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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ǐ

刺史

刺史读音为 cì shǐ。意思是:官名。西汉武帝时,于全国十三部(州)置刺史,为监督官,后数次改刺史为州牧。三国至南北朝各州多设刺史。隋朝州长官称刺史。此后州刺史实际即从前的郡太守。宋以后渐成虚衔。

拼音cì shǐ

注音ㄘㄧˋ ㄕㄧˇ

英语provincial governor (old)​

法语gouverneur provincial (arch.)​

词语解释

  • [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古代官名,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宋元以后沿用为一州长官的别称

    网络解释

    • 刺史
      1.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2.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3. 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词语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