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于众
繁体公之于衆
拼音gōng zhī yú zhòng
解释公:公开;之:代指事物的内容;于:向;众:大众。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
用法作谓语;用于事情等
出处清·无垢道人《八仙全传》第68回:“曾向玉帝上过条陈,拟把电力公之于众,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皆可利用吾电,以惩治恶人。”
例句孙犁《谈通俗文学》:“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公之于众,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
英语give publicity to something <make public>
俄语широкó оповещáть общéственность