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民政读音为 mín zhèng。意思是:广义指国家除对军事以外的一切社会事务的管理。狭义指国家对户籍、兵役、救荒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拼音mín zhèng
注音ㄇㄧㄣˊ ㄓㄥˋ
英语civil administration
德语Zivilverwaltung (S)
法语affaires civiles
词语解释
- [civil administration]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网络解释
- 民政
-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