長沙城,周圍 甚廣,而兵甚少。當時事未定,江上洶 洶 ,萬一兵潰, 必趨長沙。守臣不可去,只是浪戰 而死。此等事,須是有素定家計。魏公初在五路,治兵積粟為 五年計,然後大舉。因虜人攻犯淮甸,不得已為 牽 制之師。事既多違,魏公久廢,晚年出來 ,便做不得。欲為 家計,年老等不得了,只是逐急去,所以無成。某今日亦等不得了,規模素不立,才出便敗 。」德明。  或問修城事。云:「修城一事,費亦浩瀚。恐事大力小,兼不得人,亦難做。如今只靠兩 寨兵,固是費力,又無馭眾之將 可用。」張倅云:「向來 靖康之變,虜至長沙,城不可守。雖守臣之罪,亦是闊遠難守。」曰:「向見某州修城,亦以闊遠之故,稍縮令狹,卻易修。」周伯壽 云:「前此陳君舉說,長沙米倉酒庫 自在城外。萬一修得城完,財物盡在城外,不便。只當移倉庫 ,不當修城。」曰:「此是秀才家應 科舉議論。倉庫自 當移,城自當修。」先生又云:「向見張安國 帥長沙,壁間掛 一修城圖,計料甚子細。有人云:『如何料得如此?恐可觀不可用。』張帥自後便卷了圖子,更不說著。周益公自是怕事底人,不知誰便說得他動 。初,益公任內 ,只料用錢七萬。今磚瓦之費已使了六萬,所餘止一萬,初料得少,如今朝廷亦不肯添了。」謙。

  而今官員不論大小,盡不見客。敢立定某日見客,某日不見客。甚至月十日不出,不知甚麼條貫如此。是禮乎?法乎?可怪!不知出來 與人相應 接少頃,有甚辛苦處?使人之欲見者等候不能得見,或有急幹 欲去,有甚心情等待?欲吞不可,欲吐不得,其苦不可言!此等人,所謂不仁之人,心都頑然無知,抓著不痒,搯著不痛矣!小官嘗被上位如此而非之矣,至他榮顯,又不自知矣。因言夏漕每日先見過往人客了,然後請職事官相見。蓋恐幙 職官稟事多時,過客不能久候故也。潭州初一十五例不見客,諸司皆然,某遂破例令皆相見。先生在潭州每間日一詣學,士人見於齋中,官員則於府署。僩。

  今人獄事,只管理會 要從 厚。不知不問是非善惡, 只務 從 厚,豈不長姦 惠惡 ?大凡事付之無心,因其所犯,考其實情,輕重厚薄付之當然,可也。若從 薄者固不是;只云我只要從 厚,則此病所係亦不輕。某在長沙治一姓張人,初不知其惡 如此,只因所犯追來 ,久之乃出頭。適有大赦,遂且與編管。後來 聞得此人凶惡 不可言:人只是平白地打殺 不問。門前有一木橋 ,商販者自橋 上過,若以柱杖拄其橋 ,必捉來 弔縛。此等類甚多,若不痛治,何以懲 戒!公等他日仕宦,不問官大小,每日詞狀 ,須置一簿,穿字號錄判語;到事亦作一簿;發放文字亦作一簿。每日必勾了號,要一日內 許多事都了,方得。若或做不辦,又作一簿記未了事,日日檢點了,如此方不被人瞞了事。今人只胡亂隨人來 理會 ,來 與不來 都不知,豈不誤事!銖。

  過甲寅年見先生,聞朋輩說,昨歲虜人問使人云:「南朝朱先生出處如何?」對 以「本朝見擢用」。既歸,即白堂,所以得帥長沙之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