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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校注》第三十三章 卷 第 二 十 九· 周天游校注

建安元年(丙子、一九六)

  春二月,執金吾伏完為輔國將軍,開府如三公。

  是時董承、張陽欲天子還洛陽,楊奉、李樂不欲。尚書上官洪言還洛之議,李樂輔洪。由是諸將錯亂,更相疑貳。董承奔野王〔一〕,韓暹屯聞喜。胡才、楊奉之塢鄉,欲攻韓暹,上使人喻止之。

  〔一〕范書、通鑑在「董承」上均有「韓暹攻董承」句,袁紀恐脫。

  夏五月丙寅,遣使至楊奉、李樂、韓暹營,求送至洛陽,奉等從詔。

  六月乙未,車駕幸聞喜。楊奉、胡才悔令乘輿去,乃與李樂議,欲還大駕,詐言「當遊澠池東,以避匈奴」,上不從。

  庚子,車駕從北道出,傍山而東,無匈奴寇。李樂媿其言,懼而辭還。

  是時糧食乏盡,張陽自野王迎乘輿,賑給百官。

  丙辰〔一〕,行至洛陽,幸故常侍趙忠宅。張陽治繕宮殿。

  〔一〕范書獻帝紀作「秋七月甲子」,三國志亦作「秋七月」。

  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六月乙未朔,無丁丑。此乃七月事,疑有脫文。  是月,孫策入會稽,太守王朗與策戰,敗績。

  八月辛丑,天子入南宮陽安殿。陽以為己功,故因以名。陽謂諸將曰:「天子當與天下共之,辜有公卿大臣,陽當扞外難,何事京都?」遂還野王。楊奉亦屯梁。  癸卯,張陽為大司馬,楊奉為車騎將軍、韓暹為大將軍,領司隸校尉,皆假節鉞。

  是以州郡各擁兵自為,莫有至者。百官窮困,朝不及夕,尚書已下,自出采樵,或餓死牆壁間,〔或〕為吏兵所殺〔一〕。暹等各矜其功,任意恣睢,干亂政事。

  〔一〕據范書獻帝紀補。

  於是曹操議欲迎乘輿。或曰:「山東未定,韓暹,楊奉親與天子還京,北連張陽,未可卒制。」司馬荀彧勸之曰:「昔高祖東征,為義帝縞素,而天下歸心〔一〕。自天子播越,將軍首倡義兵,徒以山東擾亂,未能遠赴關右,然猶分遣將帥,蒙險通使,雖禦難於外,乃心無不在王室〔二〕,是將軍匡天下之素志也。今車駕旋軫,義士有存本之思,百姓懷感舊之哀。誠因此時,奉主上以從民望,大義也;〔三〕秉至公以服雄傑,大略也;扶弘義以致英俊,大德也。天下雖有逆節,必不能為累明矣。韓暹、楊奉其敢為害!若不時定,四方生心,後雖慮之,無能及也。」操從之。

  〔一〕項羽密令殺義帝於江南,劉邦聞之,遂為義帝發喪,發使者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殺義帝於江南,大逆無道。寡人親為發喪,諸侯皆縞素。悉發關內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事見史記高祖本紀。

  〔二〕書康王之誥曰:「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乃心,汝心也。

  〔三〕三國志、范書、通鑑均作「大順也」。

  辛卯,操詣關貢獻,廩公卿以下。操陳韓暹、張陽之罪。暹怖,單騎奔走。上以暹、陽有翼駕還洛之功,一切勿罪。於是誅羽林郎侯折,尚書馮碩、侍中臺崇〔一〕,討有罪也。封衛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侍中〔丁沖〕种輯〔二〕、尚書僕射鍾繇、尚書郭浦、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劉艾、左馮翊韓斌、東〔郡〕(萊)太守楊眾〔三〕、〔議郎〕羅邵〔四〕、伏德、趙蕤為列侯,賞有功也。追贈射聲校尉沮雋為弘農太守,〔旌〕(矜)死節也〔五〕。

  〔一〕范書、通鑑二書注引袁紀均作「壺崇」,范書獻帝紀與袁紀同,而注引山陽公載記亦作「壺崇」。惠棟曰:「案:孫愐廣韻臺姓下云,漢有侍中臺崇,徒哀切。又十六國春秋,臺產字國初,上洛人,漢侍中臺崇之後。作壺者非。」惠說是。又八月甲午朔,無辛卯。范書獻帝紀作「辛亥」,是。

  〔二〕黃本作「丁种輯」。按范書董卓傳注引袁紀作「侍中丁沖、种輯」,是,據以補。

  〔三〕據范書注、通鑑注引袁紀改。

  〔四〕據范書及通鑑注引袁紀補。

  〔五〕據范書注引袁紀改。

  符節令董昭說曹操曰:「將軍興義兵以誅暴亂,朝天子,輔翼王室,此五伯之功也〔一〕。已下諸將,人人殊異,未必服從。今留匡弼,事勢不便,唯有移車駕幸許耳。然朝廷播越,新還舊都,遠近企望,冀一〔朝〕獲安〔二〕。今復徙車駕,不厭眾心。夫行非常之事,乃有非常之功,願將軍策其多者。」操曰:「此孤之本志也。」遂言幸許之計,上從之。

  〔一〕五伯,即五霸也。  〔二〕據三國志董昭傳補。

  庚申,車駕東。楊奉自梁欲要車駕,不及。  己巳,車駕到許,幸〔曹〕(東)營〔一〕。

  〔一〕曹古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