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本
奏本读音为 zòu běn。意思是:向皇帝奏事的文书:朱批奏本。
拼音zòu běn
注音ㄗㄡˋ ㄅㄣˇ
词语解释
- [memorialize]∶臣下向皇上奏明下情;泛指下级向上级反映情况
- 要不是他奏本,我不会这么惨
- [memorial to the throne]∶参奏时上呈的文本
网络解释
- 奏本
- 奏本是明、清时期臣工向皇帝上奏的文书之一。明初定制,臣民具疏上于朝廷者为奏本。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改革后,题、奏并行,官员公事用题,私事用奏。清因明制,然仅限于官员使用。凡官员至任、升转、加级、记录、宽免、降罚,或降革留任,或特荷赉谢恩,或代所属官员谢恩等事,概用奏本。清初规定,奏本文字不得超过三百字,奏本正文之后,须注明全文的字数及用纸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