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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第二百一十二章 卷二百十二·列传第一百九· 柯劭忞

王克敬 崔敬 韩镛 盖苗 归旸 徐奭

  王克敬,字叔能,大宁人。幼颖悟,常嬉道傍。丞相完泽见之,左右曰:“是儿貌秀伟,异日必令器也。”大宁尚朴陋,克敬独孜孜为经史之学。

  辟江浙行省照磨,擢检校。徽州民汪俊上变诬富人反,省臣遣克敬往验之。克敬察其言不实,中道为开陈福祸,俊后悔,将对簿,竟仰药以死。调知顺州,以内外艰不赴。服除,授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

  延祐四年,监四明倭人互市。先是,监者惧夷情叵测,必严兵自卫,克敬悉去之,抚以恩意,皆帖然受约束。有军士陷于倭者,至是从至中国,诉于克敬,愿还本乡。或恐为他变,克敬曰:“岂有军士还乡,而不纳邪?脱有衅,吾当坐。”事闻朝廷,嘉之。

  鄱阳大饥,总管王都中以以官仓米减价粜之,行省欲罪其擅发。克敬曰:“鄱阳距省千里,比待命,民且死,彼为仁而吾罪之,顾不自愧耶?”都中因得免。

  拜监察御史,用故事监吏部。选有履历当升者,吏故抑之,问故,吏曰:“有过。”克敬曰:“法笞四十七以上不升转,今不至是。”吏曰:“责轻,罪重。”曰:“失出在刑部,铨曹安知其罪重。”卒升之。治书侍御史张升曰:“往者监选,以减驳为能,今王御史乃论增品级,可为世道贺矣。”

  寻迁左司都事。时英宗厉精图治,丞相拜住请更前政不便者,会议中会堂。克敬首言:“江南包银,民贫有不能输者,有司责之役户,当罢之。两浙煎盐户,当免其它役。”议定以闻,悉从之。

  泰定初,出为绍兴路总官。郡中计口受盐,民困于诛求。乃上言,乞减盐五千引,运司弗从,因叹曰:“使我为运使,当令越民少苏。”行省檄克敬抽为舶货,拗蕃者例籍之,商人以风水为解,有司不听,克敬曰:“某货出某国,地有远近,货有轻重,冒重险出万死,舍近而趋远,弃重而取轻,岂人情邪!”具以上闻,众不能夺,商人德之。擢江西道廉访司副使,转两浙盐运司使。首减绍兴民食盐五千引。温州逮犯私盐者,以一妇人至。怒曰:“岂有逮妇人千百里外,与吏卒杂处者,污名教甚矣!自今母得逮妇人。”建议著为令。

  明年,擢湖南道廉访使,调海道都漕运万户。是岁,泰定帝崩,燕帖木儿起兵于大都,立文宗,海漕舟后至直沽者,不果输,复漕而南还,行省欲罪督运者,勒其还直沽,克敬谓:“督运者蹈万死,完所漕而还,出于不得已,请令其计石数,附次年漕舟达京师。”省臣从之。

  召为参议中书省事,有以飞语中大臣者,下其事。克敬持古八议之法,谓勋贵可以不议,且罪状不明而轻罪大臣,何以白天下。宰相传命大长公主为皇外姑,赐钱若干,平云南军还赐钱若干,英宗皇后入觐赐钱若干,克敬乞覆奏。宰相怒曰:“参议乃敢格诏邪?”克敬曰:“用财宜有道。大长公主供给素优,今再赐钱出于无名,是不当也。自诸军征讨以来,赏格未下,平云南省独先受赏,是不均也。皇后远来,徒御众多,非大赐赍,恩意不能洽,今赐物少,是不周也。”宰相以闻,帝从其议。拜中奉大夫、参知政事,行省辽阳。俄除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又迁淮东道廉访使。入为吏部尚书,乘传至淮安,坠马,居吴中养疾。

  元统元年,起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请罢富民承佃江淮田,从之。松江大姓,有岁漕米万石献京师者,其人死,子孙贫且行乞,有司仍岁征弗足,则杂置松江田赋中,令民包纳。克敬曰:“匹夫妄献米,徼名爵以荣一身,今身死家破,又已夺其爵,不可使一郡之人均受其害。”奏免之。江浙大旱,诸民田减租,惟长宁寺田不减,克敬移牍中书,谓不可忽天变而毒疲民。岭海瑶贼窃发,朝廷调戍兵往讨之,会提调军马官缺,故事,汉人不得与军政,众莫知所为。克敬抗言:“行省任方面之寄,假令万一有重于此者,亦将拘法坐视耶?”乃调兵往捕之,军行,给粮有差。事闻于朝,即令江西、湖广二省给粮亦如之。

  视事五月,请老,年甫五十九。谓人曰:“穴趾而峻墉,必危无功,德而忝富贵,何以异此。”又曰:“世俗喜言勿认真,此非名言,临事不认,岂尽忠之道乎?”故克敬历官所至,俱有声绩,明称名卿。著诗文、奏议,传于世。三年卒,年六十一。赠中奉大夫、陕西等处行省参知政事,追封梁郡公,谥文肃。

  子时,以文学显,历仕中书参知政事至左丞,以翰林学士承旨致仕。

  崔敬,字伯恭,大宁惠州人。由掾史累迁至枢密院都事,拜监察御史。

  至元六年,既毁文宗庙主,削文宗后皇太后之号,徒东安州,又放文宗子燕帖古思于高丽,敬上疏曰:“文皇获不轨之愆,已彻庙祀,叔母有阶祸之罪,亦削洪名,尽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弟燕帖古思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迁,天理人情,有所不忍。明皇当上宾之日,太子在襁褓之间,尚未有知,义当矜悯,盖武宗视明、文二帝皆亲子也,陛下与太子皆嫡孙也,以武宗之心为心则子孙固无亲疏。以陛下之心为心,未免有彼此之论。臣请以世俗喻之,常人有百金之产,尚置义田,守族困厄者为之教养,不使失所。况皇上贵为天下,富有四海,子育黎元,当使一夫一妇皆得其所,今乃以同气之人,置之度外,适足贻笑夷狄,为中国之辱。臣原杀身以赎太子之罪,望陛下遣近臣归太后太子,全母子之情,尽骨肉之义,天意回,人心悦,则宗社幸甚。”不报。

  又上疏谏巡幸上都曰:“世祖以上都为清暑之地,车驾行幸,岁以为常,阁有大安,殿有鸿禧、睿思,所以保养圣躬,适起居之宜,存畏敬之心也。今失刺斡耳朵乃先皇所以备宴游非常时临御之所,陛下方以孝治天下,屡降德音,祗行宗庙亲祀之礼,虽动植无知,罔不欢悦。而国家多故,天道变更,臣备员风纪,以言为职,愿大驾还大内,居深宫,严宿卫,与宰臣谋治道,万机之暇,则使经筵进讲,究古今盛衰之由,缉熙圣学,乃宗社之福也。

  时帝数以历代珍宝分赐近侍,敬又上疏曰:“臣闻世皇时大臣有功,所赐不过盘革,重惜天手,为后世法,虑至远也。今山东大饥,燕南亢旱,海潮为灾,天文示儆,地道失宁,京畿南北蝗飞蔽天,正当圣主恤民之日。近侍之臣不知虑此,奏禀承请,殆无虚日,甚至以府库百年所积之宝物,遍赐阍寺之流、乳稚童孩之子,帑藏或空。万一国有大事,人有大功,又将何以为赐乎?乞追夺所赐,以示恩不可滥,庶允公论。”

  是年,出佥山北廉访司事。按部全宁,有李秀以坐造伪钞,连数十人,皆与秀不相识。敬疑而谳之,秀曰:“吾以训童子为业,有司谓秀为造伪钞者,捶楚之下,不敢不诬服。”敬询知始谋者,乃大同王浊,有司误以李秀为王浊也。移文至大同,果得王浊为真造伪钞者。

  至正初,迁河南,又迁江东,除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入为诸路宝钞提举,改工部侍郎。十一年迁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直沽河淤数年,中书省委敬浚治之。募工万人,不三月告成。除刑部侍郎,迁中书左司郎中。十二年,历兵部尚书,为枢密院判官。

  十四年,迁刑部尚书。广东宪府相仇杀,科以大逆,当连坐家人。敬谓:“杀人者止一人论抵,不得连坐一家。”廷议韪之。十五年,复为枢密院判官,寻拜河南行省参知政事。复为兵部尚书,兼济宁军民屯田使,给钞十万锭,兴立营屯,岁收百万斛,以给边防。

  十七年,召为大司农少卿。拜中书参知政事,与平章政事答兰、参知政事俺普分省陵州,敬兼领兵、刑、户、工四部事,供给诸军,赐上尊。仍命便宜行事。敬以民力日疲,乃请行纳粟补官之令,诏从之。积粟百万石、绮段万疋,民获少苏。

  十八年,除山东行枢密院副使,俄迁江浙行省左丞。卒,年六十七,赠资善大夫,江浙行省左丞如故,谥曰忠敏。

  史臣曰:惠宗援不共戴天之义,追讨文宗之罪宜也;并杀文宗皇后及其弟燕帖古思,则过矣。崔敬之疏,直而不讦,即惠宗亦无以罪之。呜呼!安得此恺弟之言乎。

  韩镛,字伯高,济南人。延祐五年进士,授将仕郎、韩林国史院编修官。寻迁集贤都事。泰定四年,转国子博士,俄拜监察御史。当时由进士入官者,仅百之一,由吏致位显要者,常十之九。帝欲以中书参议傅岩起为吏部尚书,岩起从吏入宫,镛极言不可,事遂已。

  天历元年,除佥浙西廉访司事,击奸暴、黜贪墨,特举乌程县尹干文传治行为诸县最,所至郡县为之肃然。二年,转江浙财赋副总管。至顺元年,除国子司业,寻迁南行台治书侍御史,历佥宣徽及枢密院事。

  至正二年,除真林侍讲学士。既而拜侍御史,以刚介为时所忌,言事者诬以赃私,乃罢去。五年,起参议中书省事。

  七年,朝廷慎选守令,参知政事魏中立言于帝:“当今必欲得贤守令,无如镛者。”帝乃特署镛姓名,授饶州路总管。饶欲尚鬼,有觉山庙者,以祸福惑人,为盗贼者事之尤谨。将为盗,必卜之。镛至,即毁其庙,沈士偶于江,人初大骇,已而皆叹服。镛居官廨,自奉澹泊,僚属亦化之。先是,朝使至外郡者,供张其侈。一不厌其欲,即衔之,腾谤于朝。其出使饶州者,镛延见郡舍中,供以粝饭,退皆无后言。有诏以织币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诸郡长吏,独镛获免。

  十年,拜中书参和政事。十一年,丞相脱脱当国,更张庶务,镛言不见听。人或以镛优于治郡,而执政非其所长,遂出为甘肃行省参知政事。及脱脱罢,镛迁陕西行台中丞,卒。

  盖苗,字耘夫,大名元城人。幼聪敏好学。延祐五年进士,授济宁路单州判官。州多系囚,苗请决之,知州以为囚数已上部使者未报,不可决。苗曰:“使者问,请身任其责。”知州勉从之,使者果不以先决为罪。岁饥,总管遣苗至户部请赈,户部难之,苗伏中书堂下,以糠饼以示曰:“济宁民率食此,况有不得此食者,坐视不救,可乎?”因泣下,宰相乃从其请。有陈官粟五百石,借于民,期秋熟还官。及期,郡责偿甚急,苗曰:“官粟实苗所贳,今民饥不能偿,苗请代还。”使者乃已。其责单州税粮,岁输馆陶仓,距单五百余里,民甚苦之。是秋,馆陶大熟,苗先期令民籴粟仓下。十年初,仓券已至,省民力什之五。

  辟御史台掾,累擢江南行台监察御史。建言严武备以备不虞,简兵卒以壮国势,全功臣以隆大体,惜官爵以清铨选,考实行以抑奔竞,明赏罚以杜奸欺,计利害以孚民情,去民贼以崇礼节,皆切于时务,公论韪之。

  天历初,文诏以建康潜邸为佛寺,毁民居七十余家,仍以御史大夫督其役。苗上封事曰:“臣闻使民以时,使臣以礼,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陛下龙潜建业之时,居民因于供给,幸而获睹今日之运,百姓跋足举首以望非常之恩。今夺农时,以创佛寺,又废民居,使之家破产荡,岂圣人御天下之道乎!昔汉高帝兴于丰沛,为复两县。光武中兴,南阳免税三年。既不务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满斯民之望。台臣职专纠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缮之役,岂其礼哉!”书奏,御史大夫遂免督役。

  入为监察御史。文宗幸护国仁王寺,泛舟玉泉,苗进曰:“今频年不登,边隅不靖,当恐惧修省,何暇逸游,以临不测之渊。”帝嘉纳之,赐以对衣、上尊、即日还宫。台臣拟苗佥淮东廉访司事,帝曰:“仍留盖御史,朕欲闻其谠言也。”以丁外艰去。免丧,除太禧宗禋院都事。

  用荐者出知毫州。修学,完州廨。有豪强占民田为己业,民五十余人诉于苗,苗讯治之,豪民咸自引服。苗曰:“尔等罪甚重,然吾观,皆有改过意。”遂从轻议。

  至元四年,入为左司都事。任左司仅十八日,已决数百事。丁内扰。宰相惜其去,重赙之。

  至正二年,起为户部郎中。俄抉御史台都事。御史大夫欲以故人居言路,苗曰:“非其才也。”大夫不说,是晚,邀至私第以谢,人两贤之。

  出为山东廉访副使。益都、淄莱二路,旧产金矿已竭,民岁买金输官,至是六十年矣。民有忤其官长者,辄谓所居地有金矿,掘地及泉后止,猾吏为奸利,莫敢谁何。苗建言罢之。

  三年,迁户部侍郎。四年,由都水监迁刑部尚书。初盗杀河南省宪官,延坐五百余家,已有诏:除首罪外,余从原宥。至是,宰相欲追加诛戮,苗坚持不可,事获已。出为山东廉访使,岁饥,上救荒弭盗十二事,劾宣使慰使骫骲不法者。有司援例,欲征苗所得职田,苗曰:“年荒民困,吾无以救之,尚忍征敛以肥己耶!”命勿征。

  六年,复入为治书待御史。迁侍御史,寻拜中书参知政事,同知经筵事。大臣以两京驰道狭隘,奏毁民田庐广之,苗执曰:“驰道创自至元初,何今日独为隘乎?”又欲出宿卫士为郡吏,以养其贫,苗议曰:“郡吏所以牧民,岂养贫之地,果不能自存,赐之钱可也。”廷议俱从之。

  四川廉访司事家人违例收职田,奉使宣抚坐其主人,宰相以为然,苗请付法司详议,勿使宪司以为口实。于是,宰相顾谓僚佐曰:“所以引盖君至此者,欲其相助也,乃每事相抗,何耶?今后有公务,毋白参政。”苗叹曰:“吾以非才,待罪执政,中书之事,皆当与闻。今宰相言若此,不退何俟?”将引去,适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然宰相怒苗终不解,比至,即改甘肃行省左丞。时苗已致仕归,宰相复趣其卦任,苗舁疾就道,抵任,即上言:“西土诸王,为国藩屏,赐赉虽有常制,而有司牵于文法,使恩泽不以时及,有匮乏之优,非隆亲厚本之意。”又言:“甘肃每岁中粮,奸弊百端,请以粮钞兼给,则军民咸利。”朝廷从之。

  迁陕西行御史台中丞,到官数日,即上疏乞骸骨还乡里。明年卒。年五十八。赠摅诚赞治功臣、中书左丞、上护军,追封魏国公,谥文献。

  归旸,字彦温,汴梁开封人。将生,其母杨氏梦日出东山,上有轻云掩之,故名旸。登至顺元年进士第,授同知颍州事,有能名。山东盐司遣奏差至颍,恃势为不法,旸执以下狱。时州县事盐司甚谨,旸独不为屈。转大都路儒学提举,未上。至元五年十一月,河南行省掾范孟端,诈为诏使至省中,杀平章政事月鲁帖木儿等,以段辅为左丞,使旸北守河口。旸力世不从。贼怒,系于狱,旸无惧色。已而贼败,旸获免。

  孟端,杞县人,与其党霍八失等,伪称圣旨,乘昏夜入行省中堂,召平章政事月鲁不花、左丞怯烈、理问金刚奴、郎中完者秃、黑的儿,都事拜住、廉访使秃满、万户完者不花、总管撒思等至,皆杀之,矫称除孟端为河南都元帅。有冯甲者,孟端用为宣抚使,给事于外,冯叩孟端曰:“幸引我见朝廷官。”孟端醉,大言曰:“何者为朝廷官,我是也!”冯觉其伪,因随孟端出,告都镇抚闭城门勿纳,遂杀孟端于城外,霍八失等俱伏诛。当孟端反时,众官俯首听命,独旸不为贼污。民里有吴炳者,尝以翰林待制征不起,贼以炳司卯酉历,炳不敢辞。时人为之语曰:“归旸出角,吴炳无光。”旸自此知名。

  明年,转国子博士,拜监察御史。及入谢,台臣奏曰:“此即河南抗贼者也。”帝曰:“好事!卿宜数为之。”赐以上尊。已而辞官归养。

  至正五年,起为佥河南廉访司事,以法绳赵王府官属之贪暴者,王三遣使请之,不为动。宣宁县有杀人者,蔓引数十人,一谳得其情,尽释之。沁州民郭仲玉为人所杀,有司以蒲察山儿当之,旸察其诬,踪亦得杀人者,山儿遂免死。六年,转佥淮东廉访司事,改宣文阁监书博士,兼经筵译文官。

  七年,迁右司都事。顺江酋长乐孙求内附,请立宣抚司及置郡县二十三处。旸曰:“古人有言,鞭虽长不及马腹,使郡县果设有事,不救则孤来附之意,救之则罢中国而事外夷,所谓获虚名而受实祸也。”与左丞吕思诚抗辩甚力,丞相太平笑曰:“归都事善戆,何相抗乃尔邪!然策将焉出?”旸曰:“其酋长可授宣抚,勿责其贡赋,使者赐以金帛,遣归足矣。”卒从旸言。

  有诉太平马前,太平索皮服予之,仍核在官所藏皮服之数,悉给贫民。旸曰:“宰相当以广济天下为心,皮服有几何,而欲悉给之邪?莫若录寒饥者赈之。”太平愧谢。

  湖广行省左丞沙班卒,其子沙的方为中书掾,请奔丧。执政以沙的有兄弟,不许。旸曰:“孝者,人子之同情,以有兄弟而沮其情,非所以孝治天下也。”遂许之。

  广海瑶贼入寇,诏朵儿只丹将思、播杨元帅军以讨之,旸曰:“易军而将,不谙教令,恐不能决胜。若命杨就统其众,彼悦于恩命,必能自效。所谓以夷狄攻夷狄,中国之利也。”帝不从,后竟无功。

  八年,迁左司员外郎。六月,迁参议枢密院事。时方国珍未附,诏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朵儿只丹讨之,一军皆没,朵儿只丹被执,将罪之。旸曰:“将失利,罪固当诛。然所部皆北方步骑,不习水战,是驱之死地也。宜募海滨之民习水者讨之。”既而国珍遣人从朵儿只丹走京师,请降。旸曰:“国珍已败我王师,又拘我王臣,力屈而来,非真降也。必讨之以令四方。”时朝廷方事姑息,卒从其请。后果屡叛,如旸言。迁御史台都事,俄复参议枢密院事。十二月,擢枢密院判官。

  九年,转河西道廉访使,未上,改礼部尚书。会开端本堂,皇太子就学,召旸为赞善。未几,迁翰林学士、同修国史,仍兼前职。旸言:“师傅当与皇太子东西相向授书,其属亦以次列坐,虚其中座以待至尊临幸。不然,则师道不立。”从之。俄以疾辞。帝遣基司郎中赵琏赐白金、文绮,不受。

  初,旸在上都时,脱脱自甘州还,且入相,中书参议赵期颐、员外郎李稷谒旸私第,致脱脱之命,属草诏,旸辞曰:“丞相将为伊周事业,入相之诏当命词臣视草,今属笔于旸,恐累丞相之贤。”期颐曰:“若帝命为之,奈何?”旸曰:“事理不顺,亦当固辞。”期颐知不可屈,乃已。

  十年正月,迁四川行省参知政事。十二年,除刑部尚书。十五年,再除刑部尚书。凡三迁,皆以疾辞。

  十七年,授集贤学士,兼国子祭酒。使者迫之。旸舆疾至京师,卧于南城,不起。时海内多故,旸上三策:一曰振纪纲,二曰选将材,三曰审形势。洋洋数千言,朝廷不能用。十一月,以集贤学士、资德大夫致仕,给半俸终身,辞不受。明年,乞骸骨,侨居弘州。徒蔚州,后移居解州之夏县。皇太子至冀宁,强起之,居数月,复还夏县。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三。

  徐奭,字周臣,彰德安阳人。由国子生为学录,累迁户部主事,擢员外。拜监察御史,劾台臣不称职者。出佥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为中台都事。再迁为浙东道肃政廉访使,以静治闻。入为户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拜治书侍御史,与言事者不合。谢病归。后除礼部尚书,擢河东山西道宣慰使,拜河南江北等处行省参知政事,改集贤侍讲学士。至正四年卒,年六十五。

  奭为人恂恂,至当官莅事,意有不可,即言之,故屡为奸人所中云。

  史臣曰:“王克敬之练达,崔敬、盖苗之侃直,韩镛、归旸、徐奭之刚介,皆惠宗时名臣也。当时权在丞相,左右丞、参政一忤丞相意,即斥去,镛与苗,并以忤丞相,不能久于其位,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