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读音为 jīng jì tè qū。意思是: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的地区。 我国设置的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经济管理体制的地区,如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特区
繁体經濟特區
拼音jīng jì tè qū
注音ㄐㄧㄥ ㄐㄧˋ ㄊㄜˋ ㄑㄩ
词语解释
- [special economic region]我国设置的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经济管理体制的地区,如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特区
网络解释
- 经济特区
-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
-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 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
-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